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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关于对全县公安派出所上半年消防监督执法数据的通报

县公安局关于对全县公安派出所上半年消防监督执法数据的通报

县公安局关于对全县公安派出所上半年消防监督执法数据的通报 

县公安局关于对全县公安派出所上半年消防监督执法数据的通报

各科、所、队:

为进一步加强改革转制过渡期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确保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不断档。县消防基础指导大队对全县公安派出所上半年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网上督察,现将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全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1月份至6月份,全县公安派出所共检查单位、场所1457家次,较去年同期相比(以下简称“同比”)下降12.0%;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50处,同比增长24.0%;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9份,同比增长27.4%。全县公安派出所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4起,同比下降96.2%,罚款3200元,同比下降63.2%。其中罗阳派出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处罚金额均2400元;三魁派出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处罚金额800元;雅阳派出所、仕阳派出所、彭溪派出所、泗溪派出所、司前派出所、筱村派出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金额均为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监督日常检查不常态。从系统查询的执法数据看,部分派出所对消防监督工作仍不够重视。上半年全县派出所共检查单位1457家,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仅150处,平均检查10家单位只发现和整改1处消防安全隐患。司前派出所、筱村派出所、彭溪派出所0,仕阳派出所、泗溪派出所发现和整改隐患数也仅为个位数。个别派出所未开展常态日常消防检查,彭溪派出所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检查单位数为0,仕阳派出所2月份、4月份、6月份检查单位数为0,筱村派出所、罗阳派出所、三魁派出所上半年有两个月份检查单位数为0,三魁派出所、,雅阳派出所上半年存在有一个月单位未检查现象。

(二)办理行政处罚办理不主动。上半年,全县公安派出所共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25起,平均每个派出所每月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仅为0.5起,处罚量远远不够。具体到各个派出所的工作情况看,除了罗阳派出所、三魁派出所有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外,其余派出所均未办理。另外雅阳派出所、司前派出所、彭溪派出所未办理临时查封案件;xx出所、xx派出所未办理消防拘留案件。        

(三)消防监督执法录入不规范。从监督管理系统抽查情况看,《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存有空项、对监督检查不合格对象未依法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法律文书未及时送达、监督检查任务和行政处罚办理超期等问题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上半年,全县派出所监督检查任务超期30起,办理行政处罚超期1起,其中罗阳派出所行政处罚办理超期1起,检查任务超期2起;司前派出所检查任务超期28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明确职责,强化制度保障。各公安派出所要明确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出台前,继续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能。同时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本级工作重要议事内容,定期召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例会,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消防基础指导大队要对各派出所及其执法人员案件办理、执法效率、执法效果和执法能力等情况进行定期量化考评,衡量执法质效,落实奖惩措施。

二是要精准研判,强化执法力度。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督职责,继续深化村居、社区和“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居民住宅、“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电动车火灾、电气火灾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领域,要拉出清单,深入、细致排查。同时,要强化执法措施,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能督促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紧盯隐患跟踪整改,该处罚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形成检查、整改、处罚的火灾隐患整治闭环链条。

三是要训学互促,强化业务提升。年内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一期针对派出所所长、分管副所长、专职民警的消防监督培训,增强派出所监督执法综合能力。各派出所民警到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跟班轮训,提高自身的消防监督业务水平,确保民警能够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指导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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