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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教育讲话稿(精彩多篇)

关于法制教育讲话稿(精彩多篇)

关于法制教育讲话稿(精彩多篇)

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一天住在城郊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打开门后我就冲进去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屋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讲座演讲稿 篇二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来到我们慈溪市长河镇蓝天小学, 给同学们上这堂法制课,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陆高君,是长河派出所的民警,是我们长河镇长丰村、云海村和长河居委的责任区民警,大家都是我们长河镇的小新市民,我想以后很多同学是要留在这里为我们长河的发展贡献力量的,以后如果同学们的户口要迁到这里来,怎么迁,可以来找我哦。

同学们,你们现在每个人都处在令人羡慕的花季,那如何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大好光阴,正确对待社会和人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校能学到一技之长,进而进一步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才,值得我们在座的每一个同学进行认真思考。

好的,我们现在开始今天的主题,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心理素质以及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

近年来,在司法机关办理的犯罪案件中,有不少是青少年,也有不少就是我们学生,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在于他们不懂法,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他们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败坏校园风气,在给社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使自己和家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今天我要讲的第一个话题是: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了而去做。下面我就先给大家讲一个今年我经办的关于“偷盗农作物”的案例。“农作物”大家知道吗?就是农民伯伯种在地里的东西,像瓜果蔬菜这一些。为什么我今天会选这个案例与大家讲呢?因为在这个案子里,有跟同学们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参加,所以我想很需要在这里给大家讲一讲,引起大家的重视。

我先把简要案情给大家讲一下:在今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谷某和只有14岁的未成年人蔡某、董某一起到我们长河镇三塘江上去网鱼,在网鱼的时候看到后面有一片瓜地,就趁无人之际,摘了几只西瓜和一些小白瓜,后在回家途中被巡逻民警发现并抓获。这件事情小吗?小吧。可能同学们也会想:摘了几个瓜有什么了不起的,又值不了几个钱,谁谁谁以前有摘过也没事啊。的确,这件事情很小,但它却实实在在的触犯了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最后,谷某、蔡某和董某都因“恶小为之” 而受到了处罚。

是的,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一定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

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

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

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

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黑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我们小学生明辨是非、分清好坏的能力有限,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就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到时小错累积成大错,后悔可就晚了。

好的,下面我们再聊另一个话题,再聊这个话题之前,我先问一下在座的各位同学,你们有没有QQ呀?(来,有QQ的同学请举一下手,好的,放下来),是的,接下来我要跟同学们聊的就是关于“上网”这件事。那同学们上网一般都做些什么呢?是上网聊天、查资料、看电影还是玩游戏?的确,网络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已经变得息息相关,但是,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带来的危害我们大家都清楚吗?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已经成为了网络的“三个公害”。目前,“网络犯罪”已经在犯罪总量中占据了不容忽视的地位,而在网络犯罪嫌疑人当中,我们的青少年占了很大的比例!在这里,我就先讲一个关于网络犯罪的案例:

学生胡某在网吧里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坐在胡某旁边的一名同龄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看到后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受害人的胸口,致受害人当场死亡,而胡某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人了,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胡某沉迷在血腥的暴力游戏中,已经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

同学们,“电脑是一种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同学们平时在上网的时候要做到1、聊QQ要谨慎,2、不进不良网站,3、不玩暴力游戏,正确的使用网络。

三、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

根据实践经验,我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一点:就是避免自身不要受到非法侵害为首要任务。我们不提倡同学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电话报警,报警打什么电话号码呢?(互动110)119、120含义。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有的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大家一定要记住:

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出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另外我再讲几点同我们小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方面的建议,供同学们借鉴:

一、独自在家时怎么办?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门,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

(2)钥匙要保管好,不要把钥匙放在衣服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二、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人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河流、水井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三、外出时迷失了方向怎么办?

l.平时应当注意准确地记下自己家庭所在的地区、街道、门牌号码、电话号码及父母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需要联系时能够及时联系。

2、在城市迷了路,可以根据路标、路牌和公共汽(电)车的站牌辨认方向和路线,还可以向交通民警或治安巡逻民警求助。

3、在农村迷了路,应当尽量向公路、村庄靠近,争取当地村民的帮助。如果是在夜间,则可以循着灯光、狗叫声、公路上汽车的马达声寻找有人的地方求助。

4、如果迷失了方向,要沉着镇静,开动脑筋想办法,不要瞎闯乱跑,以免造成体力的过度消耗和意外。

四、同学之间不宜开的玩笑:

1、不能在同学后面用双手卡住同伴的脖子,容易造成颈椎骨折。

2、不能突然坐在同学的腿上,可能会把同学的腿坐断。

3、不能突然地吓唬人,会把同学吓坏。

4、不能偷偷地抽走椅子,以防同学摔倒受伤。

5、不要在门上放东西,一开门,门上的东西砸下来,会把同学打伤的。

同学们,讲到这里,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最后送给大家6句话: 1、珍惜学习机会。2、提高鉴别能力。3、谨慎交结朋友。4、切莫虚荣攀比。5、增强防范意识。6、掌握自救本领。

1、珍惜学习机会。

要坚持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

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结朋友。

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

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比如说我们家在哪住,家里什么汽车一类的信息。

5、增强防范意识。

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

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 篇三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www.》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略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 篇四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我们聘请莲花派出所黎警官进行了法制教育讲座,今天我们在这里又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黎警官的报告结合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一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天健小学一年来的一贯作风,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要在莲花派出所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的中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4月30日7点40分,我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请来了莲花派出所黎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天健小学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

各班要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展开一次讨论,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报告会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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