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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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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篇一

20xx年3月29日至31日,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三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原料厂、本钢炼钢厂、本钢特钢厂、北营炼铁厂、北营轧钢厂、本钢石灰石矿白灰车间、本钢一机修、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污染防治设施。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三台浆液泵中的两台因故障停运,只有一台运转,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称,因故障停运的设施将尽快修复。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其中本钢所属企业(包括北营)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估,并将报环保部门统一处理。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已要求企业尽快办理。目前还在与市环保局审批处、市建委污水办沟通了解情况中。

3、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出口在线监控设施显示二氧化硫浓度超标,并且调出二氧化硫浓度曲线发现浓度达到 288.07mg/m3 时,浓度不再上升。执法人员怀疑企业私自调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上限。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解释称,该在线监控设施尚未验收,且自动监控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差距过大。炼铁厂已和市环境监测站沟通,近期将对烧结机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要求自动监控运维商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修正,自动监控数据将恢复正常。通过查看其他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情况。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篇二

河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代省政府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在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中开展“随机抽取眷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试点,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卡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卡立市场主体数据库。河北省揩全部企业纳入抽查数据库,在纪检监察部门见证和监督下,利用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企业34803户,通过经济户籍管理系统将抽查名单分派至各设区市、县(市、区),杜绝了人情干预,有助于打消市场主体担心被政府部门个别人故意整治的疑虑。

确定“双随机”抽查试点。在全省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实施检查,石家庄市长安区、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张家口市桥东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唐山市路南区、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定兴县、沧州市东光县、衡水市冀州市、邢台市内丘县、邯郸市武安市等11个县(市、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共涉及1061户企业和270名检查人员。试点单位集中基层分局、经检大队、企管科的骨干力量,建立抽查人员名单库,然后对照检查企业名单,采用抽签或摇号的方式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且每户企业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随机确定的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按照回避原则及时进行调整。

盔一步明确抽查内容。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抽查内容只包括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不包括企业经营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河北省工商局结合监管职责,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和《合同法》等,制定了《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也纳入抽查监管范围,明确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直销行为、格式合同行为、商标代理和印制行为、广告发布行为,以及网络交易主体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情况等,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专项任务检查、投诉举报线索受理、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多种监管方式并用的新型日常监管制度。

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双随机”抽查涉及企业税收、资产总额、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生产经营情况,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遇到复杂情况时,抽查人员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和认定,这会对抽查结果的准确、客观甚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河北省景早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各地结合被抽查企业的实际和抽查人员专业知识等情况,在抽查工作中积极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实缴制公司、年报资产状况信息全部公示为零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信息不全的企业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业、企业予以重点检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审计、验资和咨询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性报告,为检查人员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

统筹协调服务发展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双随机”抽查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企业年报抽查涉及的企业多,河北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7月29日,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企业年报信息抽查新闻发布会,发布年报抽查工作安排,提醒企业接受抽查是应尽义务,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实现“双随机”抽查公开

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抽查结果。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形成抽查结果归集在企业名下,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未公示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责令仍未公示即时信息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全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查处或者按照职责进行移交;对拒绝、阻挠、妨碍抽查的,记录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开。截至10月底,全省共公示了34803户企业的抽查结果,其中“双随机”抽查试点企业1061户。

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河北省工商局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实施了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办理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申请驰(著)名商标、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关联企业申请上市等都会受到限制。河北省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参与;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章”活动中,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排除在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予发放贷款,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失信信息带来的社会影响,主动修复自身信用记录。河北省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以来,已有3214户企业主动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居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河北省工商局推行“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对防止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应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

市场距管信息平台亟须搭建,还没有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在试点单位还是采用比较原始的随机方法,比如抓阄、用乒乓球摇号等随机指定检查人员,公平、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特别是将经营行为纳入抽查范围后,不同行业市场主体行为、不同地域市场主体行为、不同时间段市场主体行为表现、社会关注热点等也不同,是省、市级机关抽取名单还是县级机关抽取名单更科学?随机抽取名单的机关层级和抽查频次难以统一。

眷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实地核查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双随机”抽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检查人员尚未全面掌握涉及的信息公示和经营行为监管知识,在随机检查中,存在现场核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基层监管辖区界限,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不了解,影响了检查效率。

抽查发现问题跟进与属地监管衔接机制问题。随机抽查只是一项定向任务,抽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就要回到各自工作岗位。抽查中发现问题,是检查人员负责到底还是交由属地工商部门跟进?如果被抽查企业之后再出现问题,责任如何承担?这也是基层监管人员关心的问题。

扩大“双随机”抽查效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推行“双随机”抽查,是对所有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政府各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扩大“双随机”抽查的'效果。

盔一步统一思想。各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提高对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全省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抽查人员名单库,将全省持有执法证、具备专业知识的执法骨干纳入名。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篇三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自xx年开始,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系统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办法。xx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按照随机、公正、规范原则,及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一定比例、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明确方式。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对市场主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存续状态等信息作为一般检查信息;对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与企业取得联系等作为重点检查信息。

三是运用结果。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xx年,省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确定抽查了1192户企业。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84.48%;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13.6%(其中:虚假年报企业63户、占总数5.29%。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9户、占总数2.43%,住所失联企业70户、占总数5.87%);不予配合情形企业3户、占0.25%;注销企业20户、占1.68%。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了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总体看,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社会人员参与监督摇号,体现了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二是被查企业随机摇号产生,体现了抽查名单确定上的公正性。三是抽取流程阳光简明,体现了工作上的公开性。四是检查人员从全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打破了以往检查上各自为阵的局限性。消除了执法任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篇四

5月25日,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程跃祥带队到我县开展双随机、两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宜昌市安监局副局长吴双仪等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对宜昌西部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的拦水坝主体工程和堆场进行了实地检查,对该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随机抽查,并对汛期应急预案、日常巡查台账和隐患治理进行了详细的查阅。检查组对我县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能够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扎实推进,周密部署,不断强化保障措施,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检查组同时要求,针对专家指出的排水沟未及时清理、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和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缺失等问题,企业要迅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安全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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