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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直机关干部派驻工业园区挂点帮扶企业考核奖惩办法

关于县直机关干部派驻工业园区挂点帮扶企业考核奖惩办法

关于县直机关干部派驻工业园区挂点帮扶企业考核奖惩办法

关于县直机关干部派驻工业园区挂点帮扶企业考核奖惩办法

 

根据县政府*年*月*日第*期《关于选派部分县直机关干部派驻工业园区挂点帮扶企业工作有关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精神,选派了一批县直机关干部协助园区管委会做好“降成本、优环境”等相关工作,特制定县直机关干部派驻工业园区挂点帮扶企业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范围

在*年*月前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编制关系、人员岗位已转入到园区管委会的县直机关干部。

二、考核内容 

1.开展政策宣讲。在积极对接配合宣讲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省、市、县“降成本、优环境”政策宣讲,形成全覆盖的政策宣讲体系,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2.推进企业发展。指导企业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开展自主创新,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协调解决问题。积极落实各项涉企优惠政策,全力解决融资难、用工难、办证难等问题,帮助争取各级各类支持企业发展的项目和资金,优化发展环境。

三、时间安排

县直机关干部派驻工业园区挂点帮扶企业工作从*年*月份开始,持续到*年*月底。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县直机关干部派驻工业园区挂点帮扶人员要深入联系帮扶的企业,开展政策宣讲,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问题解决。

2.强化督导。帮扶人员要加强督促检查,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县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加强上下沟通,积极对接落实好上级领导挂点联系企业等工作。

3.强化考核。结合平时抽查、驻企干部帮扶企业情况,由园区管委会每半年对选派挂点帮扶干部进行考核。9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等次,70—90分(不含90分)评定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等次。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600元/月奖励;对评定合格等次的人员给予600元/月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予奖励,并给予通报批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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