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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农经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我市农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积极实施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提升,依法依规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通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农经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积极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明确目标,积极行动。根据省里新一轮消薄工作要求,通过3年努力,2020年要消除30%的相对薄弱村,到2022年底,全市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基本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50%以上。为此,我们进行认真排摸,全市尚有142个相对薄弱村。3月下旬,专题召开了全市农经工作会议进行认真部署,明确任务,全面启动新一轮消薄工作。要求各镇(街道)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确保年内消除30%相对薄弱村(即全市共43个村)。在10月底,我市“消薄”就已提前完成全面清零,完成56个相对薄弱村达标转化,完成年度任务130%。二是起草政策,认真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我们对重点镇(街道)进行了实地调研,起草制订临海新一轮“消薄”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力争在资金扶持、用地指标、创建物业项目等方面有所突破。同时,认真指导各镇(街道)按照省里新一轮消薄精神,尽早谋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抓好落实。三是拓展途径,加快增收。要求各镇(街道)通过对全市142个相对薄弱村摸清底数,结合实际,建立分年转化工作台账,制定“一村一策”巩固提升方案,重点围绕“造血”功能,明确发展计划(帮扶措施)、拟建发展项目,落实包干领导及结对联系部门,确保村集体经济增收。同时,加快推进市级薄弱村抱团物业XX创业园项目建设,参与抱团202个薄弱村(其中一期117村,二期85个村),投资10100万元,建设标准厂房及管理用房约31340㎡。其中市财政补助金额6060万元,村级配套4040万元,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组织招租企业入园,计划明年发挥效益。

(二)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全面开展村级财务排查清理

一是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村级组织建设“固本强基”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我们专门制定了《临海市村级财务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突出“五个”明确(即明确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清理方法、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并于3月26日专题组织召开全市村级财务清查专项行动工作业务培训会,统一操作规范,要求集中3个月时间,对全市所有行政村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顿。二是摸清底数,分类指导。根据村级财务管理现状,将全市628个行政村进行分三类清查审计,其中510村财务管理基础较好的作为一类村,主要依托村监会建立清账小组进行常规清查,对81个行政村因集体资产和财务量大、管理基础薄弱的作为二类村(按台州市要求7%提高到13%),由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进行重点清查或专项审计,对37个行政村因群众信访次数多、问题复杂的作为三类村(按台州市要求3%提高到6%),由各镇(街道)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要求做到 “四必清”、“四必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组织力量分阶段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重点镇(街道)由市领导亲自带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排名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6月中旬,提前完成全市清查任务,清查资产总额240.88亿元。三是梳理问题,及时整改。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今年全市累计查出违规违纪案件15件,涉及金额86.73万元,其中收回39.17万元,受党政纪处分15人。整改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612件,其中整改财务不公开问题9件,清收各类欠款883.68万元,为村社换届打下坚实基础。9月份和11月份,我们又分别进行了2次整改回头看,由局领导XX局长和xx、xx2位副局长亲自带队,分3组到各镇(街道)督查。对照19个镇(街道)一村一整改的问题清单,实地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2、全力攻坚新村资产完全融合

我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后,产生230个新村,其中216个新村在2019年已完成资产融合。2020年根据台州市新村资产融合“五统一”要求,对全市已融合的216个新村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全面融合到位,同时对5个镇(街道)14个新村资产尚未完全融合的,通过摸清底数,深度发动,因村施策,集中攻坚。到目前,全市14个资产未完全融合新村已有9个新村实现完全融合。剩余5个新村由于情况较为特殊(分别是:XX街道XX村、XX镇XX村、XXX镇XX村、XX村和XX村),目前尚在努力之中。待村级换届选举结束后,将继续努力积极创造条件,深入做好各方思想工作,抓住时机,按要求尽早完成任务,全面促进新村融合发展。

3、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后续工作

针对2019年农村土地确权“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督促作业单位和相关镇(街道)进行整改落实,认真研究修正资料的归档处理办法,保质保量完成全市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扫描加工,于2020年12月9日在台州市率先专门组织专家组验收通过,待明年市档案馆完成新馆装修后移交入库,永久保存。

(三)依法依规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

临海作为本次全省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县(市),4月份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积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搞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一肩挑”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精简高效的原则,专门研究制订了临海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统一工作流程,规范业务操作,严审任职资格,确保选准配强村级班子。7月10日市委市政府专题组织召开全市村(社区)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列入全省试点的XX、XX、XX三个镇(街道)正式启动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到8月底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在全市面上铺开后,我们强化业务培训,积极指导镇(街道)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到目前,圆满完成全市628个行政村34个社区合计640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

(四)规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稳步发展经营主体。截止12月底,2020年全市新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62家,累计达到2746家;新注册登记家庭农场243家,累计达到998家。二是切实加强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家庭农场领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认真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五化”要求规范发展。扎实开展示范性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申报评定和监测活动,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新申报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家,新增台州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家累计17家、台州市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2家累计92家,新增临海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累计27家、临海市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8家累计284家。三是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指导家庭农场和规模农业经营户将基础数据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截止12月25日,我市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共录入2220家,提前超额完成1957家任务。四是积极开展服务指导。年初面对新冠肺炎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帮助经营主体生产自救,开辟销售渠道,办理车辆绿色通行证,抓紧开展复工复产,指导19家西兰花滞销的合作社申报进入全国千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类产品供应名录。积极响应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以“四百行动”为载体,认真开展“三联三送三服务”活动,进村入企下基地,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五)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进一步强化市、镇(街道)两级农民减负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按照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要求,强化全程监管,确保农民减负不反弹。9月份组织开展了1次减轻农民负担明查暗访活动。11月份又开展了全市村级财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大检查活动,组织19个镇(街)的“三资”代理会计,集中分组开展村级财务、农民负担以及消薄台账资料等有关工作交叉检查。通过查阅财务清查二、三类重点村的清查审计报告、一村一整改资料、相关村2020年度会计凭证、消薄台账资料和“回头看”排查整改落实等相关资料,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交流反馈点评,切实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做到有规必循,违者必纠。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许多困难与问题,需要我们下一步去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如:

(一)消薄工作任重道远。我市有142个相对薄弱村,是全台州任务较重的县(市)之一。薄弱村量大面广,基础差,底子薄,随着消薄标准的提高,要完成村年20万元总收入且10万元的经营性收入指标压力很大。

(二)“三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近年来我市农村“三资”管理明显加强,但还存在部分镇(街)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业务操作不够规范等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

(三)农业经营主体仍需进一步提升。虽然我市合作社工商注册2700多家,家庭农场注册900多家,但总体还存在低小散现象,合作社被列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逐年增多,无法规避空壳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注册等。合作社、家庭农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参与“三品”认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示范评定等积极性不高。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抓巩固,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

按照省里要求,紧盯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全市142个相对薄弱村要累计完成60%的巩固提升任务,即86个相对薄弱村要达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标准,其他村要继续巩固提升,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速不低于当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指导。由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强化用地指标、财政资金等政策扶持,指导全市面上推进实施。二是推行村庄经营。依托现有资源,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农家乐民宿特色村、历史文化村、农业观光园等项目,进行公司化运作,产业化经营。支持行政村成立经营公司,开展种养殖类、服务类、设计施工类、销售和食品生产类等各类经营。通过项目开发等方式整合域内优质资源,助推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双增收。三是发展“两团”项目。“飞地抱团”重点鼓励市、镇(街道)两级继续统筹组织协调好本区域内村级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项目,依托各类园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平台,积极发展跨村、镇(街道)的“飞地”抱团项目。“片区组团”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农村资产资源特色成果等,依托集体经济强村,串点成线,以线带面,组团发展集体经济。四是创新增收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广农旅结合、混合经营、乡村电商等成功模式。支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推动村集体融入地域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物业经济,整合各类建设资金,鼓励以集体、合作等多种方式,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建设或投资商业门面、标准厂房、平价超市、停车场等营利性场所。

(三)抓规范,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一是巩固村级财务大检查成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行为。二是加强镇村两级财务管理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进行知识更新。重点对村级新一届班子,进行上岗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力度,一方面,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大检查,抽调各镇(街道)业务骨干,进行交叉互检,既推进各项制度落实,又提高实际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按照“三年一轮审”的要求,结合实际,对一些重点村、难点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优先列入“百村审计”对象。四是在村级组织换届后,对法人代表等有变化的及时进行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银行印鉴等变更工作,确保规范使用。五是进一步促进新村资产完全融合。对“三资”还未完成融合的5个村,压实镇(街)责任,落实专人,做细做实村级融合前的准备工作,转变村干部理念思想,确保新村高质量完成融合工作。六是规范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农村“三资”公开,探索村级集体资产网上审批、财务公开新模式,利用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公开村级财务,让广大群众随时查阅,实时了解村级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广泛监督。

(四)抓提升,确保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一是积极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要求,深入推进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质量提升,不断完善家庭农场名录,逐步清理整顿“空壳社”和不规范社。通过项目扶持、业务培训与指导,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二是规范内部运行管理。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员账户,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运行机制,实现民主管理。认真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完善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和盈余返还二次分配机制。引导家庭农场领办或加入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鼓励家庭农场使用财务收支记录簿。三是加强动态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经营主体的日常监测,对不符合示范性条件的要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认定补充。着力培育提升一批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新增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家庭农场共10家以上。

(五)抓监管,确保农民减负不反弹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健全减负工作机制,及时调整落实人员,完善减负工作责任体系。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规范一事一议项目管理。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农民负担源头防范机制。继续组织开展一年两次的明查暗访工作,加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严防农民负担出现反弹。三是健全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将年度工程项目、重大开支等纳入年度预算,便于执行落实,有效减轻村级代表会议召集难、负担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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