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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县委办转办省委督字〔2019〕228号关于对农民工就业情况进行分析的通知,结合我县农民工2019年就业情况及当前就业形势,进行调查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报告

一、2019年农民工转移就业情况 

2019年,全县共输转农民工4.6万人,占全县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6.2万人的74%,其中有组织输出3.5万人,组织输转率76%;实现劳务收入9.94亿元。

从就业地看,2019年省外输转农民工0.61万人,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青海、宁夏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省内输转4.02万,其中就近就地转移3.06万,市外省内转移就业0.96万,主要分布在武威、兰州、张掖等地。从劳务输转方式看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劳务输转从自发无序的流动,逐步开始向有组织、上规模、有序化、市场化的输转方式转变。有组织输出和县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劳务输转人员比例开始增长。据调查,近三年,有组织输出人数为2017年2.4万人,2018年2.6万人,2019年3.5万人。从输转行业看输出人员主要从事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为主,以泥瓦工、操作工、缝纫工、服务员、保安、保姆、司机等职业为主。调查数据显示,建筑业占22.13%,服务业占23.37%,制造业占13.92%,建材业占6.18%,采掘业6.09%,其他占28.32%。在就业时间上2019年,在外就业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占48.11%(务工兼务农),就业6—12个月的占34.24%,一年以上的占17.64%(含整户外出务工者)。

三、当前农民工就业情况分析  

今年,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对我县农民工就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大部分企业复工复产推迟,城市管制、公共交通尚未完全恢复,农民工对外出务工存在一定的心理恐慌,使得大部分农民工滞留在家,难以正常外出务工。

为了统筹推进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及后续我县农民工返岗就业和劳务输转工作,县人社局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一是全面摸清掌握全县外出务工劳动力情况,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研究新形势下劳务输转的有关政策,坚持防疫为前提、组织化输转为途径的原则,有组织地做好农民工劳务输转和就业扶贫工作。2020年截止目前,全县输转劳动力4616人,其中省内3739人,省外877人。二是围绕全县各类企业复工开工,积极挖掘全县就业岗位,积极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线上“春风行动”。截至目前收集储备发布的用工信息数量共109家企业,提供岗位9218个(其中,省内61家企业,提供岗位2956个;省外48家企业,提供岗位6262个),开展县上“春风行动”场次1次,共发布用工企业49家,提供就业岗位4878个。三认真研判疫情影响下农民工返岗复工形势,深入做好返岗复工情况摸排,积极服务农民工安全返岗、有序复工、稳妥就业。截至目前返岗就业人数1404人,其中省内640人,省外764人(其中点对点服务组织农民工赴江苏返岗就业35人),4家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返岗就业47人。做好疫情期间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与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衔接,加强与人力资源市场就业需求信息对接,鼓励企业依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网络招聘,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就业质量。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密切关注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后续影响,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和人才有序流动配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农民工就业需求期望值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就业愿望也有所提高,加上就业观念尚未根本转变,整体技能水平偏低,与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导致出现“就业难,招工难”的现象。二是市场化运作水平低。市场载体发育不健全,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尚处在孕育、萌芽和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市场化运作中还不能真正发挥主体作用,致使劳动力资源和市场不能做到有效对接和合利配置。三农民工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农民工普遍文化较低,缺乏一技之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外出务工技能较弱。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摸清务工信息,全面掌握输转动态建立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输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以农民工群体,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零转移就业家庭为重点,紧盯春季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通过入户、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逐村逐户逐人了解掌握农民工就业情况,摸清务工人员基本信息、技能状况、就业需求、往年务工地点及企业、务工地疫情和务工企业复工等情况,全面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并登记造册,做到输转人员情况底数清、台账明。对已有就业企业和岗位的农民工做好各项返岗服务,对没有就业岗位正在求职的农民工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确保实现转移就业“有岗复、有工做、稳增收”的目标。

(二)进一步收集用工信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是加强与劳务输入地有效对接,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及时了解主要输入地疫情变化、交通状况、企业复工复产的最新情况,准确掌握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岗位、复工时间等用工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村委广播等宣传手段发布至农村劳动力手中,促进他们实现就业、稳定就业。二是积极开发金川公司、河西堡化工园区及县内土地流转大户等企业的就业岗位,加强与发改、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对接联系,深入掌握县内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用工需求,鼓励企业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不断加大就近就地输转力度。三是积极推进现有扶贫车间尽快开工复工,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充分利用扶贫车间建设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永昌县建立扶贫车间,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三)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组织化输转程度。一是尽快启用和规范劳务市场。采取以“政府引导服务、中介机构参与、市场主导运作”的模式管理运行劳务市场,建立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努力形成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个人自主择业的就业新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二是大力开展线上就业服务。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暂不集中开展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部改为线上就业服务,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线上“春风行动”。进一步提高“永昌县劳务信息平台”的推广率、使用率,为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搭建规范、有序的网络服务平台,实现点对点信息推送,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三是积极探索劳务转移就业新路子,发展劳务公司+培训基地(学校)+企业的劳务输出模式,不断拓宽组织化输转渠道。依托现有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劳务输转,对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在劳务信息发布、组织人员输转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进一步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务工者就业技能。坚持培训输转一体化,把技能培训贯穿输转过程中,做好技能储备,确保输得出、稳得住。着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对已联系好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根据岗位需求,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协调用工单位开展岗技提升培训。对还未联系到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就业意愿,组织开展定向式、订单式精准培训。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采取以工代训、农民夜校等方式,实行弹性学制,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各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素质。

(五)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就业创业取得实效。一是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在项目审批、金融服务、减税降费、交通运输等多个方面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充分发挥政策促就业的最大效应。二是鼓励就近吸纳农民工就业。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吸纳用工补贴政策,对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起新增吸纳本县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子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奖补。三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带动作用,依托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永昌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永昌县创业创新引导扶持办法(试行)》等政策,实施“互联网+创业”工程,充分发挥本县的旅游产业、生态环境和特色产品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人才流入和返乡创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商贸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及家庭服务等行业,对创业者在市场准入、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六)进一步做好跟踪服务,强化农民工维权保障。建立跟踪服务体系,建立规范的外出务工人员台帐,与外出务工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定期进行回访,分类记载外出务工人员的详细情况,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妥善处理好返岗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劳动关系问题,促进企业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强法律政策宣传解读和法律援助工作,畅通监察、仲裁、信访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更多的富余劳动力能够出得去,留得住,赚到钱,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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