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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预案制度通用多篇

卫生应急预案制度通用多篇

卫生应急预案制度通用多篇

预案适用范围 篇一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校舍倒塌、火灾及食物中毒、传染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事故,以及考试安全类突发事故。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篇二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张立国

副组长:王建国、杨慧军、刘继红

贾玉庆、赵爱民、李哲

成员:卢李应、崔会青、桑继忠

李卫华、程晋慧、程建军

宋胜利、吴义强、李小江

郭晋北、李晋东、赵志伟

沈伟、王冬、王俊卿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刘继红、李哲,成员:卢李应、崔会青、桑继忠(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贾玉庆、赵爱民,成员:李卫华、程晋慧、程建军、宋胜利、吴义强、李小江、郭晋北、李晋东、赵志伟,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杨慧军、(校医)成员:沈伟、王冬、王俊卿(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王建国,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宿舍组组长:赵爱民,成员:舍务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学生宿舍各楼层学生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图书室司粉霞、闫红霞(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室有张永刚负责消防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篇三

2.1 应急指挥机构

卫生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国家和地方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2.1.2 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 日常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武警系统要参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地)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2.4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应急处理办法 篇四

(一)现场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处理执行下列一般程序:

1、事故发生学校(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市教育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属性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尽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发生后局、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应急处理会议,确定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学生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提出解决办法,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理赔,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信息报送

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

(1)事发单位报送。事发后立即电告局指挥部和当地政府,并尽快形成详细报告报送局指挥部;事故处理中随时向局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

(2)局指挥部报送。接下属单位事故报告后立即电告市有关部门,并尽快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中随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三)事故调查监控

1、事故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当事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采取“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改。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应对各校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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