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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多篇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多篇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多篇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完成20xx年我市黄标车淘汰任务,交警支队上下一心,多项措施,全力推进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

一、领导重视 上传下达

领导高度重视,指出“黄标车”淘汰不仅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更是上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要求所有民警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重视该项工作,支队多次召开全市交警会议部署淘汰工作,9月4日任良辉支队长利用周末召开车管所、直属各大队负责人黄标车淘汰专项会议,张树森副支队长作为主抓领导,及时向市政府副市长徐德书、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丰汇报淘汰工作的进展,提出合理性建议,多次与环保、交通、商务等部门对接,做好黄标车政策的上传下达,为淘汰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二、理清数据 有的放矢

因奖补方案的制定,支队车管所按照年份、车型、燃料种类、使用性质等多种类型分类梳理繁杂数据,并按照“属地管辖、部门管理”的原则,将数据分解至直属大队、区县大队,督促民警根据各自职责深入辖区开展黄标车排查摸底工作,建立黄标车台账,有序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三、全警动员 各司其职

支队全警动员,将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民警,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任务。各大队、车管所民警根据各自的任务紧盯不放,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告知,下发通知书等方式向车主介绍淘汰政策,做到“有理有据”。全体民警发扬“踏破脚皮、磨破嘴皮”的精神,为完成淘汰工作打牢基础。

四、多措并举 全面清理

(一) 宣传靠前 扩大知晓率

为提高群众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知晓率,支队在黄山电视台、黄山日报、“双微”平台多方宣传,解读奖补政策,让群众愿意淘汰,主动淘汰。

(二) 针对性注?

支队车管所根据车辆实际状态,针对性“注销锁定”,对于车辆已经被私自拆解或报废,无法办理正常的车辆年检、报废等手续的,办理公证灭失手续,支队还主动联系政府法制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通过公告行政决定,再催告当事人的方式,对车辆先行“公告注销”,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

(三) 加强督报 促进淘汰

支队建立督报机制,支队领导率队,对全市各区县淘汰黄标车情况进行包片督查,周通报、月小结,对各区县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排名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淘汰工作的完成。

(四) 源头管理 严格把关

支队车管所将数据下发至查验岗、年审岗,对于“黄标车”一律不予办理年审、委托年审、车辆转移等业务,由环保部门把好环检准入关,“黄标车”不予环保检测,未达“国四”排放标准车辆一律不予转入本市。

(五) 派驻民警 及时监?

为加快黄标车的淘汰进度,车管所派驻民警至市回收公司,对黄标车回收一辆、监销一辆,每周派民警对监销车辆进行再清理,确保淘汰车辆不积压。

(六) 限行处罚 倒逼淘汰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设立或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对黄标车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的进行处罚,加强管理, 形成“黄标车”淘汰高压态势。

通过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支队圆满完成20xx年我市1697辆黄标车淘汰任务,20xx年伊始,“黄标车”淘汰任务重,时间紧,接下来,支队将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继续做好20xx、20xx年的“黄标车”淘汰工作。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2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法各部门必须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和根本保证等各个方面,在具体学习教育活动中,必须提高“四个认识”、坚持“四个统一”、搞好“四个结合”、做到“四个坚持”,全面提升基层政法工作水平。提高“四个认识”坚持“四个统一”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需要,更是提升政法队伍素质,改进政法工作的需要。

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必须坚持“四个统一”,即: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案的统一,坚持政治工作与政法业务的统一,坚持严格执法与执法为民的统一,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厚德载法,德正法严,当前,桐柏的政法队伍整体状态良好,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桐柏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取得了突出成绩,这也是我们多年来坚持政治与业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结果。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思想教育工作还不够完善,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各项政法业务工作中,贯穿于政法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我们的政法干警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把打造平安桐柏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更好的维护人民利益,才能促进桐柏社会和谐发展。因此,政法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联系工作实际,把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各部门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推动工作更好开展。在具体工作中,政法各部门不仅要实行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也要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研究、分析、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下管一级履行职责,上连一级追究责任”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对确因管理不严造成干警违法违纪的有关领导要真查处,真追究,绝不宽容手软。

做到“四个坚持”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

坚持领导带头。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主动,工作上狠抓落实。政法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育活动有条不紊地扎实开展。要注重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努力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及其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政法部门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要按照省、市委政法委的具体要求,制定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要加强专题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好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更大的实效。

坚持学习与工作并重。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要克服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以及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力争在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维护稳定领导体制、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等方面取得突破,真正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要善于在工作中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坚持密切联系实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取决于能否紧密联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的实际,真正解决好认识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政法各部门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对近年来发生的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剖析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深入开展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重大思想观念问题,真正在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建立长效机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法思想政治工作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够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政法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干警个人自学、集中教育、定期培训等制度,帮助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提高考核针对性,有效运用考核结果促进干警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自觉性何主动性。

搞好“四个结合”全面提升基层政法工作水平

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我们政法系统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打牢政法干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思想基础。

二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争当争先创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和创建示范岗等多种方式,树立起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县政法系统形成一种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以先进典型带动教育活动的全面开展,营造政法干警“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的工作氛围。

三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等专项整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起政法系统比较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

四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政法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贯彻到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中,贯彻到执行工作中,贯彻到法律监督工作中,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起“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新时期基层政法工作水平。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3

根据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江安县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中共江安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城乡基层治理七大重点任务工作组的通知》工作分工,本院迅速制定工作清单,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亮点总结如下:

一、牵头江安县“七彩之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根据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青团中央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以及四川省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我院拟牵头联合江安县人民法院、江安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江安县委员会、江安县妇女联合会、江安县公安局、江安县司法局、江安县教体局共8家单位共同打造江安县“七彩之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下简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目标是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立足“共治共建共享”理念,以“科技+互动”的形式拓宽法制教育渠道,扩大法治宣传效果,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机衔接,依托“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助力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建设。现基地建设正在按程序稳步推进中。

二、牵头成立江安县法学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研究会

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4

**是**市的南大门,**年建县,县域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乡镇,**万人口,现有基层党组织1673个,党员31587名。截止2018年2月底,正式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213家,其中社会服务机构115家、社会团体98家;从业人员3690人,党员336名。213个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的67个,其中单独组建党委4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29个;联合组建党总支3个,党支部26个。根据调研要求,现将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社会组织党建成为党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作为一个新的领域,各地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派遣党建指导员、建立党建工作站等等,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县在这几年的探索中,针对社会组织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基础弱等特点,从工商、教育、卫生系统切入,向其他系统拓展,借助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部门抓党建功能,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是理顺体制抓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如果沿用传统的属地管理模式,往往抓不住、管不好;而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具有管理服务职能,开展工作有抓手,指导推进党建工作就会推得动,行得通。我们先后在工商、教育、卫生系统等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成立了私个协会党委、民办教育协会党委、民办医院联合会党委,并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拓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和属地党委抓党建工作职责,建立以职能部门党委(党组)统一管理指导,协会党委自我管理为主、乡镇党委属地管理为辅的一统双管管理体制。对一些专业性不强、规模较小,不适合归口管理的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党委实施兜底管理。

二是扩大覆盖抓组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最健全,联系社会组织最密切,推进党的组织覆盖最有力。我们在创建协会+党委的组织模式的同时,根据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在定期梳理隐性党员基础上,对有正式党员三名以上、有合适的党支部书记人选的,采用内建方式,单独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采取外建方式,由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管理或依托较稳定的行业自律组织组建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建,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对符合建立工会组织的,先建立工会组织,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建立了党群组织建设登记申报、年审年检制度,夯实基础工作。全县形成了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三级组织体系。

三是创新载体抓活动。主管部门抓党建,能够更加贴近行业系统实际和党员需求,使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形成特色。我们针对不同领域开展了各具特色化的党建活动,比如在私个协会党委通过开办诚信经营课堂,争创党员示范店、青年文明号和巾帼示范岗为主题的一课三创活动,凸显了诚信党建特色;在民办医院联合会党委以三好一满意为载体,开展医德好、技术好、服务好、群众满意党员标兵评比,提升群众满意度;在民办教育协会党委实施三化关爱工程,号召各民办学校党组织围绕亲情化教育教学、信息化家校互动、社会化监护管理,打造留守儿童的温馨家园。县**学校成为苏北最大的留守儿童寄宿学校,并被评为中国民办教育百强校。

四是统筹资源抓保障。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往往比较薄弱,而主管部门拥有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厚实的党建工作资源,主管部门抓党建,能够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优势资源,支持和保障系统内党组织建设。我们通过建立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分片挂联党组织、定点指导薄弱党组织制度,并从各系统选派了260多名经验足、威望高的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力争做到一人双岗、双向兼职,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通过党费划拨一点、部门支持一点、系统内筹集一点的办法,建立100万元专项基金,保证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按照一站五中心模式,建设区域性、开放式党群工作站,开展业主支持、职工拥护、党员欢迎的各类活动,引领党员创先争优。私个协会党委党群工作站模式被评为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十佳创新项目。

五是完善制度抓规范。我们从建立健全制度着手,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先后下发《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关于在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方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也纷纷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社会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党员党内监督、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等一系列制度,促使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虽然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讨并加以解决。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单位,党建工作没有现成模式可套,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党建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从总体上讲还处于起步阶段,导致部分部门党委(党组)对抓社会组织党建认识不深,有的不知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工作中存在盲目性;有的认为社会组织性质特殊,是体制外的组织,建不建党组织没关系;还有的认为社会组织规模小、人员少,抓不抓党建无所谓。

二是党员管理不严密。社会组织大多机构设置松散,人员流动频繁,组织对个人的约束性差,不少党员处于游离状态,与党组织的联系不密切;一些社会组织特别是从事经营活动中的年轻人缺乏对党的认识,只注重业务能力和经济效益,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有的党员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愿转,有的存在雇佣心里不想转,导致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系统,正常开展活动难。

三是保障机制不牢固。一是活动阵地难保障。大多数社会组织无自有办公场地,靠租赁或业务主管部门支持解决;二是党务队伍难保障。大部分社会组织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形式上脱节;三是经费投入难保障。少数建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平常开展活动少,经费投入少,与其经营服务活动不成比例。

三、对策建议

社会组织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新领域,需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适应社会组织特点和规律的新路子。

(一)着力分类指导,不断扩大党组织工作覆盖面。一是依托主管部门和监管登记部门建组织。全面落实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打好组建信息基础、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库,做到六个清,即:隶属关系清、运营状况清、从业人员清、组织设置清、党员人数清、业主身份清。二是完善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对暂无党员或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应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三是对已建立的党组织认真整顿。对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因各种原因被注销、不再开展活动的,应按程序及时撤销党组织,并将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其居住地或新就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

(二)着力创新举措,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一是创新组织生活内容。要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内在需求出发,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单位的工作业务,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多样的原则,利用各级党建网信息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qq、微博、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把组织生活与业务研讨、党员技能培训及单位集体活动等结合起来,把党的活动融入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创新组织生活载体。采取设立党员兴趣小组、党员互动交流、网上论坛、党员志愿服务队及党员轮流主持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使组织生活既体现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又对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帮助,确保党的活动和党的工作始终为社会组织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

(三)着力建强队伍,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强化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开展服务社会当先锋,自律诚信比奉献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党内监督、办事公开等制度,以增强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二是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管理和技术岗位,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信得过的党员中选拔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三是继续实施双培工程。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发展机制,采取群团推优、党员结对、跟踪培养等措施,把社会组织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另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培养机制,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四是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党员基础档案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的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中。

(四)着力强化保障,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一是强化活动经费保障,建议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按党员人数划拨工作经费,为新组建的党组织安排一定数额启动资金,同时将党组织考核评分作为党建经费保障的依据;二是强化工作人员保障。加强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工作水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解聘、辞职、调动,要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凡涉及推荐社会组织人员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推优评先等,应征求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的意见。三是强化活动场所保障。可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社区党员之家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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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基层治理调研报告篇5

为全面分析我院基层党建工作状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曾就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进行专门调研,并形成了《基层党建机制调研报告》。今年11月11日、18日,郑建民书记又分别主持召开了系部党总支、支部和机关、后勤、教辅各联合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听取基层党建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一、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

党员人数:截止2009年10月,全校共有党员299人,正式党员229人,预备党员70人(教职工3人,学生67人)。其中,在职教工党员148人,占全体党员比例为49.5%,占全院教职员工比例为56.92%,;学生党员99人,占全体学生比例为5.5%;离退休党员42人,占全体党员比例14.53%。

组织设置:目前学院党的基层建制主要有4个党总支(经济系、管理系、法律系、外语系)、10个总支下设党支部、8个直属党支部。直属党支部除培训部支部外,均为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党支部。

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在在职党员支部中,四系设专职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各1人,委员、下设党支部书记及委员都是兼职。基础部和机关、教辅、后勤各党支部所有人员均为兼职。(离休、退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由离退休人员担任)

二、总体评价和基本经验

多年来学院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内容比较丰富、形式也比较多样,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学院中心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态势是好的。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中,也取得了一些基本经验:

(一)重视组织建设。近年来,从有利于开展组织活动、有利于部门之间工作联系、有利于发挥支部在部门工作中的作用、符合高校管理规律等角度,对各系部的组织设置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均设置了总支部,配备了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对推动系部党建工作以及加强对学生工作、辅导员工作的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重视联系实际。各党总支、党支部大都能联系实际,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部门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并形成了一些特色,发挥了党组织宣传群众、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另外,有些支部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活动,如图科党支部与北蔡阳光驿站结对服务;后勤党支部关心流动党员管理;机关支部与贫困学生开展扶贫结对工作;等等。

(三)重视基础工作。近年来针对党员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等出台了18项规范性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支部达标工作,各支部的基础工作逐步规范。特别是各系学生党支部,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党支部工作档案,党员发展更加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得到了一定落实。

(四)重视形式多样。特别是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通过观看录象、听讲座、参观访问、影视观摩、网络学习等形式,使党员教育形式更加多样,效果有了新的改善。另外,有的支部还针对学生特点,对网络党建进行了积极探索。

三、当前基层党建依然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与学院发展的要求、与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建设的要求相比,我院党建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存在一些明显的薄弱环节。

(一)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院学生党员比例在。2008年第17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的统计,全国高校学生党员比例为8%(2009年7月1日《光明日报》发布从教育部获悉的信息)。另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2007年7月2日发布的信息,全国本专科大学生党员比例为

8.16%,研究生党员比例为41.83%。教育部网站发布中共云南高校工委资料表明云南省高校本科党员比例为20.39%。上海本科生党员比例为12.1%,其中许多高校比例达15%左右,毕业班党员比例在有的高校达25-30%。复旦本科生党员比例为15.8%。上海交大学生党员比例为30.1%。华师大本科生14.4%。上师大本科生12.7%。上海金融学院10%。二工大8.6%。外贸10.63%。民办东海职业学院2009年4月学生党员比例高达24.5%。可见,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党建工作与部门工作联系还不够紧密。各支部(除图科支部外)大都反映,党的工作如何与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还需要进一步探讨,特别是要从体制、机制上探讨一些新的举措。目前,专职党总支、支部书记反映工作重心主要是党务或学生工作,很难围绕部门中心抓党建;而联合支部兼职书记反映各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差别比较大,党务工作很难与各部门工作紧密融合。

(三)联合党支部开展集中活动存在一定困难。联合党支部跨多部门,各部门工作内容、性质不同,人员也比较多,党员集中开展组织活动比较困难,组织生活难以保障。

(四)分党务工作者素质不能适应发展要求。主要是许多兼职党务干部缺乏党务工作经历,又很少有机会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容、方式等了解不够。在行政工作与党务工作间,兼职支部书记往往觉得精力不够,绝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本部门的行政工作上,抓党务工作的力度不够,党建工作很难深入。同时,党务工作责、权、利之间的关系还比较模糊,考核方式不够科学,党务工作压力不够,导致部分党员干部重行政、教学,轻党建,甚至不太愿意做党务工作。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基层党建工作的设想

(一)加大党员培养发展力度。根据我院办学方向和学生培养目标的特点,要进一步加强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注意不断激发并努力保护好学生的政治热情,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学生党员比例。加强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把主动申请入党、基本素质良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尽可能纳入培养体系。进一步明确并完善团组织推优、党员与群众评议、党支部把关、党办监督审查、党委审批的发展程序,确保发展质量。建立党员后续考察、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素质。

(二)完善基层党支部设置。中组部、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上海市高等学校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同条还规定:应尽量减少联合党支部的数量。根据这些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和发展需要,要从便于党员参加活动、便于党支部发挥作用的角度出发,对联合党支部设置进行调整。目前,除监察室、基建处、工会等三个部门党员不足3人外,其余各部门党员都在3人以上,可以考虑单独成立党支部。

(三)明确基层党建工作职能和作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作用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认真落实这一要求,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努力贴近学院和部门中心工作,找准推动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努力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发展需求,找准服务群众的着力点;努力构筑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宽阔平台,找准凝聚人心的着力点;努力提高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的能力,找准促进校园和谐的着力点。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积极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真正成为基层单位的战斗堡垒。加大对支部工作的考核力度,把完成党务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认真研究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新举措新要求的制度落实,形成、完善新的制度体系。在坚持各种党内生活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支部特点,努力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积极倡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开展独立的组织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不同层面、不同范围的联合活动,如机关与教师之间、相邻支部之间、教工与学生之间等开展联合活动,做到有分有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学院努力为各类联合活动提供条件。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探索完善党员在各岗位发挥作用机制,如设立党员先锋模范岗、实行挂牌上岗、党员承诺制等,激励党员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实行党员民主评议,完善评议方式和程序,加强对党员的考核。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创造条件成立党员活动室、健全党课制度、培训制度等。健全党内评优、激励、关怀、服务、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

(六)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各支部都要重视基础工作,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要充分利用现代电脑和网络技术,建立健全的电子档案和信息库,优化基础管理。坚持开展基层支部达标活动,根据《决定》完善达标指标体系,并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规范党支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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