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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一

1、负责协助项目部编制工程现场材料计划并上报,组织材料分批分期有秩序地进入施工现场,保证生产需要,但需防止大批材料积压。

2、加强材料进场的检查和验收管理,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必须对材料进行验质过磅,检尺、点数验收,做到保质保量(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其它问题时,应及时与材料部门联系)。同期每进一批材料均需配齐质保书等相关资料,杜绝后补资料。

3、合理存放。严格按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做到现场材料分类、分规格堆码整齐,决不允许卸货时乱堆乱放,合理使用场地,减少二次搬运费。标识、标牌齐全,确保文明施工,规范管理。并针对各种材料特性做好材料防潮防火工作。易燃易爆物资必须严格按规定隔离存放,做好标识及防火工作。对安全防护用品应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合格,达不到标准的安全防护的用品坚决不进场。

备注:所有进场的钢材必须严格执行现场过磅验收,并做钢材进场过磅登记表(备查)。

4、现场材料员要做好节超数据统计和分析,并需注明节超原因,超用材料时须有书面情况说明及报告,经施工员及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供料。做好限额领料工作,根据工程施工预算量控制发料,原则上不得突破施工预算量,如发现超量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材料部门。每月未及工程竣工后,编制主要材料节超对比分析表(同预、决算进行对比)并上报材料部门。并做到余料退回,避免损失。

5、监督使用。现场材料员应每日对工地进行二次巡检,并做好巡检登记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旦发现民工班组在材料使用过程中浪费应马上制止,并上报项目部及工程管理部给予浪费材料人相应处罚(罚款金额将做为奖金发放给举报人)。以保证班组合理使用。

6、各项目材料员填报收领料单时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要与发票章上载明名称一致,收料单品名规格不得简写,数量、单价为必填项目且单据不能涂改(如供货商供货时送货单上不注明单价可以拒

收,特殊情况必须备注),做到材料有量有价,以便为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7、材料领用严禁采取“整进、整出的财务处理方式(如发现采用此种处理方式,将对材料员进行经济处罚,谁签字谁负连带责任)。必须按实际耗用量开具领料单。领料单填写品名规格、单价必须与收料单一致,数量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填写。领料单上须注明被领用材料的使用部位。收领料单须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不得代签。材料内部移转单品名规格、数量、出料库、收料库、转移单价必须明确,若无单价则视为无价转移,收料方无偿使用。

8、为保证材料进场的可追溯性,现场材料员必须建立现场材料进场日台帐,根据台帐格式要求,每天对进入现场的每批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收、领料单及内部移转单等均须当日发生当日填写并做台账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电子档于当日下午五点前通过网络上报当日材料发生的流水账,如属五点后收到或是发出的材料,需第二天早晨九点前上报。纸质的资料按月整理装订成册报直管部备案。

9、各项目部材料员填报报表时必须按收料单领料单当月发生当月填报。杜绝出现无收料领用情况。因未上报当月收料单导致不能付款将由项目部相关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10、每月24日对工地材料进行盘点,并做好物资收发存台账。根据结存材料,做好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

11、每月25日至28日现场材料员必须将材料收、领料单及移转单报送材料部门,红色联不得擅自交给供应商,统一到材料部门对单办理手续。各工程项目材料收料单(一联、二联、三联)、红色、绿色领料单及蓝色移转单及主要材料消耗月度报表(如有结存则含物资收发结存报表)上报工程部材料部门截止日期每月28日。现场材料员根据收领料单、移转单填写《重庆市庚子棠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筑材料收发结存表》,并在备注栏里填写每项单据份数,各项目上报材料报表必须报表和单据一致,严禁出现有单不报或无单乱报。

12、如进入现场的。材料,其供应商不属于公司质量体系《合格供方名册》范围内的,现场材料员必须按照公司ISO 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之规定对其进行临时评定,并收集临时供方的相关资质证书,以证明其产品的质量、商业信誉、经营能力等,收集内容包括: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企业资质证书后,初评为合格商后方可进行材料采购。

13、收、领料单的遗失处理。不得随意以遗失为借口开任何单据。如供货商提出则首先到财务部会计处落实是否已结过账,如确属未结帐的,应找原材料员落实具体情况,确认无误的,应将原交各部门的该收料单各联收到材料部门统一盖作废章后存档管理,新开的收料单应注明原单据编号,并注明原单据作废及原单据号码。重开的收料单上,应有参与查核此事项的会计、收料员、重开单据人员、项目经理、材料主管的签字认可。

14、现场材料员须监督好值班人员对各种出场的材料严格盘查,决不允许在无材料出门条的情况下放任何车辆拉材料出项目部,材料出门条须有材料员、项目经理、值班人员共同签字生效方可放行。如无出门条私自放行,一经发现将扣除值班人员全月工资以示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司。手续不全时放行,签字者及值班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损失共担。每月30日将所有出门记录及出门条报工程管理部。

15、成本核算节点和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天内,现场材料员须及时将工程上所有材料单据报送材料管理部,如因未及时上交的材料单据而引起的一切账目,谁延误谁负责。确有特殊情况可请示工程管理部材料负责人并上报工程管理部领导指示。

16、、成本核算节点或工程竣工5天,现场材料员必须统计出材料预算总量、材料收入总量、材料耗用总量台账,并报现场成本核算员及直管工程部管理人员三方进行对账,以便进行项目成本后评价。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秩序,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环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材料设备主要指影响工程质量与成本的管道、水泵、水表、水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其它材料设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所有由国家补助资金建设或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工程都要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材料设备采购原则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第五条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相对合理。

第六条

材料设备采购程序规范。

第三章材料设备经销单位管理

第七条

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经销的厂商实行信用备案制度。

第八条

省水利厅根据厂商提供的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的评审,对产品质量优良、企业信用度高、服务质量好的厂商发放信用证书。材料设备质量投保的优先发放,同时对信用证书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

厂商办理信用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近三年工作业绩

5、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6、通过水利部门组织的农村供水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7、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8、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材料设备厂商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商业活动,必须附带信用证书样本。凡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的经销活动。

第十一条

信用证书实行年检制度。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有违规操作行为的厂商将取消其信用资格。未持有经年检的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

第十二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厂商,要记入其不良纪录并按规定予以清出;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擅自使用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要严肃查处,通报全省,如出现质量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用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信用备案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材料设备采购程序

第十五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和单项工程设计,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根据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做出采购计划。

第十六条

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符合《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水政发[20xx]39号)招投标规定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在获得省水利厅发放的信用证书的厂商范围内进行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价格合理、质量保证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七条

较小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其它单村提、引、蓄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召开供需见面会择优选定;或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当地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采购,要通过详细的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十八条

确定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供货方式及时间、产品的规格、价格及数量、质量、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性能以及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

第十九条

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十条

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账。

第五章材料设备采购监督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监管工作。所有材料设备采购活动都要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派人参与监督;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招投标活动都要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级水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参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人员的监管。任何与材料设备采购有关的人员,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的礼金、礼品或参加带有娱乐性质的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三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烂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四、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五、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六、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七、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原料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原料并支付货款的行为。

第三条在建立并实施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健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三)、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原料的验收等应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和与客户的对账办法应当明确。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四条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部,配合部门为销售部。其分别职责为:

市场部:

一)、采购计划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备案;

四)、付款的审核。销售部:

五)、采购、验收;

第五条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逐步实施集中或相对集中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费用。

第六条按照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盒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采购计划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建立计划采购制度,采购计划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采购品种、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第八条加强采购业务的计划管理。对计划采购项目,市场部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业务;对于计划采购项目,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第九条原料月度、年度供应计划须向市场部报批。

第四章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化。

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由市场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包括对所购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付款条件及供应商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可以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

第十二条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供应商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有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第十三条制度原材料验收制度,销售部对所购原材料的品格、规划、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对本批次材料负责。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市场部报备。

第五章付款控制

第十四条市场部、财务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存底。

第十五条严格履行预付账户和定金的批准手续,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监控,定期对其进行追踪核查。对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进行综合判断;对有疑问的预付账款及时采取措施,尽量降低预付账款资金风险和形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

第十七条建立不符合标准原料处理制度,并严格履行。第十八条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建立对采购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在采购业务中的薄弱环节,供应部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原料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原料并支付货款的行为。

第三条 在建立并实施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健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三)、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原料的验收等应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和与客户的对账办法应当明确。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四条 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部,配合部门为销售部。其分别职责为:

市场部:

一)、采购计划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备案;

四)、付款的审核。销售部:

五)、采购、验收;

第五条 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逐步实施集中或相对集中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费用。

第六条 按照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盒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 采购计划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 建立计划采购制度,采购计划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采购品种、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第八条 加强采购业务的计划管理。对计划采购项目,市场部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业务;对于计划采购项目,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第九条 原料月度、年度供应计划须向市场部报批。

第四章 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 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化。

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由市场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包括对所购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付款条件及供应商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可以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

第十二条 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供应商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有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第十三条 制度原材料验收制度,销售部对所购原材料的品格、规划、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对本批次材料负责。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市场部报备。

第五章 付款控制

第十四条 市场部、财务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存底。

第十五条 严格履行预付账户和定金的批准手续,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监控,定期对其进行追踪核查。对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进行综合判断;对有疑问的预付账款及时采取措施,尽量降低预付账款资金风险和形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

第十七条 建立不符合标准原料处理制度,并严格履行。 第十八条 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建立对采购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在采购业务中的薄弱环节,供应部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公司自购材料出入库管理,如实反映材料采购、调拨、使用情况,减少流通费用,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为减少公司资金占用量,建设项目中大宗材料原则上实行零库存,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大型供应商,通过本办法进行调拨、保管、使用。

一、材料计划:

采购部根据各项目施工单位报审批准的材料计划,于每月20日前编制次月材料需求计划,报工程部复核,总经理审定。材料员按当月采购计划,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确定材料(设备)供货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签订供货合同。

二、验收程序:

根据供货合同供货商送货入库(或直送工地),监理、施工、采购部、工程部、供应商五方联合验收,监理单位对材料的质量、规格进行检查,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对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核定。符合要求,填写材料(设备)验收单,在材料验收单上会签。施工单位开出收料单一式四份,采购部二份(其中提交财务部一份),施工单位一份,供货商一份。不合格材料退回,发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负责。

三、建立台账:

采购部应在3日内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并按照材料验收单和收料单,建立材料(设备)采供台帐。

四、手续上报:

材料员在办理完毕入库、调拨手续后,应在3日内将施工单位收料单一份报至财务部。

五、五方对账:

采购部应于每月20日前会同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对账,做到帐实相符。采购部应采每月20日前与供货商核对材料(设备)。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七

1 .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材料管理水平,实现采购供应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达到及时配套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2 .凡施工、临设、周转材料自采买开始至供到工地验收时止,均属于采购供应管理范围。

3 .材料采购供应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物资工作纪律,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 .材料采购供应应由公司级以上单位确定的专门机构和岗位的专业人员办理,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岗位责任制,无上岗证不准从事采购工作。

5 .材料采购订货计划编制

( l )单位工程一次性用料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材料分析进行编制,在工程开工前提出;

( 2 )构配件加工订货计划:根据技术翻样资料编报;

( 3 )材料需用计划:根据施工方案,按需用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用料进度进行编制;

( 4 )采购供应计划:根据编制的材料需用计划,考虑期末储备量、期初库存量、本期到货量,进行综合平衡,确定本期采购量,编制采购计划、用款计划、运输计划;

( 5 )计划执行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应及时提出变更计划,据此调整原需用计划、采购订货计划,以避免造成损失。

6 .采购订货

( l )采购订货必须依据采购订货计划、采购原则和市场行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需材料的采购和订货,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 2 )采购订货要坚持'三比一算'、'先看后买'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对有安全规定的材料必须到指定厂家购买;

( 3 )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具备有关的检测试验等资料;对无材质证明的材料和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 4 )大宗及特殊重要的材料订购,必须考虑供方信誉、供应能力及生产技术资料,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 5 )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加工订货,必须事先携带图纸会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事后进行技术验收;必要时在加工期间进行质量检查;

( 6 )凡不能及时结清的采购订货,必须按合同法的规定,认真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 7 )企业必须制订内部合同管理办法,明确签约权限、责任、义务、程序,设立合同台账,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履行的制约条款;

( 8 )采购人员必须设有采购登记台账,借款报销台账;企业应对采购订货工作的质量效益进行定期考核分析。

7 .采购订货验收

( l )对采购订货的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和有关抽样检查规定,严格检查验收;

( 2 )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条款,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采购人员负责找供方协商处理;

( 3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在当日签署有关交接手续或凭证,并按票证流转程序传递。随时清结财务手续。

8 .在采购供应过程中对正常途耗或非正常量差的处理规定

( l )属于规定范围内的途耗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按审批程序报批处理;

( 2 )属于非正常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负责同供方核实,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3 )建设单位一般不指定材料(或产品)生产单位。若指定,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 4 )对材料账务处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l )为便于业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稽查等工作的开展,必须统一凭证、台账、报表的格式及填写方法和流转程序,达到材料账务管理与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相互交接;

2 )各种凭证、账、表必须认真填制,计量准确,数字清楚,不得涂改,印鉴、附件齐全,按要求及时传递;

3 )各种原始凭证、账、表及合同文本等资料,按月(季)分别装订、汇总、编号、核实,由负责人、经办人盖章,统一归档,并妥善保存。

9 .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工作

( l )采购供应核算必须遵循'谁采购供应谁核算'的原则;

依据采购和供应的数量分别计算采购成本和预算成本,做到日清月结,按季出成本报表,并进行采购成本分析。

( 2 )采购成本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所投人的全部费用,它包括:购人价、运输装卸费、管理费(采保费)、税金及利息;

( 3 )材料统计核算必须以各种凭证为依据,真实反映材料采购供应经营成果;

( 4 )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必须具备如下报表:

l )材料收、支、存统计报表;

2 )单位工程供(耗)料统计报表;

3 )采购成本盈亏统计报表;

4 )资金运用情况统计报表。

10 .违反此制度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 1 )有如下行为之一,直接责任者应予以赔偿,标准为损失额的10 % ;

l )决策失误或计划不周造成材料浪费或积压;

2 )越权采购或未按规定程序,违反正常渠道进行采购和加工订货,造《本站·》成经济损失;

3 )在订货和采购工作中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

( 2 )有如下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应按损失额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交纪律监察部门处理;

l )在供应中故意克扣、缺斤短两,超过合理误差转嫁亏损,给使用者造成损失;

2 )违反物资政策,物资纪律和廉洁规定,以物谋私,捞取好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 3 )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

l )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账目和手续混乱,财产不清,债权债务无法清理或形成死账者;

2 )弄虚作假、不记账、不销账,造成账物不符,成本不实,虚盈实亏者;3 )违反规定,擅自销毁单据、凭证和账册者;

4 )拒绝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之一者;

5 )不履行规定职责,使工作秩序不能正常运转,经多次提出无改进者。

11、附则

( l )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 2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0日起执行。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八

1 、目的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餐厅成本构成中的可控成本,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大米、食用油、肉、蔬菜等大宗原材料采购。

3、职责

3.1总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的拟定和实施,各分支公司行政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总部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严格执行招标结果

3.2餐厅考评机构履行监督和对执行力度的考核。

4、基本原则

4.1采购招标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联合采供、动态管理、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选择符合使用要求,质价比相对较高的原材料,为餐饮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4.2参与采购招标工作人员,要以对企业餐饮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力求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成本,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4.3采购招标工作程序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主要原材料必须进行招标采购。一般情况下,每类至少引入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除因市场情况突发涨、降价情况外,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报价竞标。要从保证食品安全和维护员工利益出发,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各种商务关系。

4.4参与采购人员、评标小组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建议其回避。

5、招标小组设立及招标企业的确定

5.1餐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在行政管理部部长的领导下进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和代表负责制”的原则,设立采购招标小组,成员包括:行政管理部物业室主管,各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部长,行政管理部物业室餐饮组监理,各事业部行政管理部餐饮监理,各餐厅经理,财务餐厅专职会计,餐厅售卖会计,采购员。

5.2招标小组应在招标前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一般应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特殊行业管理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质量证明书、年度审验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或鉴定报告等。

5.3对通过资质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过程中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经营条件、企业规模、产品业绩、配送能力等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5.4与考察后并通过初步认可的供应商,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廉洁交易责任书》,《服务承诺书》,并向财务部门上交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

5.5供应商如有以下行为的,应取消其参与招标的资格:以虚假资信材料,骗取合法供应资

格的;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向采购招标小组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偷梁换柱,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报价的;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的。

5.6招标工作应在与中联签订有供货合同并通过资质审核的的企业中进行,每月应确保两到 三家供货商参与竞标。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不得向供应商泄露有失公正或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馈赠及有失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供应的 一切让利性承诺均应反映在投标报价单中。

5.7招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规范,各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供应商入围名单、投标报价单、市场价格调查单、招标类别供货商评定表等均由采购招标小组专人整理保管,并按年度归档备查。

6定标

6.1在质量服务保证的前提下,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低价中标。在质量、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信誉有实力的一级供应商。

6.2在综合考虑采购招标小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小组决议。

6.3对最终确定的供货商招标小组应口径一致,并在原材料评定表上签名。

6.4评标过程中公司督察部、营运部、公司财务核算部对招标情况有责任进行监督,采购 标工作按照“谁的职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凡只签名未提出不同意见的 认定为“认同意见”。

6.5对在采购招标工作中,工作程序违反国家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根据法律及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7验收入库

7.1经招标后确定的供货企业,各公司员工餐厅应按照招标结果使用该企业提供的产品。并根据《餐厅原材料验收标准》对其公司提供产品进行检验。

7.2对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要立即停止供应,与供应商交涉并提出索赔报告,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检测费用,迅速完成原材料供应商更换工作,以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

7.3采购招标小组应不定期对各餐厅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供货质量。

8费用结算

8.1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供增值税发票及公司验收单据。

8.2财务部门负责对结算环节进行监督。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九

为加强原材料采购的管理,根据决议,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科是原材料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材料科会同财务科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公司各股东都可向市场询价或介绍价格低廉的原材料,原材料价格采用阶段浮动价。供货商不得恶意竞标已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永不合作。

三、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生产需要。

确定材料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对紧缺原材料及时掌握信息,及时采购或积压原材料。

四、生产用原材料设专人管理,原材料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核实方量手续。对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收料单必须由门卫及专职人员二人签字,并及时把材料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六、财务科严格对进场原材料进行监督和检查核实,确保生产成本最小化。

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⑶、负责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招标主持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

⑷、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⑸负责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⑹、对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⑺、监督采购管理中心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⑻、其他必须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分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招标主持人请购单》做出批复;

⑶、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⑷、委派专职的采购人员和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采购招标主持人;

⑸、对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

⑹、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8)、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每年度的诚信评定;

(9)、其他必须由分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到招标时,招标主持人的职责参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职责:

⑴、监督各分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⑵、负责材料(设备)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并依据分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年度评定结果,对库内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并按制度优胜劣汰;

⑶、负责对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沟通、管理及供货质量、服务等实施监督;

⑷、对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提供咨询和指导;

⑸、负责合同范本制定和对分公司招标文件的评审;

⑹、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的实施及招标文件的制定;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上报的有关材料(设备)文件做出批复;

⑻、物资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⑼、对分公司采购人员反应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领导汇报;

⑽、定期与各级采购人员做思想沟通,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⑾、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便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⑿、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分公司采购人员职责:

⑴、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⑵、配合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信息库的建立;

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部《材料使用计划书》制定《采购计划》;

⑷、根据《采购计划》要求,提前做出《材料(设备)请购单》;

⑸、在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文件的拟定;

⑹、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验收;

(7)、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

(8)、有责任对乙供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情况的监督;

(9)、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对公司或工程质量不利的问题和情况(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按操作规程安装材料(设备)等)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相关情况;

(10)、负责对供应商诚信度初步审核;

(11)、协助工程部、预算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12)、拟定月采购计划,并上报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13)、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工作准则

第十七条: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第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第十九条: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第二十条:分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复后必须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上(含)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下(不含)报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技术参数、价格、特点以表格形式体现)。

第二十五条: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包括分公司的零星采购。

五不购:

①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不购;

②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

③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④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

⑤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10万元以上(不含),原则上应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主持人完成;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专人主持,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审计部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2、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4、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备案,一份留分公司财务保存。

第四章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三十三条: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员只有经部门主管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⑴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⑵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⑶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

①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

②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

③泄露标底的。

④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

⑷、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及《荣盛房地产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的。

⑸、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⑹、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

⑺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徇私舞弊的;

⑻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监督各级采购部门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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