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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的论文(精品多篇)

关于音乐的论文(精品多篇)

关于音乐的论文(精品多篇)

关于音乐的论文范文 篇一

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杨燕迪就中国音乐评论现况做出判断:中国音乐生活中缺少音乐评论的声音,原因在于:1、音乐生活尚欠发达;2、一般公众对音乐的文化含量与精神品格没有足够认同;3、公共媒介和出版领域在音乐评论方面尚缺乏有效的制度建设;4、具有全面素养和广泛影响的音乐评论家群体尚待形成;5、音乐评伦的内在思路和理念尚待廓清。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杨和平的讲题是:《多变语境下的新中国音乐评论60年》。他认为,由于受到“左”的思潮干扰和影响,改革开放前的中国音乐评论一直滞后于音乐社会实践;改革开放之后30年的中国音乐评论比以前大有改观和进步,但仍然不够理想,原因是: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发展缓慢,缺乏健康的、诚恳的批评风气。

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常务副会长梁茂春主谈:《“”中的音乐评论》。他认为“”中的音乐评论经历了几个浪潮:1、“大批判”浪潮;2、“大吹捧”浪潮;3、“帮派音乐评论”浪潮……而贺绿汀,李春光的文章,显示出刚强不屈的斗争精神,展现了一种崇高的人格力量。改革开放以后,“”乐评的劣根性和影响还没有得到根除。大批判和大吹捧的阴魂不散,应该警惕其死灰复燃。追求音乐评论的独立地位和品格,追求音乐评论家的独立人格,追求音乐评论中对人的尊重和人文关怀,还是十分长远和艰巨的目标。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田耀农和钦丽丽的发言题为:《多元文化与个性写作背景下的音乐评论》。他们认为,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应该加深对不同文化的了解,构建更宽广的多元音乐并存的社会平台,为确定中国音乐为世界多元音乐中的一元提供理论、舆论的支持。在作曲家个性写作的艺术背景下,更应该多评介富有个性的作曲家和音乐作品,多评介富有个性特点的音乐创作理念和音乐思想,形成和谐共融的音乐理解环境和宽广的音乐接受胸襟。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郭克俭以《新中国声乐艺术若干热点回眸》为题,对建国60年声乐学术热点的论争进行了总结和反思。他列举了六大论争:1、关于“土洋嗓子”的论争;2、关于“三种唱法”的质疑;3、关于唱法科学性的争议;4、关于“民族声乐”定位之争;5、关于“艺术歌曲”概念的解读;6、关于“原生态唱法”的毁誉。他认为,不同声乐观点、教学理念在同一学术平台上进行交流与碰撞,倾听不同声音,是繁荣和发展事业十分重要的前提。

关于音乐的论文 篇二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快了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与此同时,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持续至今的文化多元主义浪潮。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世界潮流冲击着教育观念,影响着音乐教育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即是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的形成。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是当今全球文化发展的产物,它源于多元文化教育观,认为各国的音乐教育体系既不是全球普世性的,也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它应是开放的、多元的和多样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不仅批判强势文化国家音乐教育政策、结构和理论的中心性、霸权性和宰制性,强调各民族国家特别是文化弱势国家音乐教育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而且还积极倡导“文化间主义”和“跨文化主义”的音乐教育,主张在不同文化的音乐教育观念之间建立起理解和宽容的精神,尊重并欣赏不同民族的音乐哲学、音乐语言、音乐文化和音乐思维方式。认为“音乐本来就以多元的方式存在于不同文化中,音乐教育理应使学生接触到来自不同文化音乐,在世界音乐的学习中,促进不同文化间的理解和交流,通过对‘他人的理解’增强自我概念和自我理解。”① 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21世纪全球音乐教育发展的趋势,它首先出现在美、德等发达国家并逐步影响到世界各国。随着国际文化交流的日益增多,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观念也开始影响到中国。在与美、德等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交流学习过程中,中国音乐教育的学科发展亦注入了新的活力,2002年颁布的国家艺术课程标准中已开始提到多元文化音乐。高师音乐教育是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母机”,而音乐理论课则是高师音乐教育课程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中国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由于受计划经济和苏联教育体系的影响,在课程设置上分类过细、各自为战,过分强调学科的独立性;在教学内容方面与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日常生活缺乏联系;在教学方法上过分注重机械记忆和被动模仿,缺乏正确的教学思想的引导。这样的教学观念,已不能适应中国音乐教育改革的要求。观念的解决是建立理论认识的基础,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的影响下,笔者以为,应本着“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的原则,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三方面对高师音乐理论教学改革进行思考与探索。 一、课程设置的整合与重构 关于“课程”的定义,教育学家早已给予了诸多不同阐释,而人类学家则认为“课程”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是人类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②音乐理论课程作为人类几千年音乐文化的精华,担负着人类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责任,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课程设置是不同思维模式的体现,它的科学性与否,直接影响到受教育者接受效果的优劣。格式塔完形心理学认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每一部分之所以有其特性,是因为它与其他部分有某种联系。③音乐理论课程体系与其中各部分课程的关系,即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目前中国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仍各自强调其自身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而忽略了其整体性。如何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下进行音乐理论课程设置的整合与重构,是目前中国高师音乐教育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我们应“把整个音乐理论课程看成一个有机整体,从总体上把握事物的运动、发展规律,使之通过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和互相联系趋向统一,使总体在各部分相互协调中求得发展。”④ 1.强化课程,淡化学科,重构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的分科。课程设置作为中国高师音乐理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目前仍比较缺乏弹性,具体表现在有些课程划分过细、重叠过多。我们应本着音乐教育多元化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的结构体系,根据课程内容之间的关联与体系,将原有的趋于分散、科目繁多的课程结构加以整合。强化课程,淡化学科,同时对特别需要扶持的传统音乐理论仍需留有一定的空间,以供其不断付诸于教学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高师音乐理论教育体系。具体来说,为利于学生对整体音乐理论知识的掌握,在各学科相互协调中求得总体效果,笔者以为,应将目前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中一些较分散的学科进行重构,以板块的形式囊括可以相互融合的课程,如在“音乐基础理论”板块中可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等学科,在“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板块中可包括《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中国音乐作品欣赏》等学科,在“外国音乐概论”板块中可包括《外国民族音乐》《外国音乐史》《外国音乐作品欣赏》等学科,在“作曲技术理论”板块中可包括《歌曲作法》《配器》《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等学科。需要注意的是,音乐理论课程的多元化需要各板块内部课程之间、各理论板块之间的密切联系与相互渗透,而不是简单地将各个理论课程叠加在一起。只有强化板块式课程体系,淡化分散式学科课程,才能在整体习得的理论中达到课程改革的目的。 2.重视音乐与非音乐学科的关联与整合,将其融入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体系中。从全球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看,对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除了必须精通音乐教育领域的学科内容外,还要具备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要随时随地解决与音乐学科领域有关或无关的问题。⑤因此,重视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与非音乐学科的关联与整合,将文化科学知识融入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体系中,是目前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改革值得关注的重要环节。 二、教学内容的交叉与融合 现存高师音乐理论教学体系是传统高师音乐教育模式下的产物,教材的理论体系较陈旧,已不能适应文化多元化的新形势。如目前高师的和声教学仍局限在给学生灌输传统和声的狭小范围内,“对近现代和声了解很少,对创作中出现之新的和声现象困惑不解,对和声学的历史沿革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⑥对于音乐理论教学内容的改革,现行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其一是单轨制,即是在原有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加以增删取舍,教学体系基本不变;其二是双轨并行,即主张欧洲音乐理论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两种教学体系并用,实行“双轨教学”;其三是多元化道路,即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背景下,将东西方的音乐理论融会贯通,在各文化之间建立一种联系的网络。笔者以为,以基础音乐教育为培养目标的高师音乐教育,不仅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更要求学生掌握广博的音乐知识,才能够适应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学,才能够符合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发展的需要。因此,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内容的选择应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观念下,在交叉与融合的过程中体现多元化的高师音乐理论教学体系。#p#分页标题#e# 1.纵横交叉的网状结构 自20世纪初西方的音乐教育体系传入中国后,很长一段时间教学内容都侧重于对西方古典时期音乐文化的阐释,而忽视了当代音乐的发展及其未来的指向,其结果必然造成教学内容无法把握时代的脉搏,无法跟上时代的需要。⑦高师音乐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应突出师范教育的特色,不是往“专”、“精”方向发展,而应朝“博”、“大”方向努力,它既应体现世界不同民族音乐文化的精髓,又应兼具时代性、知识性与艺术性。因此,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应组建一个纵横交叉的网状结构体系:纵向方面是西洋音乐理论的延伸,其中应包括20世纪的现代音乐理论等内容;横向方面是世界音乐理论的综合,包括各国音乐理论体系,如印度、阿拉伯等。 2.双层融合的深厚底蕴 (1)中华民族音乐理论的内部融合 在当今全球一体化与文化多元化的社会潮流中,保持本国的音乐文化个性是立足于世界音乐文化之林的唯一出路。因此,构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也是进行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内容改革的前提和基础。笔者以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构建,应依据“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理论”⑧,特别要注重民族音乐理论的内部融合问题。中国是一个拥有多种语言、多种文字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各有特色,并且“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⑨“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理论”的内涵应用于音乐理论教学,就不仅要传授中国汉民族音乐文化传统,同时也应传授其他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传统。因此,在构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用“汉族音乐形态的理论”对少数民族音乐进行分析,对少数民族历史、语言、传统及其音乐文化要尊重,不能用汉族音乐取代中国音乐,应着重解决以往教学内容中少数民族音乐所占比重较小的问题,⑩体现多元一体、相互融合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特色。 (2)世界民族音乐文化的多维度融合 当今世界音乐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文化从进化论发展到相对论的进步,如何处理好人类音乐文化的共性与个性特征,并将其综合运用于音乐理论的教学当中,是当前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内容改革的主要任务。因此,在高师音乐理论教学中更应注意多维度教学内容的综合与整体教学内容的分配。 总之,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应适应多元音乐文化发展的步伐,根据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和教学需要,科学、合理地拓展教学内容,形成相对系统、完整的音乐理论结构,同时增进学生对于各个音乐文化形态的理解,建立多元化的审美取向,从而达到教学目的和要求。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出新 教学内容是实现教育目标的载体,而教学方法则是实现教育目标的手段。没有一成不变的教学方法,更没有适用于一切教学环境的最优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研究领域是一个开放的、并且不断发展的领域,教师只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能够取得最佳教学效果的方法和手段。中国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在方法上缺乏必要的改革与出新,导致教学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无论教学内容如何改革,如果仍采用旧教法,忽视相关观念的转变,也无法达到教学改革的目的。教学内容的多元化决定了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要求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与之相匹配,因此,要达到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目标,就必须构建多层次、多侧面的多元化教学方法,并主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编撰供教师使用的教学策略与方案。同时,应多借鉴国内外优秀的教学方法,将其与高师音乐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教学法。 结语 人类社会愈来愈趋向于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势态,任何民族国家放弃全球观察的视野,孤立地谈自己的发展,或脱离自身文化传统去谈发展都难以面向未来。中国高师音乐教育也首先需要考虑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势态背景,考虑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的发展及其对中国高师音乐教育的影响。作为高师音乐教育重要环节的音乐理论课程亦要顺应多元文化社会发展的趋势,在课程设置的整合与重构、教学内容的交叉与融合、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的深入探索,提高高师音乐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音乐教育人才。

关于音乐的论文范文 篇三

音乐美学理论研究与美学理论研究是近乎同步。其原因是,无论是美学史著作还是美学范畴的其他著述,不可避免要涉及到音乐美方面的内容。所以,要想更直观地了解音乐美学理论的现状,无妨以美学与音乐美学相比较的方式进行分析。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1年,我国音乐美学、著作共105册,其中音乐美学理论专著65册。以1980年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为起点,以年蒋一民《音乐美学》(北京,人民出版社)为标志,至年的20年间,音乐美学著作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生发(由于笔者搜集资料渠道有限,只能作粗略统计,权且暂借现象略摆事实),严格意义上的音乐美学著作共有23种。有代表性的如:修海林、罗小平《音乐美学通论》(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王宁一、杨和平《二十世纪中国音乐美学》(全4册,现代出版社,2000);周畅《音乐美学》(北京:京华出版社2001);胡郁青《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简论》(重庆:西南大学出版社,2006);冯长春《音乐美学基础》(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教材);孙兰娟《音乐美学教学论稿》(云南大学出版社,2010教材);修金堂《音乐美学引论》(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张前《音乐美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12)。等等。音乐美学史类10种,如:修海林、李吉提《西方音乐的历史与审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系列);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何乾三《西方音乐美学史稿》(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于润洋《音乐美学史论稿》(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等等。音乐美学专题研究类21种,如:杨琦《音乐美的哲学思考》(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5);修金堂《音乐美学之音乐本体——属性论》(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黄淑基《中西音乐美学的对话——一个音乐哲学的研究》(台北,洪叶文化,2002);韩钟恩《音乐美学与文化》(台湾,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3);龚妮丽、张婷婷《乐韵中的澄明之境: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轩小杨《先秦两汉音乐美学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等等。另有音乐美学译著9种,如:张前译《音乐美学》(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1);于润洋译《音乐美学新稿》(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杨燕迪译《音乐美学观念史引论》(上海音乐出版社,2006)。等等。

二、关于音乐美学理论成果运用于教学实践的思考

面向二十一世纪,中国本土音乐艺术要想取得跨越式发展,仅有音乐美学理论著述是远远不够的,注重做好基础性人才工程,把音乐美学理论成果运用于教学实践,培养出更多的高、精、尖复合型音乐人才,通过这些人才反推音乐美学理论向纵深发展,是当今乃至今后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那么,由理论到实践应从何处着眼,又应从何处着手?其一,要弄清楚音乐美学究竟应该讲哪些内容。这不仅涉及作为一种学术按自身的逻辑关联的内容,还要涉及教育体系的学科分类对音乐美学的具体呈现的制约,按我国目前学科体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美学内容至少被分割在四个学科群里面:一是放在哲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的美学;二是一级学科艺术学下面的八个二级学科(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戏曲戏剧学、舞蹈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设计艺术学);三是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下面关于文学的诸学科和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下面的各国文学;四是一级学科建筑学下面与建筑艺术相关的学科和林学下面的园林植物和观赏园艺。④在上述四个学科群中,音乐美学的明显位置也就在一级学科艺术学下二级学科音乐学之中,这里最为重要是美学与音乐学的关系,以及音乐学与音乐美学的关系,进而美学与音乐美学的关系。可以说,讲美学也会涉及到音乐学,讲音乐美学又根本离不开美学,三者多有重合之处。

因此,在音乐学中如何讲音乐美学变成在学科体系的分工中如何合作的问题,这在教学实践中不能不加以考虑,甚至应该作为学科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提升音乐美学的级别。综合上述因素,目前状况下,遴选或组织比较全面的音乐美学教材至关重要。一本有分量的教材,至少应当涵盖以下内容:一是音乐审美现象。要讲清楚当人聆听音乐,欣赏音乐之美时,状态怎样,审美如何开始,如何进行,最终效果如何。二是音乐审美类型。要讲清楚音乐美分几个大的基本类型,如复杂、理性、空灵、平淡、自然等类。聚焦处如热烈、优美、典雅等特点是怎样的。三是音乐审美文化,通过中西方音乐美学文化研究成果,讲解不同的音乐审美观念和表现形式,进一步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念和形式。四是音乐形式美法则,讲清楚超越文化和时空的音乐美的基本法则,如节奏、速度、情感、风格等。五是音乐美的起源。从人类文化学来看美是怎样产生的,音乐美是怎样产生的,人是怎样认识到音乐美的。六是音乐美学的学科历史,要讲清楚音乐美学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其客观规律是什么。具备系统全面、综合多家智慧、汇集诸多研究成果的音乐美学教材,既能提高音乐美学的教学质量,又能提升音乐美学的教学档次。其二,要把握好音乐美学该如何讲述。用实践哲学来讲美,用普通心理学讲美感,用艺术学讲艺术,构成了中国美学原理的一般结构。⑤按照这一模式,讲音乐美学的一个好的努力方向,应该是一方面是把音乐与美感结合起来,只有这样,音乐美的问题才能真正讲清楚;另一方面,把音乐学与音乐美学“区分”开来,这样才能使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更好地发挥整体功能。其三,要缩短“知”与“行”的距离。音乐美学理论为“知”,教学实践为“行”。音乐美学著作的作者即是理论学说的创作者,同时也应该成为教学前沿的实践者,理论研究者要与教学一线的老师加强沟通与协作,使先进的理念不是停留在纸上,也不是仅在文字表述上,而是聚焦于“教”“、学”、“做”三者合一。教的法子根据学的法子,学的法子根据做的法子,事怎样做就怎样学,怎样学就怎样教。⑥教学者与被教者之间互相服务“最后一公里”,倾向于彼此零距离。如此一来,其最大益处就在于:一是使音乐美学教育效果显著;二是由于适应教学对象不同的关注点从而激发了教学对象的音乐潜能。其四,要整合研究成果,集百家之智成一书之长。从音乐美学理论到教学实践,理想的教材是最基本的遵循。美的理论化,一直是人类的难题。将音乐上升到美学的高度来阐释,同样极其复杂而又高难。研究“美”之难,可以从一组命题中看出:这花是圆的;这花是红的;这花是美的。此花形状客观存在,有没有人,它都是这形状,而此花之颜色却是由人的眼睛构造与光相互作用的结果,没有人眼和与人眼同质的眼睛,物体就无所谓颜色,有些动物只能看见黑白两色,有些动物能看见人所看不见的颜色。但对于已经进化为人的正常眼睛来说,颜色是客观,只要人在看,这花一定是红的。

此花圆此花红,其客观性既可感受又可证明。但此花是美的,其客观性却没法证明。正是这一点呈出了研究美的困难。⑦也正是围绕“花”美与不美,音乐美学研究呈现出千帆竞渡、百家争鸣的局面。假如将这些不同的音乐美学研究成果最大限度地编为一书——音乐美学集成,并运用于教学实践,在比较与鉴别、选择与取舍中,赋予教学对象以自由裁量权,自百家言中择优而学,依个人兴趣而取舍,从而确立个人深造和主攻的方向,如此一来,这凸显综合教材之长的音乐美学集成,其优势既利于“教”又利于“学”,功用不言自明。

三、加强音乐美学理论成果教学转化,培养音乐人才的重要意义

音乐美学理论成果存在的价值,唯有通过教学实践来检验,培养音乐人才必须以音乐美学理论为支撑。二者相辅相成。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是以改革开放、兼容并蓄的姿态面向世界,各国语言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但是追求美、研究美却容易有更多共识,音乐作为一种独特的媒介,可以游走于地球上有人类活动的任何角落,正因为本质上的美,才被不同种族、不同地域的人所接受,音乐美学理论,归根结底,就是把音乐的这现象那现象进行提炼、归纳、演绎、升华,把音乐对人类进步所起到的作用记录下来,传承下去。人在创作音乐,音乐同时也在塑造人。音乐使人美,而懂得美、欣赏美的人又在挖掘音乐之美,这种良性循环推动音乐文化随着人类前行的步伐不断跨越新高度。因此,加强音乐美学理论成果转化,培养音乐人才的重要意义,无论从宏观上还是微观上,都值得我们予以高度认识。首先,加强音乐美学理论成果转化,培养音乐人才是国家文化强国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泱泱大国的国际地位日益确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日益促成。音乐文化可以作为传播国家文明的使者,在与不同种族,不同国家的交往与沟通中,起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随着国家文化强国发展战略的强力推进,需要中国音乐和中国音乐美学为实现国家宏伟的目标做贡献。

音乐优秀论文 篇四

本刊讯由文化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和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联合承办的第四届全国歌剧、舞剧、音乐剧优秀剧目展演于2006年11月30日圆满结束。此次展演共有18台剧目参演。经评委会认真严格评审,最终评出优秀剧目一等奖6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5个,优秀组织奖2个。获奖名单如下:

歌剧、音乐剧组:

优秀剧目一等奖(3个)

野火春风斗古城(总政歌剧团)、大三峡(湖北省歌剧舞剧院)、星(广州歌舞团)

优秀剧目二等奖(3个)

雷雨(上海歌剧院)、杜十娘(中央歌剧院)、冰山上的来客(新疆歌剧院)

优秀剧目三等奖(2个)

娘啊娘(山西运城市文工团)、八女投江(哈尔滨歌剧院)

舞剧组:

优秀剧目一等奖(3个)

红河谷(江苏省无锡市歌舞团)、红楼梦(政治部战友文工团)、天边的红云(上海歌舞团)

(其余略)(新)

“2006全国少儿歌曲创作比赛”

提名揭晓

“全国少儿歌曲创作比赛”是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国文联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的“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系列活动”重要项目之一。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牵头主办的“全国少儿歌曲创作比赛”,从发出征集启事到截稿历时半年,其间共收到应征参赛作品7340件。与此同时,中国音协还邀请部分词曲作家进行委约创作。所有作品通过专家从初评、复审到终评的认真评审,共评选出获提名奖歌曲88首。这些歌曲将于近期录制出版,向全国广泛推荐和听取反馈意见,并将作为“全国少儿歌曲演唱大赛”的必唱歌曲,由中央电视台进行直播推广。届时,主办单位将依照听众和专家意见各占50%的比例,最后评出获奖作品。(倪珍)

中国音乐学博导论坛开设

为交流、总结全国音乐学博士点建设的成功经验,探讨并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以促进我国音乐学博士学位教育的健康发展,由中央音乐学院与南京艺术学院主办、两院音乐学研究所承办的“全国音乐学博导论坛”拟于2007年4月在南京举行。

本次“论坛”是我国音乐学博士学位教育的首届博导盛会。“论坛”研讨主题包括:交流各院校博士教学的情况和经验,探讨各个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和解决路径;音乐学博士教学与各院校学术梯队建设及音乐学学科的未来发展;音乐学博士生导师自身的学术素养、师德和学风建设;与博士学位教育、博士点建设及音乐学研究相关的其他问题。

上海乐坛五位指挥家获赠金指挥棒

2007年1月28日,上海历史最悠久的市民普及音乐会品牌“星期广播音乐会”迎来创办25周年、恢复举办50期的纪念日。主办方在27日、28日两天集中推出包括音乐会、多媒体音乐讲座、乐迷沙龙等系列纪念活动。28日,陈燮阳、曹鹏、张国勇、王永吉、张洁敏5位指挥家一同亮相庆典音乐会,指挥上海交响乐团,并携手潘寅林、王之炅两代著名小提琴家,为“星广会”25周年的庆典献上了经典名曲。音乐会上,主办方赠送给5位指挥家“金指挥棒”,表彰他们在推广普及经典音乐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

中国轻音乐学会更名为中国大众音乐协会

2007年1月28日,中国轻音乐学会在京召开新闻会,正式宣布:经文化、民政部批准,原中国轻音乐学会正式更名为中国大众音乐协会。更名后的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将团结全国从事大众音乐活动的业内人士,保护本行业的合法权利,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众音乐事业。逐步建立中国大众音乐创作、表演、理论研究、教育、出版、宣传、市场、国外交流等方面的综合体系。中国轻音乐学会原领导班子将成立筹备小组并准备在时机成熟召开中国大众音乐协会代表大会。(梦启)

上海交响乐团启动音乐季

刚刚迈入2007年,上海交响乐团又将启动新音乐季。从今年3月起,该团将在指挥陈燮阳的带领下,组织国内首次规模最大的交响乐慈善巡演。此次巡演由“上交”和招商银行联合主办,后者将赞助上海交响乐团2007-2008的音乐季,并支持乐团赴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

本次巡演将途经武汉、重庆、成都、西安、郑州、济南、天津、沈阳、广州、南京10个城市,所有巡演收入将捐赠给儿童艺术事业。

柴科夫斯基音乐大赛将首次以网络形式播出

关于音乐的论文范文 篇五

关键词:音响体验;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

当下的音乐美学学科发展受到了来自于民族音乐学、后现代主义和语言学的挑战,其所被质疑的就是:音乐美学学科究竟是一种什么“音乐”的“美学”?①学界普遍的共识:认为目前的音乐美学学科是西方大小调体系音乐的美学,只是适用于西方专业音乐和中国新音乐的美学,不是普遍性和真理体系。并且,不同文化的音乐往往具有不可通约的特制,因此西方专业音乐的美学理论并不适用于去解释世界上不同民族的音乐文化。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例如英国民族音乐学者布莱金(John Blacking)就认为,“系统音乐学的发现只适用于西方音乐学家的音乐传统,或者只适用于在他们自己的文化中所发展起来的感知能力”,“只有承认不同音乐体系的特殊性,音乐学才能够成功解释有关音乐的一般问题。”②对于上述质疑音乐美学界也有争议,宋瑾教授的观点认为,根据不可知论,的确无法预知针对西方艺术音乐的这套音乐美学理论体系是否能够被用于去研究、阐释其他民族的传统音乐。③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民族音乐学学科的研究受到众多来自于语言学、符号学、释义学、现象学、结构人类学等学科新兴思潮的影响,同时其学科自身的研究领域也在不断地扩展,笔者就民族音乐学自此时期研究中出现的新趋势和不断扩大的研究范围问题展开探讨,希望从中找到能够支持音乐美学学科适于民族音乐研究的可行性论据。

20世纪五十年代之后,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发展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研究趋向:相对于美国民族音乐学界在研究中注重探讨音乐在文化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在人类更广泛的社会、文化联系中的功能等特征,欧洲的民族音乐学界则更加侧重于对音乐自身形式结构的分析和研究。例如当今德国最有影响的民族音乐学家约瑟夫·库克尔茨(ertz)就继承了柏林学派注重分析音乐内部结构的传统,奥地利比较音乐学领域的代表人物瓦尔特· 格拉夫()将推动文化发展的主导因素区分为生物因素和文化因素,并于1962年首次提出使用声谱仪去分析音乐的现象,后在其多篇论文中反复探讨了将这种音响分析用于研究一些特殊音乐现象和美学问题的可能性。另外,多伊奇(Deuysch)博士的研究中还更多地关注了心理学问题(包音响分析与心理分析相结合),研究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④

在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的研究中,弗兰茨·福德迈尔(ermayr)采用了当时尚不先进的声谱仪对非欧洲音乐中的歌唱发声进行分析探讨,⑤用现代自然科学的技术手段和实证的方法将直观考察中难以从音乐中获得的某些声音特征进行量化呈现和数值统计,这也为在音乐分析中如何建构音乐的形态特征与音乐的体验感受,以及音乐的意义理解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更加科学实证的理论支点。

可以说,上述欧洲民族音乐学者研究中所采纳的实证主义方法和感知心理学分析理论均为音乐美学学科研究民族音乐提供了了一个可行的切入点。就音乐美学学科而言,无论是对西方专业音乐还是民族音乐的研究,均要以“听觉感性体验”作为本学科研究的理论基点,而借助类似声谱仪这种声学研究的数值分析和感知心理学的理论,可以对自然音响的性质、心理感知觉、听觉感性体验等不同层面进行相应的描述和理论阐释,就如瓦尔特· 格拉夫所言:“音乐的音响体验是可以从声学和文化特征方面加以评定的,其整个过程可以用客观上能够确定的声学特点去把握这种体验的主要特征,以便尽可能深入和可靠地揭示其音乐方面的种种关系。”⑥由此可见,欧洲民族音乐学派在研究中所强调“音响体验”,也为音乐美学进入民族音乐研究领域打开了一个突破口。

事实上,注重音响体验本就是民族音乐学与音乐美学学科所共同关注的问题,只不过体验的对象各有侧重。前者强调的体验是全面的,是包括审美感受和所有音乐文化相关的亲历;后者强调的体验则相对单纯,重在审美感受,其他均置于理解之中。当然,正如宋瑾教授所言,审美是理解基础上的深刻感受,其中的“理解”就是文化理解,而“文化理解”应包含文化体验,因此这两个学科之间存在着可以连通的地方。⑦

就音乐美学学科自身发展而言,20世纪后半叶在西方曾一度占据主流位置的重要美学流派“分析美学”在此领域也有相关理论成果。分析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现代英国著名的分析哲学美学家罗杰·斯克鲁顿( Roger Scrudon)在他的著作《音乐美学》(1996)一书中阐述了他一系列最富有哲思的理论观点,其中之一即为音乐的“第三物性”。⑧限于篇幅,笔者在此通过表格1-1简要介绍一下音乐的三重物性问题:

表格1-1

由上表可见,格拉夫和福德迈尔等人用声谱仪所测量的正是音乐音响的“第一物性”,它是“声波”在空气中的振动属性,是能够通过科学仪器显示并进行物理测量的音乐的一种物理属性。而格拉夫所指出的“可以从文化特征方面”对其进行描述和阐释的“音响体验”,即涵盖了“声音”在人听觉中的感知属性,也包括了“乐音”(即音乐中的声音)在审美主体音乐体验中的审美属性。可见民族音乐学者在利用科学仪器对其研究对象进行测量分析和理论阐释的过程中,实际上也涉及到了音乐美学所关注的同一课题。

上述相关理论在国内一些民族音乐学者的理论研究中也有相应体现:例如吕钰秀、陈子平的论文《论低音审美——以藏族同钦声响为例》⑨和徐欣的博士学位论文《内蒙古地区“潮尔”的声音民族志》⑩。吕文既从音乐心理学角度对同钦低音引发的情感认知进行理论阐述,同时又运用自然科学的技术手段和实证方法对同钦音响的不同面相进行考察,涉及了同钦音响在频谱图中所显示的双音拍频现象,音响的振动频率、音区、音强、力度、音色、装饰性等各个声音维度,最终通过对藏人音响感知体验的描述概括出同钦这种独特的藏族宗教乐器其声响的文化象征意义,以及藏人对低音的审美偏好。徐文则是将研究对象主要设定为内蒙古“科尔沁地区的弓弦潮尔”和“锡林郭勒地区的潮林道”,其研究思路是以作者本人作为音响听觉感性体验的主体,围绕潮尔的音响形式展开论述,以其声音所带来的感性经验为研究切入点,从蒙古人以及研究者自身对潮尔的听觉体验中,揭示出潮尔的声音观念与审美意义。该文也同样借助了声学软件的技术分析来印证作者的理论观点。

上述学者的研究思路既反映了目前国内民族音乐学界研究中的一些倾向性,也为音乐美学学者研究少数民族音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

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另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其研究范围的不断拓展。首先,在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布鲁诺· 涅特尔(Bruno Nettle)的学术活动中(例如1957年发表的《底特律城市民间音乐的初步考察》),其研究视野便转向了民族音乐学的传统研究范围之外。涅特尔研究方向的转变,导致民族音乐学这门学科基本性质的变革,即由原来以“非我”传统音乐研究为对象,变为对人类各种类型音乐及其相应文化行为的研究。

当下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既有西方专业音乐,也有都市音乐;既关注与社会学相关的文化工业和大众媒体,也关注某些人类特定群体的音乐文化,例如女性主义音乐或移民的音乐文化,等等。到目前为止,学者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无论是对西方的还是非西方的音乐,是对专业音乐还是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其音乐中所蕴含的精神性现象都应该被纳入并对其进行综合性考察。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音乐的发展已经把民族音乐学、历史音乐学和音乐表演者、音乐教育家和心理学家联系在一起,人们力图解释音乐对于人脑以及精神的影响。而民族音乐学家也正是通过对不同文化、不同审美习惯的比较,继承了柏林学派跨民族的心理—文化研究,由此,曾经一度被多数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抛弃了的“比较研究方法”又重新引起学者们的兴趣。

文化观念和社会行为是现代文化人类学关注的两大主题,文化观念被认为是控制和指导种种文化行为的基础要素。在具有认知人类学思维特点的“概念—行为—音声”三重认知模式中,梅里亚姆(Alan Merriam)本人就非常重视对“概念”层面的研究,他多次强调“概念”对“行为”、“音声”层面的调控。梅里亚姆认为“没有与音乐相关的概念,行为就无从发生;没有行为,音乐声音也就不可能产生”。在人类的音乐文化观念范畴中,既有理性认知的因素也有感性体验的因素存在,因此审美观念也必然成为民族音乐学的一个研究对象,相应地,音乐美学同样也以文化中的人的音乐审美观念作为其考察的原点,对相同的民族音乐事项进行描述和阐释。

在民族音乐学甚至其他音乐学科的研究中,必然都要关注本学科自身研究对象所蕴含的“意义”问题,有关音乐意义的发掘和阐释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宋瑾在《音乐美学基础》一书中将“音乐的意义”划分为“音乐本身的意义”和“音乐与其他相关事物联结的意义”。这些音乐意义的生成和实现均依赖于在审美主客体所构成的审美关系中主体的感性体验与理解领悟。《音乐美学基础》一书中具体有关音乐意义的六个不同划分层面,见表格2-1:

由上表可见音乐本身的意义就是音乐形式结构自身所蕴涵的内容。由音乐声音特征所提供的外观信息本身就具有不同的民族性或文化性、历史性或时代性,通过感性体验欣赏者在直观中就能够对其进行判断和把握。结构信息涉及音高、节奏、音色等各类音乐结构材料以及这些材料的组织关系,而对于音关系的体验和感受与不同文化持有者的文化惯例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样,作为音乐“语义”的内部信息的生成除了可以凭借自然听觉体验的感知规律外,更多则是要依赖于某一社会历史语境中的人们后天习得性的听觉感知规律。除此之外,音乐的联结信息更是与社会历史语境密切相关。如果从民族音乐学的学科立场看,上述有关“音乐意义”的划分问题也可以运用美学学者雷斯(Timothy Rice)所提出的“音乐体验中的三维空间”理论进行阐释,无论是音乐自身的意义还是音乐的联结意义均要在“时间维”、“场域维”和“隐喻维”三个维度所构成的人类社会—历史语境中生成并存在。

表格2-1

作为当代最新的一股美学思潮,美国本土的实用主义美学更是强调审美经验与日常生活经验的连续性,并站在生活的立场看待艺术。其最新理论的代表人物理查德·舒斯特曼(Richard Shusterman)提出将生活与艺术结成一体的观念,并从东方古老的哲学传统中汲取相关思想,强调身体的实践性并通过训练来重新构造人自身的感受态度和习惯。由此可见,美学所关注的研究对象的领域也在随着学科理论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原来仅局限于西方专业音乐研究的音乐美学理论体系,到目前为止也已经深入到了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某种程度上说,音乐美学所关注的研究对象与民族音乐学所关注的研究对象已经没有明确的学科分界了。

结语

自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民族音乐学学科正式创立以来,其研究对象的涵盖领域随着学者们研究理念的不断更新、完善,日益拓展,“这一转变使得民族音乐学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已不再是对象的不同,而仅仅是立场和方法上的差异”了。就如前文所陈述的有关“音响体验”和“音乐意义”等相关问题的研究,笔者分别从民族音乐学和音乐美学的学科视角来进行探讨,其意就在于要说明:在人类创造的音乐文化中,与美的规律和审美规律相关联的诸多问题是各个音乐学科所要共同关注的,差异点仅在于各学科立足于不同的学术立场和研究视角,以及运用不同的方法论去对其进行阐释。

音乐美学学科虽然一贯以来主要以西方艺术音乐以及西方哲学、美学家的著作和思想作为其重点研究对象,其学科尽管具有“形而上”的性质,但就是因为音乐美学学科强调“听觉感性体验”这一学科的核心理论基点,联通了“形而上”与“形而下”的路径,因此,音乐美学学科的相关理论也是可以被用于去分析和研究民族民间音乐中有关审美的问题的。

[注释]

①参见宋瑾:《什么“音乐”的“美学”》,《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1—7页;宋瑾:《从后现代视角看音乐人类学的“音乐”观》,《音乐艺术》2006年1期,第74—80页;宋瑾:《站在哪里说音乐》,《艺术评论》2004年第3期,第3—8页。

②[英]布莱金,约翰:《人的音乐性》,马英珺译,陈铭道校,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年版,第87—88页。

③梅里亚姆(iam)在探讨“美学及各种艺术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时,认为“对于西方审美观念的适用性以及艺术间相互关系的概念,我们都无法明确地证实,因而我们不能假定它们是人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美]梅里亚姆,爱伦·帕:《音乐人类学》,穆谦译,陈铭道校,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年版,第286页。

④参见周青青、俞人豪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第251页。

⑤同上,第251页。

⑥转引自周青青、俞人豪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第249—250页。

⑦参见宋瑾:《我与音乐人类学:当下最关注的论题(七)——宋瑾教授访谈录》,《音乐艺术》2008年第四期,第109页。

⑧参见宋瑾:《斯克鲁顿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第6—12、27页。

⑨吕钰秀、陈子平:《论低音审美——以藏族同钦的声响为例》,《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第18—26页。

⑩徐欣:《内蒙古地区“潮尔”的声音民族志》,上海音乐学院2010界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知网中国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http:///kns50.

两个音响同时发声将产生结合音,结合音的频率即为此两个音的频率差,如结合音的频率在6—30赫兹范围之内,人耳的听觉感受就会产生扰动感,被称之为“拍频”现象。此即物理声学中的“差频原理”。

参见周青青、俞人豪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第245页。

参见周青青、郑祖襄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第253页。

转引自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245页。

参见宋瑾:《音乐美学基础》,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2008年版,第69—93页。

参见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第207—210页。

参见[美]舒斯特曼,理查德:《生活即审美——审美经验和生活艺术》,彭峰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周青青、郑祖襄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第245页。

严格地说,由德国美学家鲍姆加登(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于1750年所提出的“Aesthetica”(美学)这一概念,其研究对象和范围是比“审美”广泛得多的“感性认识”。参见叶朗:《美在意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参考文献]

[1]叶朗:《美在意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杨民康《音乐民族志方法导论——以中国传统音乐为实例》,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

[3][英]布莱金,约翰:《人的音乐性》,马英珺译,陈铭道校,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年版。

[4][美]梅里亚姆,爱伦·帕:《音乐人类学》,穆谦译,陈铭道校,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年版

[5][美]舒斯特曼,理查德:《生活即审美——审美经验和生活艺术》,彭峰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周青青、俞人豪等著:《音乐学的历史与现状》,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7]吕钰秀、陈子平:《论低音审美——以藏族同钦的声响为例》,《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第18—26页。

[8]宋瑾:《斯克鲁顿的音乐美学思想》,《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第6—12、27页。

[9]宋瑾:《我与音乐人类学:当下最关注的论题(七)——宋瑾教授访谈录》,《音乐艺术》2008年第四期,第109—111页。

[10]宋瑾:《什么“音乐”的“美学”》,《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1—7页。

[11]宋瑾:《从后现代视角看音乐人类学的“音乐”观》,《音乐艺术》2006年1期,第74—80页。

音乐优秀论文 篇六

中华民族传统音乐的内涵及审美特征

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是人类文化中的瑰宝,代表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气质、神韵及审美习惯,指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古今音乐人创作并广为流传的音乐作品,包括中国幅员内各个民族、各个地域的各种民歌、器乐、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等多种内容与形式。诚然,在多民族聚居的文化背景下,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具有鲜明的民族个性,不同民族的音乐语言都具有各自的特征,从旋律、调式、节奏、曲式等方面都表现出各民族的个性气质。但从总体艺术审美的角度来看,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具有以下共性特征:第一,旋律中五声音阶与七声音阶并存。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旋律构成,自古以来都是五声音阶与七声音阶并存发展、不分主次的。且旋律的发展与作品的曲式结构紧密结合,总是在同一乐思下发展、变化,一脉相承。第二,调式系统以宫、商、角、徵、羽五种调式为基础,调式转换较为自由。第三,和声构成大多以线型单旋律为主,但在少数民族音乐中也存在着丰富的多声部音乐。第四,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曲式结构,与中国传统文学、艺术作品结构布局的审美特征一致,讲究平衡、叠进、对称、呼应。

我国民族传统音乐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也曾不断交流、融合外来的因素,但总是保持着自己特有的民族风格和韵味,在世界音乐舞台上散发着东方古国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且历久弥新。

国外音乐教育发展回顾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国均将发展自己的政治、经济、文化摆到了首要的位置。一些国际组织积极参与其中,在增进国际间交流、合作,谋求共同发展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并收到了良好效果。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Music Education,简称ISME)就是其中之一。在过去半个世纪,国外音乐教育不断发展进步,不同的历史阶段主题各有侧重。

上世纪50年代,国外音乐教育以多元文化观为主题,提倡尊重各民族的音乐,重视世界音乐的教育。在1958年召开了主题为“促进东方世界和西方世界音乐共同发展,并以此作为国际间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的一种手段”的ISME第三届大会。会议倡导,应对全世界每个民族的音乐文化进行研究,并尝试去理解它们,欣赏它们的优秀作品。大会给国际音乐研究和教育指明了方向,同时为音乐的多元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60年代,随着“第三世界意识”的出现,1963年ISME召开了主题为“音乐世界中的东方和西方与音乐教育”的第六届大会,强调世界音乐应该真正被世界各国人民进行交流、理解和欣赏。大会有力地推动了国际社会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音乐教育的均衡发展。70年代,ISME在里斯本会议上进一步提出了保留本土音乐传统、构建民族音乐体系、开设民族音乐课程的计划,并建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牵头,对全球不同地区民族音乐资料进行搜集,以促进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构建和课程的开设。80年代,ISME在第十八届大会上提出了“音乐教育的世界性观念”的主题。90年代,ISME第二十届大会确立“享受世界音乐”的主题,其公议的主题发言为“音乐民族学与世界音乐教育”,将民族音乐与国际音乐教育紧紧地连在一起,为新世纪国际音乐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综上所述,半个世纪的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突出体现了两大特征:一、始终坚持国际音乐教育多元文化的特征;二、注重保留不同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特征。

中国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代的音乐教育,始于19世纪末康梁维新变法、提倡兴办“洋学堂”设“乐歌”课,在一个多世纪的历史进程中,经过几代音乐教育家的艰辛努力,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种种变革,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已从初创、探索阶段逐步发展完善。回顾中国音乐教育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成绩是显著的,但同时也存在着问题,阻碍了对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阻碍了我国新时期音乐教育发展的步伐。

首先是文化观念的问题。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在二战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以积极的态度参与ISME的活动,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一元论”、“传统落后论”、“汉族中心论”等不正确的论点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认为欧洲音乐文化是先进的,欧洲古典音乐是世界音乐发展的最高峰,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而我国的音乐文化是落后的、难登大雅之堂的。这种错误观念的存在,使我国的音乐教育出现了偏差和失衡,在音乐教育体制中普遍存在着“重西轻中”的现象。

其次是学校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受到“一元论”等观念的影响,无论是音乐院校的专业音乐教育还是普通高校的公共音乐教育,无论是理论课、实践课还是欣赏课,在课程设置上均以欧洲音乐为主,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内容只占有极小比例,并且普遍缺乏除欧洲专业音乐教育课程以外的其他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音乐文化方面的课程设置,致使受教育者对除欧洲专业音乐以外的其他音乐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汲取其营养为我所用就更无从谈起了。

再次是社会舆论引导的问题。在当今社会许多国家如匈牙利、芬兰、日本、澳大利亚等等,新世纪音乐教育的主题是:从音乐教育做起,维护本国家、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按照著名音乐教育家柯达伊的观点来说,就是让儿童自幼用音乐的母语来歌唱。在我国,近年来不断有有识之士再三呼吁要重视和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应用民族音乐的乳汁哺育我们的孩子。我们要靠社会舆论进行更有力、更广泛持久的积极引导和宣传,从音乐教育做起,促进祖国的下一代对民族文化的理解、热爱,从而肩负起继承和发展的重任。

对学校教育中发展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思考

纵观国外音乐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国内音乐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要想建立起民族传统音乐基础上的、融合世界上一切进步音乐文化的、崭新的21世纪的中国现代音乐教育体制,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加强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充分体现民族传统音乐的特征是基本的起始点。

第一,构建中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新观念。教育界应及时更新思想、转变观念。继承和发展我国多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传统,正确对待并加强对全世界不同音乐文化的交流和学习,构建中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新观念,学习他国的先进经验,努力与国际音乐教育协调发展。

第二,构建、完善中国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完善中国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应在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同时,开阔视野,充分吸纳世界各国不同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使中国音乐教育既与国际音乐教育多元文化观念一致,又能体现中国音乐教育的特色。其课程的知识结构系统既要体现完整性、系统性,又要体现阶段性、可选择性,并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第三,改进、优化教育模式,加强民族传统音乐教育。教育者应深刻认识到,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在概念、创作理念、创作行为、文化目的、人格表达方式、哲学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具有优秀的民族文化特性,应积极开展对传统音乐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不断完善构建中国音乐文化的价值观念系统。专业音乐教育和公共音乐教育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增加传统音乐教育的比重,充实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编写优秀教材,通过不断完善、优化的音乐教育模式积极引导学生热爱我国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使其通过新的和富有创造性的教育学策略得以继承和弘扬。

在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经历了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与革新,我国的音乐教育也逐渐走向成熟,进入与国际先进教育理念接轨的关键时期。我们回顾、比较国内外音乐教育的发展历程,研究、发展民族传统音乐教育,探讨中国音乐教育未来的发展道路,对于更新教育理念、继承发扬优秀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构建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都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作为音乐教育者,应志在通过音乐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维护本国家、本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从而更好地担当起继承和发展我国民族文化的重任。(本文为河南工业大学高教研究项目)

参考文献:

1.关新(整理):《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学会座谈会纪要》,《中国音乐》,1997(1)。

2.刘沛(译):《ISME与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1997年ISME第22届世界大会发言)。

关于音乐的论文 篇七

(一)关于学科“界限”问题

在讨论音乐学跨学科研究问题时,首先碰到的问题有:什么是学科间的“界限”?学科间的关系如何?进而,会涉及到学科间的“界限”是现成的、绝对的、凝固的、分割的,还是生成的、相对的、动态的、关联的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这里有必要强调学术研究的一个众所周知的基本前提,即人类实践、认识活动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此形成的知识也必然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学科分化是人类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和人类认识活动不断深入的必然趋势,学科分化使人类对自然、社会现象的探索更细致、更深入,进而促进对自然、社会整体认识的深化。然而,学科分化并非学科分割,在某个学科研究领域中,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在某些问题上可能会与相邻学科某些领域发生交融,并且可能导致一个新的交叉学科的形成。

事实上,就音乐学科发展本身而言,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乐律学等子学科并非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在某些问题上与历史学、哲学一美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数学、物理学等人文、自然学科某些领域发生相交,进而把相邻学科的理论、方法有机融入到音乐相关问题探寻和解决中,逐渐形成相应的研究领域和相对完整的体系,最终导致上述音乐学交叉子学科的形成和确立。

与此同时,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化,音乐学内部子学科之间也会出现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趋势。譬如,于润洋先生倡导的“音乐学分析”就是试图把音乐史学、音乐美学的理论、方法与音乐技术分析学的方法进行有机融合的一种积极探索。这种方法,一方面旨在避免音乐史学、音乐美学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的重事实、理论的描述,轻音乐作品本体分析的偏颇;另一方面旨在避免技术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的重音乐作品本体形式分析,轻音乐作品内涵的历史文化、美学意义的相关分析的偏颇。因此,“音乐学分析”的提出,在理论、实践上都将促进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技术分析学研究方法的融合和完善,促进各自学科研究在广度、深度上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使研究视野更开阔、研究方法更多元、研究过程更细致、研究结论更客观,从而促进我国音乐学整体研究在广度、深度上的进一步拓展。

从上述音乐学学科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学科间的“界限”关系来看,笔者认为,音乐学科与其他人文学科、自然学科之间,以及自身内部的子学科之间的“界限”关系并不是现成的、绝对的、凝固的、分割的,而是生成的、相对的、动态的、关联的。因此,学科的界限只是相对地规定了学科研究的大致范围和内容的边界,但并不表明学科研究范围和内容只能永远固守于其中。恰恰相反,随着研究的深化和拓展,在某些问题上与相邻学科的相交,适度的“越界”是可能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必须的。并且,假如这种适度的“越界”和相互交融形成了某个相对完整的研究范围和体系,作为一个独立的交叉学科的确立也是一种“水到渠成”的事情。

只有以这种历史的、动态的、发展的、辩证的观点看待学科间的“界限”关系,才能使学术研究既能围绕本学科现有范围、内容不断深化,又能随着本学科研究深化而适度拓展,与相邻学科交融,把相邻人文学科、自然学科先进的理论、方法,适时地、有机地融合到音乐学研究中来,为本学科的学术研究提供新视野、新方法、新动力、新生长点,解决传统理论、方法所不能观照的某些方面和难以有效解决的某些问题,从而避免音乐学科研究观念的滞后,方法的老化,内容的陈旧,使音乐学科发展与人文学科、自然学科整体发展同步,使音乐学术研究的保持足够的动力和勃勃的生机。

(二)音乐学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

就音乐实践活动来看,人类音乐实践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音乐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使音乐学科呈现出高度细化和专门化的趋势,就目前比较通行的分类来看,音乐学可分为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和民族(人类)音乐学几大块,各大块之内又可作更为细致的层级划分。

音乐学科呈现出的高度细化和专门化的趋势,在笔者看来,实际上存在着利与弊的两面。其利:由于音乐学科的高度细化和专门化,促进了音乐学科局部领域研究的深入展开,从而在整体上推动了音乐学科研究的纵深发展。其弊:同样是由于音乐学科高度细化和专门化,久而久之,会导致音乐学各研究领域之间横向关注的不足,使音乐学各领域的研究忽略了对音乐整体性的观照,忽略了对音乐艺术与其他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领域之间的整体性观照,导致研究视野的狭隘,研究方法的单一,研究内容的陈旧,研究结论的片面。

由此,为了避免由于学科高度细化而导致的上述问题,音乐学跨学科研究(所谓的“跨界”)问题的提出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

音乐学跨学科研究应该从那几方面展开?笔者认为,大致上可从如下三个层面进行:

1.音乐学内部学科间的理论、方法上的跨学科融合。这个层面的跨学科是指音乐学内部各子学科的研究在理论、方法上与相关子学科的借鉴、融合。譬如,上述于润洋先生提倡的“音乐学分析”就是属于这类跨学科研究的融合,这种跨学科融合并没有把音乐史学、音乐美学和音乐分析学消解掉,而是拓展、深化了各自学科的研究广度和深度,促进了各自学科的发展。

2.音乐学和其他人文学科间的理论、方法的跨学科融合。这个层面的跨学科研究是指音乐学科与其他人文学科之间在理论、方法上的借鉴、融合。音乐学现有的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等子学科,实际上都属于在音乐学科发展中借鉴、融合相关人文学科的理论、方法的产物。作为上述子学科的研究,应紧密关注史学、哲学-美学、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前沿,及时把相关的新理论、新方法有机融入本学科的研究,促进本学科在研究观念、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上的更新,推动本学科研究的深化和发展。同时,对一些还未被我国音乐学界关注的一些新理论、新方法,应根据音乐学研究问题的需要适时地引入本学科的研究领域中,从而促进本学科研究领域的拓展和深化。

3.音乐学和自然学科跨学科融合。这个层面的跨学科研究是指音乐学科与自然学科之间在理论、方法上的借鉴、融合。乐律学、声学、音乐治疗、音乐心理学(其中的实验、实证方法)等都属于这一类跨学科产物。这些子学科的研究,应紧密关注相关自然学科的研究前沿,及时把相关的新理论、新方法有机引入本学科的研究中。

在借鉴相邻学科的理论、方法时,不应该忘记音乐学跨学科研究的目的。在笔者看来,音乐学跨学科研究的目的是把相邻学科的理论、方法有机融入音乐学研究中,从而促进音乐学研究问题的有效解决。合乎这个目的的跨学科研究就是好的,否则就是不太好的,甚至是不好的。由此,音乐学跨学科研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进行音乐学跨学科研究时,应“适度”,以避免在过于宽泛的跨学科中消解了音乐学学科自身。具体说来,跨学科研究应该紧密围绕音乐学研究的问题域,不要漫无边际。假如音乐学跨学科研究过于宽泛,则可能导致本学科研究问题域的消解,最终导致音乐学学科的消解。

2.对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的借鉴、融合,必须是能有效解决音乐学问题的,而且是经过消化、过滤和改造的,对音乐学研究问题是具有切适性和可操作性的,应避免生搬硬套其它学科的理论、方法。

3.对西方理论、方法的借鉴和融合,应该以中西观照的态度,对其进行批判性的审视,在中西观照中,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对其进行消化、过滤和改造,使西方理论本土化,进而成为能有效地解决中国语境中的音乐学问题。

二、跨学科研究的探索

(一)音乐符号学研究的探索

本人的学术研究方向是音乐符号学,在研究中笔者把符号学理论、互文理论、身体理论引入音乐美学基本问题的研究,主要围绕音乐与现实关系问题和音乐意义生成问题展开;其中涉及音乐符号行为链条中的“物-身-心-音”的转化关系问题;音乐符号的能指一所指意指问题;音乐音响文本、乐谱文本、身体文本间的互文性意义生成等问题。试图用新的视角、新的方法拓展音乐美学研究视野,深化音乐美学的研究内涵。

任何一个理论的产生都有它特定的理论域和对象,当把一个学科的理论引入另一个学科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该理论对另一个学科领域的的切适性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把这个理论有机融入到相关的学科领域。同样,在把符号学理论、互文理论、身体理论引入音乐学领域时,首先要考虑这些理论对于音乐学研究的切适性,因为这些理论针对的理论域和对象主要是语言学、文学的、现象学的,其中必然存在不适用于音乐学理论域和对象的东西。如果生搬硬套其理论,必然无法有机融入音乐学理论域,无法对对象进行有效的分析和研究。所以在引入这些理论的核心概念(如符号、能指、所指、互文性、身体、身体间性等)时,必须在吃透、消化的基础上,对其进行适度的过滤和改造,保留其理论普适性部分,剔除其理论特殊性部分,挖掘其与音乐学问题域相关联的部分,经过消化、过滤和改造,使符号学理论、互文理论和身体理论能较好地融入音乐符号学问题域的研究,并且具有较好的切适性和可操作性。

中西文论的融合是我在音乐符号学研究中所采取一种研究方法。“物-心-身-音”模式的提出,一方面以中国传统乐论为基础;另一方面把西方的符号学理论、互文性理论和身体理论融合其中。笔者试图以这种模式去描述音乐符号行为链条及意义生成过程。

在音乐符号行为中,“物”、“身”、“心”“音”的转化,若从音乐符号创作行为的发生来看,则可描述为“物”(现实事物)——“心”(作为音乐符号行为主体之作曲家在感知现实事物的基础上产生的心灵活动过程)——“身”(作曲家把心灵活动中意欲表达的音乐音响通过身体的写作行为或即兴演奏行为外化为乐谱符号作品或音响符号作品的行为过程)——“音”(通过作曲家身体的写作行为或即兴演奏行为物化为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或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的本身)的转化过程。

若从以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为中介的音乐演奏行为的发生来看,则可描述为“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心”(作为音乐符号行为主体之演奏家对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的解读、体验、理解的一系列心灵活动过程)——“身”(演奏家在对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的体验、理解、解读的基础上,按照音乐作品中的乐谱符号所规定的要求,用身体动作演奏乐器的过程)——“音”(演奏家演奏乐器过程中所呈现的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本身)的转化过程。

若从音乐欣赏行为发生的来看,则可描述为“音”(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身”(听众的身体,其中包括听觉、肌肉和整个躯体,对音乐作品的音响作为声音刺激物产生的生理情绪层面的反应和体验)——“心”(听众在身体性的生理情绪反应体验基础上,产生的把音乐音响作为具有“意味”的符号来体验、联想、解读等一系列的心理意识活动)——“物”(听众通过对音响符号意义的体验、联想、解读等一系列心理意识活动,把音响符号与其所象征和意指的现实事物关联起来)的转化过程。

在音乐符号行为中,作为创作行为结果的“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和作为演奏行为起点的“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是同一的,此处的“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是创作行为向演奏行为转化的中介点;作为演奏行为结果的“音”(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和作为欣赏行为起点的“音”(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同样是同一的,此处的“音”(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是演奏行为向欣赏行为转化的中介点。由此,“音”(乐谱符号的音乐作品或音响符号的音乐作品)在作曲家、演奏家和听众的音乐符号行为的表达交流活动中起到重要的符号中介作用。而“身”(身体行为)则分别在音乐符号的创作行为、演奏行为和欣赏行为中的“心-音”相互转化中起着重要的行为中介作用。

(二)利用华南师范大学综合学科群优势,进行校内跨学院、跨学科的音乐学-心理学实证研究的探索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科是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学科,学科带头人莫雷教授是我国心理学领域的领军人物,现任中国心理学学会会长,在学习认知心理研究上成就斐然,并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学术团队和世界一流的心理学实验仪器和设备。我们充分利用本校心理学科的优势,进行校内跨学院、跨学科的联合。近来,主要做了如下三方面工作:

1.成立跨学院、跨学科的音乐心理研究中心,学术团队由两个学科的研究人员共同组成。

2.利用先进仪器设备,进行音乐-心理学跨学科实证研究,其中涉及音乐与美感关系、音乐语义启动机制、音乐听觉延留等研究课题,部分研究成果已发表在《心理学报》等国内心理学权威刊物。这些成果不仅丰富了心理学研究领域,而且丰富了音乐心理学和音乐美学的研究内涵。

3.实施音乐学-心理学跨学科人才培养,从音乐专业本科生中挑选优秀人才进入跨学院、跨学科的音乐心理学硕士联合培养项目,培养方案由音乐学院和心理学院共同制定,跨学院授课,实行音乐学一心理学双导师制,成绩优秀者,二年级可转为硕-博连读生,毕业后回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工作。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为音乐心理学研究培养跨学科研究的复合型人才,为音乐心理学科发展培养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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