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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村调研报告多篇

治理村调研报告多篇

治理村调研报告多篇

治理村调研报告篇1

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和“重要窗口”建设添彩。

一、健全处置高效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一)健全政治安全体系。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巩固提升路地警务融合改革、人员密集场所“四联三防”建设、“xx”快速反应圈建设等工作。深化反邪教斗争,扎实推进“关爱之家”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市“智慧防线”建设,提升人民防线智慧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和合化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社会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敏感案(事)件“应评尽评”。总结提升推广我市防疫维稳工作经验。健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机制,实行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包案化解”。深化诉源治理,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调联动,全力打造调解工作xx品牌。

(三)健全经济金融涉稳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风险回溯、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等机制,创新推动防控措施向前端治理延伸。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政法机关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健全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深化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项目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十大行业乱象整治,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持续推进“扫黄打非”“缉枪治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打击整治活动。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挂牌整治机制,完善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各类治安案件不断下降,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明显提升。

(二)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控一体的“大防控”格局。健全“精密智巡”机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础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地、物、事、组织、网格等基础要素的精准掌控。完善市级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合成作战平台,提高对大要案、多发性案件的防范打击能力。健全网格综合治理体系,坚决打击遏制各类网络违法犯罪。

(三)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举措,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深入推进预防“民转刑”全民大行动,“民转刑”命案得到有效防范。

三、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十大标志工程、百个重点项目、千个样本点位”的“十百千”工程,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聚焦深化治理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基层基础工作短板、影响市域安全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积极探索具有xx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完善“党建引领、全民参与,乡村联动、三治融合,全科网格、责任捆绑,源头管事、就地了事”的xx版新时代枫桥经验。到2022年,达到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要求。

(二)推进“一四一”工程。构建市级统筹、县级实施、乡镇(街道)主抓的工作运作机制。加强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提升乡镇(街道)“基层治理x台”运作管理。总结推广抗击疫情网格管理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全科网格地方标准,持续深化网格责任捆绑制度,强力推进“党建+网格”工作,健全完善专职网格员职业保障。

(三)推进“两智融合”。一方面,依靠群众智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完善民主协商体制,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协商,画好“同心圆”。探索“群团+”工作模式,培育壮大一批社会治理领域的社会组织。健全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另一方面,突出智慧治城,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能效。加快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广应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实施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推进xx市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城市大脑提升雪亮工程整体效能,加快推进网格地图和标准地址库建设,建立社会治理风险监测预测模型,提升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

(四)推进“三治融合”。加大“三治融合”模式建设推广力度,推广运用“三化十二制”“民主协商议事制度”“社区治理委员会”等社会多元参与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挖掘“和合文化”“垦荒精神”等优秀文化资源,建成一大批“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探索完善执法司法公正评价制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四、健全平安xx建设工作体系

(一)规范提升大平安建设机制。加强党委对平安xx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风险共防、难题共破、责任共担的部门协作“大联动”机制。完善市县乡三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坚持和完善平安建设定期通报、重点约谈、挂牌整治等制度,完善常态化平安暗访机制,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安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二)规范提升精准化行业监管体制。深化基层和系统平安创建工作。加强“智慧消防”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促进多类事故持续下降。重拳整治“三无船舶”“两船”等隐患,深入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环境安全管理体制,提升技术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全灾种、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防汛防台抢险救灾措施,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规范提升平安队伍建设。实施以“凝心聚力工程”“战斗堡垒工程”“雁阵领航工程”“素质提升工程”“品牌创优工程”等“五大工程”为主要载体的政法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党组织配齐配强政法委员,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健全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政策,完善社会治理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发展平安巡防队、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推动平安建设力量下沉到基层,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治理村调研报告篇2

目前,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已经得到了社会各届人士广泛的关注,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众所周知,水环境是人类文明、生态文明的一面镜子,自古以来人们就有着浓厚的水情结,喜欢逐水而居,滨水而栖,特别是对于常年生活在水泥森林的都市居民来讲,拥有一个优美和谐的水环境更是一种强烈的渴望。在城市中蜿蜒流淌的条条河道,不但是防洪排涝的重要通道,也是城市景观建设的重要要素和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平衡,关系着广大市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品质。建设人水和谐的河道生态系统,打造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亲水型宜居城市已成为许多城市的发展目标。

水环境的治理和水边环境建设包括了截污、清淤、护岸、绿化等内容。人们对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污水截流、清淤、底泥处理、两岸绿化等方面的内容做了不少研究。对新建河道的护岸结构在生态方面的研究也有了起步。国外在这方面的研究比国内起步要早,日本之前就开始提出“新水”的概念,并且在生态护坡结构方面做了实践;荷兰也正在规划和建设21世纪的人与自然和谐的水环境。本文拟对原有城市河道的护坡结构进行分析,在充分吸收国外在河道整治方面和其他领域生态护坡的经验基础上,探讨河道生态护坡结构新方法,从而为城市水利向环境水利和生态水利转化提供参考。

一、原河道护坡结构形式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分析

(一)原河道坡面结构形式

长期以来,人们比较注重河道本身的功能,如行洪、排涝等,因此河道断面形式单一,走向笔直,河道护坡结构也比较坚硬,其主要考虑的是河道的行洪速度、河道冲刷、水土保持等。因此,河道的护坡结构主要采用浆砌或干砌块石护坡,现浇混凝土护坡,预制混凝土块体护坡,或现在比较流行的土工模袋混凝土护坡等结构。

(二)原结构形式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

原有的河道护坡和护岸结构形式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形成的,它在约束水的行为,防止水土流失方面作出了较大成绩,为广大人民创造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生活和发展空间。但是,其在对保护水的自然清洁和维持人与水环境的和谐方面影响较大。

1、对景观环境的影响整齐划一的河道断面、笔直的河道走向,固然是一种景观,但是它与现代人们追求的回归自然的景观需求不相一致。昔日的碧水漪漪、青草幽幽、白帆点点的景象被坚硬的护坡和挡墙破坏得无影无踪,人们只能越过灰白高耸的混凝土挡墙才能看到有几条混凝土驳船在污浊黑臭的河里发出噪人的嘟嘟声。这与现代城市河道周边无论现代或古典的建筑艺术都极不相称,与周围环境也极不相协调。而且一旦这些结构遭到破坏以后,环境景观就更差了

2、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我们暂且不说护坡及挡墙内材料(包括碱化骨料)的水化反应、炭化反应及各种添加剂(如早强剂、抗冻剂、膨胀剂等)在水中发生反应对水质和水环境的影响,就是让人们长期生活在上述这种灰色、生硬、没有活性的混凝土墙体中,人们的身心健康也会遭到侵害。在这种结构保护下的河道失去了河道原有的水边环境和水环境的功能,人们失去了娱乐、休闲和亲水的好去处,城市也因之失去了灵气和精神。由于黑臭的河水、干燥的空气及生活环境色调的影响,人们的心情等遭到严重破坏,身体感觉缺少了活力,工作也失去了动力。所以说,原有的护坡及护岸结构形式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3、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原有的护坡和护岸结构对河道坡面采取了封闭的形式,河道中的生物和微生物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很难生存下去,因此河道的自净能力遭到了破坏。同时各种水生植物也难以在坚硬的结构坡面上生长,各种水生物也因失去了生存环境而无法生存。整个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就因一层坚硬的护坡结构而断开,生态环境因此而破坏,生态就失去了平衡。更有甚者,有的河道护坡和护岸结构还采用了全断面护砌的结构,后果就更加严重,趋向就更加恶劣。

二、生态护坡结构方法探讨

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硬性材料的护坡和护岸结构对城市的许多方面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城市河道的护坡和护岸结构改造有必要推行一种生态型的护岸结构形式。在现在各大城市大型河道整治的同时提出对原有河道护坡和护岸结构改革非常必要,下面就国内外一些经验和笔者的一些初步设想作一介绍。

(一)采用新型材料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新型材料和新技术必将作为我们河道护坡和护岸结构改革的主要源泉。在国内和国外相继出现了一批用于生态方面的材料和技术,如水力喷草技术、土工材料绿化网、植被型生态混凝土、水泥生态种植基、土壤固化剂等等。虽然它们起源时不一定用于河道护坡和护岸结构方面,但在河道护坡结构使用上可以借鉴和参考。

(二)生态护坡方法探讨

1、发达根系固土植物发达根系固土植物在水土保持方面有很好的效果,国内外对此研究也较多。采用发达根系植物进行护坡固土,即可以达到固土保沙,防止水土流失,又可以满足生态环境的需要,还可进行景观造景,在城市河道护坡方面可借鉴。固土植物可以选择的主要有沙棘林、刺槐林、墨穗醋栗、黄檀、胡枝子、池杉、龙须草、金银花、紫穗槐、油松、黄花、常青藤、蔓草等等,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还可以选择芦苇、野茭白等,可以根据该地区的气候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

2、土工材料复合种植基

(1)铁丝网与碎石复合种植基。铁丝网与碎石复合种植基主要由镀锌或喷塑铁丝网笼装碎石、肥料及种植土组成。镀锌铁丝网笼容易锈蚀,在河道护坡方面一般不宜选用,而应选用耐锈蚀的喷塑铁丝网笼。铁丝网与碎石复合种植基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它比较适合于流速大的河道,抗冲刷能力强、整本性好、适应地基变形能力强,避免了预制的混凝土块体护坡的整体性差和现浇混凝土护坡与模袋混凝土护坡适应地基变形能力差的弱点,同时又能满足生态型护坡的要求,即使进行全断面护砌,生物与微生物都能照样生存。国外在这方面已有较多工程实例。铁丝网笼可以做成不同形状,既可以用作护坡,又可以做成砌体挡土墙。

(2)土工材料固土种植基。土工材料固土种植基可分为土工网垫固土种植基、土工格栅土种植基、土工单元固土种植基等多种形式。

土工网垫固土种植基主要由聚乙烯、聚丙烯等高分子材料制成的网垫和种植土、草籽等组成。固土网垫是由多层非拉伸网和双向拉伸平面网组成,在多层网的交接点经热熔后粘接,形成稳定的空间网垫。该网垫质地疏松、柔韧,有合适的高度和空间,可充填并存储土壤和沙粒。植物的根系可以穿过网孔均衡生长,长成后的草皮可使网垫、草皮、泥土表层牢固地结合在一起。固土网垫一般可由人工铺设,植物种植一般采用草籽加水力喷草技术完成。这种护坡结构现在运用较广,如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围海大堤工程、上海化学工业区围海造地工程的护坡均采用了此形式。

(3)土工格栅固土种植基主要是土工格栅进行土体加固,并在边坡上植草固土。土工格栅是以聚丙烯、高密度聚乙烯为原料,经挤压、拉伸而成,有单向、双向土工格栅之分。设置土工格栅,增加了土体摩阻力,同时土体中的孔隙水压力也迅速消散,所以增加了土体整体稳定和承载力。而且,由于格栅的锚固作用,抗滑力矩增加,草皮生根后草、土、格栅形成一体,更加提高了边坡的稳定性。

另外,现在又出现一种土工单元固土种植基,即利用聚丙烯、高密度聚乙烯等片状材料经热熔粘接成蜂窝状的网片整体,在蜂窝状单元中填土植草,达到固土护坡的作用。

3、植被型生态混凝土植被型生态混凝土是日本近年在河道护坡方面作出的研究,主要由多孔混凝土、保水材料、难溶性肥料和表层土组成,多孔混凝土由粗骨料、混有高炉炉渣和硅灰的水泥、适量的细料组成,是植被型生态混凝土的骨架。保水材料常用无机人工土壤、吸水性高分子材料、苔泥炭及其混合物。表层土铺设有多孔混凝土表面,形成植被发芽空间,同时提供植被发芽初期的养分。在城市河道护坡或护岸结构中可以利用生态混凝土预制块体做成砌体结构挡土墙,或直接作用为护坡结构。

4、水泥生态种植基水泥生态种植基在国内国外均有研究。它是由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相组成的具有一定强度的多孔性材料。固体物质主要包括适合于植被生长的土壤、肥料、有机质及由低碱性的水泥、河砂组成的胶结材料等。在种植基固体物质间,由稻草秸秆等成孔材料形成孔隙,以便为植物提供充足的水分和空气。在种植基内还可填充保水剂,保持植物在常日照坡面能很好生长。

5、土壤固化剂高性能土壤固化剂在国外日本等国家应用于工程领域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广泛应用于道路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固化处理各种污泥。但固化剂做为我国90年代引进的高新技术产品,在北京地区乃至全国大面积用于河(湖)底固化尚属首次。固化剂是以水泥主体掺入特殊的激发元素后制成的,其作用机理主要是固化剂中的水分子调节剂与土壤中的水分子形成化学键,对水分子有很强的吸咐作用,利用土壤稳定固化,其中含有微晶核,通过晶核配位,在土颗粒孔隙中生成针状晶体,填弃土体孔隙,形成骨架结构,固化剂中的固化分子通过交联形成三维网状结构,从而提高土壤的抗压、抗渗、抗折等性能指标。

在城市河道治理中遇到了防止水土流失需要硬质河底与水生物繁衍需要软质河底的矛盾,因此要求最好采用两者能同时兼顾的材料。解决上述矛盾,土壤固化剂就是其中较好方法之一。固化剂既具有硬化土壤表面与混凝土近似的性能又有松软的下层近似于土壤的性能,所以使用固化剂的结果能够使河底土层表面结壳,从而达到既固土保沙作用,又使底层利于水生物繁衍生殖,满足生态需要。

在城市河道治理中,河道生态护坡结构已被许多人所需求和采纳,并在大力推广之中,本文是吸取国内外有关城市河道整治和其他领域生态护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城市河道整治坡面采用生态护坡结构的一点初步设想,以便为城市水利向环境水利和生态水利转化提供参考。探讨河道生态护坡结构方法可以借鉴其他领域生态护坡的经验,同时需要广大技术人员研究新的合适于河道护坡特点的新技术、新方法,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治理村调研报告篇3

随着集中治超活动的深入开展,治超工作已初见成效。同时,治超工作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矛盾。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积极探讨治超长效管理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结合当前xx市的治超工作现状,围绕如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出了几点粗浅的想法。

一、治超工作的现状

按照“上下联动、综合治理、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方针,xx市于20xx年6月20日开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治超活动,经过近五年的集中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治超工作总体运行平稳,群众普遍反映良好,基本达到了“保护路产路权,减少交通事故,调节运输市场,理顺生产与运输关系,保障安全畅通,根治公路“三乱”的预期目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违章装载车辆较治理前明显减少,且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较少,尤其而是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已基本上得到控制。治超前,我市超限超载行驶的货运车辆占货运车辆总数的82%,经过治理,全市的车辆超限超载率曾一度下降到4.9%。

货运价格平稳回升,有效推动了运输市场的良性循环。据调查,治超以来我市煤炭、建材等物品的运价涨幅在1倍左右,长期低迷的运价开始恢复合理性增长,运价达到0.45元每吨公里左右。运价合理的调整和回归,有利于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

保持了社会经济和人们生活的稳定。煤炭、建材等商品的价格虽有小幅增长,但对企业生产和人们群众生产、生活未造成较大影响。据调查,当前我市煤炭、建材的价格较治超前平均涨幅的18%左右。同时,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对运输鲜活农副产品和蔬菜的超限超载车辆,主要是加强源头管理,路上一律不进行检查处理,保证了蔬菜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道路交通事故率明显下降。自治超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因超限超载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下降18.2%,死亡人数下降17.3%。

营造了良好的治超氛围和环境。根据治超工作的具体进度和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又点及面,全面深入,不间断的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治超宣传教育活动。如悬挂标语、向过往司机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志牌、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深入煤炭、矿山、建材等原材料生产、集散地宣传等。通过宣传动员,营造出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得到了运输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全面开展治超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当前治超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标准不统一,给治超工作带来了不便,也使广大运输企业无所适从,公安交警治理超载依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主要按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进行控制,而汽车制造商为便于销售,吨位标定非常随便。

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治超工作任重而道远。治超战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还不巩固,有些还只是表面现象。随着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超限超载运输将会更加隐蔽和复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暴露出来,特别使利益调整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治理工作向深入开展。从我市历次治超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来看,治理工作的本质是利益调整问题。充分认识,正确理解有关方面的利益关系是治超的主要问题。就我省情况看,下列利益关系,需要认真对待和正确把握。一是货车生产、改装、原材料加工与公路产权的利益关系;二是大型运输与一般运输的关系;三是地方政府与全局利益关系;四是涉路执法收益与运输户之间的关系。要逐步解决治超工作中不断出现的问题,调整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过程,也需要经受各个方面的严峻考验。

源头治理缺乏力度和限制性规定。由于源头装载及货车生产与改装的复杂性,治理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我市目前主要的精力和路面治理方面,源头治理还是初步的、应急的。

车辆超限运输反弹现象依然存在。经过前阶段的集中整治,超限现象已明显减少,治超工作有了初步的成效。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自集中治超以来,各地发生了不少抵制治超的现象:有地方报停货车明显增加;有的地方发生了冲卡行为;一些车主采取绕到走小路,白天停夜晚行等方式来躲避检查;一些地方的路段由于检查力量削弱,超限运输车辆又明显增多等。因此,车辆超限运输将会长期存在,治超与反治超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稍有松懈就会反弹。

三、对策与措施

超载超限涉及的问题非常多,治理工作所面临的任务也十分艰巨,不可能通过一朝一夕的时间就达到目的。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从机制改革上、从源头治理上、从完善健全法规体系上,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进行整治。

(一)发挥综合治理,联合执法优势。超限超载现象是受交通、公安、汽车生产企业和运输市场等多方面的影响造成的,仅靠交通部门很难得到有效治理,必须跨部门、跨地区协调合作,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把对超载违章的整治纳入市场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总体规划中去,由“部门行为”提示为“政府行为”,制定强有力的举措,发挥工商、经贸、交通、物价、公安、环保等部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的优势,不断增强治超合力,整合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行为,分工负责、个把一关,对超限超载运输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整治,以逐渐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治超体制,彻底有效解决超载现象。

(二)加强立法建设,完善交通管理法规体系。对超载的治理归根结底要形成依法治超,一方面通过国家立法、地方立法等形式,使交通法规内容形成较为健全和完善的法规体系,比如制定《治理公路交通超限超载条例》、机动车辆注册登记的相关规范等;另一方面,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路政执法人员的强制执行权力,允许路政管理机构在治理超限运输过程中滞留相关行车有效证件,并建立起各省、市、自治区的信息互通渠道,以保证滞留异地证件的有效性;再从立法角度加大对超载的处罚,力求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以增加违章成本,达到依法治理的目的。例如韩国法律规定,对超限行驶者或强迫驾驶员超限营运者判处1年一下有期徒刑或处以200万元(约合人民币1.5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改装车辆或妨碍检测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万元(约合人民币5.2万元)罚款。超限运输车辆一经发现,将被公路部门直接引导至法院接受法律惩处。目前,韩国超限超载车辆仅占被检测货运车辆数的1.5%。

(三)建立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源头管理机制。治理超限超载应通盘考虑,从源头上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运输市场方面,应加快扭转当前市场混乱的局面,加强运销的宏观调控,使其比例协调;继续做好收费站的清理整顿工作,适当调整不同类型公路的规费征收,使其成本降低;此外还应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实现产销直接见面,运销扩大规模。制造企业方面,应从汽车的生产改装、牌照发放、年审使用等环节加强对去汽车行业的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制造货车,严禁非标准车出厂;逐渐加快道路运输结果调整的步伐,发展集装箱运输车、厢式货车、甩挂运输车等先进的道路运输车型;另外,还可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在制造货车时安装超限超载自控装置,使想超限超载的货车在开始装载时就无计可施。业户货主方面,要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一旦发现超载,将施以“一超三罚”,解罚司机,也罚运输公司,更要处罚车主。当然处罚只时治超的一种方式,我们更多的还是需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

(四)引入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式,使治超逐步现代化、科学化。在道路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交通管理科技性的地位和作用显得十分重要。大力开展智能交通(its)管理研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将高新技术应用于治理超载中,必将最大程度地实现管理收益。项目办在现代化,科学化治超方面在河北省已走在了前列,他们率先在治超站安装了监控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并先后引入了路政管理系统和车辆gps指挥调度、超载监控系统,一方面通过对巡逻车的统一指挥、调度,提高了路政执法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另一方面也增强了路政管理综合分析能力,对超载率提高的重点车型、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增加治理力度,在降低了治超成本的同时也保证了治超效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目前,基层运输业户对国家“治超”政策、文件精神知之甚少,从公众媒体上很少见到相关信息;相反地,一些媒体热衷于报道“治超”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应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特别应注重在电视等公众媒体上的宣传,造成全面关注“治超”、全社会支持“治超”的声势。

“治超”不是限制运输,而是更好地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是要大家跑得更快、更好,只有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方方面面的协同作战,才能从根本上综合治理,才能保证“治超”不反弹,促进公路运输的健康发展。

治理村调研报告篇4

随着“六五”普法的逐步开展,“六五”普法已经开展到第三个年头了,全民普法运动在规模、内容和形式上都堪称是中外法制史上的创举。它在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功不可没,但是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反映出很多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使得普法成效也大打折扣,还亟待大家共同商榷解决。

一、调研对像

乡各单位干部职工、群众。

二、对“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三年来的的调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xx年开始的“六五”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快三年了。但两年半以来的工作,是忧多于喜,很多工作只是流于形式,走过场,效果不明显,公民的法律素质还相对较低,对法律常识的了解还是很少,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本领还很低,这与社会的发展是格格不入的,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社会在不断的进步,而且速度非常快,可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正常的应该是法律水平高于社会发展水平,而现实却是法律水平追着社会发展走。通过调查总结,我认为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费问题

普法依法治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的,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如果没有经济支持,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就成了“无米之炊”。在“六五”普法期间,有关部门为了解决普法经费问题可以说是使出了混身解数,也通过多种方式协调解决普法经费的问题,有些地方甚至通过发文的方式要求单位给予解决普法经费,但真正能落实的却很少。即使有些单位对普法经费做了预算,那也只是水中月,能看不能用。在开展普法工作要使用时,还得再打报告找主要领导批示,遇到领导心情好时还好,遇到领导心情不好时就会被拒绝。再者,按照2元/人的普法经费,开展工作也是远远不够的,这样一种工作环境也使普法工作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大大受挫,所以有时为了应付上面的工作安排,他们只得将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得过且过。普法工作以走形式、搞“造势”为主,以“搞活动”来代替经常性的普法工作,其成效难以提高。

(二)普法组织机构的问题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其成果亦非一朝一夕可见的,普法工作也可以说是一项公益事业,既是公益事业那就应是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只有这样才能把普法工作全面铺开。可通过这么多的实际来看,还是没能建立“大普法”的工作格局。普法领导小组成员挂名倒是不少,但真正干活的,出力的却很少,仍然是司法部门一家在唱“独角戏”。可司法所人员少,业务多,再加上司法所现在我局的特殊地位,他们要开展每一项工作都得伸手向我局要钱,面临的困难也是很多。本来人员就少,再加上普法工作可以说是只花钱不挣钱的业务,这样他们对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也就大大下降。

(三)人员素质问题

这里的人员素质包括普法工作者的素质和接受普法的人员的素质。普法工作应该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如有一方的素质达不到要求,都会直接影响到普法的成效。

一是普法队伍素质偏低,普法形式简单陈旧,严重影响了普法效果。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然而针对农牧我局普法宣传队伍现状,人员缺乏不说,自身的法律素质普遍偏低。因此在开展普法工作时,也只能做一些最简单的如学习一些法律条文、印一些法律知识试卷这种形式上。没有办法充分运用电视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没有采取对职工群众最有效的普法手段,没有将普法内容渗透进职工群众最感兴趣的信息中,也没有结合职工群众的生产和娱乐需求来宣传法律;采用的仍然是被动式灌输式的普及方式。最后的结果是,普法工作作了不少,可广大职工群众对法律知识不感兴趣,法律水平仍然停止不前。

二是普法教育对像的素质偏低。由于当前农牧群众收入水平普遍偏低,生活还不富裕,干部群众都把人生追求目标放在了怎么样挣钱,怎样享受上去了,对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情没有热情去做,对我局相关部门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他们也没有兴趣参加,我局有时为了让这些职工群众参加法制教育不得不通过强制性要求到会凑人数的方式,可到了会场他们根本静不下心来听课,只是为了混下。再加上一些职工群众文化素质低,对一些法律知识不能理解,听不懂,所以他们就更没有兴趣去听。这样一堂课下来,讲课人员讲了些什么他们还是一无所知,事倍功半,成效很低。

三、对“六五”普法的建议

(一)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以增强实效性为切入点,提升法制宣传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创新领导机制,建立由我局党支部牵头召开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明确社会各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对于推动工作至关重要。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只有全社会各方的参与,才能真正做好,也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普法工作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创新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反馈和交流制度,建立“大普法”、“大治理”工作格局。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障经费,使法制宣传工作得到更加有力的支撑。过去28年的实践表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顺应时势、符合国情、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亦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就其性质来说,是由政府主导的,适应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益性社会事业,是国家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这方面花一些钱,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形成维系社会的法律意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是一件低成本,高效益的事。因此,我局的领导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普法经费,为普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三)努力提高法制宣传人员和受教育人员的`素质。由于我局体制的特殊性,普法办人手少,工作量多,普法工作仅靠司法所的人显然是干无济于事的。大量的普法工作还得靠基层单位自己去做。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培训一些有责任心的普法教员。这就需要我局党支部乃至县委给予大力支持,拿出一定的物力财力,从各村挑选出一些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责任心的初、高中毕业生或大专生,把他们组织起来,统一进行培训,由专业人员负责讲课,有条件的还可将他们送到法律大专院校学习深造。培训学习结束后,让他们回村实施普法教育,为了提高普法教员的积极性,我局最好能给他们一定的报酬,这样普法教员就可以长期“扎”在一线,传播法律知识,那效果就不言而喻了。其次是通过多种方式,途径提高我局广大干部群众的素质。俗话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局应大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再通过一些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这样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治理村调研报告篇5

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等,为此,特以近年来建设的新村聚居点空心化问题为例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县农村空心化现状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民新村聚居点30个,涉及农户1328户,其中:新建点16个714户,改建点14个614户。正在建设有的23个1227户,其中新建点16个974户,改建点7个253户。建成镇吊脚楼村、镇立山村新村综合体2个123户。据调查,建成的新村聚居点中住房空置率在50%以上的聚居点3个,占10%;空置率在30—50%的聚居点2个,占6.6%;空置率在10—30%的聚居点2个,占6.6%;没有空置住房的聚居点23个,占76.8%。造成其空心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举家外出户增多。

当前,农民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收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或谋生的人数不断攀升,导致农村人口密度逐年递减,直接导致了“人去房空”现象的出现。全县大多数村外出务工人员人数高达80%以上,其中举家外出户达30以上。县xx年建成的镇村聚居点共25户85人,其中:村10户38人,吊脚楼村15户47人。该聚居点外出人口66人,其中季节性外出27人,占总人口的31.8%,常年外出39人,占总人口的45.9%,该聚居点新建农房常年无人居住9户,占总户数的34.6%,季节性无人居住10户,占总户数的40%。

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

部分外出务工经商先富起来的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城市站稳脚跟后,举家迁往城镇生活。国家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发展,城镇吸引力增加,各项就业、就医、就学、文化等环境条件良好,加之中心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大量村民纷纷迁到村外生活,“空心村”现象日趋加重。目前,县镇、镇、镇、镇、镇、乡等6个乡镇都在进行场镇开发,邻近场镇或有能力的农户都在集镇购房。如,镇骑龙寨村农民新村聚居点共30农户,就有7户在城镇购买房屋,占总户数的23.3%。

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

部分群众对老宅一直恋恋不舍,总认为老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保存老宅就是留住了“根”。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基、超标准占地,占用耕地建房,农房迁建后旧宅基地普遍闲置,致使农村长期以来“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建新房不拆旧房”,致使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没能很好落实,许多村民建新房而未拆除旧房,占新基不退老基,造成一户多宅。所调查的县镇村、镇骑寨村、吴家桥村三个新村聚居点,建了新房未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的建房户达到15户,占新建农房户数的25.4%。

四是早期规划不合理。

一些新村建设规划比较简单,对村庄功能分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群众生产生活习惯考虑不周,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再加上执行规划的法律约束力不强,村民建房存有很大的随意性。如县已建成的镇村农民新村聚居点,村组织就没考虑到农户的耕作半径,将150户农户集中到一起,造成农户生产不方便。

二、县治理农村空心化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新村建设“建得起、住得下、不空置”,在新村建设中坚持“四个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布局,强化产业支撑,突出乡村特色,统筹推进全县新村建设。

一是群众申建与政府指导相结合。

县委、县政府创新提出新村建设“申建制”,统一制定出台新村建设奖补政策,发动群众自愿申建,对30户以上群众提出申建要求,经村组申请、乡镇审查、部门评审、县级审批等流程审核通过的,纳入全县新村建设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由建房户成立业主建设管理委员会,自主选择施工单位、负责材料采购、监督资金使用和建设质量,既赋予群众新村建设的监管权和话语权,又减轻了政府工作压力,实现了政府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目前,全县在建的23个新村聚居点的1227户农户都是采用“申建制”建设的。

二是新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坚持产业促新村、新村带产业,产村相融互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发展优质柑橘、绿色蔬菜、现代畜禽、道地中药材和高效经济林等特色优势农业,以及乡村生态旅游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县新发展优质甜橙、油桃等优质水果3万亩,绿色蔬菜3万亩,薄壳核桃、九叶青花椒等高效经济林2万亩,道地中药材1万亩,建成工厂化生猪繁育基地18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88个,发展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户5516户,发展特色家禽规模养殖户254户。初步形成了郪涪两江流域优质蔬菜产业示范区、蓬乐路优质甜橙(柠檬)产业示范区、射大路优质干果产业示范区、罗桂路优质生猪产业示范区等“四大”产业区和隆盛现代农业园区。

三是规划引领与尊重民意相结合。

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统筹谋划新村的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做到新村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等多规融合。同时,充分尊重群众喜好,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征求群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民意调整规划,着力打造具有“田园风光、乡村情趣、农家特色、群众满意”的新农村,水村幸福美丽新村规划xx年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美丽乡村”称号。

四是新村建设与新村开发相结合。

在新村建设中,县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村建设,建设农民新村安置房的同时,打造开发新村旅游商贸等产业,着力培植新村产业,繁荣乡村经济。如在建设药香小镇新村综合体中,通过公开招标吸引永逸集团投资5亿元参与新村安置房建设、场镇开发建设,着力打造集养生、养老、旅游为一体的“全国知名药香小镇”。

三、治理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建议

治理农村“空心化”,是推进城乡统筹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破解建设用地难题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一)科学规划,完善基础功能。科学规划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关键。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精心设点,合理布局。按照集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在新村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的实际需要。建议将治理农村“空心化”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宅基地复垦、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农民市民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向大中城市、中心集镇与中心村集聚,同时统筹农村的水电、道路、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生活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文体娱乐及商业设施,既村解决民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又优化农村的环境质量,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二)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有了钱,才有建新房的意愿。加快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是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建设一批优质水果、绿色蔬菜和道地中药材等现代农业基地和园区,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支撑。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小规模与大群体相结合的产业基地和生产体系,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实现千家万户增收致富。同时,要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拓展劳务输出,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为推进农村“空心化”治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加大投入,加快治理进程。雄厚的财力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根本保障。一是将农村“空心化”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向治理农村“空心化”倾斜。同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宅基地的整理置换和竞价选位,发挥农村宅基地的一部分物权功能和价值潜能,使新农村建设产生内生动力,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一事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空心化”治理提供低息贷款,以扩大资金筹集渠道。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采用由工商资本与村民共同出资改造“空心村”,例如让房地产开发商介入“空心村”改造,让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部分资金,然后将新建农民公寓的部分物业用房或尾房作为其收益,实现彼此之间的互利双赢,以解决改选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动在外成功人士资助“空心村”改造,调动在家村民参与积极性,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四)强化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坚决制止农村建房无序局面,逐步引导农民居住向新村聚居点集中,推进新村建设进程和建设水平。一是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并复垦。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政策,控制农房建设用地标准,禁止违法占地建设。三是农村个人建房必须申报设计方案或选用新农村标准图集方案。四是农村个人建房不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或标准图集建房,则取消其享受国家一切补助资金的资格。

治理村调研报告篇6

近年来,我国多地区爆发大气污染现象,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大气污染问题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通过对大气污染源进行分析,得出建筑工地产生的扬尘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之一。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现场调查结合近年来对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实际经验,从施工中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施工扬尘防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方面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进行分析,提出了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为控制扬尘污染提供参考。

一、建设工程施工大气污染主要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

(1)土石方开挖、边坡施工等产生的扬尘;

(2)现场铣刨、既有道路拆除等产生的扬尘;

(3)施工现场道路未全部硬化导致运输车辆在行驶中产生的扬尘;

(4)建筑材料(如砂子、水泥、石灰)、建筑垃圾等在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5)渣土清运过程中由于装载过多等原因出现撒漏产生的扬尘;

(6)运输车辆未及时冲洗,导致车辆带泥上路造成的污染;

(7)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造成的大气污染。

二、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目标及扬尘控制标准

通过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扬尘控制制度、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相关单位扬尘污染治理考核等措施,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要达到“7个100%”扬尘控制标准。

1、施工工地围挡率100%。沿城区主要道路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须设置高度不低于5米,次要道路不低于3米的围挡。围挡须采用硬质材料沿工地四周封闭,围挡墙面必须美化,底端不得留有缝隙。

2、主要进出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道路及出入口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域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3、现场物料蓬盖率100%。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采用洒水、地面硬化、密网覆盖、封闭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实行封闭式存放。

4、洒水保洁率100%。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场地须安排专门人员定时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遇到干燥天气须增加清扫洒水次数。

5、现场裸露土地固化、绿化率100%。除砼硬化过的道路、加工场地、材料堆放场等以外,其他裸露场地均需采取覆盖措施并定期浇水湿润或进行固化、绿化。

6、密闭运输率100%。运送土方、建筑垃圾及散装建筑材料等,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7、车辆冲洗率100%。施工现场工地运输车辆出口处必须设冲洗设备,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保持出工地车辆清洁。

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制度不健全。当前,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已经逐渐得到了各地环境管理部门的重视。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扬尘治理研究,相关扬尘治理规定主要以防治措施为主,没有明确的扬尘控制指标以及施工扬尘排放标准,因此,不能对施工现场扬尘进行有效地定量控制。

二是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参与者对扬尘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当前部分施工企业仍然实行项目管理,未摆脱粗放式施工。这就造成了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参与者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所带来的空气污染危害的认识不足,对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扬尘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导致了施工现场出现了以下问题:

(1)车辆冲洗不足。

(2)施工道路未硬化。

(3)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

(4)施工现场裸露部位未完全覆盖。

(5)施工过程中未及时采取降尘措施。

四是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力度不足。我县建筑工地扬尘监督管理由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的安全监督站负责,由于安全站人员力量不足且我县工程量较大,这就造成了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监督薄弱,监督检查力度不足。

四、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制度。针对当前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中存在的监督薄弱问题,应建立完善的扬尘治理监督机制,并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联动与合作机制,实现扬尘治理信息共享。同时,应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排放标准,使施工扬尘污染能够得到定量控制。

二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参与者扬尘治理教育管理。为保障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参与者扬尘治理教育管理,提高施工参与者对扬尘治理的认知水平。同时,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培训,提高施工参与者的环保意识及参与意识。

三是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各施工项目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施工文明责任人为副组长,以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为组员的施工扬尘治理小组。组长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统筹安排,副组长负责施工中扬尘具体治理,每个组员负责具体施工点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7个100%”控尘标准,确保控尘责任到位、治理到位。

四是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督查力度。相关部门应对在建项目实行动态监管,将防尘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巡查内容,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要制定相应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停工整改的处罚措施。同时,建立追责问责长效机制。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污染已构成了大气污染的一部分。然而,因存在施工扬尘治理制度不健全、扬尘治理工作认识及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以及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力度不足等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效果难以长期保持。针对以上问题,需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参与者扬尘治理教育管理;建立统一的监督机制;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督查力度。从根本上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治理村调研报告篇7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和城建环资工委年度工作安排,5月上旬至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城建环资工委成员对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住建委的专题汇报;召开了县(区)政府、市行政执法局参加的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调研座谈会;实地检查了部分建设施工和拆除施工现场,详细了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筑施工扬尘是建筑物、构筑物在建设施工、拆除及与之相关的运输活动过程中,产生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市处于城镇大拆大建阶段,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面积496万平方米,拆除面积130万平方米;截止今年5月中旬,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拆除面积100万平方米。

近年来,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区域性、复合性大气环境污染较为突出,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数据,20xx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比20xx年增长32%;今年一季度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为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扬尘污染呈加剧态势。相对其他大气污染物,公众对扬尘污染,尤其是对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感受更为直接。

近年来,我市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对扬尘污染防治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长任指挥长的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指挥部,制定了《铜陵市20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办〔20xx〕51号,以下简称《方案》),并划分了职责,市住建委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场所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县区政府和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拆除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市住建委成立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市建工局作为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县、区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或明确有关部门负责拆除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二)出台措施,逐步建立工作标准。市住建委出台了《铜陵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筑工程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强化了整治要求,细化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11项具体措施,编制了《铜陵市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图册》,免费发放1000余册。铜陵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三)开展创建,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市住建委召开了全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动员会,就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部署。同时,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建设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标准化工地创建力度,加强监督和考核工作。铜官山区对拆除工地每月开展2次环保、建设、市容检查工作,狮子山区实施拆除工地扬尘治理风险金制度,郊区对拆除施工实施分区、分时作业,缩小扬尘影响范围,降低粉尘聚集浓度。

(四)突出重点,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一是加强建设施工的现场监管。市建工局成立了文明施工督查组,向主城区重点建筑工地派出技术人员驻点监管,对主城区120余个项目实施包保督查,今年4月份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

二是加强道路运输的监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运输建筑渣土车辆执行“平货厢,全覆盖、车身整洁、车轮冲洗干净”的装载运输标准,在全市主干道出入口设置60余处防泼洒警示标牌,20xx年对5825辆(次)超载、超高大货车进行了处罚,今年年初至5月中旬,办理一般程序道路污染案件34起、简易程序道路污染案件138起,罚款2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责任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认识不高。

一是认为建筑施工受作业环境、技术、材料等因素制约,产生扬尘不可避免,建筑施工扬尘是老问题,习以为常。

二是认为构成大气环境污染的因素很多,建筑施工扬尘只是众多因素之一,对大气质量影响不大。

三是认为建筑行业工程量大、涉及面广,施工周期长,在大建设、大发展的情况下,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

(二)职责分工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拆除施工扬尘整治职责不明确。《方案》没有明确由哪一个市级部门牵头负责拆除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没有部门统一制订全市拆除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规范,更无谈考核。从实践看,该项工作由县区主抓落实,县区多将该项工作交给土地征收部门,而县区土地征收部门人员力量不足、对拆除施工业务不熟,且缺乏执法权,基本没有发挥监管作用。由于监管缺位,我市大部分拆除施工项目没有控尘方案;现有拆除施工基本没有实现洒水和喷淋作业;房屋拆除施工队伍管理不规范,相当一部分拆除施工队伍无资质,施工水平低。

二是重点工程项目扬尘整治职责分工不合理。《方案》中规定“在建或未移交的重点工程项目、拆迁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由市建投公司牵头……”。市建投公司做为企业法人,应当负起其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扬尘整治责任,不应、也无法牵头开展全市所有在建或未移交的重点工程项目的扬尘整治工作。

(三)建设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在一些建设项目主体施工开始前,开发建设单位为抢工期,超前组织对工地进行渣土清运和土方开挖等作业,绝大多数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

二是一些施工工地露土无覆盖、无绿化,特别是市政道路建设、道路绿化施工等“线”型工程,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现象严重。

三是部分建筑工地存在现场搅拌砂浆现象;部分工地周边围挡设置不规范;工地出入口无冲洗设备或设备不启用,运输车辆进出没有做到冲洗降尘。

四是部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产生大量垃圾,随意处置现象普遍,产生扬尘污染。

五是主次干道外围、城郊结合部、农村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明显不足。

(四)建筑垃圾处置滞后,运输监管不足。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建筑垃圾日益增多,而我市尚无正式建筑垃圾消纳场(目前仅试运行1家建筑垃圾集中倾倒点,位于狮子山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偷倒现象较严重,对空气环境造成影响。我市规定渣土运输在夜间进行,由于建筑工地多,渣土产生及运输量大,监管力量相对不足,渣土车带泥上路、超高超载、封闭不严、泼洒扬尘现象仍较为严重。现有渣土车排气管多向下设置,车辆在启动和行驶过程中吹起大量粉尘形成污染。

(五)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得不到保障。目前建筑工程市场招标中,施工单位为中标而压低工程报价,减少和扣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导致部分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和措施不能落实到位。特别是市政道路等工程扬尘治理工作量大,项目扬尘治理经费明显投入不足。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近年来,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为全年工作重点,部署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其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是其中重要内容。市、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幸福铜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扎实推进。鉴于我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成立及建投公司组建后职能调整的情况,市政府要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理顺管理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尽快明确适当的市级部门牵头负责全市拆除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要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为目标,形成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监管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标准,规范管理。

一要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要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抓紧制订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范。

二要规范建设施工扬尘整治。全市现有近350个建设施工现场,主管部门要以实现所有建设施工工地砂土覆盖(绿化)率、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路面硬化率、驶离工地车辆封闭与车轮冲洗率四个百分百为主要目标,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促使建设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要规范拆除施工扬尘整治。明确达到一定规模、体量的'拆除工程必须由相应的拆除施工专业资质队伍进行作业,实行拆除施工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拆除施工专业队伍的资质审核工作;落实拆除施工控尘方案前置规定,开展控尘方案审查和备案工作;监督检查拆除作业过程中控尘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要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防止乱倒乱卸;实现渣土密闭运输或更换新型全密闭车型;加大对超高超载、泼洒建筑垃圾车辆的查处力度,确保所有渣土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做到净车出场。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一要严格执行环评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应当包括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内容,未通过环评的,不得开工建设。环保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监测工作。

二要整治建筑垃圾偷倒行为。主管部门要对我市现有建筑垃圾集中倾倒点进行宣传,引导建筑垃圾集中、有序处置;市整治车辆运输泼洒办公室要加强巡查工作,依法严格处理建筑垃圾偷倒行为。

三要推进社会监督。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气环境信息公开的决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增强群众的监督防范意识。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要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努力形成公众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

四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扬尘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入行政执法相对人违法行为不良记录。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因监管不力造成污染的,要严格问责。

(四)加大投入,提升能力。

一要进一步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我市现在试运行的建筑垃圾集中倾倒点容量有限,市政府要尽快规划建设,满足长远需求,同时要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要研究通过奖补等方式引导大型装载车、渣土运输车排气管改装工作,避免因车辆排气口向下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三要切实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将污染防治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计价,落实防治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四要正视我市缺乏拆除施工控尘设备问题,积极探索市场化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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