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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复工返岗应急预案多篇

疫情期间复工返岗应急预案多篇

疫情期间复工返岗应急预案多篇

疫情期间复工返岗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的部署,以及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复课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了确保疫情防控科学有效,教育教学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教育实际,就做好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种和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教职工返岗复工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疫情“零输入、零传染、零发病”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做好防控和教学两不误。

二、分批安排教师返岗复工

(一)已在本市的教师,在返校之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暂不返校。

(二)已经从外地返津的教师,一律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要每天测量体温2次,并做好相应记录,达到返校条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返校。

(三)其他符合返津条件仍未返津的教师,逐步安排返津,抵津后要向学校或社区如实报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出租车等)行程等情况,必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达到返校条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返校。

三、合理安排延迟开学期间教师教学工作

除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返岗复工工作的教师之外,其他教师原则上不得返校返岗。

(一)实施线上教育教学,安排教师居家完成线上教学、开展远程辅导、解疑答惑和作业批改等课后工作。在线答疑时间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控制,提醒学生科学用眼。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不得要求教师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授课,确保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确因线上教育教学需要教师返校的,要坚持“能少尽少”的原则,安排身体和接触史都符合相关规定的教师返校返岗。返校返岗的教师及管理和技术保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前登记报批。学校为返校教师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措施。严禁教师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三)寒假期间去过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教师,以及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居家隔离观察不得返校,学校可安排教师居家开展适量线上教育教学工作。

四、做好复课开学后教师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

确定复课开学时间后,学校要根据需要提前做好教师返岗复工准备,从严从紧把好教师返校工作的关口,严格执行达到返校条件者方可返校的规定。

(一)准备工作 1.严格落实摸底排查制度。详细摸清教师在津、在外地、特别是目前仍在湖北的教师(包括到湖北返乡过年的教师和去湖北旅行的其他教师)人数及身体状况(含本人开学前14天的行动轨迹),摸清第一批(毕业年级)开学所需教师人数及身体状况(含本人开学前14天的行动轨迹),做好统筹安排。

2.严格落实返岗复工教师审批制度。

教师返岗复工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登记制度,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健康情况,科学做好个人防疫措施,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已确定返岗复工的教师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并做好相关医学检查,没有问题的,医疗机构开具建议复课证明,确认隔离期限取消后,报学校审批后返岗复工。

3.严格执行隔离制度。

凡复课开学之前与湖北等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过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过的教师,必须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间每天测量体温,随时关注身体状况。隔离期未满或隔离期间发现身体有异常的,一律不得返校。

4.严格做好教师教学和办公等场所的防疫工作。

对开学后教师开展教学所需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并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同时,对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分隔、消毒、通风等工作。

5.严格落实应急预案要求。

对返校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教师,要有专人协助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并立即向属地有关疾控部门报备。

(二)返校安排 1.按照“分级分批、科学有序”原则,学校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和总体教学调整计划,对本校每位教师都要告知具体详尽的返校工作安排。在明确开学时间后,学校要尽快通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师。

2.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返校返岗教师每天逐一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检查佩戴口罩等情况。

教师每天返校返岗前要如实报告前一天的体温等身体情况。学校安排专人在学校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3.对教师返校时发现身体异常情况,如发现发热(体温> 37.3℃)、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立即停止返校,由学校安排专人送其到临时隔离场所,负责做好相关医学检查,协助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并立即报告属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应对处置。

4.已在本市的教师返校时,尽量选择步行、骑车、开私家车等出行方式,如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时,

要全程佩戴口罩、分散就座、避免触碰车内设施,下车后要及时进行手部消毒。

(三)日常防控 1.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教师返校返岗后的疫情防治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使广大教师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2.学校每天要在校门卫室组织对返岗教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并登记备案。

对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一律不得进校门,按规定就诊或医学观察。

3.在教师返校返岗后至疫情解除期间,减少教学现场会议,尽量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因教研工作需要确需开现场会的,要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控制会议时长和人员规模,必须佩戴口罩,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

不得举办大型会议或集体活动,一律暂缓跨校、跨地区、跨班级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4.返校返岗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育两委教学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和学校具体安排进行。

对于第一批(毕业年级)开学所需返岗教师的办公室要分隔出1.5米的安全空间,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同时,做好关心关爱教师心理健康工作,及时疏解教师心理压力。

5.在教师返校返岗后至疫情解除期间,要实行教师在学校和家庭间“两点一线式”对接管理。

下班回到家中摘掉口罩立即洗手消毒;

5 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手机、钥匙等物品; 把外套放到通风处。要求教师尽量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 6.科学安排返岗教职工用餐,就餐时应避免人员聚集,可选择分批次错时到食堂就餐,严格控制同一时段食堂就餐人数,通过一人ー桌,减少桌椅摆放等方式保持就餐者间距。

五、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1.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各校疫情防控实际,以及学校总体教学计划安排,有序做好教师返校返岗工作。

2.学校要与不能正常返校返岗的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3.学校除第一批(毕业年级)开学所需返岗教师之外的其他教师返校返岗时间,要按照市教育两委防疫指挥部统一部署进行安排。

4.从实际出发,妥善安排返校返岗教师的防疫、教学和生活,切实解决教师后顾之忧,确保防疫和教学“双战双赢”。

疫情期间复工返岗应急预案2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疫情期间复工返岗应急预案3

根据上级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经研究,制定南村镇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1、准确把握形势。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随着职工陆续返岗,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新情况和严峻考验。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思想,务必高度重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规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手段,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抓好工作统筹。

坚持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狠抓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开足马力、扩大生产。狠抓项目建设,紧紧盯住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狠抓经济运行,加强调度分析,确保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3、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5、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

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鲁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省返鲁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

6、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

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设置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7、全面开展厂区消毒。

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8、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三、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9、实行厂区封闭管理。

企业要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 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10、严密职工健康监测。

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赴外省出差职工返回后,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11、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

企业要对所有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12、落实岗位防疫措施。

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13、强化物流车辆管理。

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14、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及时联系镇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和场所处理进行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5、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检查,确保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16、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

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印发明白纸以及各类网络平台,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7、加强情况信息报送。

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复工复产企业情况日报告制度,各企业要将复工复产企业数量、返岗人员数量、确诊和疑似病例等情况,每日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返岗员工登记备案报企业服务中心,病情疫情救治处置报计生办,安全生产情况报安监办)。

五、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1、防控救治组:负责制定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救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多方协作,应急联动,联防联控,分解疫情防控责任。

具体负责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指导和医疗救治工作。

责任单位:崔晓明同志牵头,第四人民医院、一大队、南村各企业;兰底卫生院、二大队、兰底各企业;郭庄卫生院、三大队、郭庄各企业应急联动,指挥部办公室(计生办)统筹调度。

督导检查组: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督查方案、审核复工,督导企业疫情防控措施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林松光同志牵头,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南村市场监管所、海峡两岸市场监管所。

3、宣传推介组:防控形势、复工要求、舆情管控、惠企政策、示范引导、典型先进的宣传推介。

按照疫情信息材料和宣传工作专班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宣传文化办、党建办、党政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等。

4、人口管理组:企业外来员工在厂区外租房人员信息、村庄(小区)出租户信息摸排登记及管理。

责任单位:李京涛同志牵头。南村派出所、郭庄派出所、兰底派出所、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镇村中心、公用事业、有关社区和村庄。

5、信访稳定组:负责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治安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会同计生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经发局做涉企信访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孙占华同志牵头。综治中心、热线电话办、信访办、劳保所、南村派出所、郭庄派出所、兰底派出所,计生办、企业服务中心、安监办、环保办、经发局协助,提供统一答复口径,做好事项回复和政策解答工作。

6、物资保障组:负责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所需物资调配。

责任单位:孙建波同志牵头,党政办。

其他未尽按照镇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疫情期间复工返岗应急预案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疫情防控企业排查管控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此方案只适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防控工作结束后,该方案自行废止。

疫情期间复工返岗应急预案5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企业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企业复工后防控规范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

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 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

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

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报属地政府,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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