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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一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二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做记号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

六、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须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相关老师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在各接送点提前候车。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三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四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3月3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访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三、非机动车的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四、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

(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

(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

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冲突,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五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接送制度

为保证幼儿的安全,教师、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的接送制度,家长须凭接送卡进入幼儿园接孩子。

一、每天早晨9:00——9:30送孩子,每天下午4:00接孩子,幼儿园不准家长让孩子自己来园,不准未成年人(中小学生)来接孩子。

二、家长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须先跟班级老师打招呼予以告知。

三、遇幼儿亲朋来接孩子,教师必须询问清楚,如果是孩子认识的,教师也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查验来人证件。未得到家长许可不得把孩子交给他人。凭接送卡接孩子。

四、静园时间后,由值班人员带孩子,值班人员一定要照看好孩子,严格按上述第四条执行。

附:“幼儿接送卡”管理细则

一、幼儿园在新生入园时给每个家庭发放接送卡,加盖幼儿园公章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须凭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电话或嘱托才能领走孩子。

三、幼儿园有权阻止未带接送卡的人员入园,来访者如欲强行进入校园,有责任予以阻拦,并视情况报警。如果幼儿园遇到未持卡的幼儿亲戚(或离异父母)来接孩子,教师可以拒绝。

“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时的凭证。家长要善保管,若遗失,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

幼儿园家长联系制度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两次,并向家长委员会汇报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二、各班设立“家园联系本”(或联系卡),及时与家长交换意见,同步教育好幼儿;

三、园内和各班设立“家长园地”,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

四、各班定期向家长开放半日(每学期1-2次),让家长了解幼儿生活、学习情况,并虚心听取家长意见,改进本班工作;

五、园长定期在幼儿园门口接送幼儿来园和离园,及时听取家长意见和要求;

六、保教人员定期有计划有目的进行家访,了解幼儿在家生活和行为习惯情况,并征求家长意见;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六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幼儿园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幼儿园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五、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幼儿园办公室。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教师跟车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儿做到的,老师应做到,要求幼儿不能做的,老师也不能做(带MP3、穿拖鞋等)

2、按时到岗,晚上跟车老师要提前5分钟到岗实行点名考勤,不让校车超载,考勤表每周上交办公室检查。

3、熟悉每一个幼儿住址及站点,幼儿到站才能下车。严禁未到站点放幼儿下车或到达站点不下车。

4、幼儿到站点,如要过马路,跟车老师必须下车送幼儿过马路。

5、到站点须等车停稳,跟车老师方可让幼儿下车。下车时禁止幼儿推挤,以免发生挤伤等意外。提醒幼儿注意外面来往车辆。

6、维持车内纪律,禁止幼儿大声喧哗,扯争刁打,不准幼儿将身体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对幼儿要具有爱心,对家长要有礼貌,作为学校流动宣传车,司机和跟车老师必须作正面宣传,对于家长或幼儿提出的可行要求,应尽量满足。

8、上车时,注意点名,幼儿全部上车坐稳后方可发车。

9、因跟车老师原因,出现漏接、漏送幼儿的由跟车老师负责并扣5元/次。

七、责任承担

1、行车途中车出现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机负责。

2、车未停稳而幼儿下车,出现意外由司机与跟车老师共同承担责任。

3、幼儿未到站下车或(过站点下车)不回家出现意外,由跟车老师负责。

4、幼儿过马路因没大人(老师)护送出现意外,由跟车老师负责。

5、幼儿将身体某部分伸出车窗外,而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跟车老师承担。

6、接幼儿时因车没到预定时间而开走,导致幼儿在外出现意外,由司机与老师负责。

7、因不点名导致校车严重超载,后果由司机和跟车老师共同承担。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七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幼儿园门口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幼儿园。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校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时校车司机要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人员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工作人员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工作人员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工作人员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跟车工作人员要时刻提醒幼儿,不能在车内大声喧哗,保持车内安静。

4、跟车工作人员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有服药的幼儿,要做好封包登记姓名、服药量及服药时间,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工作人员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各班负责接送幼儿的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及时接送幼儿。如有幼儿漏上的情况,由各班负责接送的老师送幼儿回家。

7、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工作人员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篇八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做记号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

六、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须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相关老师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在各接送点提前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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