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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规章制度(新版多篇)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新版多篇)

村民自治规章制度(新版多篇)

村民自治章程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确保各项村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本村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组织全村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积极协助街道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街道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为了保障村务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章程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的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全村干部、群众都应该自觉遵守。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

第六条 村务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经授权形成村民会议的部分权利,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九条 村民代表的权利:推选、更换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可以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对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参与表决,有自主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的权利;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向村党组织提出议案;对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批评、建议或质询。在征求选区村民意见基础上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街道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 村民代表的义务: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村民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及村规民约,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接受村民的监督;协助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管理;监督村民委员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及其成员的工作。

第十一条 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者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也应该及时召开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决议、决定一旦形成,不得随意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开始时,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 凡与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三条 民主决策遵循以下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村干部管理

第十四条 全体村干部都必须对村民负责,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分工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树立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研究部署本村工作,交流情况,落实任务。

第十六条 实行干部分工负责制。根据本村现有干部和村务管理的要求,实行按岗位分工和按任务定员相结合的办法,将村务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村干部。

第十七条 建立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对每个干部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干部工资报酬挂钩。

第十八条 村主要干部的报酬由街道党委考核审批。其他干部报酬根据村集体经济状况,岗位工作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干部制度。每年定期组织评议活动,综合年终工作总结,对照个人年度目标,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每一位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第四章 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二十条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构建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第二十一条 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大病医疗统筹。

第二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可以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

第二十三条 本村集体经济属本村社员集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上级政府下拨的各种农用物资、农业投入经费等的分配使用,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提出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项款物分配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五章 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设立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承担日常事务。

第二十六条 符合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生育第一胎、第二胎的育龄妇女产后应该及时采取节育措施;按规定生育第三胎以上的,必须提交《再生育申请》,并在产后一个月内,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对计划外怀孕的应按规定及时中止妊娠,对计划外生育的'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严禁弃婴、溺婴、严禁私自收养儿童,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严禁刁难、围攻、打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妨碍和阻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作。

第六章 土地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为加强村建设的规划和管理,需新建、扩建、改建的任何建筑物,铺设道路和管线都必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呈报到有关部门批准,严格服从有关部门的规划和管理。

第三十条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未经审批不得建房和擅自取土等。

第三十一条 村民不得私自建房,否则视为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第三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要协调上级政府做好本村区域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涉及征用土地的承包户应当服从。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等费用按上级政策补助,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发放。

第三十三条 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发包,由村民委员会和相关村民小组负责监督。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缴纳土地承包费,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七章 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设立治保调解委员会,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调解信息员队伍,单位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和其他热心调解工作的村民为调解信息员,协助村治保调解委员会调解本村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三十五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六条 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赌博。

第三十七条 加强对归正人员,劣迹青少年的管教和帮教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务的同事,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村的贯彻落实。

第三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管理工作,可以采取签订责任状等形式下达给各个小组或有关组织,也可以和村民订立完成任务合同,具体形式由村党委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根据情况决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为了增加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村建立村务财务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栏和村民意见箱。

第四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指定单项的工作细则和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村民自治章程 篇二

20_年是我村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是推动我村加快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我村委工作人员全力以赴,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一、努力完成镇下达的各项任务

1、圆满完成镇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及考核任务;

2、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维稳信访工作良好;

3、大力促进群众创业、就业工作,推进民生保障工作,协助群众申请医疗救助等民生工作;

4、推进村务公开,及时公开各项财务收支状况,自主接受群众监督。

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三农”工作。积极配合省市区部署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抓住机遇推进我村灌溉工程建设,推进水稻种植阳光保险投保工作,解决了农民种田的后顾之忧。

三、提高新农保和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四、积极配合区“一事一议”工作,推进我村委各自然村道路硬底化改造,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

20_年,我村将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使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主导产业稳步发展,经济发展加快,集体经济逐步好转,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村庄规划扎实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村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主要措施:

1、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配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干部凝聚力,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强和发展能力强的“双强”村干部,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抓好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强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树立对外良好形象,不断完善村图书室、娱乐活动室、会议室等场所的功能,充分发挥其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作用,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加强制度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制度建设包括:制定定期会议、学习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规则;完善村规民约;设置无职党员示范岗;党员结对帮带制度。

20_年,我村将在镇委镇政府领导的领导下,努力工作,乘势而上,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l四中全会的各项政策措施。

村民自治章程 篇三

村民自治(1)1

三明学院社会实践调研论文

题目 姓名 专业 班级 学号 0261216

三明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08 月10日

目录索引

一、当前乡村“管理精英”的素质现状

二、乡村“管理精英”素质衰退对乡村基层公共治理的影响

三、影响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制度因素分析

四、结 语

摘要:趁着暑假我对福建省的20个村村治状况、问题进行了实证调查和综合分析,觉得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弱化,是村干部“本土化人才危机”所致,乡村人才危机的制度性根源在于“乡村人才成长制度、村干部选任制度、乡村利益分配制度和城乡二元管理制度”;应把村民自治作为国家重构的内容,虽然对推进基层民主具有重大意义,但并没能有效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日逾凸现的矛盾和难题,也未能切实增强乡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目前农村社会的改革问题实质上是乡村基层的社会重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放宽对农村社会的控制,实现与国家重构的良性互动;打破现有的城乡二元分治格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加强村民自治。

关键词:村干部、人才危机、政治制度、农村研究、中国

进行研究的20个村,都是亲自派人进行访问了解得。但这20个村都在福建农村,因此这些村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福建农村目前的大概面貌和现实处境,具有一定的类型分析意义。在我们调查的样本村,都先后进行过不少于2次的村委会民主选举。在最近(底-初)一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64.7%的受访村民参与了选举投票,有16%受访者没参与选举投票,另有13.5%的受访者说不知道选举的事。这表明大多数村民都参与了本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

一、当前乡村“管理精英”的素质现状

乡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主要取决于乡村管理精英,其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乡村公共治理的绩效。从我们调查的样本村当前的实际情况看,乡村基层管理精英的素质状况不容乐观,村庄“本土化人才危机”已经严重影响到乡村公共治理的过程与绩效。人们通常所说村干部的素质,主要包括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四方面。在这里,我们从年龄结构、文化水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等四个变量来作相应分析。

⒈年龄状况。村干部年龄结构老化这一普遍现象,是多年来村级组织建设中一直存在的严重问题。经过讨论研究,村级建设由重点突破转向全面建设、整体推进,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作为村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得以实施,但村干部年龄老化问题并没能得到很好解决。从样本村的情况看,村支书的平均年龄为44.5岁,村主任的平均年龄为42.7岁。 ⒉文化水平。文化贫困是农村社会贫困的主要根源,这一现象在村干部队伍中同样比较突出。从样本村情况看(见表2),村支书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的“当家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高达53.6%,其中还有7.3%属于文盲和半文盲,而高中 [2]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

7.4%;村委会主任虽在《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施后经民主选举产生,其作为农村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定代理人,文化结构状况有所改善,但整体文化素质偏低的问题并没根本性解决,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仍高达46.3%,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也只占12.2%。从整个村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也只占24.1%。而农民党员的。文化结构状况更令人甚忧,小学以下文化程度者高达61.5%[3]。

表2 村两委主要干部文化结构状况统计表 N=20(村)

⒊政治素养。主要指干部的党性意识、理想信念和组织观念。从样本村情况看,在当前的“压力型体制下”,迫于财税压力,乡镇党委、政府在选任村干部时,都把目光集中在“三种人”(即有钱、有势、有关系)身上。 这样,村干部队伍中一些人党性观念淡薄甚至违法乱纪;有的村干部没有奉献精神,只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利;有的村干部专权霸道,甚至有x些地方出现了“恶人治村”现象。

表4 您觉得您村的村干部法治观念怎么样? N=20(村)

资料来源:对20个样本村情况的调查

⒋道德品行。主要指处事的公正性、行事的宽容性和为人的正直性。管理学的观点认为,管理者的影响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层级优势,由其职位的高低决定,是“派生性”的影响力;二是人格优势,由其道德品行决定,是“内发性”的影响力。而后者比前者的作用效果更明显更特久。

二、乡村“管理精英”素质衰退对乡村基层公共治理的影响

农村“管理精英”素质的衰退,已经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局面极不和谐,也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管理问题。中央和各省市党委虽然注意到了一些趋向性危机,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如“莱西会议”后,中央和各省市党委把村建工作的重点就放在解决村级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上。《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后,“有能谋事和民主理事”又成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总的说来,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村级组织建设上了一个台阶,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也有了明显加强。但是,与新形势新环境的要求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无人办事”的亚瘫痪状态依然存在。农村社会这种“人难找、事难办、钱难出 [5]”的“三难”局面,在经过10多年的村级建设后依然普遍存在。从样本村的调查结果看这种村仍占55%。前表3的结果也显示,农村的治理“盲区”严重存在。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职能错位。,导致村干部出现“角色冲突”[6]。二是身份与职业的分离。。三是利益分化。

“干群关系紧张”的现象相当普遍。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体制的转型,农村经济利益主体更趋多元化、农民价值观念更趋多样化;同时农民的民主权利意识增强,农村社会矛盾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些直接或间接地围绕经济利益的调整分配而引发的矛盾不断激化,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焦点。

三、影响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制度因素分析

通过上述对农村村干部现状与乡村基层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当前农村治理困境的成因,在于农村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谋事和民主理事”的良性局面没能形成,致使村级基层组织执政能力不强,战斗力、凝聚力、影响力下降。其实质是由于村干部“本土化人才危机”造成的,而乡村“治理人才危机”又引发乡村“政治危机”――农村基层政治整合能力差。那么,造成乡村“人才危机”的原因又何在呢? 从我们调查的20个样本村的基本情况看,改革开放前农民的流动权利基本上被剥夺。这些村当时农民向外流动的方式主要是政策性流动,通过这种转移方式实现了非农化的人口共有近1420人;而其中因考取大中专院校实现外流的是主体,约占政策性非农转移人口的65%左右,而与此相对立的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和农民流动单一向度化的“强制度性”限制,使得农村精英的流动呈现为“净流出”状态,“跳农门”不仅成为农村学子的期盼和目标,也成为政府提取农村精英的一种制度性渠道。这又诱发了农村精英“恋根情结”的“断裂”,导致农村出现了精英的“筛子效应”――乡村的精英被“筛出”农村,而非精英却留在农村。从我们所调查的样本村看,所有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农家子弟,没有一个回到了家乡,就是参军的农家子弟也大都想方设法留在城镇。这种人才成长制度的设立,致使农村社会出现对人才的“制度性”“排出效应”,导致乡村社会出现“本土化人才危机”。 务工与务农比较收益差距的拉大,使得大量农村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在我们调查的样本村,外出务工劳力中18-35岁的青壮劳力占75%,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占59.5%。就是“留守”农民中年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的也大多数都属兼业人员。结果是真正的“留守”农民呈现

为高龄化、低素质化。这致使农村选任干部时可选择对象的范围减少、素质下降,从而制约了对农村管理人才的优化配置。

四、结 语

当前乡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形势不容乐观,农村治理困境凸现。而问题的实质在于农村“管理精英”短缺所致。引发村干部“本土化人才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制度性因素是根本性的、关键性的。这些制度主要有:人才成长制度村干部选任制,农村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将强村民的自治,我们需要为农村留住人才,多实行村官制,为大学生瞎想为民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在村官的带领下村民自治就会另创不一样的局面和形式,村民开始接触一些维护自己利益的法律,也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现今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也已经下达至农村各个村庄。为村民实行自治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农村文化程度不高者较多,应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只有这样,村民自治才能更好的实行和推广,从而实现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城乡间的不平等也要得到改善,要让城乡有一样的发展机会。城镇崛起方能带动中国之崛起,村民自治就正是村民自治委员会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 孙远东:,《现代化进程中的草根行政》(M)|

2. 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M)

3. 樊平:1997,《体制性权力与内生性权力》(M0

4. 徐 勇等主编:,《乡土中国的民主选举》(M)

5. 肖唐镖 邱新有 唐晓腾等:2001,《多维视角下的村民直选》(M)

6. 肖唐镖:,《中国乡村社会的治理与乡制变迁》(M)

7. 肖唐镖:2003a,《二十余来大陆农村的政治稳定状况》(M)

8. 肖唐镖:2003,《转型中的中国乡村建设》(M)

9. 赵树凯:2001,《问题与治理――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阶段性推进的分析》(N)

10. 仝志辉 贺雪峰:2002,《村庄权力结构的三层分析》(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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