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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族学会管理工作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民族学会管理工作的调查报告

一、全州各民族学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对民族学会管理工作的调查报告

文山是壮族、苗族为自治民族的自治州,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回、傣等11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203.7万人,占全州总人口354.2万人的57.7%。1992年以来,我州先后成立了壮族发展研究会、苗学研究会、彝族学会、瑶族研究会、傣族学术研究会、蒙古族学会、白族学会等。8县(市)也相继成立了民族学会和民族活动小组。

二、各民族学会开展工作情况及成效

我州各民族学会的成立,是按社团组织程序批准成立的民间组织。多年来,各民族学会在州、县(市)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在政府职能部门尤其是民族宗教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挖掘、整理、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了各民族与党委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多年来,各民族学会始终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宗旨,紧扣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全州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砚山县的苗族学会,利用学会优势,将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农村卫生保健知识翻译成苗语,制作成光盘免费分发给苗族群众进行宣传,并在苗族“花山节”活动场所循环播放,让苗族群众全面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了党在民族地区宣传政策的喉舌作用。

(二)在挖掘民族文化,传承优良传统,构建社会和谐、维护民族团结中发挥积极作用。各民族学会成立后,坚持党的领导,立足实际,教育、引导和帮助本民族群众搞好生产、发展经济、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民族文化活动,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工作中,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结合本民族风俗习惯,举办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活动。如壮学会的三月三、陇端节、花街节、红饭节,苗族的花山节,彝族的火把节、荞菜节、花脸节,瑶族的盘王节,傣族的锦库节,白族的太平节等活动,在这些民族的节日庆典活动上,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少数民族体育竞技比赛、舞蹈表演、民歌比赛、服饰展演、民族特色食品制作比赛等活动,不仅弘扬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还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团结交流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各民族学会在维护当地经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大量工作。各少数民族学会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稳定、团结、发展”作为各学会的重要工作任务来落实。如广南县苗学会,在城市拆迁、农村各类矛盾纠纷中,在党委政府需要帮助时,他们义不容辞,出面调解。在协会理事成员的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下,使各种尖锐矛盾迎刃而解,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作用。

(三)在繁荣经济和促进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发挥积极作用。各少数民族学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牢记宗旨,按照学会章程开展活动,尽心尽力,关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繁荣经济文化和促进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各学会根据各民族风俗习惯及特点,教育和引导各民族群众发展生产、发展经济。壮族、苗族、彝族等学会引导和组织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从事民族服饰生产经营等工作。如砚山县苗协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引导部分苗族农户种植重楼90余亩、种植三七、万寿菊达1000余亩;引导外出劳务年收入上亿元;招商引资20余家苗族服饰生产一条街坐落砚山县城区,带动就业1000余人,实现年利润100余万元。二是用实际行动努力实践“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各少数学会不仅充分发挥纽带桥梁、宣传、维稳、和谐发展作用,还在少数民族人才挖掘、培养、资助贫困生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力所能及的事。如广南县苗学会号召全县苗族同胞捐款5万余元资助考取清华大学的学生;砚山县的苗族协会,举办了一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专题培训班;2011年起,砚山县苗协会先后筹款18万元,资助94名贫困大学生、13名高中生、2名初中生。少数民族学会的这些善举,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困难学生圆大学梦做了积极的努力。

(四)发挥社团优势,开展调查研究,学术成果丰硕。文山州少数民族众多,历史悠久,各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各民族学会以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为己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挖掘和整理,使各民族的民间文学、民族故事、文物、古迹、文学作品、民族风情、民族语言等濒临失传的传统文化和民间技艺得以保存下来,为保存民族文化的原貌和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如壮学会的《侬智高问题论文资料集》、《壮族鸡卜影印释注》、《那文化探源》,苗学会的《苗族指路经》、《文山苗族民间文学集》、《文山苗族芦笙辞》,彝学会的《文山州彝族民间故事集》、《文山州彝族民间诗歌集》,傣学会的《文山州傣族志》等,其他民族学会也紧紧围绕本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和学术研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经费保障不足。经费是学会开展活动的保障。各民族学会想做的事情很多,特别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整理、挖掘、传承等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能完成,而民族学会是非盈利性组织,没有经济来源。州级和大部分县级学会维持日常运转是靠会员缴纳的会员费和个人自愿捐款或向各级组织申请补助的,因此,学会普遍存在经费紧缺的情况。目前,全州只有文山市、广南县和富宁县将各民族学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文山市10万/年/学(协)会,广南县5万/年/学(协)会,富宁县5万/年/学(协)会。州民宗委自2012年至2015年3月从民族机动金中给州各民族学(协)会安排经费58万元,对于各学会制定发展规划,开展各项工作也无奈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由于经费紧缺,在抢救濒临消失的民族传统文化方面,举步维艰,难以组织实施。

(二)无固定办公场地。调研了解到,全州州级、县级各少数民族学会均无固定办公地点。因没有办公场地,各民族学会挖掘整理出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影像资料等,只能分到各理事成员分别保管,影响了各民族学会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传承等方面作用的发挥。同时也给资料的安全、完整保存带来一定风险。

(三)对民族学会的管理、指导有待加强。由于民族学会是社团组织,在工作中,社团松、散,工作无规律,目标不明确,工作无计划,没有硬性指标约束;组织化程度不高,内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活动的开展和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对民族学会的人才培养和政策法规指导有待加强。各学会虽然都有协会管理章程,但约束力不强,给会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学会章程缺乏激励机制,大部分学会理事会成员均由公职人员担任,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从事民族理论研究和民族文化工作仅凭一腔热情和使命感,创新性和人才培养不足,给学会的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带来一定影响。

四、几点意见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学会在各民族地区发挥少数民族和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民族政策的喉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各民族学会健康和谐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制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化管理各民族学会工作。民族学会是社团组织,松、散是学会的主要特征。但民族学会在本民族内部具有一定的威望和感召力,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目前大部分各学会理事成员均由公职人员担任,有个别学会理事长为处级以上干部担任,违反了中央相关规定。因此,要加强研究,争取尽快出台相关民族学会管理办法措施,消除会员误解和疑虑,使各民族学会真正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加大经费投入,争取将各族学会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大多数州、县(市)级民族学会的活动经费靠退休老领导和在职的领导干部“化缘”而来,吃上顿愁下顿,给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挖掘和学术交流带来一定难度,制约了民族传统文化的弘扬、学会的责任感和凝聚力。因此,建议将州、县(市)级的民族学会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保障各学会活动正常开展,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发挥资源共享平台,为各级民族学会解决办公场地。通过调研了解,大多民族学会都没有办公场所,日常活动都是借用在职的理事长单位办公室举行活动;收集整理到的各种资料则分配到理事成员分别保管。因此,建议协调本级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将部分空余办公用房腾挪给各级民族学会作为固定办公场所,以有利于规范管理、方便组织活动。

(四)加强对民族学会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民族学会因属于群众性群团组织,目前国家层面也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导致各民族学会组织化程度不高,没有充分发挥其积极的职能作用。因此,建议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帮助各民族学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各学会组织化程度;加大对各民族学会关心、支持力度,通过财政帮扶、项目支持、政策指导等途径,不断提升各民族学会管理水平,增强参与民族事务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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