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灵感范文网 >

实用文 >自查自纠报告 >

关于房地产及公租房整改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房地产及公租房整改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国土房管局:

关于房地产及公租房整改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提供房地产及公租房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的函》要求,我局对房地产及公租房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品房去化库存方面

(一)商品房去库存整改工作情况

1.出台政策,加大房地产去化库存力度。2015年我区出台了《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永川区关于实施促时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永川区关于落实区政府促进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契税优惠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2016年结合《重庆市商品房去库存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重庆市永川区商品房去库存专项工作方案》,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审计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征收集体土地提供定向限价商品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落实永川区第十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契税优惠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优化了土地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等环节的服务、强化了预售资金监管和个人购房管理,对购房群众在规费和税费方面给予了一定政策优惠,进一步加大了我区商品房去化库存力度。2015年至今,我区住宅去库存效果明显。

2016年,全区商品房批准预售166.1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06.62万平方米、非住宅59.50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可达162.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46.42万平方米、非住宅16.24万平方米),住宅去化库存面积39.8万平方米。2017年上半年,全区商品房批准预售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2万平方米、非住宅20万平方米),根据目前销售形势,2017年6月底商品房销售面积可达9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8万平方米、非住宅12万平方米),住宅去化库存面积16万平方米。

2.多项举措,推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一是举办2016年秋季房交会,为开发企业提供展示平台,为房地产楼盘提供展销机会,吸引外地人群众来我区购房和留住我区职教学生;二是通过永川日报、永川电视台、永川政府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大厅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开展房地产交易优惠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引导我区群众理性购房;三是每月每季度开展市场调研分析,做到“周报、月报、季度分析、半年分析、全年报告”,为开发企业提供有益的参考数据,促进房地产企业理性开发;四是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目前项目建设和销售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便于区政府实时监控;五是每月开展执法巡查,查处违规销售行为,为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六是着力优化服务,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积极为购房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和办理购房手续服务,促进了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创新举措,扎实推动商品房去化库存。为切实推动商品房去化库存,我区创新了征地拆迁安置方式,将过去由政府修建住宅安置的方式,改为政府给予适度的补偿、企业予以一定优惠的方式“团购”开发企业库存商品房,用于安置被拆迁群众。2016年,我区对“九永高速”、粮食物流园、探花公园、五洲国际、城中村改造、飞达机械厂、“水投储备用地”等9个拆迁项目的群众采取此类方式予以安置,去化商品房库存24.5万平方米,扎实推动了商品房去化库存工作。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控制放量。在不压制刚性需求的前提下,有序放量。其中,主要控制城市综合体投放增量,包括对已审批未建设部分项目,根据市场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减少开工面积,避免同质化竞争。二是推动“互联网+房地产”行动计划见效,实现改变土地出让方式、市民生活智能化、小区管理智慧化三大目标,切实提升永川房地产上下游行业管理水平;三是是实施留人战略,让职教学生扎根永川。树立“留住一个学生,引进一家人”思想,制定职教学生(包括文理学院)留驻永川优惠政策,在购房、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让其在永结婚、生子、创业,留在永川、建设永川、共享永川;四是用好农村“三资”政策,激活资产,鼓励农民工进城,促进城乡统筹,推进城市化进程。

二、商业商务去库存方面

(一)商业商务去库存整改工作情况

2017年5月,我区结合《重庆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商品商务用房屋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永川区商业商务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商品商务用房屋去化库存的力度。目前,我区正在制定去化商业商务地产库存的配套政策,包括出台鼓励购买车库的优惠政策、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和对新兴商业体及商业模式进行补贴、将部分商业地产进行规划转用、降低商业地产营业税、契税等一揽子政策,促进商业商务地产去化库存。

目前,商业商务用房供应量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以来商业商务用房上市面积同比下降了15.07%。支持开发企业商业自持效果明显。我区红星美凯龙、协信中心、昌州古城、万达广场等项目商业自持经营的面积达23万方。

(二)商业商务去库存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商业商务地产销售比较疲软。面对多变的市场和激烈的竞争,购房者对商业商务地产的购买需求降低,表现突出的是二三层商业商务地产和不临街的商铺销售较困难。

2.商业商务地产供应面积较大。因前期规划等诸多原因,我区商业商务地产规划较多。目前,我区商业商务地产上市面积较大,商业商务地产供应面积大于销售面积。

3.商业商务地产数据不够精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在办理预售许可的商业商务地产中按一定比例自持经营,这部分面积实际上计入供应量而未在市场中公开销售,无法在数据中予以体现,导致商业商务去库存量难以准确统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永川区商业商务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有效缓解企业压力,释放购买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刺激商业地产去库存政策。通过对新兴商业体及商业模式进行补贴、将部分商业地产进行规划转用、降低商业地产营业税、契税等一揽子政策,有效促进商业地产去化;三是引进品牌企业引导产品转型升级。对新引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把关,对其资质等级、注册资金、产品类型等加以限制。大力鼓励开发旅游休闲、教育、体育、养老等新型房地产业态发展;四是综合施策促进车库销售,包括降低车库规划配置标准、降低企业车库投入成本、实行车库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出台鼓励购买车库的优惠政策、加大车辆规范停放的管理力度让地面停放车辆入库等。

三、公租房管理方面

(一)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2008年以来,上级下达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81.66万平方米14925套。截止目前,已全部动工建设。其中:已投入使用10580套,在建4345套,随着公共租赁住房大量建成投用,极大的解决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问题。

(二)公租房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制度。我区先后出台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廉租住房保障保障审核的通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

2.廉租住房实现应保尽保。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目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共942户。其中,已申请实物配租的772户,我局进行了全额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

3.建立了廉租住房审核信息比对体系,实现了数字化管理。我局从2013年开始,联合区民政局,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保障房审核信息比对体系,实现了数字化管理。严格对申请家庭的工商、税收、公积金、车辆、社保、房产等居民信息实现了联网审核。

4.强化“三个创新”加强公租房管理。一是制度创新,制定《永川区公共租赁住房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率先在全市推行保障性住房诚信体系建设,对承租人不诚信行为的予以记录,对不诚信的在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上予以惩戒,规范保障性住房申请、领取租赁补贴、租用、退出保障性住房等环节的行为;二是技术创新,引入“人脸识别”系统强化后期监管,开创了重庆保障房智能化管理先例。该系统通过“专业摄像机+识别软件+门禁系统+保障房小区管理”软件,建立小区人脸膜库,非小区人员不能进入,严格管控保障性住房违规出租、转让、空置等行为;三是服务创新,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服务委托第三方公司管理体制,在不增加承租人负担的情况下,由第三方公司按约定配置完善室内家具家电,让园区产业工人或承租户“拧包”即能入住,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前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到位情况

2016年,重庆市审计局对我区2016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提出了我区公租房建设及管理存在在租金收缴不规范、工程项目竣工手续办理耗时过长、部分保障闲置等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1.未按规定对保障房安居工程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港桥工业园和区新城建管委分别于2017年2月15日和2017年5月5日将欠缴的租金全额上缴区政财专户管理。同时,上述两家单位已责成财务部门,要求其在每年12月15日前,主动将当年收取的租金上缴区财政专户。

2.已基本建成项目由于消防验收不合格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超过1年以上的问题。永川区惠通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向永川消防支队提请永川新城廉租房二期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按程序,预计在6月底将完成消防验收。

3.已建成保障性住房82套空置超过1年的问题。因房屋漏水、返潮、电路老旧等原因导致47套房屋无使用,由凤凰工业园负责,已将修缮方案报区政府立项,其余35套房屋已分配给新入驻的园区企业,用于解决产业工人居住问题,并签订了租赁协议。

四、货币化安置方面

(一)货币化安置的基本情况

1.农村土地征收货币化安置基本情况。我区“九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金鼎寺水库建设项目及园区建设项目全部推行了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2016年至2017年5月31日,拆迁745套、拆迁96471平方米、拆迁补偿资金约2.52亿元,签订房屋货币安置补偿708户,占拆迁总户数(套数)的95%,货币化安置率达到90%以上。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情况。在对农村土地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同时,我区对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全部推行了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今年来,市级下达的2000户、12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截止5月底,已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011户、7.48万平方米。

(二)提高货币安置率的政策及成效

1.出台规定,严格要求。为有力推进全区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我区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全面推行征地住房货币化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关于明确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鼓励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征收集体土地提供定向限价商品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全区推行征收货币化安置作了明确规定,对接受货币安置的征地群众给予一定的奖励,严格要求、合理引导,提高货币安置率。

2. 深入宣传,营造引导。组织专人深入拟改造片区现场和农村土地征收现场开展调查摸底,了解群众真实意愿,掌握房屋户数、面积、人员等基本情况。采取召开会议、设置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引导群众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

3.积极融资,货币安置。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向国开行、农发行贷款16.5亿元,以拆迁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实施5250户、约44.8万平方米的龙王巷、双龙村及小南村等共7个片区政府主导类城市棚户区改造。

(三)货币化安置存在的突出问题

现行的征地货币化安置鼓励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重点建设项目及部分园区,未全面涵盖全区其他征地项目,可能会造成被征收人互相攀比,引发信访纠纷。同时影响征收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针对启动实施的集体土地征收项目,通过加大货币化安置鼓励政策的宣传执行力度,引导群众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避免统建安置、自建安置引发的各种纠纷矛盾,力争货币化安置率达到95%以上。二是针对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单位,继续执行货币化安置鼓励政策,力争货币化安置率达到100%。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报请区政府在全区征地拆迁项目中全面推行。

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lgfww.com/syw/zichazijiu/ww8dl7.html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