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灵感范文网 >

实用文 >实用文精选 >

工商注册制度【多篇】

工商注册制度【多篇】

工商注册制度【多篇】

工商注册制度 篇一

一、积极宣传引导。大力增强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意识

前些年,受传统农业经营理念和分散经营模式的影响,许多农民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没有认识到商标、品牌在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中的作用,对注册农产品商标积极性不高。认为种庄稼就是别人种啥咱种啥,能卖多少算多少,有没有商标无所谓,结果没有收到应有的经济效益。运城地区生产的苹果色泽鲜艳,肉质甘甜,久负盛名。全市种植面积达212万亩,年生产红富士、花冠、嘎拉等优质苹果15亿公斤以上,可是在2002年以前,全市没有一个苹果注册商标,致使本地苹果大量滞销,大大伤害了农民种植苹果的积极性。

这种因为无商标、无品牌而产生的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偏低、权益受损的现象,引起了市工商局党组的严重关切。经过研究,大家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想兴农富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商部门就必须在帮助农户注册商标,打造品牌方面做更多的工作,大力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为此,2003年市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副产品注册商标的几点意见》,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必须把这一工作作为本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2004年,市局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出主意、提建议。推动全市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努力把工商局的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市政府很快成立了农副产品商标战略领导组,研究制定了《运城市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的五年规划》,把商标工作细化到乡镇、村组,农业、林业等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工作,很快在全市上下全面展开。

针对部分农户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商标意识不强,对注册商标及其价值作用认识不足的问题,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深入进行宣传引导。2003年,开设《运城市商标战略网》,用网络形式对注册商标的意义作用及方法程序等给予详细的说明;通过《运城日报》、运城电视台、《果农报》等新闻媒体,对嶷山苹果、维博梨枣、维之王等品牌进行宣传;利用节日、集会等机会,组织人员深入街道企业,宣传实施农副业产品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共向企业和农民发放商标法律书籍20000余册,接受企业和农民商标咨询1460人次,解决注册难题2240个。我们还利用我市举办“第四届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机会,布置知名农副产品展位,将我市有影响的农副产品商标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各县(市、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的干部,坚持登门入户,面对面地将宣传资料和有关申请注册材料送到农户和企业手中,有些分局还带着商标向农民宣传商标注册的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注册商标的兴趣。

二、热心周到服务。真正帮助农民注册好商标

一是广泛调查摸底,分类指导。我们组织各县(市、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对全市的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和商标注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基本弄清了全市农副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模、特色以及这些农产品的商标注册、使用等情况,通过梳理排队,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对已经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大力培育和扶持,鼓励做强做大,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对一些具有特定地理环境和特定人文因素,且已形成一定生产规模的特色农副产品,指派专人,限定时间,协助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尽快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有一定产品优势,但生产地域比较分散的农副产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整合作用,以专业协会的名义注册集体商标,从而使一些没有条件申报商标的中小农户从集体商标使用中获益,近三年,全市先后注册各类名优土特产商标271件,几乎覆盖了所有名优产品。

二是建立机构网络,提高服务质量。我市部分县市地处山区半山区、交通不便,为了方便企业和农户办理商标,在全市建起了市、县、乡镇(企业)“三级商标服务网络”,做到市有商标科和商标事务所,县有商标科和商标服务室,乡镇和企业有商标代办员,农民不出乡镇就能了解、办理农产品商标。机构组建后,分期分批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系统学习商标注册管理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培训中,邀请专家和优秀农民企业家授课。此外,工商服务大厅设立农副产品注册商标专柜,结合实际制定了商标工作首办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热情服务,一帮到底。

三是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意见建议。本着深入一线,现场办公。上门服务,全心全意为建设新农村作贡献,对生产规模大,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农副产品基地和加工企业,实行定期联系指导制度,坚持每季度上门一次,指导他们正确运用商标策略拓展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为了做好这方面工作,市局商标科与企业科联合制定了“三书”制度:即向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为正在扩大经营的企业提出《商标经营策略建议书》,向商标使用中出现问题的企业发放《商标注册使用警示书》,使指导企业行为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对那些未形成生产规模,但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富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指定专人,组织力量,主动上门,帮助他们设计适合农副产品特点、适应消费心理需求的商标,以尽快帮助他们注册商标,增加影响力和生产效力。

三、运用商标职能,引导农民有效开拓市场

引导企业和农户注册使用商标,仅仅是实施商标战略的第一步,培育发展一批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增强市场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是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的最终目标。为此,必须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商标职能作用,扩大规模。提升品质,优化模式,使一批农产品项目做强做大,从而真正达到兴农富农的目的。

以知名商标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骨干,采取“公司+农户+商标”的形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粟海”集团是我市一家大型禽肉蛋生产加工企业,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在其发展过程中,市工商局不仅积极帮助其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而且积极组织集团与农民联合,实行“公司+农户+商标”的发展模式,在周边五个县(市、区)发展养鸡专业户2000余户、建立饲料厂、饲料供应商200余家,扩大了集团生产规模,又为广大农户找到一条稳定的致富门路。

充分发挥各个地域的地理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文优势,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一村一品、一地一牌”的品牌战略,努力使品牌农副产品遍地开

花,惠及全体百姓。为此,我们制定了《关于实施“一村一品、一地一牌”农副产品发展战略,促进农村块状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每个乡镇、每个村或一个地域确定一两个重点农副业产品发展项目,力争一年内注册商标。两年内形成规模,三至五年达到优势品牌。经过共同努力,不到两年时间,各地已确定了“汤王山”、“绛州绿”、“农之龙”、“临晋江石榴”、“绛县樱桃”、“垣曲山茹”等较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品牌。

抓住市场信息,及时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农副业产品进行帮扶推广,用优势产业带动一方农民增收致富。2003年,临猗县“维博”梨枣商标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后,我们感到这一农产品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非常适合几个山区县推广种植,建议市政府投入资金,推广“梨枣”、“冬枣”种植规模。到2006年,全市利用荒山沟坡发展“梨枣”、“冬枣”20余万亩,每年销往上海、杭州等南方城市300多万公斤,每公斤鲜枣价格达到20元左右,仅此一项,每个农民可增加收入60元左右。1999年,永济市农民王开健在黄河滩上种植芦笋,经济效益很好。我们了解到此情况后,当即建议永济、芮城、万荣等几个沿黄河县扩大种植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其注册了“节节金”的商标,到200E年,全市年生产上等芦笋40多万吨,建立芦笋加工企业7个,每年出口日本、新加坡等国约20多万吨。

总结这些年的帮扶经验,研究制定了“四联五帮八到位”的工作目桁责任制。“四联”是:市局联大中型企业,县局联乡镇和中小企业,股(所)联项目、基地,个协、私协联有关专业户和工商户,真正做到帮扶到户,责任到人:“五帮”是:一帮选择产品项目,二帮设计注册商标,三帮宣传使用商标,四帮规范科学经营,五帮提高经济效益:“八到位”是:在联系帮扶过程中,要做到法规宣传、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管理、广告策划、技术应用、销售网络和制度落实到位。几年来,全市工商系统有900多人次深入到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服务,从品牌的定位、注册、推广到农产品的选料、加工、销售等,都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引导和科学指导,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效地提升了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工商注册制度 篇二

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是配套机制不完善,信息对接成难题。目前,“五证合一”的相关制度仅对企业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部门间交换、部门间互认作了原则性规定,缺乏完善的配套机制,使信息共享成难题。例如,“五证合一”后,社保部门仍旧采取人工方式到工商部门调取登记数据。

二是各部门要求采集信息标准不一,数据交换融合出现难题。如,税务部门要求采集投资人身份证地址,但工商部门登记数据中没有这一项。再如,税务部门要求公司法定人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这方面没有法律禁止要求。此外,还存在工商窗口受理登记时采集税务相关数据,因标准不同,有时会出现企业信息在税务数据库中无法找到的现象。所以,工商部门推送给税务部门的数据需要税务人员人工补录或修改,造成工作重复等情况。

三是各部门之间壁垒并未完全打破,对“五证合一”的认同度有待提高。“五证合一”后社保问题成登记窗口咨询热点,截至目前,有关这方面问题登记窗口没有接到任何对接和沟通以及宣传材料,只能让咨询人员到相关部门咨询,降低了工作效率。

四是数据采集范围不够宽泛,“五证合一”注册登记仍存在风险。采集数据仅限于“五证合一”涉及的部门,还没有考虑采集共享其他部门相关数据。比如,目前还无法利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数据,无法识别利用他人遗失身份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情况。

深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大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通知文件、媒体、广场宣传、资料发放、固定宣传栏、咨询台、咨询电话等方式向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宣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具体情况。二是拓宽宣传渠道。针对80后和90后创业者的特点,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帮助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五证合一”改革的意义和内容,搞好政策和规定的解读。三是夯实宣传效果。建议在政府网站开辟“五证合一”改革专门版面,改革最新消息,对改革进行政策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问题,加大企业对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审批流程,提高注册登记效能。一是完善网上行政审批。与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协调,提升网上审批平台硬件能力,进一步增加分配给工作系统的带宽,保证网上行政审批办理的效率。二是精简审批环节。各部门按照“审批环节少、运转效率高、审批时限减”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审批环节,落实审批事项“首接责任制”、建立“全程跟踪服务制”,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

(三)建立交互平台,健全信息采集机制。一是整合标准。将“五证合一”所涉及部门需要采集的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在进行共性及个性分析后,形成统一的标准,在工商注册时能够较为完整的采集到组织机构的信息,并保证采集信息的准确性。二是搭建平台。建立“五证合一”统一平台,将各部门采集的信息即时传递到平台上,实现数据传递的“零转换”,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就能核对,提高信息的准确性,身份证信息也应纳入“五证合一”统一平台,避免发生利用他人遗失身份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现象。E:CWK

工商注册制度 篇三

域名是企业和经营者进入因特网的“身份证”,具有在因特网上代表企业形象和商誉的功能,是顾客认知网上名牌的桥梁,并且一个具体的域名在整个因特网上只能有一个唯一的单位使用,因而域名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域名抢注屡屡发生。所谓域名抢注,是指将他人商标的文字部分、企业字号名称等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主要目的在于利用他人商标或商号在市场上已有的商誉来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实质上是对他人商誉的一种损害。被抢注者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都将蒙受损失。企业尤其是知名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的域名;政府则要为域名保护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从企业的角度来考虑,宜从三个方面着手:

1、及早进行域名注册。国际顶级域名注册在全球是统一注册,且采取申请在先的原则,一旦一个域名被注册,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再注册相同的域名。我国企业要运用有关国际、国内法规,尽早委托有关机构或专业网络服务商为自己注册域名。域名最好就是自己的商标名称或企业字号名称。一般地讲,我国可以注册两种类型的域名: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与中国的通用域名。已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跨国企业或有志于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最好在尽量多的国家注册域名。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的市场在国内,大多数名牌的价值也只有在国内市场才能得到最大的体现,因而我国企业除注册英文域名外,还应注册汉语拼音域名及中文域名,以在国内、国外市场得到更好的保护。已被抢注域名的企业,则应立即注册与被抢注域名既相关又不完全相同的周边域名。

2、购买与企业商标、字号有关的产品、技术、服务的网络关键字。从而既方便消www.费者与企业接触,又全方位地预防了域名被抢注。松下电器集团与美国的Realnames公司签署协议,购买了10000个关于Panasonic、Quasar和Technic等品牌下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的网络关键字。消费者只要在地址栏中输入简单的字词如“Panasonic DVD”就能查找相关网页,从而可以在网上直接运用他们已经熟知的品牌、商标名称。

3、通过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保护域名。如果我国企业国际顶级域名被他国企业、组织、个人抢注,可运用ICANN于1999年8月26日的《域名争议解决统一政策》,及其后通过的该政策的实施细则,将域名争议提交到ICANN批准的域名争议行政处理机构(目前仅WIPO组织一家)进行行政处理程序。由该机构挑选专家组进行审理、裁决,并在因特网上公布。任何一方不服裁决,都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也可以不经过行政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域名抢注发生在国内,或CN域名被抢注,则可以运用中国法律解决或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裁决。此外,同抢注者交涉,尽量以较小的代价赎回域名,也是保护域名的一条补救措施。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可以在两个方面引导企业保护域名。

1、运用舆论工具唤醒企业域名意识。虽然目前在CN下注册的域名已近十万个,但仍有不少企业对因特网是怎么回事都不甚了了,绝大多数企业域名注册不完整,突出表现为忽视以汉语拼音注册域名。并且许多企业缺乏对域名价值的深刻认识,对域名抢注抱无所谓的态度。政府要进一步动用舆论工具,加大域名宣传力度,通过正反事例对比,唤醒企业域名意识,引导企业主动自觉地及时注册域名、尽力保护域名。

2、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敦促企业依法保护域名。一方面,对现有法律扩大范围和作适当变化,作为过渡期的域名保护措施。主要是通过适当扩大《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有关条款的解释,制止域名抢注行为。另一方面,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出发,根据因特网的特点,尽快建立适应因特网时代的相应法规条例,如《域名法》,使域名保护有法可依。此外,对国家驰名商标和冲刺世界名牌的部级名牌及各省市区级名牌,应实行强制域名注册制度,或作为评比认定的条件,驱使企业重视域名保护。 二、网上商标保护

域名及网页内容都可能涉及到使用商标名称,尤其是驰名商标及知名商标的名称。由于因特网商业应用的历史较短,法律法规残缺,因特网上的商标滥用问题十分突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应成为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也应是政府考虑的事情。

从企业来说,重点要做好三项工作:

1、监测网上商标使用情况。企业的商标管理机构应运用有关工具和技术,随时监测企业的商标在网上使用的情况。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商标有没有被他人抢注为域名,未经自己许可是否有人用商标在网页上作广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是否有人在网上假冒自己的商标进行服务、交易活动等等。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企业有关领导,以便迅速采取对策。

2、重视对商标名称进行联合性、防御性注册。在因特网上,域名虽然具有唯一性,但允许存在相似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域名,这为抢注与他人商标名称近似的域名提供了方便。同时,第一、二产业的商标绝大多数为产品商标,而企业网站为服务性行业,按《商标法》的规定,对产品商标的保护不能及于这一商标用于服务性标记,因而,除非是驰名商标,没有同时注册为服务商标的产品商标在网上被抢注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因而,要在网上保护商标,必须对商标进行联合性和防御性注册。联合性注册,是指一个商标所有人,给自己的产品、服务注册若干个近似的商标。目的在于防止他人申请注册,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防御性注册,则是指某一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商品、服务上注册同一商标,以防他人利用自己声誉在其他类商品或服务上采用自己的商标名称。进行了这两种注册后,商标在网上就可得到更大范围、更大程度的保护。

3、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商标的网上权益。企业如果发现他人的域名注册行为或网上广告、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应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及向法院起诉。依《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的规定,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从政府来看,需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与商标保护有关的法规。网上商标侵权与淡化问题是因特网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因而,应尽快制定处理商标和域名冲突的法律规定,明确处理冲突的机构;制定关于驰名商标反淡化的法律;修改商标法律法规,将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延伸到网络上;建立驰名商标的域名专用权机制,禁止他人将商标权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从而对驰名商标造成损害的行为。同时,明确司法机关、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均为驰名商标认定机构。

2、加强域名注册过程中的商标管理。现行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直接规定了不得使用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过的企业名称或商标名称;规定了当域名与商标冲突时商标权人对域名注册的异议权。但域名管理机构不负责向企业名称和商标注册、管理部门查询域名是否与注册企业名称或商标冲突。这不利于有效预防域名与商标的冲突。建议对这一条款修改为:域名注册机构建立域名注册驰名商标及名牌商标检索系统。同时,商标主管机关要加强同域名注册机关的联系,积极支持驰名商标、名牌商标注册为域名。 三、网上声誉维护

声誉是客户对企业感受的反映。人们仅与声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有交往。因而,任何一个企业要取得恒久的成功,良好的声誉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当企业身处困境时,良好的声誉就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富。可是企业永远不能掉以轻心,即使是片刻的掉以轻心也足以使企业苦心经营的声誉化为乌有。企业的声誉是一件永远必须加以保护并悉心管理的无价之宝。由因特网的全球性、互动性、永恒发展等特点所决定,对企业声誉有利、不利的影响将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范围传播,网上声誉维护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企业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高度重视网上声誉维护方面的投资。创建声誉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可要使名声扫地却只需片刻功夫,在因特网上尤其如此。因此,每时每刻、经年累月都要维护企业声誉。企业必须花时间和精力去制定声誉维护行动计划和财务预算,舍不得投资或投资过少就无力维护好网上声誉。在声誉维护投资中,首先要考虑对企业员工进行投资,他们是声誉建树和维护的前沿兵团。要通过投资,使员工信任企业,并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有利于维护企业声誉。同时,要选配得力的声誉工作人员、租用公关服务公司、与法律顾问合作,努力维护好网上企业声誉。

2、建立声誉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身体上的疾病有早期警示信号,声誉方面的疾病也有早期警示信号,企业应建立声誉预警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声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中。主要内容是:检查网上广告宣传、商务交易、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可能招致声誉贬损的事;仔细查询企业员工、投资人、网民、供货商、环保部门等利害攸关者对企业声誉的看法和意见;检查各业务部门在声誉工作方面的弱点,从而了解企业网上声誉的状况,发现声誉的实际情形与追求的声誉目标之间的差距;采取针对性较强的预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3、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网上声誉。在网上侵犯声誉的行为主要有:域名抢注行为;利用网络广告通过产品或服务对比的方式贬损他人声誉;利用超链接搭便车,或者将他人的商标当作网页主题拿来用于自己的网页,或者将他人的商标当作网页主题;利用网络言论侵犯他人声誉,等等。针对这些不同的网上声誉侵权行为,企业可分别运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宪法》、《刑法》等有关法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声誉侵权行为进行制裁,并要求侵权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4、灵活运用公关技巧维护网上声誉。因特网的无比开放性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充分发表言论的空间,由于网络不像传统媒体那样对言论及信息进行编辑,加之在网上发表言论可以绝对隐匿言论者的身份,真正处于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因而利用网络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声誉的现象层出不穷。被侵害者除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声誉外,用检索工具密切监控网上对企业不利的言论,并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不良影响,也是很重要的途径。有时企业发生了危机,声誉面临被毁的命运,企业就要积极地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来解决矛盾;要强化互动,仔细倾听利害攸关者群体的意见,用交谈、保证的口吻讲话;避免使用利已的语言;如果是自己错了,就要承认错误,并在网上改正错误的方法。不管何时,都可租用公关服务公司来帮助维护企业声誉。只是要经过多方面考察、检查、比较,选择声誉好、经验丰富的公关服务公司合作。

5、信守承诺。这既是创网上名牌的有效措施,也是维护网上声誉的有效手段。企业在网上对顾客作出了什么承诺,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兑现这些承诺。难以兑现的,就不要作出承诺。企业所作所为超出顾客的期望,超出企业所作的承诺,顾客就有一种超值享受的感觉,就会以口碑主动传播企业的美名。否则,一旦企业不兑现承诺,或敷衍塞责,顾客就会以极快的速度发表不利于企业的言论,企业的网上声誉有可能片刻扫地。因此,企业一定要言行一致,信守承诺。 四、个性化服务质量的稳定

在市场尤其是因特网市场竞争中,一劳永逸的名牌是不存在的。要保证网上名牌有长久的生命力,最核心的工作是保证个性化服务质量的长期稳定。

1、企业高层管理者要率先示范。企业高层管理者是企业的领袖和核心人物,是职工行为的引导者、教练,要非常重视长期为顾客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并身体力行,为全体员工自觉维护服务质量起示范作用。否则,员工就不会全盘接受服务质量标准和准则并自觉加以维护,服务质量就会不稳定,名牌自然就会毁掉。

2、要加强和巩固全面服务质量管理。稳定服务质量不只是少数专家或专门机构的工作,而是全体员工的职责。也不只是某个环节的工作,而是整个服务过程各环节的工作。各服务部门和环节、全体员工都要关心和控制网上服务质量。企业管理人员要把高度重视外部服务质量管理与高度重视内部服务质量管理相结合,把高度重视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管理与高度重视顾客的消费行为管理相结合,从而持久地加强和巩固全面服务质量管理。要借鉴ISO9002质量认证体系,制定网上服务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服务质量的稳定有法可依。

3、长期从顾客需求出发设计与开发个性化的产品(服务)因特网的广度使企业能直接面对顾客,因特网的互动性使企业可以即时直接获取顾客对产品(服务)的看法,了解全球顾客的需要。顾客需要是多样化、个性化的,企业要针对这些情况设计与开发个性化的产品(服务),尽可能地满足每个目标顾客的需要。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lgfww.com/syw/shiyongjingxuan/7v9l6r.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