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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工作报告多篇

涉农工作报告多篇

涉农工作报告多篇

【第1篇】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按照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农负 [20xx]1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乡6月10日,党委副书记、乡长xx亲自组织召开了村主任、村副主任及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上,一是成立了以乡长xx为组长、副乡长xx为副组长、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乡开展 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二是明确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制定了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施方案。领导在会上强调了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是以解决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必须坚持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调查清理整治,必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上报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必须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

二、清理整治重点和工作方法

(一)涉农乱收费清理整治重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或以自愿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校服,以及收取试卷费、、饮水费、学杂费和学生食堂乱收费等问题。

2.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放环信用金、孕前检查费、计生保证金,以及搭车收费、强制服务、以罚代管等问题。

3.农民建房领域除向农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的配套设施费、测量设计费、占道费、选址费、建房押金等问题。

4.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将公益性服务转为经营性服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对向生猪养殖户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等问题 。

5.农民办理婚姻登记重点整治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的其它费用问题。

6.农业用电领域向农民收取电网改造费、变压器更新费、电表费,以及其他加重农业用电负担等问题。

7.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过程中,代扣代缴、搭车收费、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涉农乱摊派清理整治重点

1.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应由财政承担和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等向村级组织转嫁问题。

2.违规要求村级组织提供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赞助费以及教师工资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村级治安综合治理、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名义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4.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出限额标准,违规扩大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搭车发行其他报刊,利用行政权力通过发文件、下指标以任务分解、代订代缴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问题。

5.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下指标定任务,对未完成计生管理目标、征兵工作等任务的村级组织进行处罚问题。

6.各类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以教育培训、慈善捐赠、要求入会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问题。

7.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摊派,不执行有关减负政策或优惠政策,增加经济负担等问题。

8.农业用水重点整治农业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

三、完成时间和工作成效

(一)6月11日―6月20日全面完成了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

(二)6月11日—6月25日由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处理。

(三)6月26—6月30日,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对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对违规责任人依法追责,以巩固清理整治。

我乡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清理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结合实际,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违法行政、与民争利、损害农民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重点清理整治范围进行了逐项疏理和清理。通过清理整治结果,全乡范围内无一例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的案例发生,在工作开展中我们加强了部门工作协作,强化了责任落实,确保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取效。

【第2篇】关于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xxx乡党委、政府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国家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好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涉农资金使用情况

退耕还林资金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直接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1、无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行为;

2、无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行为;

3、无利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行为;

4、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行为;

5、无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行为;

6、无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行为;

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田坝茶文化广场项目已竣工验收但还未进行结算;

2、个别涉农项目报账资料不完善,内容审查不详实、不严格,存在漏洞,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4、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乡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乡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3篇】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担负的主要工作是文化体育事业工作、新闻出版事业工作。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xx〕40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的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一)彩票资金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20xx年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我局分别收到财政局文件贵财追【20xx】603号文件、贵财追【20xx】45号文件。贵财追【20xx】45号文件通知:20xx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暨村级公共服务篮球场建设资金6.9万元,其中(大圩东塘村,中里乡新村,中里乡福团村,中里乡坦阳村,港城镇猫儿山村,庆丰镇太兴村各1.15万元)。此资金已由区财政局预算股直接下达到乡财县管办公室,已下拨到各乡镇具体单位。贵财追【20xx】603号文件通知: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资金46.05万元。其中:(一)20xx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暨“两项工程”12.6万元,包括(庆丰镇清岭村大桥屯,港城镇旺华村旺岗屯,庆丰镇大同村竹马屯,大圩镇上莲村莲塘屯各3.15万元);(二)20xx年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场地建设资金27.45万元,包括(港北区庆丰镇,港北区根竹乡,港北区奇石乡各 9.15万元);(三)20xx年城乡风貌改造五期工程村级篮球场建设资金补助6万元,包括(庆丰镇清岭村西屯,港城镇石寨村,大圩镇大圩社区各2万元)。这些经费已由区财政局预算股下达到本局,本局已拨款经过乡财县管办公室转到各乡镇具体单位。

20xx年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我局收到财政局文件贵财追【20xx】453号文件。贵财追【20xx】453号文件通知: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资金19.45万元。其中包括:(一)20xx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级篮球场建设资金13.45万元(港北区中里乡13.45万元)。此资金此资金已由区财政局预算股直接下达到乡财县管办公室,已拨款到中里乡;(二)港北区朝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金6万元。由于通过问询市上级单位,不知朝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否存在,不知朝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具体账户、户名、账号,所以区财政局预算股一直未下达此资金预算。

(二)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其中财政部门安排项目两个,一是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属于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我局分别收到财政局文件贵财追〔20xx〕146;贵财追〔20xx〕303;贵财追〔20xx〕221;贵财追〔20xx〕59通知。20xx年度和20xx年度的预算资金分别都是36.5万元,资金使用文体局统一管理,文化站凭活动材料报账。项目支持对象、项目实施单位分别是港城镇、大圩镇、庆丰镇、根竹乡、中里乡、奇石乡、武乐乡7个文化站。二是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属于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我局分别收到到财政局文件我局分别收到到贵财追〔20xx〕163;贵财追〔20xx〕550通知,20xx年度的预算资金是79.8万元,资金使用主要是通过乡财办转到乡镇财政所各行政村帐户。项目支持对象部及全区105个行政村。

本级安排项目,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区级配套),属于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我局分别收到财政局文件港北财〔20xx〕13;港北财〔20xx〕55通知;20xx年度和20xx年度预算资金分别都是1.4万元,项目支持、项目实施单位是港城镇、大圩镇、庆丰镇、根竹乡、中里乡、奇石乡、武乐乡7个文化站。

(三)广播电视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20xx年我区户户通广播电视设备610套,按照上级有关政策,中央每套补助资金200元,市财政和区财政每套各补助资金30元,农民自己出资100元,我区农户上交的款项已经存入市文化新闻广电局指定的银行帐户,区财政配套资金18300元在20xx年12月上旬已经转入市文化新闻广电局帐户,所有的资金由市文化新闻广电局负责支配使用。市文化新闻广电局还负责设备的发放和安装。20xx年12月安装完毕,通过了市和我区相关部门组成检收组验收。

(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20xx年我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13个(分别是港城镇群山村、樟村、棉村,大圩镇东篁村、寻杨村,武乐乡逢宜村、胜岭村,中里乡陈轩村、庆丰镇万新村、六松村、青岭村、新塘村、夏里村)。自治区每个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贵港市配套资金5万元,不足部分由群众集资解决。此资金已由区财政局预算股直接下达到乡财县管办公室,已下拨到各乡镇具体单位。20xx年12月31日,我区1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已全部竣工,通过了市和我区相关部门检查组的验收。

二、涉农资金自查自纠中存在问题

在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我局虽然能按程序按规定及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但因没有与各乡镇财政所进行及时沟通及督促乡镇财政所告知各行政村,导致部分行政村不知道有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款,加之报帐手续繁杂,部分行政村未能及时未使用该笔资金。

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增强与各乡镇财政所的沟通,尽量争取将每笔涉农惠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益,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精神生活。

【第4篇】林业涉农项目资金的工作报告

林业涉农项目资金的工作报告

一、工程资金的计划到位与完成情况:

(一)天保工程资金:

1、公益林建设:

2014年公益林建设规模5500亩,计划投资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到位率为100%,其中:人工造林500亩,计划投资15万元,已到位15万元,封山育林5000亩,计划投资35万元,已到位35万元,到位率为100%。支出合计0.77万元,其中:封山育林0.77万元。

2015年公益林建设无计划。2014年公益林建设费用支出165.54万元,其中:2015年支付2014年度人工造林费6.5万元,封山育林费用24.97万元;2015年支付2012年森林抚育费用20.07万元,支付2014年费用107.78万元。

2、森林抚育:

2014年森林抚育建设项目规模10000亩,计划投资120万元,到位85.8万元,34.2万元预留到2015年,到位率为71.5%。支付2011年75.15万元,2012年费用91.1万元。当年支出7.67万元。

2015年支付2011年森林抚育费6.05万元,支付2012年森林抚育费用20.07万元,支付2014年费用107.78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情况

3、201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56300亩,其中:国有公益林建设项目197000亩,集体公益林建设项目459300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计划投资资金541.38万元,2014年实际到位506.12万元,其中:国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计划投资93.57万元,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412.55万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总额861.10万元,其中:2014年支付2011年430.55万元,支付2012年430.55万元。均为集体公益林建设投资。

4、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计划面积656300亩,其中:国有公益林建设项目197000亩,集体公益林建设项目459300亩。计划投资771.03万元,到位资金771.03万元。2015年支付2014年615.69万元,支付2011-2015年管护劳务补助346.08万元,2015年支付651.35万元。

(四)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工程主要是实施退耕还林和配套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巩固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后续产业几项内容。我县主要是由林业局负责退耕还林的作业设计、技术指导、种苗采购、生活补助的'发放、工程质量和造林的检查验收工作;粮食局和各乡镇负责退耕还林(草)粮食的发放;粮改现后由县财政局依据我局组织验收情况会各同乡镇兑现补助。

1、基建资金:

2014年第一轮退耕还林计划投资156万元,实际到位156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兑现156万元,完善政策直补资金计划投资496万元,到位496万元,实际兑现496万元,巩固退耕还林计划投资336万元,到位336万元,实际兑现336万元,新增巩固退耕还林计划投资300万元,到位300万元,实际兑现163.4万元。

2015年完善政策直补资金计划投资589万元,到位589万元,实际兑现589万元,巩固退耕还林计划投资399万元,到位399万元,实际兑现399万元,新增巩固退耕还林计划投资300万元,到位300万元,项目在实施中。

3、均衡性转移支付

2014年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到位290万元。

其中:核桃基地建设10000亩,计划投资260万元,实际到位260万元。资金未使用,工程在在建中;

小杂水果基地建设1000亩,计划投资30万元,实际到位30万元。资金未使用,工程在在建中。

(六)基础设施建设:

2、林业产业化(林业产业强县):

2014年林业产业化建设计划投资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0万元,到位资金为年度计划的100%。建设规模4000亩。在计划投资资金中其中:省级资金2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66万元工程未结束,正在实施中。

2015年计划100万元,完成以前年度林业产业化建设投资114.6万元,工程未结束,正在实施中。

二、涉农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严格按照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相关办法和国家的“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原则管理工程资金。坚持“层层”审批签字制,对来历不明的原始资料不予签字、不符合规定的会计资料不予报账。做到资金的统一安排、集中调度。始终坚持用好每一分钱。切实做到了:

1、各专项工程资金均进行单独建帐,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实行一级报账制核算管理,严格执行省、州、县制定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涉农工程计划,无擅自改变上级下达的涉农项目计划和擅自改变工程建设地点及内容。

3、没有贪污侵占涉农项目工程;没有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涉农资金;没有公款消费损失浪费涉农资金;滞留闲置涉农资金;没有随意调项涉农项目资金。

三、工程资金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1、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缺口大,达不到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料的编报、检查验收、差旅的经费要求,导致日常工作难度大;目前为止还有相当部份的作业设计及退耕还林检查验收费无法报销。

2、各种专项资金地方县级配套资金不能按比例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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