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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工作报告多篇

物业的工作报告多篇

物业的工作报告多篇

【第1篇】物业部专项整治生活区窃电行为宣传的工作报告范文

一、生活区供电管理概况

目前,山西企业生活区用电均来自山西分公司供电。每月底由山西分公司、山西铝厂双方部门共同抄读一级电表,按表计量,由山西铝厂按规定向分公司支付电费。山西铝厂供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牵头负责,分别由东兴、西旺物业部低压供电、收费、管理。山西铝厂与东兴、西旺物业部按电表计数,分摊收缴电费,达到收支平衡。

二、生活区用电管理概况

生活区用电户分别由山西分公司职工住户及部分单位,山西铝厂职工住户及公共单位,华泽公司职工住户及部分单位以及外部社区、经商户等组成。其中绝大部分用电户都能合法用电,计量缴费。但也有一小部分采取各种违法手段偷电,不惜破坏用电设施,干扰供电秩序,伤害他人利益,令广大用户深恶痛绝。

东兴物业部长期以来,尤其是今年六、七、八月份以来,由于采取各区管委会电费收缴率与员工收入挂钩,按规定差多少补多少的管理机制,各管委会加大了自主查处偷电力度。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违法用电,提高了居民合法用电、计量用电、按表缴费的意识。目前,还有极少数住户存在反复性偷电,有的偷电户甚至还未被发现。随着管委会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断深化打击偷电力度,任何偷电都将能难以隐身,一经查出,必将严惩。

三、违法用电各种危害

1、由于偷电不用花钱,无形中造成挥霍用电,极大浪费了公共能源。

2、偷电导致无节制的浪费,加重了用电高峰供电设施负荷,每年夏季几乎都有变压器烧坏,影响偷电户所在区域长时间停电。

3、随意乱动电表、电表盘、电缆等设施,一旦缺乏安全操作,极易造成操作者人身伤害。

4、个别偷电户入住前私自改造线路,经常导致家中断路、短路,从而波及本单元停电,甚至造成火灾事故。

5、用户如有偷电行为,也是构成邻里不和睦的一个因素,因为别人会对你的人格大打折扣,影响邻里和谐。

四、违法用电查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第三十二条: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1条或第152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晋铝东兴物业部文件》晋铝东兴字[]12号《关于印发〈能源计量表计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发现违法用电(三级计量表计),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管委会书面报调度室,调度室安排维修叫心立即停止供电。

②管委会下处罚单,视情况处罚500—5000元。

③完成处罚后,由机动科进行表计校验(费用由表计使用者承担)。

④用户与管委会签定保证书

⑤管委会将处罚情况书面报调度室,调度室安排维修中心恢复供电。

3、如有反复性偷电,一经查实,比照晋铝字{}58号文“关于整治生活区窃电行为的通知”第二条精神采取曝光、停电、停气并报后勤管理部备案。

五、文明用电、遵纪守法

用电计量,按量缴费,是每一个用电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偷电,既不符合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共同愿望和追求,也有悖于我们山西企业争创“山西省文明企业”的目标,更影响了我们及下一代人在思想心理上的健康成长。

在我们不断朝着“职工安居乐业,社区文明和谐”的奋斗中,只有人人做文明住户,人人当守法公民,才能发展好我们赖以生存的企业,建设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二〇xx年九月

【第2篇】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交接的工作报告

9月16日,我县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交接动员大会后,**镇和建设局积极配合,做到思想上全面对接,工作上无缝对接,行动上快速对接,于9月 18日,在县建设局房管处召开了监交人(县纪委、财政局)、移交人(县房管处)、接收人(**镇物管办)联席会议,会后按移交方案,迅速成立两个移交小组,展开交接工作,截止9月27日,接收工作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物业交接工作的基本评价:

1.理顺了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上下衔接、业务监管;**镇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构建了“镇政府是组织者,社区是服务者,居民是参与者”的物管模式,理顺了关系,明晰了责任、充实了力量。

2.组建了物业管理网络。**镇成立了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物管办公室,配备了符合信息化要求的办公设备,新购置一辆服务专用车。各社区成立了相应的物业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3.建立了基本台账资料。包括各小区基本情况、网络结构等,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

4.延伸了社区工作触角。居民普遍接受属地管理模式,提高了小区居民归属感和认同感。社区也认为接管小区物业,便于掌握小区人口信息档案。

5.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交接期间,**小区、**小区和**等居民反映物业问题,经我镇物管办和社区及时介入,通过引导和化解,居民的情绪得到缓解。

二、关于我县物业现状的基本认识

1.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核心。物管工作面广量大,点多线长,需要整合力量。如屋面渗水、无小区平面图、给排水网络图、供电网络图、天然气未通等诸多突出问题不是单靠**镇(社区)或物业就能解决的,对建设部门、**镇政府、社区、物业、开发商等相关单位职责作出明确要求,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补、力量互动,全力攻坚。

2.解决突出问题是关键。开发企业在小区建设过程中乱改规划、偷工减料、配套不齐,无社区、物业办公用房等留下诸多的“前期后遗症”,给小区的管理留下隐患,带来麻烦。对房屋漏雨、配套设施改造等最突出的问题,建议县政府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3.加大财政投入是保证。无论接管老旧、零散小区,还是维修、完善配套设施等,都要投入财力,县、镇都要把物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需要。

4. 提高服务质量是前提。选聘资质较高的物业进驻我县,建立物业公司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开展物业公司“星级”服务评选活动,开展物业公司年度考核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上台阶、上档次。

三、关于下一步物业工作的基本思路:

1、实行规划设计与住房验收联动机制。建议县城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强行入轨,规划设计首先要明确社区事务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配套用房的面积、位置、层数,以及公共设施的配套,可让**镇参与核实,签字后方可施工;住宅小区竣工时,**镇可与建设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一同参与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从而保证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建设,治标又治本。

2.实行遗留问题集中会办机制。把房屋漏水、配套设施改造等作为会办重点,在维修期外或在维修期内与开发商联系不上的,建议县政府设立物业基金,年设立物业基金1000万元,用于住房维修和配套设施改造,实行专款专用。**镇政府牵头维修、改造,建设局监管。

3.设立新建小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占总工程造价的5%,由县建设局质监站收取。如开发企业通过全面合格验收的,保证金全额返还。如不能通过全面验收的,由建设局要求开发企业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由**镇牵头整改,拿出书面报告,建设局监督,县政府审核批准。

4.物业服务管理重心下移。责权明晰,对物业服务管理的考评奖惩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可由**镇组织实施,尽量避免政出多门,基层无法操作的处境。

5.积极启动使用维修基金。我县五年以上的小区,有的房屋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漏雨、开裂等问题,建议县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时,启用维修基金。保障业主、物业公司等各方利益。

【第3篇】证券公司物业管理的工作报告

证券公司物业管理的工作报告

为全面了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路证券营业部租用我行物业有市区三路188号新楼物业管理情况,及时掌握租户管理信息,解决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行对租户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了解,现将相关物业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租赁基本情况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路证券营业部租用我行物业有市区三路188号新楼首层左面大堂(350平方米)和二楼楼层(750平方米)、主楼二楼楼层1050平方米、主楼三楼整层(800平方米)、附楼饭堂及地下发电机房的房地产,租期由2008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每月租金人民币99494元,(注:饭堂发电机房月租1200元/月),即约34元/m2。该租金标准为2008年签定租约前我行通过咨询满堂红、21世纪不动产等当地连锁房产中介在该地段商业写字楼商铺租赁标价及咨询同地段的东骏大厦写字楼租价而定。

二、物业管理检查情况

我行作为出租方单位在租约期间对租户从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房屋管理等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掌握是十分必要的.。

1、清洁卫生方面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我行以及租户的合法权益,租户应当重视租赁房屋清洁环境,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我行对租户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我行亦相应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租赁方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2、安全保卫方面

租户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租户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我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租户企业雇请保安人员保卫方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众合法权益。同时,根据《物业租赁管理条例》,租赁单位在物业管理安全保卫中的权利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如租户自行聘请保安人员因违反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导致人身以及财产损失,我行概不承担连带责任。

3、房屋管理方面

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同意,租赁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改变业主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租户单位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我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我行责任人会及时维修养护,租户应当给予配合。

我行办公室每月的首周向该公司提醒按月缴纳租金,根据合同,租赁期间,我行每年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我行负责范围外的管线维修,包括水、电、排污及上楼层的漏水等,现该租户与蓝田消防工程公司签订消防保养合同,而我行办公室对该租户安全及消防情况则实行每季度定期检查及在节假日前加强检查。

我行作为出租单位对于租赁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对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如水电维修楼层漏水等问题,我行将采取加强联系工作来解决,对租赁企业内部内部不规范使用房屋问题我行将研究相关物业租赁管理条例加以制止。

标签: 多篇 物业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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