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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制度(精品多篇)

值班制度(精品多篇)

值班制度(精品多篇)

机关值班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

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

(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值班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值班工作制度

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

市、区(县)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各级政府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市、区(县)应急办人员担任,实行双人专职昼夜值班;

(二)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以专职值班为主;

(三)政府机关其他部门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公室(或秘书处)和相关职能处室人员轮流担任。

第六条(值班安排)

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由本级应急办负责安排。政府机关各部门值班室值班工作由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安排。值班表每月至少编排一次,经应急办(办公室或秘书处)负责人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节假日值班)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通知执行;

(二)提前一周,由下级政府总值班室向上级政府总值班室,政府各部门值班室向本级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安排表;

(三)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轮流到岗带班;

(四)各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值班室在节假日最后一日下午5时前,书面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第八条(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详细记载,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簿须编号归档。

第九条(值班交接)

搞好值班交接。交接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接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密工作)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

值班人员应熟练使用并妥善维护值班室的各种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第十二条(检查指导)

各级政府机关要定期组织值班工作检查。

上级值班部门负责对下级值班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 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报告内容)

凡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上级值班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本站·》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物资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报告要求)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第十五条(报告形式)

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值班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信息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报告,也可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传递,特别紧急的事项可先电话报告,但必须迅速补报书面材料。

第十六条(报告时限)

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区、县应急办)和政府部门值班室1小时内以口头形式、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市应急办)。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级别较低,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也要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报告。特别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

前项所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凡本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件,均列为重大事件。

第十七条(跟踪反馈)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应主动与政府机关职能部门值班室和事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综合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完毕,政府职能部门应向本级政府、下级政府应向上级政府报告综合情况,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重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四章值班工作保障

第十九条(队伍建设)

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条(业务培训)

各级政府机关应加强对值班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基础建设)

值班室须配备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有线无线电话、800兆数字集群电话等先进通讯设备。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软件建设)

各级政府机关值班室应配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员通讯录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软件,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和政府部门办公室(或秘书处)是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表彰奖励)

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部门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设立值班室或未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未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制度不健全的;

(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三)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

(四)上报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五)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解释权限)

本规范由市应急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制订细则)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依照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参照执行)

本市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十九条(试行日期)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机关值班制度 篇二

1、局机关工作日的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实行局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和局领导轮流带班制度。

2、节假日轮流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按值班工作程序办事。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文明礼貌,忠于职守,不得脱岗,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擅离岗位,延误时间或处置不当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4、电话处理。对于上级、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来电,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按程序办理;对于领导交办需电话通知的事项,要先拟好电话稿,讲完后再与对方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

5、文件、传真、邮件的处理。需由局机关接收的文件、传真、邮件等,工作日由办公室或有关股室分别接收,节假日、公休日期间,可由值班人员接收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6、来访人员处理。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人身份和事由,并核实有关情况。对来人提出的问题,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和处理,无权答复和处理的,及时请求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办理,或指引其到有关股室办理。当时不能答复处理的,请来人留下联系方式,便于以后联系。处理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项的报告或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紧急情况,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迅速作出处理,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报告有关领导。

值班管理制度 篇三

1、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忠于职守,并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以职谋私。

2、严格执行出入制度,外来来访人员要凭身份证件进行一人一登记,由门卫值班人员用内部电话通知被访人,取得被访人同意,由被访人或被访人指派的人亲自到门卫迎接后方能进入小区。

3、对外来人员进行认真询问登记,未经许可推销人员谢绝进入本小区;因工作需要(如建筑施工、设备维修、安装调试等)外来人员临时出入小区,需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临时出入登记备案。

4、出小区人员携带的装修材料、大件物品和工具等应主动到客服中心开具出门条,并由门岗核实物品数量与出门条内容相符后方可放行出门。

5、对进出车辆做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引导车辆进出和停放。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8、认真填写各项登记和登记台账管理工作。

9、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在岗亭外立岗执勤。

10、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替岗、串岗以及做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值班管理制度 篇四

1、办公室财产保管。如有借出物品,一定要登记并及时催还。

2、将工作内容及时登记在日志上。收到请柬、文件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及时登记备忘。做好交接工作:做了什么事,那些事已经处理,那些事情还需要处理,请记在值班日志中。

3、按时到岗,观察办公室的整洁和卫生状况,根据情况打扫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喧哗、吵闹,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有领导前来会议,要主动打招呼、倒茶,热情接待。

5、要熟悉院办老师及相关领导,见到老师要尊敬称呼。

6、接听电话时,主动客气应接相关工作,面向不同部门、单位、人、事。联系相关具体老师,急事马上汇报,并作好记录。

7、值班必须签到,代班的同学需写清楚帮谁代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8、下班时要整理好办公桌。关闭所有电器。

9、如办公室没开门则及时与xx联系。

10、熟悉本部门工作情况,严禁在办公室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11、培养后备干部:相关工作建档和部门工作运行情况、开展情况,负责人加强业务指导。

12、本制度自XX年x月xx日正式执行,请各值班人员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篇五

为确保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假日期间、重要活动和恶劣天气的安全稳定,保证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干部值班的职责和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

1、公司办公室是干部值班管理的归口部门。

2、值班干部负责在值班期间对公司发生的突发情况和生产信息进行及时汇报和处理。

二、范 围

1、本管理规定规定了干部值班职责、值班纪律、值班时间等内容。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干部的值班工作。 三、干部值班职责

1、凡遇法定节假日、重要活动和恶劣天气,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干部值班。

2、值班干部负责在值班期间对公司发生的突发情况,以及有关供电、服务等工作进行及时汇报、协调和处理。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对区内用户及上级值班部门提出用电咨询等其它问题负责对其进行解答、解释工作。

4、值班人员要在公司指定的值班地点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值班人员须做好来电、来访的接待和详细登记工作。

6、值班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时间,不得漏报。

四、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带班。

2、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不空岗、不脱岗,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延报。

3、值班人员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值班的,应向公司领导说明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报备并作相应安排。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值班人员脱岗、空岗或违反值班纪律,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理。

五、值班时间

1、白班值班时间: 8:30至17:00 2、夜班值班时间: 17:00至次日8:30

值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值班范围:行政值班、节假日值班、临时性值班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值班人员。

3、管理要求

3.1各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若要请假必须得到上级批准。

3.2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应急抢险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厂部主要领导汇报同时积极组织应急抢险。

3.3行政人员在夜间值班中要进行两次查岗,对全厂发生的设备事故要立即组织抢修、处置,保证生产稳定,发生人身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

3.4值班维修工对夜间本车间发生的设备故障要及时进行排查、处置,保证生产平稳运行。

3.5行政值班时间为早上18:00到次日早上8:00。当日18:00时值班人员必须到调度室签到。

3.6行政人员值班地点在厂值班室,车间人员值班地点在车间维修室。

4、相关记录

4.1《值班记录表》

4.2《交接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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