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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制度(精品多篇)

学校安全制度(精品多篇)

学校安全制度(精品多篇)

校园安全制度 篇一

一、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幼儿园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幼儿园之中,对在园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幼儿园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三、任何人对幼儿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应当在发现的1小时内向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可能致人 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园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园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园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五、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幼儿园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教育局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教育局进行汇报。

六、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有关人员应当向园长进行全面汇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班级、年级组组织学生离开学校所进行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报告学校。获许可,方能<>进行。

二、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用车的,由学校联系车辆,严禁使用无证、无牌车辆、严禁使用车况不良的车辆、严禁超载,必须严格保证安全乘船、乘车的安全知识和自救知识事先向学生进行再教育,车、船运行途中和活动的过程中有关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内进行的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学生上楼和 下楼时,两个楼梯口必须有值日和值周教师分别管理。

四、未经学校允许各班级、各年级不准变更课程安排,如有需要请教务处申请。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篇三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篇四

一、工作总目标

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律,建立领导在教师之间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班主任与副班主任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目标工作,责任书,做到各项到位,责任到位。经常向家长、学生(工厂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防中毒、防传染病、防盗窃、防爆炸、防侵害、防突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二、具体工作和措施

要定期分析学校的事故隐患,加强研究,即时处理有关问题,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项部门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坚持“一日三讲”制、“一日三查”制,加强学校封闭式管理。加强值班、值日教师的管理。

2、要定期对实验室、仪器室等易然、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以及电教室、各班级、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3、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和以外事故的发生(1—3年级禁止骑自行车,违反规定结果自负),1—3年级学生放学回家时应在班主任带领下学生排队出大门,以及指定接送地点。

4、加强上课安全,完善其制度。特别是加强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的安全上课意识,不许随意提前上下课,课内不准离开岗位。

5、要加强学值班,值宿工作,强化值班人员们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值宿工作制度,严禁社会闲朵人员随意进入学校、班级。(值班教员保证一天5次以上巡学校任务,并及时记录出入人员,值宿人员2人,保证晚上下班2小时的轮流巡管理)。

6、后勤人员要加强校园校舍安全检查(电水、暖气、体育设施等),严格把好维修校舍确保校舍维修的质量,全面消除和杜绝学校危房。

7、全体教师要重视食品卫生工作,有人专管。坚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关,不得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课间餐、营养午餐食品,不容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和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

8、学校少先队要积极配合学校值班、值日教师和公安、综合治理部门,搞好学校治安工作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和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工作,积极参与封闭式管理活动。并且利用校园媒体宣传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9、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凡是组织学生到外地参赛或集会、娱乐活动、野游、社会实践活动、考察等活动的必须经校长批准,并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必须一名以上校级领导负责)

10、贯彻执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的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坚决杜绝不良信息处理和发送以及上网下载等问题发生,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三、领导机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全面管理

副组长:**(工会主席)主管安全

成员:**(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安全)*(设施安全)各教研组组长

校园安全制度 篇五

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学校幼儿园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XX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结合XX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校园安全工作问责办法》。

第一条 XX镇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适用本问责办法。

第二条 安全检查职责范围:

(一)校园内用水,用电,用火,取暖安全

(二)师生出行及交通安全

(三)校园建设及建筑工程安全

(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安全

(五)疫情防控及校园食品安全

(六)校园公共场地安全(如:避免踩踏,拥挤事故等)

(七)校园人身安全(如:建立健全门卫检验准入制度;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转等)

(八)其它影响校园安全事故的排查

第三条 校园安全工作问责办法

(一)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结合《XX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校园安全工作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健全,规章不合理的;

2、未按要求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的;

3、值班制度落实不好,保卫和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脱岗、空岗的,安保人员未持械值班或安保器械不到位的;

4、未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和出入登记制度的;

5、未安装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

6、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堂,电力,校舍设施等部位无专人监管,或安全管理措施不力的;

7、存有非法或超载使用校车现象的;

8、其它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二)有下列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情形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撤职处理(对民办幼儿园,将根据管理规定扣除相应安全保证金,直至取缔)。

1、接到安全隐患通知书,对存在问题,不能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的;

2、未做到每周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对存在隐患处理不力的;

3、不及时上报或隐瞒安全事故的;

4、被上级主管机关检查通报的(出现一次通报批评,二次诫勉谈话,三次直接撤职处理;或根据上级指示处理);

5、其他严重违规情形。

第四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开展,切实把安全工作更好的落实到位,特制定此奖惩条款:

1、在安全工作中获得镇级表扬(依据简报)一次加1分,通报批评一次扣1—2分;

2、获得XX市级表扬(依据简报)一次加2分,通报批评一次扣2—4分;(随级别升高逐级增加2分)

3、迎接市级涉及动态考核的检查一次加1分;

4、学校安全隐患月报表每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2分;其他涉及安全的材料每迟报一次扣0.1,漏报一次扣0.5分。

5、安全检查时,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点酌情扣0.5至3分;不及时整改和上报整改情况的扣1至5分。

6、涉及安全的宣传报道,根据质量级别每篇酌情加0.1至2分。

第五条 为加强私立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成长,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辖区内所有民办幼儿园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立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XX镇关于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定》,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据进行处理。

1、要按时参加各级召开的相关会议和培训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否则每缺一次镇级会议扣50元,镇级以上扣100元。

2、要积极配合各级行政和业务部门的工作检查与指导,不能拒绝或顶撞,否则每发生一次扣100元。

3、对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为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质量,对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每条至少扣50元。

4、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保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杜绝名类安全事件的发生。凡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每缺少一项扣20元;安保人员脱岗或未穿制服每人次扣50元;安保器械摆放不到位的,每一项扣20元。在幼儿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方面,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除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外,扣保证金500——1000元。

5、积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防止在各级领导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等形式的批评,否则除扣除1—4条违规费外,每被镇级通报批评一次扣100元,被市级及市级以上通报批评一次扣200元,三次以上将给予取缔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自二○xx年三月一日起施行,由XX镇教委负责解释。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篇六

1、工作机制:

(1)建立校长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的交通安全宣传组织,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2)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教育课时,注重新学期开学及寒暑假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学校应聘请交通民警或指定教职员工担任学校交通安全法制辅导员,指导学生和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定期向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2、硬件设施:

(1)学校的宣传栏(橱窗)或黑板报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园地,创造条件设立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

(2)校园内学生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3)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人行横道线或人行横道信号灯,周边道路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齐全。

3、宣传教育:

(1)学校结合交通法规的普及,针对学生特点,每学期开展了交通安全法制课、知识答题、演讲、辩论、绘画、文艺表演、播放宣传光盘、自行车交通事故现场再现说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多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2)建立学校责任民警联系点制度,每学期到校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配合学校对校车驾驶员宣传教育,无使用无牌证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建立宣传活动台帐,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或影视资料分类齐全。

4、宣传教育率:

(1)学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2)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抽查知晓率90%以上。

5、交通事故:

学校学生及所属驾驶人无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

校园安全制度 篇七

校(园)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必须对学校的人、财、物的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履行学校安全教育的职责。校(园)长要根据学校实际和季节的变换,定期向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学校师生形成“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的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使学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3、确保师生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加强门卫的管理,加固存放贵重物品房屋的门窗,定期检查教室及各室的屋顶椽檀,实验室设备和药品的存放、使用,排除安全隐患,有安全隐患暂不能排除的要标明“危险”字样。师生员工有传染性疾病的要预防或隔离治疗,学生集体外出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申报审批程序。

4、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校(园)长要根据有关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做到防火、防盗、防腐。加大财产的利用率和延长财物的使用期。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篇八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开学初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

3、每学期必须对各安全分管负责人,全体教师进行培训,提出明确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4、每一教师自觉积极接受学校的安全管理安排,[莲山 课件 ]完成好本职工作。

5、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实行每一时段每一环节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按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任务。

7、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马上上报教育局、公安局、学生家长。

8、每学期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9、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让学生顶替劳动。

10、加强与公安部门,邻近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1、教育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责任书,使家长做好非正式上学期间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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