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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贸易合同多篇

公司贸易合同多篇

公司贸易合同多篇

公司贸易合同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

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

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四条 费用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五条 盈亏分担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贸易合同篇2

编号: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邮递区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 一 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试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终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终止劳动合同。如双方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 二 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门店,担任 岗位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变更。

第 三 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万菱汇b1105号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定时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 六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

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 七 条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假等,甲方在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四. 劳动报酬

第 八 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 九 条 甲方应当自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给乙方工资。

工资采取下列( 1 )种形式发放:

1.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不低于人民币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 十 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应当向乙方列明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第 十一 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技术水准,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水准。乙方的劳动报酬随职务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五. 社会保险

第 十二 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 十三 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第 十四 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 十五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团体意外保险一份。

六. 劳动纪律

第 十六 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

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

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 十七 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委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 十八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第 十九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 二十 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离职,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办理好离职手续)或店里及时找到店员方可提前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罚。乙方上岗,试用期四天,试用期没有工资没有提成。新营业员经录用店长通过其个人表现和对店里做出的业绩原试用期三天对其工资和提成作以申报,并给予补发。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同一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

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赔偿金:

1、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费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3、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三条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

招接收费,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

九、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于受雇期间,其所产生或创作之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码、系统分析及部署资料、系统底层架构、制作技术、著作等,均归甲方所有,如为著作,应以甲方为著作人,相关之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或其他智慧财产权等,皆归甲方自始拥有。

第三十七条 甲方就前条各项权利须于国内外注册、登记之必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出相关之证件、文书与作品说明等,以完成各项权利之登记、注册之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甲方各项著作,及各种相关之技术、产品、规格、经营策略及企划与相关之经营资料、行销企划、客户名单等之开发及撰拟,其尚未公开或具备营业上竞争优势之营业秘密,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转移予第三人,或对外发表或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该营业秘密,并于乙方离职后二年内仍适用之。

第三十九条 营业秘密为与甲方业务相关之各种口头、书面表示有「机密」或虽未标示,但依甲方规章或一般商业习惯,应被视为机密之物件、资讯,及乙方依约或法令对第

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之营业秘密亦属之。

第四十条 乙方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即告知其在签约之前所拥有或创作之各项发明、专利、著作,以及其对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应负之保密义务,于受雇期间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条之各项权利之产生或创作时,亦应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条 乙方同意受雇期间于职务上所为之一切创作,均应承诺是由其自行创作,绝不抄袭或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权、专利权、营业秘密与智慧财产权。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及其他相关规定,甲方得终止《劳动合同》,乙方

除应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资总额之二倍为惩罚性违约金外(上开违约金总额低于人民币十万元时,以人民币十万元计)并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害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过失,并书面检讨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盖章) 鉴证员: (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贸易合同篇3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丙方对乙方合同义务进行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 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注: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一次送货后,乙方未在一个月内向甲方再次发出书面的需货通知,则该情况视为乙方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即为违约),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的要求赔偿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二、乙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应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传真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货款价值,该传真应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在确认后安排车辆将该钢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现场,运费及吊装费由甲方承担。注:若乙方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送货,则送货时间、地点、数量、单价、总金额以送货单所列示的信息为准,甲乙双方对签收的送货单无争议。

三、每批货物的价格参照上海西本钢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当天市场价格上浮 元/吨计算,并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甲方所送钢材数量全部按理论重量或 计算。

四、钢材接收验收方式:

1.钢材交货地点为: 。

2.乙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负责收货并代表乙方签署收货单(或送货单),其签收视为乙方收货且对货款金额的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并在相应单据上注明身份证号码。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由工作人员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乙方能够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乙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如未经检测先使用则视为合格。乙方收货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获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甲、乙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五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乙方的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这期间总计钢材用量为 吨全由甲方供货。

2. 甲方先期垫资 吨钢材,以后每次送货到场后当场支付该批货款的 %,剩余 %的货款累计到满 吨货款时,则甲方为乙方实际垫资了

吨货款,该 吨钢材款自合同签订日起满 个月时即行全部支付;期间超出 吨的部分在货到时即行支付各批次货款,乙方应在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如数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拒绝送货并有权把未使用的钢材运回(注:乙方应赔偿此批全部钢材来回运费及吊装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应付钢材款及垫资款日计千分之 的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就乙方付款不符(违反本合同付款规定)的行为单方解除合同。

3. 乙方应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开始供应钢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货总量不少于 吨,若乙方需求数量不足合同数或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要求甲方供应钢材,乙方应适当补偿甲方由于垫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给甲方以 吨钢材垫资款(按送货单确定的金额为准)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并支付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所欠钢材款并承担全部钢材欠款日计 %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帐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贸易合同篇4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合 同 说 明

一、本合同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生产并以***注册商标销售的商品。

二、本合同中所称“地区”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区域。

三、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其特许经营权。

四、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组织、个人,互相之间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本合同给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予特许经营的权利和权力.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或法律关系约束。特别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代表、雇员或合伙人。

第二章 授 权 说 明

五、甲方特许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__开设销售点。销售点由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销售点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区域),销售甲方生产的***品牌产品.特许销售期间为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特许销售期满前六十天,乙方可根据其销售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出续约的申请,甲方将根据乙方在上一年内销售业绩与专柜发展数量决定是否与其续约。

六、未经甲方准许,乙方不得私自将特许经营权转给第三方。违者将被追究违约责任,且转让无效,由此产生一切损失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在本协议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授予特许经营权的专卖店或专柜出售非甲方生产或代理的产品。

第三章 经 营 场 ?

八、乙方应当提供具有合法使用权的独立店铺或商场营业区域,在甲方派人员考察符合经营该产品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如因场地原因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提供之经营场地(包括专柜面积)的实用面积,必须按甲方制定之标准执行.

十、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经营场地表示同意后,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效果图和装修方案,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施工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其有形财产的产权属乙方。

十一、乙方必须在授权经营区域内,签约后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开设专卖店或专柜,面积平方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二、乙方在经营期内不得销售与***品牌无关的任何产品、不得做假帐、不得窜货等。如违反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乙方50%的货品保证金。

第四章 经 营 人 员 及 培 训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标准选择录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店内员工数必须符合甲方公司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

十四、乙方开业前,应按甲方要求配备统一的电脑管理软件,以实时向甲方传达销售情况,乙方按照市场流向建立客户档案,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

十五、甲方定期派人员对乙方的日常业务提供支持,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对所有的改进建议,乙方要认真改进。

第五章 供 货 条 件 及 管 理

十六、押金

为确保品牌的声誉及该品牌特许经营的销售权,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品牌押金万元整。本合同终止后十天内将押金退还乙方。

十七、乙方根据货品吊牌价的**%(含税)进行订货,新品首次发货享受100%退换货的权利,补货买断(包括所补款式的首次发货的相同色码货品)。合同期间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费用。对甲方提供的软性欧式道具乙方以元/月的租金形式租用,甲方负责定期更换新式道具,甲方负责计划每年***品牌的营销方案。

十八、货品价格

乙方经营过程中须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打折或超过最高零售价进行销售。乙方销售必须根据甲方全国统一行为(包括正常销售与推广特卖),如出现违反前述情形,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扣除乙方保证金.

十九、乙方收到委托甲方付运的货物时,必须二人以上启封并当场清点检验,若有差错须于收到货物的次日向甲方书面提出,短缺通知须有二人以上当事人签名,并由特许商签名或加盖公章。如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按发货清单计算。

第六章 退 货、换 货

二十、乙方在每次收到货品后的 7 天内提出退回次品,或纯属甲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退货项目及数量,经甲方核准后才可进行退货。

二十一、调货指令由甲方发出,甲方进行调货时,乙方必须完全配合。

二十二、乙方应保证返还的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品损坏、短少、遗失的,乙方应按该货品吊牌价的30%向甲方赔偿。

二十三、此章节详细内容按甲方制定的退换货规则执行。

第七章 营 销 及 品 牌 推 广

二十八、乙方在特许销售及宣传甲方的系列产品时,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和产品形象,同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充分维护***注册商标的权利。不得伪造、变造甲方所特许的品牌商品.如出现前述情形,乙方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年销售总额的5%的赔偿金。甲方可同时取消特许经营权。

二十九、乙方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店堂广告、橱窗设计、招贴、宣传品以及其它媒介上的商标,应当与甲方所提供的***标准商标式样的汉字、文体、图案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扭曲,但可以同比例的放大或缩小。乙方超出甲方允许范围的广告宣传,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三十、甲方每年负责策划一些大型的促销活动,并通知乙方参加。

第八章 第 三 者 责 任

三十一、乙方将对因经营而对第三者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及合同责任负责。

三十二、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上述责任而可能遭致的任何损失。

三十三、乙方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者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合同的续约及终止

三十四、合同续约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三十五、合同终止

1. 合同履行期届满。

2.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连续七天或累计十五天中断销售商品时。

3. 签署本合同后 15 天内,乙方仍没有开店或未能按合同计划内开店的。

4. 乙方经营中有违法行为,损害了甲方的商业形象或商业信誉。

5. 法院、政府部门命令乙方停止营业。

6. 乙方向除本合同当事人外的他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等任何书面资料。

7.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十六、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标识及包装,返还由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材料及未售商品。

第十一章 违 约 责 任

三十七、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10%—10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余额部分.

第十二章 合同争议的处理及其它事宜

三十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解决。

三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修改,可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四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公司贸易合同篇5

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xxxx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xx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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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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