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灵感范文网 >

工作总结 >调研报告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在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情况调研报告

县人大执法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委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7月至9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带领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县残联负责人及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社区、县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通过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我县近三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广泛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现有持证残疾人9473人,其中视力残疾958人,听力残疾591人、言语残疾418人,肢体残疾4291人,智力残疾1137人,精神残疾1550人,多重残疾528人;1-2级重度残疾人5055人,占总数的53%。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权益为核心、以最广范围地聚合各方支持力量为基础、以最好效益地推动残疾人事业开展为目标,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等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保障事业的稳步发展。

(一)残疾人事业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残联、财政、人社、卫健、教育、民政、住建等二十多个县直部门为成员的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全县18个乡镇充实调整了残联理事长,配齐了残疾人专干,村(社区)普遍建立健全了残疾人协会,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县乡(镇)村三级残疾人服务网络体系。二是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保障文件。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十条措施》《关于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农村籍贫困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排查方案》等政策文件,为保障残疾人工作生活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坚持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

(二)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是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从低保户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拓宽到全部低保户持证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护理补贴拓展到精神、智力三级,两项补贴标准均提高为每人每月80元。三年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86.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71.7万元。落实“低保”对残疾人倾斜政策,全县已有3001名残疾人享受城乡“低保”政策待遇。二是残疾人基本医疗、基础养老等保险有保障。代缴全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险4487人、适龄阶段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4120人。三是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面进一步拓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从0-6周岁拓宽至0-7周岁,并对有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脑瘫等方面有障碍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三年累计完成残疾儿童312人次转介康复,精准对374个白内障患者残疾人进行免费复明手术,对精神残疾患者1654人次实施药费补助项目,发放药费补助资金165余万元;精准配发辅助器具1980件、助听器87例、成人假肢、矫形器225人次;精准开展社区康复协调员康复业务知识和提升能力培训1500人次。四是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三年共投资75万元,以户均5000元的标准对15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了进出门坡道、卫浴、厨房无障碍改造等项目,有效改善了家庭生活环境。

(三)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根据残疾人需求开展“菜单式”培训,以怀化市昱成职业培训学校为依托,采取集中办班和分散培训的方式,在电子商务、麻鸭养殖、糕点制作、盲人按摩、桃树种植等方面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三年累计培训残疾人1876人次,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能力。二是多渠道、多形式,为残疾人兴业创业搭建平台。近三年来,县乡政府利用公益性岗位政策,先后安排498名残疾人就业。通过落实创业扶持和阳光增收等自主创业帮扶政策,先后争取资金26万元,创建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3个,培育残疾人企业家和种养大户13家,鼓励支持115户残疾人兴业创业,吸纳残疾人就业527人。三是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每年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就业年审,三年累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84万元。

(四)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水平得到新发展。一是残疾人受教育权益得到保障。将特殊教育纳入“十四五”教育规划和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和实施。通过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和对残疾儿童开展“一人一案”“送教上门”等措施,使全县274名适龄残障学生得到了基础教育。同时,积极为残疾家庭中的高中生、大学生申报助学资金,目前共对352名学生发放助学资金84万余元。二是积极选拔训练、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残疾人各类体育赛事,先后组织残疾人参加了市第二届、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共获33金11银8铜好成绩。

二、我县贯彻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宣传力度不够。在“一法一办法”和相关惠残助残政策的宣传上,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到位,全社会爱残扶残助残意识不强等问题。部分乡镇和群众对残疾人的法律和政策了解的还不够到位,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意识欠缺,没有形成广泛参与、主动参与的社会化扶残助残工作格局。部分残疾人特别是农村的残疾人,对有关残疾人的法律和政策了解不够,难以做到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部分单位对残疾人的就业安置、残保金的交纳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二)残疾人就业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需加大力度。一方面虽然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已初步形成体系,但有些政策在落实方面还有待提升。如残疾人就业咨询与职业介绍服务体系未建立,残疾人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未执行到位。另一方面残疾人整体就业率不高,由于残疾人综合素质普遍较低,劳动技能单一,谋生手段不多,就业竞争能力弱加之受就业机会不均等、社会歧视等因素影响,使得绝大多数残疾人难以像健全劳动者一样在劳动力市场上自主择业,总是处在一个边缘化的地位。二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重视不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未足额到位,不能实现应缴尽缴,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按规定交纳残保金。

(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县还没有残疾人培训、康复等综合性服务机构。特别是计划投资420余万元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工程于2016年已建成,因县级财力有限,该中心电梯、通行区域和主要公用设施无障碍建设未完善,造成该中心一直闲置。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盲道、无障碍坡道挤占、无障碍标志标识不明显、不规范。

(四)服务残疾人力量不足。我县绝大部分残疾人在农村,但服务农村残疾人的乡镇残联主席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乡镇残联理事长(专干)由民政员兼任,乡镇残联工作没有量化。村、社区残疾人协会需配备一名专职残协委员,因经费原因,村、社区残协工作均由村干部兼任,服务能力不足。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

残联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八五普法”和“全国助残日”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教育、就业、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政策,宣传扶残助残先进企业事业单位和残疾人自强不息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增进广大干部群众对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的了解。定期召开残疾人大会,增强残疾人自立自强的信心,提高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自觉尊重残疾人、关心关爱残疾人,共同支持残疾人的事业。

(二)严格推进政策法规落实,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就业环境。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帮扶政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利。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和部门,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切实做到应征尽征、应收尽收。对征收上来的残疾人保障金要做到合理安排,统筹使用。同时福利、体育彩票留存部分要按照规定比例投入到残疾人事业发展中。二是继续发挥福利企业集中安置主渠道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福利企业的减免税政策,民政、税务、劳动保障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情况的检查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资金等支持手段,鼓励残疾人个体创业,配套相关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个体创业,在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条件的同时,考虑放宽一定的信贷门槛。四是积极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通过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提供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定期组织对接会,牵线搭桥,实现真正的就业。

(三)完善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残疾预防和医疗康复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以及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模式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康复工作的基础设施,特别是要尽快启动残疾人必要的培训中心、康复中心等综合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探索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县光荣院、社会福利院、芷江镇中心敬老院“嵌入式”合作运营管理模式,尽早为残疾人提供一个集心理辅导、康复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二是合理规划、设置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残疾人康复点。精准开展康复服务行动,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辅助器具适配率,增强康复指导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不断推动康复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新建城镇道路、公共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的建设标准,统筹规划,高标准建设,严格管理,要做到与建设项目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使用。对缺少无障碍设施的,要按照标准加快改造,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保护,为残疾人生活和工作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

(四)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残疾人工作水平和能力。

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更好地服务残疾人。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履职能力。重点针对乡镇残联理事长、村(社区)残协委员等基层残协骨干开展线上线下的综合教育培训,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强化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适用社会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服务残疾人的能力。二是推动乡镇、村(社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工作制度,将残疾人工作量化并纳入乡镇目标责任制管理。要把乡镇、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残疾人的事有人管,残疾人的事有人理,残疾人的事有人担,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附: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 执法调研问题清单

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 执法调研问题清单

1、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宣传力度不够。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到位,全社会爱残扶残助残意识不强等问题。部分乡镇和群众对残疾人的法律和政策了解的还不够到位,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意识欠缺。部分残疾人特别是农村的残疾人,对有关残疾人的法律和政策了解不够,难以做到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部分单位对残疾人的就业安置、残保金的交纳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2、残疾人就业存在薄弱环节。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在落实方面还有待提升。残疾人整体就业率不高,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重视不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未足额到位,不能实现应缴尽缴,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按规定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县还没有残疾人培训、康复等综合性服务机构。计划投资420余万元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工程于2016年已建成,目前,电梯、通行区域和主要公用设施无障碍建设因县级财力有限,尚未建设完善,致使该中心一直闲置。

4、基层服务残疾人力量不足。乡镇残联工作没有量化,因经费原因,村、社区残协工作均由村干部兼任,服务能力不足。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lgfww.com/gzzj/diaoyan/n15j62.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