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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式

2020年江苏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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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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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167所)736南京大学4132010284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737苏州大学4132010285江苏省苏州市本科

738东南大学4132010286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739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132010287工业和信息化部南京市本科

740南京理工大学4132010288工业和信息化部南京市本科

741江苏科技大学4132010289江苏省镇江市本科

742中国矿业大学4132010290教育部徐州市本科

743南京工业大学4132010291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44常州大学4132010292江苏省常州市本科

745南京邮电大学4132010293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46河海大学4132010294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747江南大学4132010295教育部无锡市本科

748南京林业大学4132010298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49江苏大学4132010299江苏省镇江市本科

75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4132010300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51南通大学4132010304江苏省南通市本科

752盐城工学院4132010305江苏省盐城市本科

753南京农业大学4132010307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754南京医科大学4132010312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55徐州医科大学4132010313江苏省徐州市本科

756南京中医药大学4132010315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57中国药科大学4132010316教育部南京市本科

758南京师范大学4132010319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59江苏师范大学4132010320江苏省徐州市本科

760淮阴师范学院4132010323江苏省淮安市本科

761盐城师范学院4132010324江苏省盐城市本科

762南京财经大学4132010327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63江苏警官学院4132010329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64南京体育学院4132010330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65南京艺术学院4132010331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66苏州科技大学4132010332江苏省苏州市本科

767常熟理工学院4132010333江苏省苏州市本科

768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4132010850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69淮阴工学院4132011049江苏省淮安市本科

770常州工学院4132011055江苏省常州市本科

771扬州大学4132011117江苏省扬州市本科

772三江学院4132011122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本科民办773南京工程学院4132011276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74南京审计大学4132011287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75南京晓庄学院4132011460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76江苏理工学院4132011463江苏省常州市本科

777江苏海洋大学4132011641江苏省连云港市本科

778徐州工程学院4132011998江苏省徐州市本科

779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4132012048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80南通理工学院4132012056江苏省教育厅南通市本科民办781南京森林警察学院4132012213公安部南京市本科

782东南大学成贤学院4132012689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本科民办783泰州学院4132012917江苏省泰州市本科

784无锡太湖学院4132013571江苏省教育厅无锡市本科民办785金陵科技学院4132013573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786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4132013579江苏省教育厅徐州市本科民办787南京大学金陵学院4132013646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本科民办788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4132013654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本科民办789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4132013655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本科民办790南京传媒学院4132013687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本科民办791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4132013842江苏省教育厅泰州市本科民办792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4132013843江苏省教育厅泰州市本科民办79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4132013905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本科民办79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4132013906江苏省教育厅镇江市本科民办79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4132013980江苏省教育厅连云港市本科民办796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4132013981江苏省教育厅泰州市本科民办79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4132013982江苏省教育厅无锡市本科民办798苏州大学文正学院4132013983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本科民办799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4132013984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本科民办800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4132013985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本科民办801江苏大学京江学院4132013986江苏省教育厅镇江市本科民办802扬州大学广陵学院4132013987江苏省教育厅扬州市本科民办803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4132013988江苏省教育厅徐州市本科民办804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4132013989江苏省教育厅扬州市本科民办805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4132013990江苏省教育厅镇江市本科民办806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4132013991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本科民办807常州大学怀德学院4132013992江苏省教育厅泰州市本科民办808南通大学杏林学院4132013993江苏省教育厅南通市本科民办809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4132013994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本科民办810宿迁学院4132014160江苏省宿迁市本科

81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4132014436江苏省南京市本科

812西交利物浦大学4132016403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本科中外合作办学813昆山杜克大学4132016406江苏省教育厅昆山市本科中外合作办学814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632000466江苏省盐城市专科

815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632000583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16明达职业技术学院4132010826江苏省教育厅盐城市专科民办817无锡职业技术学院4132010848江苏省无锡市专科

818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4132010849江苏省徐州市专科

819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132010958江苏省南通市专科

820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4132010960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2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4132011050江苏省连云港市专科

822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4132011051江苏省镇江市专科

823南通职业大学4132011052江苏省南通市专科

824苏州职业大学4132011054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25沙洲职业工学院4132011288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26扬州市职业大学4132011462江苏省扬州市专科

827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32011585江苏省连云港市专科

8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047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29九州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054江苏省教育厅徐州市专科民办830硅湖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078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专科民办831泰州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106江苏省泰州市专科

832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317江苏省常州市专科

83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678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3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679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35应天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680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专科民办836无锡科技职业学院4132012681江苏省无锡市专科

837江苏医药职业学院4132012682江苏省盐城市专科

838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683江苏省扬州市专科

839南通科技职业学院4132012684江苏省南通市专科

840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685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41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686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42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687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专科民办843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688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44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702江苏省无锡市专科

845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703江苏省南通市专科

84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804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47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4132012805江苏省淮安市专科

848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4132012806江苏省泰州市专科

849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807江苏省常州市专科

850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808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51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809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52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918江苏省教育厅无锡市专科民办853炎黄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919江苏省教育厅淮安市专科民办85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4132012920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55正德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921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专科民办856钟山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922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专科民办857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4132012923江苏省教育厅无锡市专科民办858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4132013017江苏省教育厅无锡市专科民办859金肯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00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专科民办860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01江苏省常州市专科

86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02江苏省常州市专科

862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03江苏省镇江市专科

86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04江苏省淮安市专科

864建东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05江苏省教育厅常州市专科民办865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06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66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07江苏省徐州市专科

867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08江苏省无锡市专科

868宿迁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10江苏省宿迁市专科

869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12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70江海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13江苏省教育厅扬州市专科民办871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14江苏省常州市专科

872江阴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137江苏省无锡市专科

873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748江苏省无锡市专科

874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749江苏省无锡市专科

875金山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750江苏省教育厅镇江市专科民办876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751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77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752江苏省盐城市专科

878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753江苏省淮安市专科

879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132013754江苏省扬州市专科

880苏州百年职业学院4132013962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专科中外合作办学881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4132013963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专科民办882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4132013964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专科民办88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4132014000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84南京城市职业学院4132014001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85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4132014056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86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4132014163江苏省教育厅苏州市专科民办887南京旅游职业学院4132014180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88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4132014255江苏省南京市专科

889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4132014256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90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4132014293江苏省教育厅宿迁市专科民办891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4132014295江苏省苏州市专科

892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32014329江苏省徐州市专科

893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132014401江苏省徐州市专科

89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4132014475江苏省南通市专科

895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132014493江苏省南通市专科

896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4132014528江苏省教育厅扬州市专科民办897江苏护理职业学院4132014541江苏省淮安市专科

898江苏财会职业学院4132014542江苏省连云港市专科

899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4132014543江苏省常州市专科

900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4132014568江苏省镇江市专科

901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4132014589江苏省徐州市专科

902江苏旅游职业学院4132014604江苏省扬州市专科

一、录取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划线原则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高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依据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三)投档原则及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F、G、H或A、B、C、D、E、F、G、H、I、J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

2.艺术类传统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院校除外),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3.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四)关于政策性降分录取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

(五)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高校要按照《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要求,及时缴纳录取费用。

高校依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为妥善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各类遗留问题(如招飞、军校招生体检复查不合格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省招委会批准,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指定有关高校予以解决。所涉及的高校有义务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做好相关工作。

(六)照顾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从2019年起,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即参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七)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2020年江苏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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