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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

车牌号

负责司机

小车

07271

林生

面包车

04873

李生

货车

02038

张生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 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 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 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 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 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 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 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 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 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用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养护、年检等事务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的行政事务专员担任车辆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司机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辆的所有权证书、年检、保险等有关资料由管理中心保管。

第三章车辆调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接待活动、各部门天津市区的公务活动、天津市区以外的长途公务出行及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管理中心调派公务车。

第八条部门有紧要公务申请使用公务车时,需由各中心负责人提前填妥《用车申请单》,标明用车事由、时间、目的地、乘坐人员等,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确属派车范围的,给以合理调度,保障用车。各中心负责人外的员工无权申请用车。非紧要公务不能申请用车。

第九条超过第七条范围的用车申请,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管理中心方可派车。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洽谈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仅供执行公务,不得搭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二)车辆应严格按预批路线行驶,不得绕行办理其他事务;

(三)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员亦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如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一切违章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交通事故除保险理赔外的一切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予负责。

(四)驾驶员用车结束后,应马上将公车钥匙交至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处,并认真填写完《用车申请表》,将用车时间和行车里数填写清楚。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一条为加强油料控制,公司的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由专职司机在定点加油站以加油卡加油。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里程或绕道时,要及时报告管理中心,有同乘人时需经同乘人签字证明,否则,油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三条长途出差需在定点加油站以外站点加油的,需由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故障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如管理中心不能鉴定的',需要到有关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核实。

第十五条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报管理中心总监批准后再安排专职司机进行修理。维修费用超过500元的,管理中心总监核准后,须再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专职司机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外维修,否则费用自付。

第十六条车辆维修要本着注重质量、价格适中、选择修理单位的原则进行。维修方必须对经修理的车辆必须保证质量。

第十七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维修费超过500元的,再由管理中心及时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须有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车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应随车进行监督修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时间关,凡涉及需要更换材料的,大件、废旧材料必须全部回收。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以及自身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专职司机负责适时清洗公司公务用车,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的清洁)。

第二十二条出车前,驾驶员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申请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进行加油。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员负责每次将《用车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用车申请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第二十四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如不及时通知,出现任何后果自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手机必须保持开通。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不得将自己驾驶的公车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同乘人须迅速通知车辆管理员或管理中心总监,并在回到公司时立刻填写车辆交通事故报告呈报管理中心总监。

第二十九条管理中心总监接获通知后,必要时应立即派专职司机赶往事故地点勘查处理。

第三十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驾驶员有肇事责任,由管理中心报请总经理审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应负主要责任的肇事驾驶员的处分:

(一)如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由当事驾驶员负担;并按其肇事性质与理赔金额予以经济处罚。

(二)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公司予以辞退;经判决服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三)肇事后畏罪逃逸者,即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请司法机关缉办。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篇三

为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管理使用车辆,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以及及时保养和维修,特制定本规定。

1公务车辆的调度

1.1 公司公务车辆分为三种情况:领导配车、部门优先用车和普通公务用车,公司所有车辆均归公司综合办管理和调度。

1.2 领导配车是公司为主要领导配备的公务用车,领导配车自己管理,自己驾驶,违章自负,保养及油耗报综合办,车辆接受综合办的定位管理。

1.3 部门优先用车是公司为方便职能部门出行方便,综合办可优先安排使用的车辆,在部门业务不忙或有紧急任务时接受综合办调度;

1.4 普通公务用车由综合办调度。部门优先用车和普通公务用车均由综合办驾驶员驾驶,综合办对其进行定位管理,日常保养及油耗由综合办管理。

1.5 各部门用车必须由部门主管提前申请,在车少任务多的情况下,发生用车冲突时,由综合办按任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协调安排。

1.6 董事长配车不适用本调度规定。

2 驾驶员管理规定

2.1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听从车辆管理人对车辆的调配和指挥。工作积极主动,不得无故缺勤,不得疲劳、酒后驾驶车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公车私用。不服从调度指挥的,扣安全、表现奖100元。

2.2 为确保行车安全,保证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所驾驶车辆的违章及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2.3 行车时必须注意力集中,不允许拨打电话、调音响、点火吸烟等做有碍驾驶的小动作。

2.4 驾驶员对驾驶证、行车证等行车手续的有效性负有责任,应提前对年审、保险等到期的及时上报办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证件、规费过期,应追究责任人承担损失并扣安全、表现奖100元。

2.5 爱护车辆,每天早上上班后要检查车况、清洁车辆,每日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及时汇报车况故障,由综合办事前审定后,驾驶员按指定地点认真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车辆的尽快使用。

2.6 驾驶员必须穿工装上岗,注意仪表仪容。严禁在客人面前争吵、闹情绪等,严禁做损害企业形象的事情。损害企业形象的扣安全、表现奖100元。

2.7 驾驶员为领导驾车时,严禁插话及传播领导谈话,做到不听不传不扩散。

2.8按交规要求,严禁酒后驾车。若违反规定,除接受交警处理后,驾驶员承担所有交通事故责任及经济赔付,公司还将处罚款2000元、扣安全、表现奖,并视情况做出辞退决定。

2.9 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允许在外过夜,未经允许车辆在外过夜的对驾驶员罚款500元;未经批准公车私用的对驾驶员罚款1000元。车辆未经允许在外过夜、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情况下造成的所有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 驾驶员补贴

3.1 月度安全、表现奖200元。驾驶员所驾车辆未发生交通事故及剐蹭等安全事故的,安全奖随当月工资发放;

3.2 出远发补助。出远发补助是指综合办派到滨州以外地方出车情况下的补助,省内一日(或一次)10元;省外一日(或一次)15元;在外住宿按公司值夜班计发值班补助10元/晚。月终汇总随当月工资发放。

4 车辆及驾驶事故处理

4.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向公司领导、综合办汇报,综合办主任要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报险理赔手续。

4.2 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驾驶员承担5%;驾驶员负一半责任的,报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驾驶员承担10%,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报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驾驶员承担20%。

4.3 因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他部分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另处公车私用罚款1000元。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大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五、出车流程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境外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六、车辆维护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本站 …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七、费用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境外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八、公务车驾驶员管理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

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7.出车在外停放车辆,务必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及其他财物被盗。车辆任意放置导致违犯交规、财务损毁、失窃等,由司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九、津贴及奖惩规定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虑公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1)有违礼貌、礼仪之行为:对乘车人员举止失当,或言辞过激;司机在车内抽烟;随便搭话;野蛮开车、停车等;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反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

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公务用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6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7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8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9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因公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0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1.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2.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3.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4.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1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2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3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4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5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6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7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负担。(公司30%司机70%)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18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9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0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1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2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处罚或除名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3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承担70%/公司承担3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4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5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6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7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28条

私车公用。

(1)公司原则上不支持私车公用,在外出办公时,尽量乘坐公司车辆。在公司车辆调配不开时,可乘坐出租车至目的地,并索要车票,公司将全额报销乘车费用。

(2)如公司公车调配不开,且在去往远郊区县等不方便乘坐出租车返回公司的情况下,可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驾驶私家车出行办事,但需申请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3)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按照车辆的排量、百公里油耗、行驶里程、行驶路线等因素全额报销燃油费用,其间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用凭实证报销。其间,相关人员须缴纳此行的加油发票,发票的额度须和实际行程产生的费用大致一致,否则将不予认可。

(4)私车经常性公用的,可按照一定标准按月予以补贴。

(5)对于一年内没有一次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公司将给与500元的绩效奖励。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使公司车辆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务于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活动。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车辆,

3.1、本公司车辆分为售后服务车、办公用车。

3.2.售后服务车是指主要用于电梯维修、现场解决质量、技术问题的车辆。

3.3办公用车是指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和给予部门经理个人配置的专用车辆。

四、管理职责

4.1公司办公室:负责车辆调配、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车辆包干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

五、管理细则

5.1各类车辆日常调度使用:

售后服务车出车审批权维修部与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用车上班时间内由办公室统一调度。5.2出现如下情况,所有车辆均可由办公室紧急调用,手续使用后补办:

5.3.车辆的日常保养

清洁卫生:司机必须随时保持整个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定期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定期保养一次,保养点由公司确定。

加油:加油点由公司确定,一般情况下只准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下路途加油不得超过30公升,每月不得超过100公升。

5.3.9行车记录:服务用车每周由司机填写行车记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财务不得报销相关出差费用。

5.4车辆的维修管理:一般情况下,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车辆在路途中出现故障需维修者,由司机电话告之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5.5车辆的安全管理

5.5.1车况检查:司机每日必须检查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水、油、皮带等,并填好《车况点检表》。对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5.5.2安全行驶:司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超速、撞红灯、无照驾驶、酒后驾驶及任意停车。

5.5.3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由于司机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司机责任事故在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个人赔偿50%。对于酒后驾车或没经批准私自出车的,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赔偿。

5.5.4钥匙保管:非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车辆钥匙;车辆回公司后或司机请假钥匙由办公室托管专人保管;司机离职钥匙交回公司办公室。

5.6办公车辆的费用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车辆使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办法

5.6.1包干管理:按国家规费(年审费、养路费、保险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涉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费用情况。

单车全年费用若超过包干金额,则超过部分由使用人负担,从年终奖金中一次性扣除。

单车全年费用若低于包干费,则节约部分加入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包干费用指标由办公室制定下达。

六、罚则

6.1服务用车的司机不按要求使用车辆如:不经批准私自出车、不按规定保养车辆、酒后驾车、以及在加油、维修中营私舞弊等,一经发现,将视情节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罚款、以至于解雇等处分。6.2车辆实行费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于因车辆问题耽误正常办公三次以上,收回车辆,另行分配。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七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八)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九)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十)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

(十一)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八

一、车辆任务

接送公司业务客户。

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公干。

经批准的一般职员办理重要或紧急公务用车。

二、因公用车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车需向管理部申请,申请人应详细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2.2除紧急公务外,当日的《用车工作申请单》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适合各申请人之使用情况下尽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

2.3财务部用车运送现金优先。

2.4车辆使用人应按申请用车时间准时出发。任何出发前等候二十分钟以上的用车或需要在目的地长时间等候的用车均应及时向管理部通报,以尽量避免影响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车,用车人凭《用车工作申请单》乘车,司机按《用车工作申请单》的内容出车,任务完成后司机应及时将《用车工作申请单》交给管理部,并准备下次出车。

2.6为了确保安全、合理调配车辆,长途出乘必须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提前一天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

三、紧急用车使用程序

3.1紧急用车系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

3.1.1需紧急救治的公司受伤、发病人员;

3.1.2紧急工作任务;

3.1.3重要客户临时需要

3.2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管理部,且事后补办《用车工作申请单》

3.3若公司车辆已全部外出,则用车人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搭乘出租车辆,但原则上以四公里以内乘公共汽车为准。

四、其他用车

4.1公司的客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司车辆,但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并填写《用车工作申请单》。

4.2未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权限

5.1管理部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5.2非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决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员工不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均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六、安全规定

6.1员工加班需用车辆请尽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6.2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机加班一般不得超过24:00,各位员工应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申请24:00以后加班的,须经部门经理和管理部批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九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状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务必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行政部对审批透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状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回到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回到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回到公司。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回到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状况不能按时回到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回到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务必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状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齐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一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状况车辆当天不能回到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回到,如遇特殊状况不能及时回到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状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回到时,应及时填写回到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状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状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状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状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状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持续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个性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状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状况进行审核。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透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带给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取,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持续车辆内、外清洁。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状况,持续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潜力。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务必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定期保养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保养维修务必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取修理厂。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透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透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决定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发生修理后务必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取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个性事项

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公司应根据修理点带给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客运车载货罚款

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车辆停车罚款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个性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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