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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书(精选多篇)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书(精选多篇)

第一篇: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书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书(精选多篇)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书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公司):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委托代表: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

资质证书号:

法人代表:委托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装修住宅地址:号层室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结构类型:

2、装修施工期天,预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甲方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管理规定》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施工人员的小区室内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甲方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

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及冒用他人出入证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甲方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及其他装修项目,进行现场不定期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措施。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甲方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对乙方整改不及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施工人员小区临时出入证,装修许可证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戴出入证,人员如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有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生活。

3、乙方须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三字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伸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明确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将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乙方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是至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乙方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开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不得将生活垃圾及化学建筑材料倒入各种管道,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

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乙方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7、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乙方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

9、乙方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小区内做广告宣传。

10、乙方施工期间不得在地下室、汽车库等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违者责令离开小区。

11、禁止将8磅以上的大铁锤带入小区进行施工,禁止带液化气罐进入小区。

12、未经批准禁止将电焊。气割器材、大型空压机。钻孔机等设备机械带入小区。

13、装修材料、家具一律按管理人员指挥进入小区,并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临时卸货点装卸物品,不得损坏小区路面及公共场地。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乙方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2、甲方服务人员在行使管理职责中吃、拿、卡、要的,乙方可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的违章装修被甲方阻止停工或违章装修的建材被甲方禁止进入小区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个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书香门第住宅装修管理协议书

第 1 页 共 4 页

书香门第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金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单元号:栋室

业主姓名:联系电话:

业主聘请的装修单位:

装修负责人:联系电话:

装修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国家住宅装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章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第一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建设部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二条依据相关规定甲方审批、办理乙方住宅装饰装修申报程序按书香门第《第业主手册》中的装修管理流程资料。

第三条甲方监督、管理、制止、处罚乙方聘请的施工单位的人员在书香门第社区内的一切违规行为。甲方每天负责巡视检查装修现场。

第四条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及施工单位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技术规范。

第五条甲方不承担乙方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责任。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聘请的施工单位签订《书香门第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办理施工人员进出书香门第的《临时出入证》。

乙方责任与义务

第七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建设部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临时公约》。

第八条乙方须向甲方办理、申请住宅装饰装修申报程序。领取装饰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1、装修以户为单位,乙方须携带房屋装修施工图纸和装修方案到书香门第物业管理处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接受施工方案的审核。

2、乙方在办理装修申请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及证件。包括施工单位的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复印件(盖有公司红印的复印件)。

第九条乙方须交纳住宅装饰装修相关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对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是自己所聘施工单位第一监管人,制止施工单位人员违反书香门第社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负连带责任。

第二章装饰装修禁止违章行为与相关规范

第十二条 禁止以下违章行为:

1、禁止改变或损坏原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禁止擅自拆移住宅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空调孔洞)及设有暗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承重墙上切割或开孔。禁止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上打洞穿管。禁止在外墙面开、凿门或洞。

3、严禁在阳台、露台、窗户外侧上安装防盗网或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露台(开发商统一封闭的阳台除外)。可在窗框内侧安装铁质防盗窗花。

4、禁止更改安装的防盗进户门,禁止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边。

5、禁止在进户门前的公共走道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勿在公共走道敷设与原施工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众通行的材料设施,勿在公共走道上设置任何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装置(如反光镜、雕塑、神龛等);勿在公共楼道墙壁上乱敲图章,影响楼道内整洁。

6、禁止更改室内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设施管线和智能系统所属设备的安装位置。

7、禁止更改厨房、卫生间的排水(排污)管道。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8、禁止更改厨房排烟道口的位置。禁止凿打或以重力碰撞、震动厨房及卫生间已做好的防水层地面。

9、禁止移动、接分叉或毁坏给排水主立管。禁止动用、遮掩或毁坏消防设施,阻碍消防通道,禁止动用消防水源。

第十三条装修相关规范

1、允许对住宅地面、楼面、内墙面进行表面装修。楼面与地面勿凿除原水泥层和破坏防水层。

2、允许在窗、门内侧安装纱窗。

3、按照原有的空调预留口和指定的室外机组位置安装空调时,无预留位置时,由物业管理处指定统一位置。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空调排水应引入污水管内)。空调安装人员务必持有职业操作证书。

第三章相关装修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600元/户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1.5元/㎡。

第十五条乙方聘请的施工单位须向甲方交纳施工人员进出社区《临时出入证》出入证押金:30元/张。

第四章装修期间的管理约定

第十六条住宅装修施工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

冬季7:30—11:30下午13:30—17:30

夏季7:30—11:30下午14:00—18:30

施工队严格按照施工时间作业,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第十七条装修期间,装修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装修垃圾按指定的地点、方式进行堆放,若影响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扫干净。对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公共场地违章堆放垃圾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第十八条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它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第十九条装修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由管理处设备操作人员驳接,装修队不得私自在户外(自家以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若违章私自驳接造成的后果,由装修队自己负责并承担毗邻业主因为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单元留宿,作业时间内不得乱窜场地,违者将没收出入证,施工队不得在未办理装修手续的情况下私下承接工程施工,违章除补交有关费用,每队另交违约金1000元。

第二十一条若装修(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入证有效期满,装修负责人须及时到物业公司申请办理出入证延期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小区内实行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场制度,一人一证,严禁涂改出入证或转借他人使用;工程验收时统一回收,退回压金。

第五章装修验收

第二十三条工程完工后,乙方与聘请施工单位须及时报请管理处检查验收,甲乙双方对除装修工程质量以外的各个事项做出鉴定,核实有无违章装修行为,无造成渗、漏、堵、损坏等情况,三个月之后可退回全部押金。如装修过程中对房屋主体造成损害或有违规违

章行为,将从装修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处罚金,多退少补,完工一年内,如发现上述问题,仍由乙方负责。

第六章违章装修处理约定:

第二十四条书香门第物业管理处对违反本协议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者,可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 责令停工、整改、恢复原状;

(2) 扣留或没收工具;

(3) 停水、停电;

(4) 拒绝施工人员进入社区内作业或禁止施工材料进入社区;

(5) 赔偿经济损失;

(6) 提请淮安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依据本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若本协议中任何条文于法律下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共计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 方 签 字:乙 方 签 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甲方:来宾市恒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栋单元房业主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在维欢嘉裕城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及区、市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和维欢嘉裕城原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本着友好协议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的实施内容

按经审批同意的《装修申请表》所填报工程项目及提交的图纸施工。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1、自月日至年

2、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施工工程(如需继续装修的须重新申请)

第三条:允许施工的时间

1、噪音施工时间:8:00-12: 00,14: 30-18: 00

2、即除开节1点施工时间外,高考、中考须做静音施工。

第四条:废弃物及装修垃圾的清运与处理

装修垃圾的搬运时间为:16: 00-18: 00。装修垃圾必须用结实细密的编织袋装放在业主(住户)装修单元房内,由施工人员在每天指定时间内成批量自行清运到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第五条:住宅外立面设施及安全网(门)的安装要求

1、不得改动或改变外门窗、阳台用途及窗户、阳台色调,确保楼宇外观协词统一、整洁美观。

2、不得在阳台、露台搭建阳光棚等。

3、空调器应按原设计预留或指定的主机位置安装,并将空调冷凝水用软管引入预设的引(排) 水管内,(如室内装柜式空调机,应于室内自行设计空调冷凝水的引(排)水管)。任何款式的空调机均不得把冷凝水直接排于室外。

4、禁止在外立面安装商业招牌及标识。

5、在室外施工不得损坏市政及小区的公用设备、设施,并确保消防安全及他人安全。

6、卫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规范再次做好防水处理。

第六条: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 1 -

1、禁止私自改动或移动配电箱、对讲电话;禁止安装室外天线、广告招牌;

2、安装防盗网须在玻璃窗外侧按统一的款式安装(外侧平装);

3、空调室外主机要求在本户预留空调位内安放;其它非预留位置安装空调需由服务中心统一规 范审核,并监督安装。

4、住宅室内的楼面、地板禁止打凿、钻眼等作业,以防损坏楼面及降低荷载能力。

5、为防止日后发生渗漏现象及避免造成损失、在装修时,禁止打凿、破坏卫生间已经做好的防 水层,并建议再次做防水层,在铺贴瓷片前先做24小时闭水试验,卫生间的墙裙须加做至少1.8米高的防水层。

6、户内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批准。

7、由于阳台排水管为雨水管道,不能排放生活污水。如需在阳台放置洗衣机,则必须加装排污 管道往室内的厨、卫地漏排水,并做好防水措施。

8、禁止在承重墙上打凿、拆除。

9、禁止任意刨凿、重击梁、板、柱、承重墙、外墙内侧及公共排烟道。

10、需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时,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同意。

11、禁止在阳台上、厅、房间设排水管、安装洗手盆,如私自排管,水管破裂造成楼下住户天 花板漏水,全部损失应由该房屋负责人赔偿。

12、天台、底楼花园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

13、其它事项详见国家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区、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欢嘉裕城装修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第七条:装修管理的费用

1、承担装修垃圾清理费,按建筑面积2元/m2由物业公司代收取;

2、原则上不允许拆除室内非承重墙,但如有确需拆除非承重墙(包括在此墙上开门、窗、建 橱柜等)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业主还要负担拆墙建筑垃圾处理费,按所需拆除面积2元/m2的标准由物业公司代收取,用于建筑垃圾的清运。

3、承担《装修许可证》工本费5元/张。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区。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欢嘉裕城装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在维欢嘉裕城的住宅室内装修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装修前必须协同装修单位带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红印公章,到甲方办

公地点办理装修审批手续,(业主应选聘有承建资质的专业装饰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3、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装修知识宣传或培训,并可提供咨询服务。

4、甲方在乙方提出装修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批,提出审批意见,确保不出现违章现象。

5、甲方在乙方提出装修申报的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给予答复决定是否予施工或向乙方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

6、在住宅室内进行装修时,甲方有权进行现场监管及巡查。对发现乙方有违章装修行为或违章装修事实,甲方有权现场予以制止。若乙方的违章施工人员不听劝阻,甲方可采用强制纠错措施,并责令乙方恢复原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水停电、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处罚。

7、甲方装修的审批及监管巡查坚持原则,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不得收受礼品,不得营私舞弊,若乙方投诉并确认事实者甲方将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处罚手段。

8、甲方装修管理人员不可滥用权力,干涉乙方的正常且符合规定的施工。

第九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维欢嘉裕城装修规定》,督促装修管理企业缴纳相关费用,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批认可的装修申报内容进行施工。乙方保证不出现违章装修行为和违章装修事实,保证装修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

2、乙方应选聘有承建资格的装修施工单位。

3、乙方有权在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装修范围内,选择室内装修方案。

4、乙方在装修动工时,应提前三天到甲方办公地点办理装修申报,提供具体的装修项目、范围、时限、施工图纸及施工单位等资料,以便于甲方进行审批。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甲方违反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单位投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区、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欢嘉裕城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范围进行装修,不超出经甲方审批的装修范围,保证不出现违章。

7、乙方配合甲方的装修审批、巡查、监管、复验工作。乙方自行负责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的监管。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中1、4、5项,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施工单位进场装修。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和第九条第7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采取说服、强制停水停电、责令恢复原状、暂扣或没收工具、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罚款及上诉法庭等纠错手段。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8项,甲方有权采取责令停止施工或报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罚款等措施。

4、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笫八条第1、4、5、6、7项,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经济、行政处罚直接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l、装修者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服务中心补充审批手续并获准后方可施工。

2、《室内装修许可证》须张贴该装修单位之大门的外边,以便于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3、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议定。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业主)

甲方:深圳市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栋房业主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东方?明珠城广大业主共同利益,严格遵照东方?明珠城原设计规划的各项要求,营造安宁、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乙方所有的东方?明珠城栋按《东方·明珠城房屋装修申请审批表》所填报工程项目及提交的图纸施工。

第二条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实期限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家居装修者应自开工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装修。

第三条允许施工的时间

1、 噪音施工时间:9:00——12:00,15:00——19:00;

2、 静音施工时间:7:00——19: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必须作静音施工).

第四条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垃圾的搬运时间为19:00之后。装修垃圾必须用结实细密的编织袋装放在业主(住户)装修单元房内,由施工人员在每天指定的时间内成批量自行清运到本辖区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第五条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网的安装要求

1、不得改动外门窗、阳台用途及窗户、阳台色调。

2、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客户服务中心审批,在不影响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客户服务中心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安装。

3、 阳台不得搭建阳光棚,不可安装防盗护网,如需安装阳台推拉门,必须在玻璃门内侧即室内安装。窗户防护网只能按统一样式(颜色和款色)并于窗户内侧安装。

4、 安装空调应利用预留的主机台位、孔洞安装,并将冷凝水引入预设引水管内。如无预

留空调孔、位及冷凝水排水管的空调安装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申报,按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在装修时设计并预留好空调安装的孔、位及冷凝水排放处(需往室内排放)。

第六条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禁止下列行为:

a、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

承重结构的;

b、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c、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不允许在室内现浇水磨石或铺设厚度10mm以上的砖、板等材料。住宅

楼面荷载和下面天棚荷载之和不得超过150kg/m2,阳台荷载不超过250kg/m2。

d、 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e、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

防水层;

f、 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g、 在明火作业或会产生火花的施工作业(如切割机、打磨机等)现场周围放置易燃

物品,如油漆、天那水、松节水、 木材等易燃物品;

h、 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i、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率;

i、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j、在装修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煮食、吸烟等;

k、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2、注意事项:

a、装修前仔细阅读《东方?明珠城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确

保装修行为符合相关装修要求和规定;

b、装修中应留出“管道检修孔”以备检修;厨房天棚靠排烟处,室内入口强弱电信号接口处均应预留检修口,以备检修;

c、施工装修现场必须配备2个以上有效的手提灭火器。

e、本小区只允许安装分体式空调。在空调室外主机安装完后,乙方必须监督安装空调的作业人员将室外绿色空调百叶网重新用螺丝紧固好,以防其受台风等外力影响导

致掉落伤人。

f、非业主使用人申请装修的,需提供业主的书面同意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乙方交装修保证金1000元;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装修管理制度,对东方?明珠城住宅装修实施统一管理。

2、甲方向乙方进行装修宣传和举办装修培训,并提供免费装修咨询服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装修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批,提出审批意见,确保不出现违章现象。

4、甲方在乙方提出装修申报的五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给予答复,决定是否准予施工或向乙方说明不予审批权的理由。

5、甲方在乙方装修后,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装修验收,如无违章装修项目、损坏结构、渗漏、堵、影响外观,需过30日工程观察期,无出现以上问题,退还保证金。

6、甲方办理装修审批及负责装修监管的人员必须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允许滥用职权或向乙方索取好处。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选聘甲方推荐的装修施工单位或自聘有承建资格的装修施工单位。

2、 乙方有权在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允许装修范围内,选择室内装修

方案。

3、乙方在办理装修申报前,协同装修施工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装修培训。

4、乙方提前五天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装修申报,提供具体的装修项目、范围、标准、装

修金额、时限、施工图纸及施工单位等资料,以便于甲方进行审批。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对甲方违反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

法》中的规定和要求,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公司投诉。

6、乙方有义务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东方?明珠城住宅室内装修管

理规定》的装修范围进行装修,不超出经甲方审批的装修范围,保证不出现违章。乙方向甲方提交装修保证金,共同维护公共楼道、墙面、地面、电梯、大堂等公共设施的完好。

7、乙方在装修中按照《东方?明珠城住宅室内装修管理规定》使用电梯。

8、乙方配合甲方的装修审批、巡查、监管、验收工作。

9、严格执行消防规定,小心防火,监督装修施工单位安全施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若乙方违反第九条中第3、4项,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施工单位进场装修。

2、 若乙方违反第九条第6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采取说服、强制停水停电、

责令恢复原状、没收工具、收取违约金及上诉法庭等纠错手段。

3、 若乙方违反第九条第7、8项,甲方有权采取责令停止施工或收取违约金等措施。

4、 若甲方违反第八条第4、5、6项,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将对甲方的管理人员进行经济、

行政处罚直到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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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峨嵋半山·七里坪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峨眉半山·七里坪国际度假区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业主姓名):房号:组团栋单元房

丙方(装修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的使用以及本区外观的统一,并使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责任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的时候设计图纸及有关

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2) 按《装修收费标准一览表》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办理

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 甲方有义务向乙、丙两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的规定。

4) 严格要求乙、丙双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甲方将不定期查验乙、丙双方的装修工程。

5) 当乙、丙双方未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对乙、丙双方

进行处置。

6) 乙、丙双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有需要)进行竣工检查,

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2、乙、丙双方权利与义务

1) 乙丙双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装修项目须同时

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 乙、丙双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等手续。

3) 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 如乙、丙双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

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5) 如因乙、丙双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它业主的利益受损或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

活,其责任由乙、丙双方负责,并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 乙、丙双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

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7) 乙、丙双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

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二、关于申报

1、乙、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方、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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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关于施工时间

1、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2、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

4、本区正式入伙之日起六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施工。之后,为不影响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5、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以后。

四、关于设施、设备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与相关专营单位联系):

1、宽频网络,电视线路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分户主电源箱。

3、智能化室内分配箱及智能化分户机。

4、其他规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五、关于外观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花架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违章建(构)筑物。

3、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4、阳台不得封装,经允许可以封装的,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材质、颜色、规格予以封装,不得擅自封装。

5、不得拆改进户门及改动进户门样式、尺寸。

6、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7、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并按统一要求制作。

六、关于结构

1、严禁损坏梁、柱、板、承重墙及外墙等。

2、楼板不得铺设重质装修材料,如确有需要,铺设材料厚度不超过1㎝,且面积不得超过1㎡。

3、重新砌墙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如确需使用,累计数量不得超过200块。

七、关于防水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须不得破坏洗手间、厨房及天面的防水层,若业主装修确需改动请重新做防水处理,且经48小时以上防水检验,水位不低于10㎝。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八、关于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1、搬运垃圾走楼梯通道,禁止空中抛物的行为。

2、垃圾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堆放在楼梯、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3、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九、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2、动火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4、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十、关于人员管理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 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3、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4、施工人员不得在房内留宿,施工时间之外不得在小区逗留。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进出及物品搬运一律走规定线路,超宽、超长、超重的材料搬运过程中,如造成墙面、地面等处损坏需赔偿或修补复原。

6、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十一、关于管理服务费用

1、装修保证金:按每套5000元收取,装修验收合格无违章装修凭装修保证金收取条退领;

2、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4、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费:按每证10元收取,装修完毕后凭证退领。

十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装修期为颁发装修许可证所列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延期3个月的,而缴纳延期装修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2、装修竣工后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退场验收。

3、动火作业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请带上动火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电焊工上岗证)。 十三、关于违约责任

1、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乙、丙双方应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3、对违章装修不听劝阻者,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对装修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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