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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夜景照明亮化工作实施意见

城区夜景照明亮化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城区亮化水平,美化城市夜间景观,有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全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经研究确定本实施意见。

城区夜景照明亮化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规划引导、市场主体建设原则,以扮靓城市、美化环境为目标,统一组织、科学规划、社会参与,全面做好城市亮化建设工作,不断丰富城市文化生活,展现城市夜间活力,提升城市品质。

二、实施分类和进度

(一)新建工程亮化同时建设。城区新建工程(含在建未竣工),按要求配套建设亮化工程。实行亮化建设与主体建设四同时制度,亮化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使用。凡不符合亮化要求的不予验收,住建部门不予备案,建筑物不得交付使用。

(二)既有建筑亮化分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既有楼体亮化实行循序渐进建设原则。一是新城区,2023年实施阳城六路和信德路;2024年实施阳城八路、河东二路、阳城三路;2025年实施阳城九路、河东一路、河东三路、河东四路、阳城五路。二是老城区,2023年实施酒店宾馆、商场类楼体;2024年实施金融保险、通信电力等办公营业类楼体;2025年实施其他沿街楼体和门头店面亮化。

(三)既有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既有亮化设施产权管理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做好维护管理,按规定时间启闭和运行,对亮化设施牢化严重、夜景效果陈旧的及时进行升级改造。

三、夜景亮化标准和要求

(一)建筑物亮化。一是办公类建筑,总体应体现庄重、沉稳的特点,亮化线条应简洁,灯光主题明显,色彩搭配沉稳,尽量对称设置;同时,应根据建筑高度采用多种立面亮化手法,如多层建筑采用轮廓线勾勒照亮、高层建筑采用顶部照亮及立面轮廓局部照亮等。二是商业类建筑,应体现繁华、绚丽多彩、充满活力的商业气氛并兼顾文化品位要求,灯光亮度高、色彩丰富、动感强,通过各种灯饰、动态照明等手法渲染商业气氛。三是住宅类建筑,住宅类亮化应以暖光为主,为居民提供舒适、优美的视觉环境。对住宅类建筑立面原则上不做大片亮化,高层建筑可采用顶部照亮及立面轮廓局部照亮等方式亮化。四是小型建筑,沿街三层以下小型建筑可根据楼体外轮廓线设置灯光线条勾勒,显示出轮廓和变化,提高整体亮化景观效果。

(二)门头牌匾亮化。道路两侧商业网点牌匾要采用霓虹灯、线条灯等,亮化形式动态与静态结合,其造型要反映经营特色和建筑特点。

(三)安全与影响。亮化设施不得影响天文观测、交通及航行安全,做到防水、防火、防风、防震、防雷击、防漏电。

(四)启闭时间。开启时间根据季节不同,按照天黑即亮开启,关闭时间暂定为22:30。逢春节、国庆期间,关闭时间延长至24:00。

四、实施范围

(一)城区高层建筑物;(二)城区道路及两侧建筑物;(三)城区广场、桥梁、公园、绿地、高塔、水面等各类市政设施;(四)城区景观街、商业街、步行街、美食街及其两侧建筑物;(五)各类橱窗牌匾、户外广告、站牌、路铭、沿街门头及标志。

五、责任分工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亮化建设四同时制度的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工作,即新建工程(含在建未竣工)亮化建设监督、竣工验收、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城区住宅小区亮化建设和运行工作。

(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公共区域亮化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城区商业网点门头牌匾亮化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城区亮化业务指导工作;参与亮化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亮化规划设计实施工作;负责亮化建设四同时制度的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工作;负责城区新建工程(含在建未竣工)亮化规划设计方案评审等工作。

(四)信城办:负责城区所辖村庄社区照明和沿街楼体亮化工作;负责阳城一路、阳城二路、双程路、劳阳路、文化路、幸福二路、赵家胡同商业街、金泰步行街等路街及沿街楼体照明亮化工作。

(五)金阳办:负责城区内所辖村庄社区照明和沿街楼体亮化工作。

(六)河流办:负责城区内所辖村庄社区照明和沿街楼体亮化工作。

(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城市亮化工作进行宣传和引导。

(八)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县教体局负责学校、幼儿园,县卫健局负责医院、门诊,县金融中心负责金融银行保险企业,县住建局负责房地产开发和物业企业,县商务局负责加油站,县市场局负责商场、酒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实施,成立县城区亮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亮化办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根据要求制定各自的亮化建设推进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所负责的夜景亮化任务。

(二)强化督导检查。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城市亮化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县亮化办要加强对亮化工作督导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同时,对亮化成绩突出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

(三)做好日常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城市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夜景亮化设施发光正常、显示完整、按时开启关闭,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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