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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城管集体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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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驱车行驶在宽敞的街道,为您展开的是“清风翻翠枝弄舞,芳菲看尽鸟成行。”的锦绣画廊。“人在车中坐,车在画中行”, “畅洁舒美”的城市街道带给您的是“隔窗不望昆仑月,闭目犹思一路香。”当您清晨行迹买菜于集贸市场中的时候,洁净的道路,有序的环境,各式各样的果蔬肉类,井然有序的市场商家,忙碌热闹的市场氛围,让您倍感岭南人家的惬意生活。当您携家人漫步黄昏后的时候,整洁的草坪,宽敞的广场,琳琅满目的奇花异草,五光十色的灯光喷泉,清静幽雅的林间小径,让您倍感岭南小桥流水人家的温馨。这一幅幅优美画卷的背后都离不开一个朴实无华默默付出任劳任怨集体——它就是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三大队。

事迹一:莲花市场及其周边市容市貌治理

莲花市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中心老城区内,大多数高明老居民居住于此,由于位置优越、品种繁多,价格实惠,深受广大高明居民的喜欢,市场繁盛。但出现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市场商户占用人行道摆卖,更有甚者直接占用机动车道摆卖;再加上商户摆卖不遵守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废弃的果蔬叶类残渣乱丢乱扔乱放,导致整个市场环境秩序和卫生保洁情况严重受损,道路拥堵,交通状况十分堪忧,直接影响到了当地居民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美丽家园”的建设,事关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事关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为此,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决定对莲花市场乱象下大力气进行整治。

1.加强宣传,倡导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我队向莲花市场及其周边的商户及群众共派发《致广大市民和经营商户的一封信》200份,真诚呼吁广大商户及商家切实做到:文明经商不跨线、摊点规范不乱摆卖、举止文雅不乱扔乱倒乱放、整洁美观不乱拉乱挂乱写。

2. 实施划线经营,体现城市管理的“温度”。城市管理,既要“力度”,也不缺“温度”。经过前期的实地调研,结合莲花市场及其周边的市容环境状况,经研究决定,我队在莲花市场及其周边实行划线经营许可。一方面,加强对前期已实施划线经营商户的管理,共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0份,责令商户其务必线内经营;另一方面,继续扩大划线经营的区域,新增划线经营的商户30家。

3.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强化责任区的管理责任及法律责任。落实责任区管理,是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有效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商户的责任区管理意识,督促商户落实管理责任,我队共与125户商家签订《佛山市高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责任区范围及具体的管理责任、法律责任,把莲花市场及其周边的市容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商户,全面提升了莲花市场及其周边的城市管理效能。

4.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升执法震慑力。一方面,我队坚持加强对莲花市场及其周边的执法巡查工作,针对重要路段,实行蹲点驻守;另一方面,针对执法巡查中的难点和黑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队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5次,共派出44车次、227人次对该处的无照占道摆卖、跨线经营等行为予以重点整顿,共先行登记保存及扣押经营物品(蔬菜、水果等)32车次,立案处罚7宗,罚款人民币4900元。针对商户未能履行责任区责任、保持责任区内卫生整洁的行为,我队率先启动简易程序立案处罚,共作出处罚46宗,罚款人民币9200元。

5.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营造整洁、干净的市容环境。莲花市场往扶丽水果批发市场方向存在多处小斜坡,上述小斜坡堵塞了下水道,导致污水污油无法正常排放,长期堆积在路面上,严重污染了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为营造整洁、干净的市容环境,我队已拆除上述小斜斜坡,拆除小斜坡长约200米,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

6.加强劝导与整治,巩固治理成果。经过长达3个月的高强度整治,莲花市场及其周边市容市貌治理已取得显著成效。为巩固治理成果,一方面,我队坚持蹲点驻守及教育劝导,共劝导商户127家;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12次,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对无照摆卖、违规堆放等行为予以强力打击。

经过对莲花市场长期有效、科学分类、刚柔兼济地执法,莲花市场的道路不再拥堵,车辆不再杂乱无序,路面不再肮脏污秽,商铺不再乱摆乱放。莲花市场给居民焕然一新的感觉,市民纷纷拍手叫好,无不称赞。此行动也给高明区的“美丽家园”大行动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事迹二:突破违建处理难点,推动自行拆除

2021年3月29日,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211号农机小区内、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的简易仓库,经过执法三大队的不懈努力,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层层面面做思想工作,最终由当事人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自2019年8月立案以来,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多措并举,突破重重难点,最终促使其被顺利拆除。

一是厘清历史,明确该简易仓库的权属。该案件处理的难点之一在于如何确认上述简易仓库的权属问题。上述简易仓库属于原农机供应公司的一部分,建于1984年。因原农机局于2006年破产,其下属的农机供应公司的全部资产被当事人赎买。当事人坚称该简易仓库及其所在地块属于原农机供应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属于其个人资产;但周边的住户也坚称,该简易仓库侵占了其公用用地,为违法建(构)筑物。

如何才能明晰其权属问题?唯有追源溯本!

除发函至自然资源分局予以规划定性及查询其土地权属外,我大队执法人员以介绍信的形式,到区公资办及中国农业银行高明支行查询原农机供应公司赎买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由区公资办向我局提供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资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农机供应公司)最终确认,上述简易仓库并未纳入原农机供应公司资产评估范围,非当事人的个人资产。其建设侵占了周边居民的共有用地,为违法建(构)筑物。

二是立足群众,温情执法。违法建设案件处理的另一难点在于如何避免干群矛盾,把对群众的利益损失降到最低。因该简易仓库为多家商户的货物存放地,为保障商户的利益,我大队执法人员自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起,多次跟上述商户进行沟通,明确告知该仓库为违法建(构)筑物,希望其尽快把货物撤走,减少经济上的损失。

同时,我大队执法人员通过罗列证据,向当事人详细说明上述简易非其个人资产,且属于侵占业主共有用地建设的违法建(构)筑物,并分析由政府实施强制拆除及其自行拆除的利弊。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劝服当事人对上述违法建(构)筑物予以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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