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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工程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天保工程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2014年度天保工程自查报告

天保工程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2014年度天保工程自查报告

市天保办: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14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林天发[2014]73号)文件精神,我局精心准备,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业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抽调了相关业务科室的骨干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对我局2014年度天保工程实施动作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自检自查,力求做到务实、求精、细心、准确,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和混岗职工安置情况

2014年末实际安置富余职工人数为4089人,其中:森林管护1620人,其它岗位1003人,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1466人,安置混岗职工人数为2014人。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都严格按照《省总局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办理。对于富余职工分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鼓励富余职工从事森林管护经营,发展林下经济。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养殖和种植业,我局养鹿、黑木耳栽培、北药种植已形成规模,安排了一部分下岗职工。三是积极鼓励富余职工赴俄进行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并取得明显成效。四是鼓励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帮助减免三至五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商税收。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紧紧抓住老工业基地振兴和经济转型这一有利契机,近两年我局新上了煤矸石烧结空心砖、中密度板、雪糕柄、鹿产品加工厂、山野菜加工厂等一大批项目,为职工就业创造了条件。通过林业局的多方筹划、热心帮助,我局富余职工大多都已得到安置,实现了再就业,并有了稳定的收入。

二、政社性人员情况

由于伊春政企合一的特殊体制,我局在完成自身生产经营发展的同时,还要承担政府机构、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司等社会性支出。为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在定岗、定编、定员的基础上认真核定指标总量,从而大幅度降低了政社性人员的比例。2014年末,全局政社性人员2282人,其中:政府机构886人、公检法司机构408人、教育机构653人、医疗卫生机构335人。

三、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加大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宣传力度,使每个企业和职工个人充分认识到参保的重要性。2014年年末在册职工人数为11118人,其中:在岗职工5825人、其他职工1950人、离退休3343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人数为11118人,参保率100%。基本养老保险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100%。

四、职工参加四项保险情况

2014年末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为10755人,其中:在岗职工人数为5825人,其他职工人数为1587人,离退职工人数为3343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5128人,参保率100%。应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为6932人,参保率100%,缴费率100%。

五、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

2014年度职工年工资总额44830000元,平均人数5878人,平均工资7626元。2014年度职工年工资总额46521000元,平均人数5825人,平均工资7986元。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14年增长5%。

六、木材停伐减产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

我局2014年木材生产计划产量为51000立方米,实际完成50875立方米,年初都将计划任务分配到各林场(所)并签定目标责任状,各林场(所)都严格按照计划任务实施。禁伐区和限伐区没有违反规定进行滥砍盗伐和超计划、超强度采伐现象。具体措施是:一是关闭了所有以天然林木为原料的木材经营、加工厂(点),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加工;二是加大木材运输证使用的监管力度,对木材运输证的使用,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违反木材运输管理规定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使木材检查站成为保护天然林的哨所和监督站;三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采伐证发放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和发放天然林采伐证;四是强化林政执法,加大对乱砍滥伐、违法经营加工、违法运输木材和非法侵占林地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一切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天保工程管理能力情况

一是加强了工程管理机构建设。我局对天保工程实施工作极为重视,在2014年末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后,及时调整了天保工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乌马河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了天保工程业务经费,年经费总额为10万元,购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gps、照相机、传真机、扫描仪、档案柜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明显改善和提高了办公效率及办公质量。

二是制定了工程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天保工程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完成,按着省级政府对工程实施负全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我局与伊春林业管理局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还与下属的11个林场、经营所分别签订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签订率达100%,使得工程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三是强化了工程信息管理。我局把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作为推动工程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转产项目建设、人员分流安置等档案完整,并已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档案收集、立卷、归档、查阅等制度,天保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完整的林场占林场总数的100%,逐级实现了天保工程信息档案微机化管理。

我局按照上级的总体安排,按时提交天保工程信息报告,积极搞好工程计划的衔接、方案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及相应的检查、监督、管理办法。为“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

八、资金管理和使用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管理和使用天保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真正使有限的资金全部、足额的用在天保工程上,建立了天保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核算办法,逐步完善了天保资金核算手续和管理制度。我局的天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在局财务科统一核算和管理,实行一级核算。天保资金的各项支出,都必须严格按年初编制的计划执行。专项补助资金的财务核算实现了微机化管理,2014年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预算资金415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154万元。其中:森林管护352万元,养老保险统筹628万元,政社性1653万元,“四险”补助494万元,混岗职工安置补助997万元,富余职工培训费30万元。

九、资源林政案件查处情况

2014年,我局以森林资源管护为中心,以遏制滥砍滥伐、保护林地和加强木材运输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我局森林生态安全。2014年,我局共破获林政案件10起,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16人,收缴木材47立方米,涉案价值3.1万元。2014年无行政案件发生。

十、森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情况

我局针对今年森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3月8日起提前进入春季防火期,并多次召开防火专项会议,研究部署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了防火责任,每天都有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到防火办值班,11个林场(所)防火工作分别由局11名副处级领导带领有关科室责任承包,高火险天气,各包街、包点领导立即深入一线,做好督促检查。今春,我局调整组建了755人的扑火队伍,投入各种扑火车辆27台,对讲机130部,二号扑火工具1140件,备品1123件。为加强我局东沟的扑火力量,我局在伊东经营所派驻了20人的局森林消防大队,成立了由贮木场200名职工组建的专职基干民兵营。2014年,我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入90多万元,新购2台运兵车和12部座机、22台手持对讲机,改造了防火通讯系统,提高了防火能力。同时,我局在2014年,投入100多万元资金,购买杀虫烟雾弹,防治舞毒蛾,使我局林地及职工管护经营林地没有受到病虫害的影响。在历史罕见的春旱和舞毒蛾虫害的影响下,我局的造林成活率仍保持了98%。

十一、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天保”工程的实施在给森工企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在实施“天保”工程的过程中,由于工作重心的转移,历史形成的现状与现实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各项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木材产量的调减使企业收入减少,企业富余人员增多,给经济和社会带来巨大负担;二是产业产品结构还较单一,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直接影响“天保”工程的实施效果;三是企业所需资金与投入资金不成比例,资金投入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实施好天保工程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森林经营方向,创造性实施天保工程。一是在森林资源管护上,坚持营管并举,打“可持续发展牌”。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快森林更新方式的转变,提高造林和抚育的质量,促进后备资源的快速增长。二是在森林资源经营上,坚持培育和利用相结合,打好“有效资源的积累牌”。在生产方式上由只重产量的粗放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抓住实施天保工程的有利契机,扩大对外寻求扩张的力度,全力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从而以“内外兼修”的经营组织形式,掌握林业企业新一轮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二)推进资源深度开发,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坚持“一场一品”,选准突破口,确定主攻方向,打出自己的特色,重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北药、建材及蔬菜基地等建设。二是以经济效益为驱动,实施项目推进战略,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扩大经营项目,举全局之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三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实施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的原则,引导地方乡镇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提高整体素质。

(三)瞄准现代企业方向,强力推进以产权制度、林权制度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为顺利实施“天保”工程奠定基础。一是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加大推进力度。采

取整体转制、分块经营、产权转让等形式,因企制宜、一企一策,不拘一格地多元推进。二是在经营方式改革上加大推进力度。林场所将在继续实施目标责任管理的同时,结合“天保工程”的要求,逐步划分商品经营型、生态公益型、组合经营型三大经营类型,加速场所自立的步伐。三是在强化企业管理上加大推进力度。继续在山上各场所推行“再就业工程”研究制定企业职工和下岗分流职工养老保险等有关政策,促进天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天保工程的实施为我区经济的复苏振兴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通过实施天保工程,发展林下经济和接续产业以及对外劳务输出,使我局职工群众尝到了脱贫致富的甜头,林区职工增加收入方式不再以林业生产为主,使之真正做到主辅换位。天保工程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我局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篇:2014年泾阳县农林局天保自查报告

泾阳农林局

2014年度天保工程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市林业局:

按照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天保工程建设情况省级复查工作的通知》(陕林天发?2014?12号)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抽调 6业务骨干,深入我县天保工程建设项目区,严格按照自查要求和内容,对我县2014年度天保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天保工程区内森林管护工作完成情况

为了有效保护县内森林资源,我县认真落实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年初县上与天保工程涉及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程管护面积和质量要求,落实了管护人员和工作经费并制定了管护奖惩办法,有效地促进了管护工作正常进行。同时,按照天保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安排1名专职档案管理员,将天保工程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2014年全县森林资源得到切实保护,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和重大森林病虫害,同时,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全年未发生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二、天保工程管理能力情况

一是加强了工程管理机构建设。我局对天保工程实施工程建设极为重视,及时调整了天保工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任组长,农林局局长任副组长,计划局、财政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农林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制定了工程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天保工程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完成,我局与市局和各镇(中心)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责任书,使得工程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三是强化了工程信息管理。我局把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作为推动工程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档案完整,并已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档案收集、立卷、归档、查阅等制度,实现了天保工程信息档案微机化管理。

二、天保工程资金管理工作

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下达我县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资金79万元,养老保险26万,我县严格按照天保工程资金管理要求,对天保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项管理、封闭运行”,确保了天保工程建设资金按时、足额的拨付到工程建设单位,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三、存在问题

我县属典型的农业大县,林业支撑项目较少,加之我县

财力紧张,天保工程区基础设施和森林管护经费缺口较大,望上级今后在林业项目上多予以倾斜,同时,我们将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实施好天保工程建设。

泾阳县农林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 十八日

第三篇:天保中心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自查报告

关于天保中心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按照大英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管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医院以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根本,组织医院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弃物管理条理》,对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剖析,并结合工作检查,我院对本单位的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督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院成立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院长为组长,住院部主任为副组长,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设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

。建立了医疗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和统一管理流程,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传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弃物以生活垃圾混装.

2.将医疗废弃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记的专用包装物

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 医疗废弃物达到3/4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4.隔离传染病人或凝视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及生活

废物,应用双层专有包装物,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

三. 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暂存地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

员活动区;

2. 暂存点消毒管理:医院暂存点的警示标记清楚,交接记

录完整,消毒记录及时。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定期消毒,严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采取有效的消毒方法。

3.医院医疗废弃物暂存点有专人管理,有“警示”。

4. 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点及时清洁,消毒。

5. 医疗废弃物不得自行处理,禁止转让,买卖事故发生,

定期督查。

四.应急预案:建立了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弃物泄露,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二次污染,确保安全。

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对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检查,是我们发现了许多不足之处,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的不到位,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有些医疗废物管理知识自己掌握了,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重视,疏忽大意,管理不到位,致使管理工作没做好;二是对医疗废物管理知识还有很多没掌握,甚至不了解,致使工作没做好;三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比如有些设备不齐全等。通过这次这次后,我院加强管理、健全知识、完善制度、专人负责,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分类管理,相关科室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登记,定期

对相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学习机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治理工作的学习。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相关科室的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各科室也逐步规范了操作行为。我们在医疗废物的管理上有了很大提高,但因单位客观条件限制,在医疗废物转运工作中还不能完全规范,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渐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操作,彻底杜绝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损害。

以上几点是我们这次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我们做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我们要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天保中心卫生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四篇:关于完善天保工程政策的调研报告

黄龙县白马滩林场

关于完善天保工程政策的调研报告

白马滩林场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在连续近10年全面停止森林采伐后,当前面临的状况如何?下一步改革走向何去?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带着寻找解答这一系列答案的目的,最近,我场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我们欣喜地看到了白马滩林场在实施天保工程中的发展变化,同(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时也忧虑着白马滩林场面临的众多困境。在调研中,更多的是引发我们思考,白马滩林场如何按照建设现代林业的要求,进行“脱胎换骨”式的改造,推进新时期的体制创新。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而回答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天保工程结束后,全面停伐国有林场怎么办的问题。

一、天保工程给国有林场带来深刻的变化和影响1998年,天保工程在我国国有林区开始试点,2014年全面实施。白马滩林场执行国家政策全面停伐,并一度陷入经济危机。天保工程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保护、恢复和发展,给正处于“两危”中的国有林场犹如注入了强心剂,激活了国有林场的“肌体”,带来了国有林场一场深刻变革,不仅影响着国有林场现在的生存,而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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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影响着国有林场今后的发展去向。

1、白马滩林场经营活动由采伐木材全面转向森林管护。以采伐生产木材为收入的白马滩林场,在实施天保工程后即停止了一切木材生产经营活动,开始了全面管护森林的新阶段。白马滩林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经营方向的大转变,大调整。一是调整木材生产组织结构。将原来采伐管理的工区改建为现在森林管护站,在管护站下又增设了若干名管护员。二是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区和责任人。森林管护作为国有林场新的“主业”,人员就业的主渠道,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我们按管护难易程度,将森林管护划分为若干责任区,落实管护责任人,实行分片承包管护,职工彻底由砍树人转变为护林人。三是营造公益林成为国有林场新的生产活动。在自己经营区的宜林荒山荒地上开展营造林活动,森林保护的公益事业正成为新时期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

2、国有林场经济来源由经营性收入变为国家财政性拨款。过去国有林场围绕木材生产开展一切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其经济来源主要来自于木材采伐收入。天保工程的实施,完全改变了国有林场再生产循环过程,资金循环链也随之中断。现在林场全部资金来源于天保工程建设国家的财政补助性资金和公益林建设投入。一是转向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

职工的工资收入,主要依靠森林管护费的补助,以及从事公益林造林的劳务费。由于从编制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以来,管护费和公益林投入标准一直没变,加之地方财政配套拨款的20%配套不到位,使得大部分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多年来一直处于低水平状况,有的还不到地方财政单位职工收入的一半。二是国有林场管理和政社性人员的工资收入来源也发生变化,企业管理和党群工妇等机关人员,因天保工程未安排专项补助,林场又无经营性收入,不得不占用管护费支出,加剧了管护费的紧张。三是林场职工养老、医疗等保险,国家安排了专项补助,但因历史遗留欠账,以及非统筹外项目支出等,需要林场承担支出的费用还不少,但林场无力通过经营收入来解决这些问题。森林管护费便成了各种政策性资金缺口的开支来源,包括遗属供抚人员生活补助费、社保资金补差、政社性人员工资补差、离退休人员政策性费用补差,等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国有林场经济来源的变化,表明国有林场已不具有市场活动的经营行为,体现的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管理行为。

二、白马滩林场下一步改革的思路

白马滩林场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黄河一级支流源头,山高坡陡,地形地貌复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资源以天然林为主体,生物多样性丰富,是我省森林资源中的“精华”。

保护好这些区域的天然林资源,对于维系国土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天保工程,改变了白马滩林场。现在的白马滩林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处于企业不象企业、事业不象事业的“两不象”中。名义上叫企业,实际已完全失去了经营创利,自负盈亏的企业功能。但又不是事业单位,现在主要从事公益性的森林资源管护,依靠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维持生存运转,没有机构事业编制,也没有地方财政预算。紧紧抓住机遇,进一步深入推进森工企业的体制改革,已历史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成为建设现代林业迈不过去的一道坎。 通过调研,我们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路是:按照建设现代林业的要求,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和发展方向,分类推进改革,实现新时期国有林场的转型,以崭新的面貌,发挥新的作用,为现代林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改革的主要途径是国有林场转制为事业单位。主要具备的条件是经营范围稳定,生态区位重要,国有森林权属清楚,公益林面积比重大,实行长期保护,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林区。全场49.97万亩森林全部为天然林,区划界定为公益林面积为41.14万亩,占82.3%,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23.8万亩。这一林区今后不可能再恢复采伐性林业单位,其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公益

林。改革就是将现在的国有林场转制为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化管理,所需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政策建议

1、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问题。白马滩林区地处黄河一级支流源头,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对整个关中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落实森林分类政策,将我场天保工程区重点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既是生态区位重要性所决定,又是构建区域和谐的基本要求。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应该是根据区位、林相、社会、自然等因素区别划分,两者的合计总面积应该等于辖区林业用地面积,管护费与补偿也应根据相应面积标准予以核定。保障性地各类资金实行直通车,杜绝层层剥扣现象的发生。

2、关于生态保障的问题。自2014年开始,国家取消了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项目,天保工程区森林经营工作中断,实行了封山育林等六大工程,生态效益明显,同时也造成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隐患极大,生态林业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从管护角度出发,国家应尽快将已设计好的防火隔离带项目付储实施,在生态良好的地方将禁牧政策造当放开。

3、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国有林区在木材生产时期,主要依靠木材生产提取的费用,低水平维持了林区简单再生产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白马滩林场在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时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依然面临着不少问题,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投入。一是林区道路维修建设投入。现有林区公路大多数是七、八十年代以前修建的,桥梁多为木质结构,有的已成断桥,导致不少林区公路中断,给森林管护、营林生产、火灾扑救等造成困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中,只管到乡村居民点到县的路段,居民点以下和无人居住的大面积林区则涉及不到,建议在国家基建投资计划中应专项安排林区道路的份额。二是森林管护站点建设投入。天保工程加强了森林管护,其站点多数利用木材生产时期修建的房屋,以及租用农村群众的屋舍,工作环境条件十分差。国家要对森林管护站点有计划安排建设,同时解决水、电、通讯等配套建设。三是林区职工危房改造。目前仍居住在林区的职工,不少住房已成危房,建议将国有林区职工危房改造纳入有关规划中,享受相关政策。

4、适当延长天保工程期限。在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政策尚未得到保障,体制改革尚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由于全面停伐,缺乏后续产业的支撑,若到2014年天保工程实施到期国家即中断补助,国有林场将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并带来

林区社会的不稳定。通过近几年来实施天保工程取得的成绩来看,再考虑延长天保工程5年时间,作为改革的过渡期,天保工程的现行政策不变,过渡期结束后,按改革后的新体制进入正常运行。

5、大力扶持商品林经营发展。天保工程要从单纯保护逐步转向保育并举,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提高林地生产率。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人和企业在适宜发展速生丰产林的地区,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建设丰产林基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提供充足而丰富的林产品。国家通过收取林地使用费实现应得的利益。林木采伐按照批准的采伐限额,由营造人依法自主采伐,实行备案制。

第五篇:2014年度天保工程人工造林整改报告

2014年度天保工程人工造林整改验收报告

灵宝市林业局:

我公司承担的灵宝市2014年度天保工程朱阳镇人工造林项目,于2014年4月份经灵宝市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队检查验收,总规划面积1950亩中,经检查合格1160亩,需补植补造790亩。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迅速组织施工队进行补植补造,严格按照作业设计书及施工合同要求,现已全部整改到位,请予以检查为盼。

灵宝市豫西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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