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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县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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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县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第二篇:农村婚嫁状况调查报告第三篇:从婚嫁彩礼的变化看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四篇:80后青年婚嫁趋势调研报告第五篇:农村彩礼退还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县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

**县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

(2014年4月)

一、我县婚嫁彩礼现状

通过对全县南北二塬和川区的6个乡镇、18个村的抽样调查,全县农村彩礼普遍较高,由于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经济条件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所调查的各个村镇之间彩礼价位各不相同,总体呈现出北塬高于南塬、川区高于北塬的趋势,总体彩礼在13万-20万之间。具体为,南塬在14-15万之间,北塬在15-18万之间,川区在16-20万之间,高于20万的属极少数特殊情况,其中:靠近县城、乡镇街道的村子,彩礼在13-14万之间;居住在塬上,虽远离街道,但交通便利的村子,彩礼在14-15万之间;居住在塬上、远离街道、交通不便的村子或者居住在川区的交通基本便利的村子,彩礼在15-16万之间;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的村子,彩礼在20万左右,但家庭困难、家里兄弟多、老人年迈、残疾的整体高于以上价位区间,最高的甚至达到27万元;婚嫁彩礼平均每年以3万元左右的速度增长,整体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婚嫁彩礼已成为部分农民致贫的主要原因。

二、“高价彩礼”形成原因分析

1、宜婚男女比例失调。调查发现,在全县各个乡镇,普通存在着婚龄青年男女比例失调的现象,甚至出现了为了结婚几家人相互抢着出高价彩礼的现象。在调查的村子中,婚龄青年男女比例持平的几乎没有,婚龄青年男女数量相差最悬殊的泾明乡练家坪村男女比例竟然达到了4:1。究其原因,一方面,是20世纪80、90年代农村较严重的重男轻女的现象和计划生育国策深入相互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近年来,大量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女青年留在大城市、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较多,这也加剧了农村婚龄青年男女比例失调,男孩找媳妇只有掏高额彩礼从条件更差的地方往回“买”媳妇。

2、受自然经济条件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家系列惠民政策的扶持,农村的生存和生活条件有所改善,但受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的制约,贫困仍然困扰着绝大多数的山区农民。在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山区的农民一方面希望通过女儿出嫁索要高额彩礼改变贫困的生活现状,另一方面为给儿子娶媳妇积累资金或借此偿还娶儿媳妇欠下的债务。调查发现,在一些自然条件落后、交通条件不便、经济状况差的村子以及生活在这些村子里家庭拖累较重的家庭,结婚的彩礼普遍比较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掏高价彩礼也没愿嫁入的现象。不少做父母的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打光棍,宁可债台高筑,也要用高额彩礼为儿子早早“占”个媳妇,有的甚至去借高利贷。

3、相互攀比现象严重。在农村,村民们但凡有点时间都会在庄前屋后围成圈子,议论别人家里一些事情。结婚送彩礼自然是村里的大事,每家嫁娶所花费的金额村民们都会通过闲聊来了解。这样一来,大家都会了解到现在彩礼的“行情”,男女双方在谈论彩礼问题前也都对这一“约定俗成”的彩礼数额心知肚明。同时,虽然人们在闲聊中对巨额的彩礼会加以嘲笑,但是主要舆论的走向是人们对嫁出女儿获得高额彩礼而“一夜暴富”的羡慕,以及对嫁出女儿获得彩礼较低者的嘲笑。其次,还有一些人认为,彩礼是女子身价的标志,嫁女儿不收彩礼,就意味着女儿不值钱,只有收了才够体面,而且收得越高身价也越高,面子便也越大;还有一部分嫁女儿的人家看到别人要了彩礼,就想着自己不要,面子上过不去,也怕别人说自己家的女儿有毛病,从而出现攀比下的“行情”上涨现象,使得彩礼居高不下,这无疑又助长了高彩礼婚姻之风。这种典型的“要面子”、“想长脸”想法是村民的普遍心态。

4、受市场经济观念冲击。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受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潮流的冲击,“一切向钱看”的观念在农村盛行,逐利思维也在激发着人们的物欲,尤其是随着物价逐年上涨,许多女方家长认为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付出了很多代价,就这样送给了男方,等于是给人家养的,所以,应该得到男方的金钱补偿。少数家长甚至将自己的女儿视为敛财工具,靠收彩礼来还自己的债务,这一思维模式在有一儿一女的农村家庭结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此外,随着近年来外出务工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青壮年年均收入一般都在4万元左右,一个家庭年均收入能达到7万元左右,挣钱相对容易,经济收入也逐年增加,从而致使人们对高价彩礼出现跟风现象,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出于摆阔、显示自己能耐的心理,在送彩礼时大方出手,为彩礼上涨推波助澜,而那些经济能力有限的家庭虽然苦恼,但也只能随波逐流,相互攀比讲排场的虚荣心也难逃其咎。

5、职业媒婆推波助澜。由于受家庭自然条件差、自身长相不好、家庭经济条件差、男女比例失衡等原因影响,男青年找媳妇困难加大,彩礼数额逐年走高,在农村普遍存在一些依靠给人说媒赚钱的职业红娘,他们每撮合成一对后,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酬劳,一般婚介的中介费为彩礼的5%至10%,由于彩礼数额普遍较大,这些红娘每撮合成一对都能获得不菲的酬劳,为了获取更多收入,他们在婚介行为中也会有意哄抬行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对“高价彩礼”现象进行改进和干预的建议

1、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司法、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要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村大张旗鼓地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之遵纪守法并自觉与高彩礼婚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作斗争。各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高彩礼婚姻的危害性,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各乡镇、村组要开展“反对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的主题教育,广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的新风。要不断要充分发挥民间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协调、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引导农村家庭把精力用到勤劳致富增加收入上,逐步改变传统不文明的婚嫁陋习,消除除部分农民想通过高价彩礼而“一夜暴富”的思想,有效地制止高彩礼婚姻的发生。

2、加大农村山区扶贫力度。要抢抓国家加大扶贫开发的有利时机,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摆脱贫困提供有利的先决条件。对于特别贫困的山区,要加大通村油路、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移民搬迁项目实施力度,给与政策、资金上的倾斜。要通过引导、帮助村民发展致富的主导产业,不断增加家庭经济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一些边远山区村民通过用嫁姑娘得到的巨款彩礼来改变家庭经济拮据现状的现象。

3、依法打击婚姻买卖行为。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大打折扣。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婚姻法》执行力度,完善婚姻登记制度,规范结婚、离婚办理程序,充分发挥离婚调解职能作用,依法坚决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行为,对因高价彩礼婚姻引发的案件,要严肃认真查处,要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民事制裁、经济处罚等措施,切实遏制高彩礼婚姻蔓延。积极探索划定彩礼上线,对不切合当地经济实际,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对双方父母进行教育,保障婚龄青年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4、规范农村婚姻中介行为。建议由各乡镇指导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建立乡镇婚介所,倡导成立婚介机构行业协会,加大对职业婚介所、婚介人的培训力度,不定期地对行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法规培训、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规范农村婚介人员队伍。对培训合格的婚介所、婚介人颁发资格证书,设定收费标准,实行持证上岗,引导其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树立行业形象,着力打造婚介市场诚信的内部环境,坚决打击媒人哄抬彩礼行为。

第二篇:农村婚嫁状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一系列惠民政策的扶持下,我市农民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很大改善,但高额的婚嫁费用水涨船高、愈演愈烈,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负。

二、存在的问题

高额婚嫁花费和节节攀升的彩礼与新农村建设进程是不相协调的,已经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改善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2.不良婚俗蔓延,不利于农村的和谐与稳定。高额的彩礼使原本纯洁的婚姻关系带上了“铜臭”的气息和买卖的性质,使爱情因金钱而异化。个别女方认为彩礼要了是自己的,不管男方是否有能力,就是要。男方则东借西凑,甚至因“抬”钱而负债累累。高额的彩礼已成为婚姻的“绊脚石”,结不起婚的男青年,往往会迁怒于父母的无能;有的成为婚后产生矛盾的诱因,引发家庭不和,因彩礼问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3.婚嫁攀比现象腐化农村社会风气。在农村,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农家孩子少了,子女的婚事是农民一生中最奢华的消费。许多家庭不顾及经济能力,“宁可受罪也要面子”,助长了婚事大办,送彩礼等讲排场、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的不良风气。问卷调查结果表明,82.3%的农民认为同村存在婚嫁彩礼攀比现象,78.5%的农民认为婚嫁彩礼额度高是因为面子问题。此外,索要彩礼陋习的盛行,使部分年轻人养成“挤榨”父母,不劳而获,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已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颗“毒瘤”。

4.男青年婚后,父母生活举步维艰。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男青年父母在儿子结婚后,靠仅剩的少量耕地维持生活,还要偿还所欠债务,身体好的大都在农闲时外出打工,生活质量、幸福指数明显低于以往。有的老人将住房腾给儿子而借住亲属家,或搭建泥草居住,有的甚至连水电费都拿不出。黄泥河镇一位村妇代会主任说,有些年青人简直不可理喻,婚后小两口生活滋润、有存款,而所欠债务却由父母偿还,老人的生活来源只靠少量的土地和外出打工,何时能还清?何时能过上好日子?老少两辈的生活差距太悬殊了。

三、几点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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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婚嫁。高额的婚嫁费用严重影响婚后生活和家庭和谐,开展具有针对性和有影响力的宣传教育活动势在必行。建议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督导作用,在乡镇村屯开展“反对大操大办,倡导婚事新风”的主题教育,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广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的新风;市文明办和妇联通过组织开展农村“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以及婚姻简办评比等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风尚,教育农村青年树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养成啃老族,把个人幸福建立在一家债台高筑之上,让婚嫁新风真正进家庭,促进家庭和谐,提高老人生活幸福指数。

2.引导农村青年摒弃婚嫁旧俗,倡导新婚尚。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自觉摒弃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带头移风易俗、婚事简办,鼓励婚嫁中送知识、送农技、送农机,把消费型嫁妆变为有实际用途的效益型嫁妆。针对农村青年婚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团组织要积极倡导和开展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村青年新事新办,倡导农村婚嫁新风尚。不断引导农村家庭把心思用到发展家庭经济提高收入上,逐步改变传统不文明的婚嫁陋习。

第三篇:从婚嫁彩礼的变化看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从婚嫁彩礼的变化看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作者:路宪增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的儿子。有条件目睹了五十年来农村婚嫁彩礼的变迁史,同时也使我感受到农民生活由贫到富的极大变化。

追寻最初的记忆,应是1957年我二叔的婚事,我奶奶通过媒婆送给我后来的婶婶两套衣料、两条毛巾、两块香皂,外加20块钱。美丽的婶婶很快就成了我二叔的新娘。我哥比俺大10岁,他是1968年结婚的。记得清清楚楚,父母送给我嫂子的彩礼是:衣料四套,被料两床,140块钱,据说我父母因经济拮据本打算只送100元的,但他们未来的亲家提出:“你家不是一个儿子,现在少了,将来俺闺女要吃亏的。”最后,父母只能按当时的通常礼数送去。

我大姐小哥四岁,记得那是1972年的二月二,大姐未来的婆家委托媒人——我父亲的姨兄弟——我的大伯送来了订婚彩礼:衣料六套,被料四床及其他杂件,还必须提及的是,我家从未见过的那样厚厚的一打子大团结。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时农村青年时尚的追求——四大件,即:蹬蹬(自行车)、转转(缝纫机)、听听(收音机)、看看(手表)。这1000快钱,就是让大姐买这些东西的。大姐是俺村最靓丽、最能干、最贤淑文静、心灵手巧的美女,收到如此彩礼,在当时是颇受同伴羡慕的。

二姐小大姐3岁,结婚又和大姐是同一年,彩礼也基本类似。俺比二姐小几岁呢?聪明的读者,您应该是知道的。我是1980年中秋节结的婚,我的妻子和我是同村、同街、同一个生产队的,我的岳父和我父亲是从小的至交,因此我给的彩礼就与众不同了。我问妻子需要什么,她说什么也不需要,最后买了一台21英寸的彩电就算婚事告捷。

其实我还有个三妹,在我们兄妹中排行最小,比俺小五岁,她是1985年结的婚,也已经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结婚时全新的婚房,全新的家具,全新的被褥、衣料,彩电、冰箱、洗衣机一应俱全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到了2014年,我的儿子也要结婚了,送的什么彩礼呢?我历来是一个万事图省心的人,给我儿子终身相伴的、负责我和妻子幸福半生的儿媳10万块钱了事,婚事是普普通通的,有一般时髦的全新,有较为阔绰的席面,也有讲究的排场。更不能不提的是,富足的亲家竟然陪送女儿一辆心喜牌小轿车。真是喜出望外,其实结婚买车的新人,在我们三里五庄已是屡见不鲜了。

四十余年农民新婚彩礼的添加史,就是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史。某些人说的“十年浩劫”把国民经济搞到崩溃边缘的高论,本人据实是不敢苟同的。要说文革期间没有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得更快一点,那倒是实事求是的。

第四篇:80后青年婚嫁趋势调研报告

随着80后作为青年走入社会,与之相关的话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包括80后的就业、婚姻、生育等。电视剧《蜗居》热播后,由此引发的讨论更是热烈。在近期针对××市青年婚嫁趋势的调研过程中,发现了几个有趣的现象,也折射出当前社会的几个问题。此次调研主要是通过参加扬城近期举办的万人相亲会和单独采访的形式,总结当前××青年婚嫁趋

势特征。

相亲会作为现在男女比例失调和信息不对称现状下解决青年婚姻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媒体、网络以及搭建的各种平台大肆风靡。此次相亲会的形式是给参会人员每人发一张卡片,上面详细记录着各种个人信息,凡是对某人有意向的可以在其卡片上贴上爱心小卡片,留下自己的信息,这样双方有意向的有缘人便从这张小小卡片开始了联系。通过简单统计分析得出以下几点共性的东西。

一、青年婚嫁趋势特征

1、最受欢迎男士特征

第一个明显特征是自有产权房,看来蜗居中挖掘的“坟墓”在现实中一览无余。凡是有产权房的男士卡片,爱心贴士远远多于租房者。例如某身高不够、学历不高、职业不稳的男士卡片上却贴满爱心,分析发现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有自有产权房两套。第二个明显特征是良好的家境,某男,本科,职业居然是大学教师,笔者正好奇为什么本科也是大学老师,而且是那么年轻,后来一看介绍得知其父亲是教授。原来除了实实在在的资本起作用外还有社会资本也很是重要的,尤其是当今的社会。第三个明显特征是良好的工作,比如电信部门,某男电信、硕士、月入5000++,应征者如云,这完全是人力资本在起作用。第四个重要因素是身高,貌似175以上的男士更受欢迎,这是自身客观条件或者说是先天资源优势。

2、最受欢迎的女士特征

男士对女士要求的总体特征:一是年纪要轻,基本上83后的还属于“畅销款”,83前的属于“滞销款”,再往前基本要运用“促销手段”了。二是工作要稳,男士提的条件中,有很大部分提到要有稳定工作,如教师、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等,这样有利于照顾家庭,尤其是考虑下一代的时候,超级现实。这些属于典型的想“娶碗族”。三是气质要好,估计这点属于典型的面子工程,男士找对象不仅仅要网实用而且还要讲究品牌吧。四是要性格要和,这点倒也是实实在在,总不能找一个南辕北辙型的,天天掐架,天天陷于矛盾磨合期吧,性格相合乃是两者长期之和的必备条件。

3、与会女士特征

与会女士共性:一是供给超过需求,女士数量远远大于男士数量,供需失衡了。在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明明是男性比例高于女性,但在多数相亲场合,都是女多男少的局面。尤其是“剩女”问题更是突出。二是总体素质较高,基本上属于高学历、高年龄、高收入的“三高”人群。应征女性年龄大都处于25岁以后,估计都在黄金段后的滞销期了。学历大多在本科以上,职业也属于稳定性,大多收入处于城市中等收入以上,更为怪异的是有很多竟然是男士需求的“碗族”。看来关键原因是信网息不对称引起的结构性失衡。三是女士主动性和积极性高于男性。在僧多粥少的男方市场的情况下,女性明显迫于竞争和生存压力,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提高。更有甚者,直接拿笔签名留下联系方式于心仪对象卡片上。

4、女士对男士的要求特征

女士对男士的要求特征:一是有财,这点可以从对住房、职业、收入的要求上体现出来;二是要有材,身高是主要的直接体现,男士172cm估计是最低要求了;三是要有才,至少要是潜力股,这可以从对男士职业、学历的要求上体现。三“才”具备的男性必成奇货。

二、婚嫁趋势背后的原因分析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当前剩男剩女问题的重要原因。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由三位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彭斯提出的,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该理论认为:市场中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有关商品的各种信息;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信息贫乏的一方传递可靠信息而在市场中获益;买卖双方中拥有信息较少的一方会努力从另一方获取信息;市场信号显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病,要想减少信息不对称对经济产生的危害,需要第三方发挥桥梁的作用,相亲会就是当前剩男剩女之间的沟通桥梁之一。

(1)婚姻市场上逆向选择

在婚姻市场上,婚配双方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在婚姻合约中的逆向选择,这进一步加大了婚姻合约的交易成本。首先,婚配双方开始只能了解一些

表面信息特征(如相貌、财富等),并不了解对方潜在的信息特征(如品德、学识等),而这些特征往往会被特质较差的人所隐瞒,特质较高的人本希望与特质较高的人在一起,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他(她)可能因为不了解信息而作出了最坏的决策,将自己出价给在婚姻市场上积极的搜寻者了。其次,婚配双方在促进信息的双向交流时,往往会出现典型的逆向选择。

如在约会中,特质较差的人往往会为达成婚姻合约而故意表现一些并不存在的信息特征,并且会为迎合对方的喜好而委屈自己,甚至会每天热情的纠缠对方。在这种情况下,也会导致逆向选择的最差结果。如果双方相互了解,即信息是对称的,这种情况肯定不会发生,所以女性希望通过更多具有保障性的如提高住房、职业、学历等信息要求来降低风险。

(2)交际圈的受限影响信息源

青年人尤其是当前的80后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更多的时间精力忙于工作,交际圈狭窄。在调查采访中发现交际圈子基本上是从学校的“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演变为“家-单位”两点一线。这就使得青年获取婚姻市场信息大大受到限制。虽然当前是信息时代,网络的发达使得生活更加便捷,时下流行的“宅文化”也应运而生。衣食住行很多可以通过网络来实现,于是青年用于现实中扩展交际的时间更加萎缩。

(3)混淆信息干扰最终决策

网络的盛行犹如双刃剑,一方面是爆炸式的信息量给社会带来便捷,但另一方是信息质量受到质疑。大量交友、聊天、社交虚拟网络的负面新闻使得网络公信力受到质疑,从网络上获取信息到现实生活存在差距,所以虽然有一个良好的平台,但大量的干扰信息导致婚姻市场上双方的决策受限制。更多的青年希望在现实社会中互相接触、了解再最终做出选择。

2、女性择偶标准的提高

据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男女比例是男多女少,但在目前的剩男剩女中更多的是女性。原因之一是女性提高了择偶标准。

假设用p表示女性择偶标准,q表示需求、供给数量,s表示供给数量,则q=a-bp,s=c+dp。假设供求均衡时的点是p0点。女性择偶标准的提高,相当于提高价格,价格从p0提高到p1,使得男性对女性需求量减少,从q0减少到q1,但在这个价格下的供给量增加,从s0增加到s1,这样就使得整个市场处于s1>q1的供过于求状态。于是很多高素质的女性成为了剩女。

3、高房价影响婚嫁取向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2429人(79.5%的人为“80后”)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4.2%的人表示自己身边的“80后”夫妻因为房子问题产生矛盾的人较多,超过7成人表示自己身边的“80后”因为没房不结婚的人很多,超过5成人认为“80后”夫妻会因为没有房子不幸福。在采访中,很多女性朋友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在选择结婚对象时,一定会倾向有房子的那一方,在现实面前,她们却不得不去考虑如何使未来生活的重担减轻一些。而一些男性朋友却明确表示,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爱情似乎变得非常脆弱,让他们这些买不起房子的男青年成了婚恋市场的弱势群体。在高房价面前,爱情的确变得有些苍白。“没房怎么找女朋友”左右了许多男孩子的心;“没房怎么结婚”也成为女孩子的心声。爱情受高房价的重伤,已是不争的事实。于是,一些人爱上了房子,最后“嫁给了房子”。

如此相亲会,却能折射出当今的多个社会问题,尤其是住房和就业问题可见一斑。

第五篇:农村彩礼退还

婚约解除,彩礼能否退还?

农村彩礼问题由来已久,由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彩礼也越来越贵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更多的受到人们广泛关注。本文通过下面案例对农村彩礼进行简单剖析。

甲男、乙女二人在2014年正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14年3月两人取得双方家长的同意于4月2日订婚,甲交给乙现金8800,甲父母给乙1200元并为乙父母买电视机一台,后来在相处过程中乙发现甲好吃懒做,而且热衷于赌博,遂提出要与甲解除婚约关系。甲同意解除婚约,但是要求乙归还两人在交往过程中甲为乙买礼物所花费的共800元人民币,以及甲乙二人订婚时甲和甲父母交给乙的所有财物,乙认为上述财物是甲及其父母无偿赠与的,甲无权索回。那么甲的要求能否实现呢?

这种事件在农村时有发生,仔细分析一下其实这样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订婚是否是我国法律保护?

事实上,我国法律对婚约问题未作明确规定,即未明文禁止,也未明确规定其法律效力。通常认为,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和《婚姻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可以得出“婚约不受法律保护”的结论。

其次,如果乙拒不交还财物,那么诉讼主体应该是谁?

要确定彩礼纠纷案件的主体,重要的是考虑彩礼的财产权属问题。如果彩礼的赠与只发生在婚约关系的男女本人之间,给付人给付的是自己个人财产,接受人接受的彩礼未用于家庭生活消费,彩礼成为接受人的个人财产,诉讼主体为男女本人;反之,如果彩礼的赠与发生在婚约关系的男女之间,或发生在双方父母、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但给付的是家庭共有财产,接受彩礼是以家庭方式出现的,诉讼主体可列包括男女本人和双方的家庭成员。在本案中,彩礼的赠与不仅发生在婚约关系的甲乙本人之间还发生在甲父母与乙父母之间,所以诉讼主体可列为甲乙本人和双方父母。

最后,甲的返还请求能否全部得到实现?

(一)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所给付的财物,不能一概视为彩礼。对于赠与财物,应区别对待:对于双方在交往过程中非基于订婚而由单方赠与或由双方互赠的价值不大的财物,即日常交往的馈赠物,可排除在法律规定的彩礼范围之外,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即甲乙在交往过程中甲为乙买礼物所花费的800元乙可以不予偿还。

(二)婚约解除后,彩礼的归属问题可以依照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制度处理,所谓不当得(更多请你搜索)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所以不受法律保护,不当得利人应将所获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害的人。这种不当利益返还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在案件中,甲在与乙订立婚约后送给乙的彩礼,是基于婚约的订立而为的。它一方面是为了证实甲乙双方婚约的成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甲乙两人将来正式建立婚姻关系。甲乙婚约解除,两人所期待的法律关系未能发生,甲乙双方不能结婚,送彩礼的目的不能达到,接受人乙继续占有彩礼没有法律依据,甲及其父母有权要求乙及其父母返还彩礼。

订立婚约,彩礼的赠与,传统的婚姻习俗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压力,而妥善处理彩礼纠纷也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从立法上和司法上给予相对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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