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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品多篇】

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品多篇】

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品多篇】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各机构主要职能 篇一

综合办公室

(1)协助院长协调研究生院日常行政工作;

(2)负责各类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3)负责月工作小结、学期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的汇总与上报;

(4)负责印信的管理与使用,信件、文件收发、管理与归档;

其它注意事项 篇二

1.2017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入学时间为2017年9月。

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为院系招生基准规模,包括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招生名额。关于导师在本年度即将招收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考生的情况,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或导师。

2、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规定: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特殊计划);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每位导师原则上仅可以招收一名特殊计划考生,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择一种特殊计划报考;特殊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考生须慎重选择导师报考,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中的报考导师选择不得更改。

3、考生报考类别有两种: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

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因此,该类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4、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招生计划数约30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将分别划线,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5、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

(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

(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

(3)具有硕士学位。

(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该计划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6、为提高高等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在管理和教育教学领域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高的实际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以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对高层次实践性人才的迫切需求,南京大学从2010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详情请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

7.2013年5月,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教育部有关“2011协同创新中心” 政策支持意见及《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2013-2016年)》要求,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相关院系增设南海研究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院系单位代码为099。由南海中心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及日常管理仍属于导师所在院系。

8.2014年10月,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教育部有关“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及《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2014-2017年)》要求,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相关院系增设人工微结构研究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中心代码为097。由人工微结构协同创新中心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及日常管理仍属于导师所在院系。2017年度仅招收直博生。

9、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学制4年。

10、南京大学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1.68万元/年)及“学业奖学金”(首年最高为1.4万元,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首年为1.6万元);全日制全脱产优秀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还可申请“提升计划”项目奖励;此外,学校和院系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三助”岗位(具体可查询网址http://grawww。

11、博士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1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如有不法分子在报名后发送有关辅导班报名、兜售真题及答案的欺诈讯息,请考生自觉抵制。

13、有关网上报名、初试、复试、申请考核等相关事宜请及时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awww及报考院系网页。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篇三

1978年,南京大学又一次成为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4年,南京大学被列为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单位,1995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全国 33所研究生院综合评估中南京大学名列前茅,被批准正式成立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建立,标志着南京大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南京大学首批进入“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以及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的行列,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南京大学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的基础优势学科,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2年组织的第三轮一级学科学科评估中,3个一级学科排名第一,9个一级学科排名前3,16个一级学科排名前5。截止到2014年12月底,我校共有1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两个学科已跻身世界百强之列。

目前全校共有 40个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学科19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国家实验室(筹)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工程中心14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13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近百个跨学科研究中心,这些学科和科研平台为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坚实基础。

南京大学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者,共有博士生导师727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8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4名、俄罗斯科学院院士1名、加拿大皇家科学学院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0人、讲座教授2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01人、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6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9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0名。他们以严谨的治学态度、活跃的学术思想把南京大学的研究生引向科学研究的前沿。

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围绕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以创新能力培养为基础,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的指导思想,重点突出培养机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培养平台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以自主科研项目为牵引,构建跨学科研究平台,提升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国际交流项目为纽带,打造国际学术交流平台,提升研究生学术起点;构建优秀人才培育平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开拓研究生培养和合作科研的渠道。学校与国外大学共同创建了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中日文化研究中心等机构,为中外文化教育事业培养了众多骨干人才,在海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并取得了可喜成绩。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在2000年、2004年、2007年、2011年连续四届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十周年之际,由南京大学培养的20名毕业生被国务院、教育部授予“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光荣称号;南京大学有44位博士的学位论文入选“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6位博士的学位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南京大学有25部教材由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为“全国研究生教学用书”。

学校培养的研究生因较高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良好的专业特色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在全国高校、科研、企业等各条战线上发挥着骨干作用,为国家的繁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才。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将继续探索高素质、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模式,把南京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工作!

(数字截止日期: 2015年12月)

培养目标 篇四

深入贯彻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提高我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构建具有南京大学特色的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面向博士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博士生择优选拔、特色培养、分流管理、分层激励机制,以此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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