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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玲珑》读后感(精选多篇)

《血玲珑》读后感(精选多篇)

第一篇:《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读后感(精选多篇)

《血玲珑》读后感

一直都比较喜欢毕淑敏,喜欢看她的书,在中国当下走红作家和流行小说中,毕淑敏和她的小说是一个独特的存在。显然,她的小说同样关注现实生活,演绎人们之间的爱恨情仇,编织出诸多流行精彩的故事,然而在当下文坛又拥有独一无二的艺术个性,带有毕淑敏式的标签——心理学小说特色。从《预约死亡》、《红处方》、《生生不息》、《女人之约》、《昆仑殇》到《拯救乳房》,都是她从医学心理学和病理学的角度切入,把小说的艺术虚构和很多病理学、心理学的理论术语和治疗实践相糅,创作出独具一格的中国心理学小说。

偶然间发现了《血玲珑》这本书,首先被它的名字所吸引,又想起貌似有这部电视剧,看奇心驱使我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母爱的伟大,生死的抗争

一位女强人,一位母亲卜绣文,为了拯救自己还有不可救治贫血症的女儿早早,不仅要收到巨大的精神压迫,还要若如其事的奔波商场,就是为了女儿那一笔巨大的医疗费。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卜绣文不惜一切,不择手段也要把早早从死神手中抢回来。这样,一个在医学与伦理学夹缝中的拯救计划——“血玲珑”就紧锣密鼓的张罗起来,企图创造一个新生命(准确来说应该是药)来拯救一个病入膏肓的小生命。

卜绣文,在商场上是一个干练的女强人,在家里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在女儿面前是一个好强能干的母亲。当苦难降临这个幸福的家庭是,面对文弱书生的丈夫,她无疑要挑起灾难的重担。

为了使这位经治医生魏晓日能够全心全意的拯救早早的生命,卜绣文不惜自己的贞洁,利用魏医生对她的好感,企图通过肉体的交换来赢得医生死心塌地的救助。虽然结果还是失败了。

祸不单行,当“血玲珑”方案确定下来以后,希望就在不远的前方,可厄运再次当头一棒。早早居然不是卜绣文与夏践石的孩子。婚前被强暴的一幕幕向这位千疮百孔的母亲猛烈冲击。但为了早早,她忍受了一切,甚至她的生命。卜绣文毅然按照“血玲珑”的计划进行着,找到当年强暴她的流氓,延续一个与早早的骨髓一模一样的“生命”。对于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来说,要再十月怀胎,无比在自己身体里装上一个不定时的炸弹。

心灵的创伤,身体的残害,死亡的威胁,在这位母亲看来,已是不值一提了。女儿已成为她生命的全部。苍天也被伟大的母爱感动了,卜绣文最终在鬼门关里走了出来。

“血玲珑”一个让人产生美好幻想的名字,正是这场抗争的战场,宣告着一场生与死的决斗开始。主导者钟先生把它视为医学历史上的一个伟大实验,将会在医学界掀起一阵狂风。然而,在这滴水不漏的计划背后,将是以牺牲一位母亲和一个活鲜鲜的生命为代价的“拯救生命”行动。

“难道整个医学的进程不是由一个个具体的生命组成的吗?如果我们漠视一个个活鲜的生命,我们又如何能取得真正的进展。”

“吾爱吾师,吾更爱生命。”

面对这样一场生死抗争,学生魏晓日终于觉醒,不顾导师的谴责,尊重新生命。生命需要拯救,但不是以一条生命抵换另一条生命。

站在死亡线上的早早,知道母亲试图用妹妹的生命来拯救自己时,毅然决定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在死亡面前毫不畏惧,在她天真幼小的心灵里,生与死分得清清楚楚,犹如楚河汉界。

在针孔插下那水一般晶莹的皮肤下的时候,一个早早自杀的噩耗传来,“血玲珑”天衣无缝的计划此刻已经化为乌有,生与死的抗争此刻宣告停止。

这是钟医生的错?还是卜绣文的错?“谁都没有错,错的是病。”

在病魔面前,我们不能屈服,如海明威笔下在狂风暴雨海上抗争的老人,虽然最终还是

死去,但他没有被困难打倒。但是,抗争不能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倘若如此,那还算是一场“生命的抗争”吗?

合上书,有很多感慨,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那位母亲,母爱一直是永恒的话题,从古到今,从动物世界到人类社会,为了自己孩子,作为母亲的她们会奋不顾身,是本能吗?一些人无法理解她的行为,每一个转折,每一个低回,她都那么决绝,义无反顾,这也是本能吧。撇开其他的不说,就只谈谈在救女儿的这方面,她的坚持,她的勇气,她的坚强都让人唏嘘不已。她做的在某一方来说是伟大的,这便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一心为子女着想的母亲,小时候不懂事,总以为老妈就该把好吃的留给自己,要为自己做饭洗衣,慢慢懂事了,知道了“母爱”这个词,知道了孝顺她,可那种所谓的伟大从来没有感受到过,一直认为,平平凡凡中总会见伟大。

第二篇:《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

小说《血玲珑》写的是卜绣文为了救自己患渐进性贫血症女儿夏早早,而倾注她的一切,包括金钱、身体、尊严、生命。 “血玲珑”是一个救夏早早的计划,主要内容是为卜绣文再生一个和早早基因几乎相同的孩子,然后进行骨髓移植。

书中写了很多医院经典语:

1.医学权威呢?就是把正常人的感情打磨一光,历经沧桑后水波不兴,那才是真正的大家风范。

2.按照常规,医生都是和家属中的男性交底。(在传统的认识里,男人的神经比较粗壮有力。抵御灾难的能力强。)

3.人的骨髓比血型复杂多了,要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骨髓分型完全合适的人,是非常困难的。(骨髓配对成功的概率大约为: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概率是25%,非亲缘之间的概率是十万分之一到一百万分之一。)

4.医院里有时说谎比说真话还斩钉截铁。如:病人问:“我的病能好吗?”不管多严重的病,护士都会对病人说:“能好。”(说不定,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是医生给病人的安慰。)

5.病是修在金钱上的上层建筑,有钱才有命。

6.现今得病,第一比的是运气,第二比的就是钱了。

7.按照医学界的习惯,总是把最坏的情况告诉家属。(有时候,人都被医生的话,给吓死了。)

8.医生不愿意同自己的病人建立过分亲近的关系。人们往往以为这是医生的冷漠。其实这是医生为了保护自己,修筑的心灵城堡。每一个病人都值得同情,医生若是都与他们情同手足,一旦他们死去,医生都要痛不欲生。(怪不得,医生总给人一种难以靠近的感觉。)

9.多年的行医中,病人会惯坏一个医生。病人或者病人的家属会不停地给医生送最好的烟和酒。医生的态度不好,或是不认真,病人或者病人的家属必然就急了。一急就会琢磨,想是不是亏待了医生?(医生的态度不好,或是不认真,可能是一种变相索要礼物的方式。)

10.医生总是说:我一定尽力而为!医生要为自己的每一句承诺负责任。(所

以医生从来不会说:我会竭尽全力的。电视上,手术失败了,常说的是:我已经尽力了!)

11.子痫,是产妇一种极凶险的病症。当产妇患有子痫时,母婴的生命都有危险。(子痫是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也可以是子痫前期紧急严重并发症。子痫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产后等不同时间,不典型的子痫还可发生于妊娠20周以前。子痫仍然是世界范围内的构成孕产妇生命威胁的常见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五种状况分别是: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小说中对人物心理写得特别细腻,其中有一段是写关于卜绣文孕晚期得子痫时的各种人物心理的总结,是以护士薄香萍和梁秉俊的对话来叙述的。(魏医生想杀了那胎儿,救他心爱的女人。钟先生想杀了那女人,完成他的试验。那个丈夫也想杀了妻子,只保留下胎儿,那样,救了女儿也救了自己。甚至连那昏迷中的女人,也藏着满腹杀机。只要她醒来,就会毫不迟疑地杀了她的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孩子??人人都在爱中,激昏了头脑,为了自己的所爱,情爱、母爱、父爱或是对一种事业的热爱,不惜以他人的血作为代价。梁先生,这其中,只有你我还是清醒的,我求你救救大家。)

相比电视剧《血玲珑》,我个人更喜欢小说。

电视剧中,早早不是用骨髓移植治好的,而是用脐血。

脐带血是胎儿娩出、脐带结扎并离断后残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细胞,可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以用来治疗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和免疫系统疾病,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骨髓增殖异常综合征、血红蛋白病(如海洋性贫血)、骨髓造血功能衰竭(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疾患、自身免疫性疾患、某些实体肿瘤(如小细胞肺癌、神经母细胞瘤、卵巢癌等)。

目前脐血库冻存包括公共脐血库和自体脐血库。自体脐血库是需要自己花钱保管的,脐血现在的适用性不大。更希望能大力发展公共脐血库,提倡大家都捐赠脐血。但是目前公共脐血库发展得不完善,捐赠脐血的人很少。什么时候能建

立更完善的公共体制?

第三篇: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读后感

读《血玲珑》

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血玲珑读后感。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一个典型的商业界女强人同时更是一位执着的母亲,为救治身患绝症的独生女儿,她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事业,尊严,乃至生命-------这里的生命包括她自己的生命还有她刚出生的小女儿的生命。对于这样一个母亲,我的想法很复杂。姑且不说,用两条生命换一条生命是否合适是否划算。因为,这不是简简单单的1+1=2>1这样的代数式可以证明的了的,其中掺杂着我无法理解甚至无法想象的原由,我相信这也不是感慨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可以概括的了的。单说她为了让魏医生能够尽心救治自己的孩子,而主动挑逗这个迷恋自己的年轻医生,愿意用自己的肉体换得医生的一句话“我会尽力救早早的”。就够让我矛盾的了。一方面,我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鄙视利用肉体进行交易的人,况且一开始的成功商人形象,以及在得知女儿身患绝症之后她所表现出来的坚强,让我对她在同情之余,更多的是肃然起敬。然而随后在魏医生家的一幕却与前面她给我的感觉大相径庭,这让我对她的印象大打折扣,甚至,想到了下贱一词;另一方面,一个母亲,一个成功的商人,可以说是一个贵妇人,为了收买主治医生,为了救自己的孩子,投其所好,甚至到了愿意作践自己的地步。那么请问,谁还有权利,谁还有胆量,说她是下贱呢。想必伟大的母爱是胜过一切的吧!!!包括后来得知夏早早真正的生父是另人恶心的小人匡宗元之后,她又忍辱负重,主动投入匡宗元的怀抱,想和她生一个孩子去救早早……随着故事的发展,让我最终对这位母亲剩下的更多的是同情,再有就是敬佩,我越来越不敢指责她,不敢以一个人旁观的局外人的嘴去说她什么。更加谈不上鄙视。

魏哓日:作为一个出色的医生,不管他之前的生活如何?自从遇到卜绣文之后,他就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倾慕自己的病人的母亲,也就是卜绣文。可是对于一个有夫之妇,特别是一个因为女儿身患绝症,处于悲痛之中的女人,他只能远远的默默的爱着。他时常不自觉地做些事情想让卜绣文注意自己,感激自己。比如刻意在卜绣文快要来探望夏早早的时候去看夏早早,这是为了碰到卜绣文也是为了给她个好印象。他们的关系明着是医生和患者家属,暗着是什么?情人似乎不是,大约可以说是很不错的异性朋友关系。作为喜欢着卜绣文的男人,同时也是血玲珑计划的实施者,钟先生信任的得意门生。他背负着巨大的矛盾,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不受伤害,还是帮助自己的老师好好完成血玲珑计划,他辛苦的寻找着两者的平衡点。试图既对得起自己的老师又不失去自己爱的人,好在毕淑敏也是个折中主义者,她没有让意外发生,血玲珑计划没有因为魏医生的仁慈而终止,卜绣文也没有因为血玲珑计划而死去。

夏践石:从一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他是个懦弱的,一心一意的做自己的教授,难以支撑大局的男人。但是当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的决定权落在他手上,他毅然地选择保孩子时,对他的印象彻底改变了。虽然,他也知道早早和卜绣文现在肚子里的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但是,他仍然深爱自己的妻子,并且完全彻底的理解自己的妻子,他对自己的决定所做的解释让人感动“你们让我选择,我……愿意选择我的一死,来逃避这个困境。可是我不能死。我现在是这个家庭惟一健全的人。如果我能用自己的生命去替换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我都是万死不辞的。可是,上帝偏偏不给我这个福气。我只有活着,慢慢地领受这一份煎熬。我若是为了保绣文的命,失去了这个婴儿,绣文她醒过来以后,能善罢甘休吗?她为了早早肯赴汤蹈火,这一次不成了,她一定会来下一次的。上次那个基因不合的孩子不就是例子吗?我是她的男人,可是我做不了她的主。她是那种不达目的绝不甘休的女人,她是要用自己的生命去救早早的。这一次已是这个样子,下一次不是就更危险了吗?我求求大家,就成全了她吧。假若她命大,这一次上天保佑,或许能九死一生……假若她真的去了,我眼待着早早走完她的路,就去找她们娘俩……” 好一个看似懦弱关键时候却头脑清醒的教授,大家风范碍..

钟先生:感觉他应该是一个有着爱因斯坦式发型的医学狂人形象。他的目标是在人类医学史上留下灿烂的一笔,这是为了自己出名还是为了全人类医学的进步?权当做是后者吧!这样似乎好些。为了救一个生命而去牺牲一个更为年轻的生命,血玲珑这样的救人方法,我在电视上看到过,国外有过这样的病例的。不知道是我们毕淑敏女士和我看了同一个电视节目于是来了灵感而写了血玲珑呢?还是外国医生看了血玲珑而做了那样的医学尝试?呵呵,扯远了,对于钟先生,其实感觉并不深,这是个略带神秘色彩的医学狂人。光想一下他发明的血玲珑(国外那位医生如有不同意见,请直接联系中国医学会或者毕淑敏女士,不要追求我的责任,谢谢合作),就可以想象到八-九分了。

夏早早:首先她是一个12岁的孩子,一个让人同情的病人。书里不止一次的说到:医院,疾病,会让孩子更快的成熟,这一点,从早早和魏医生以及她和她的小病友的对话中可以感觉得到,尤其是他和魏医生在第六章的那一段对话:“开了灯,我就能看清您的脸,读后感《血玲珑读后感》。 我就知道您是在骗我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不一定要烧我,我妈妈有钱,可能会为我买一块上好的墓地,是不是?你们大人以为理在土里,就比烧成灰烬好吗?才不是呢!我讨厌躺在泥巴里!” “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知道的小机灵鬼背负了太过沉重的磨难,让人心痛。也许,她应该傻一点,要是他不知道血癌是什么,不清楚死亡意味着什么……会让人心里好受些

匡宗元:似乎算不上是主要人物,但是作为夏早早和夏晚晚(早早的妹妹,也就是血玲珑计划中骨髓的提供者)的亲生父亲,咱得提下他。一直看到文章的最后一章时,我在同情早早,晚晚以及她们母亲的同时都在强烈的鄙视匡宗元——这个卑鄙下流无耻自私自利的家伙,但是到了最后结尾部分,一句“我的孩子,你不可以碍…”,让我忍不住要把强烈二字去掉,是他发现早早自杀的,相信他就是那个总是来窥探夏早早病室的神秘人。至少他还在默默关心自己的女儿,尚存一丝人性。

读完全书,感觉故事情节不是很复杂,主要就是围绕血玲珑计划展开的。不过这其间人物的对话以及人物内心的剖析确实蛮精彩的。.

在夏晚晚生长到一定阶段,钟老先生决定亲自作骨髓穿刺,取出婴儿的骨髓,进程中,传来夏早早自杀的消息,实验暂缓……

故事到这里结束,夏早早有没有死?不知道。如果没有死,血玲珑计划会不会继续进行?不知道。如果计划继续,夏早早能不能救活?不知道。外界舆-论如何看待血玲珑计划?算不算谋杀?不知道?书中已经触及这方面伦理,法律问题,不知道是不是大作家毕淑敏女士没有勇气去深入剖析这些敏感问题。我们不要求说的引经据典,至少应该根据自己的想法让剧情再发展下去嘛!

十几万字的小说,就此结束,让人不免有些气愤。如同说书的总是在最高-潮的时候来个“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一般,然而对于听说书的听众,毕竟还有个盼头,你让我等下回,咱就等着呗,精彩内容你总归是要说的嘛。这位大作家着实可恶,一幅“我就说这么多了,欲知后事如何?自己想去吧…..”的得意摸样。想来大概是人家记得小学时语文老师给讲的一个道理———写文章虎头蛇尾是不好的!于是灵机一动,来了个虎头没尾。晕翻了一帮子读者。恐怕他们不是一句“这样的文章有悬念,有悬念的文章容易引起读者的思考”可以唤醒的吧?!在我们的声讨声中,人家在数稿费呢!

换得玲珑面世时——《血玲珑》读后感

认识毕淑敏,是去年春天有一次行于特价书店淘金时,发现广西民族出版社编的一套很女性的“雨帘文丛”。之所以觉得很女性,不仅仅是因为“雨帘”带入的阴柔,更因为这套书好像都是女性作家所著,准确的说,这套书选的都是女作家的随笔集。因池莉是我熟识的作家,就捡下了她的《于云破-处看天蓝》。之后再随便翻捡其他人的,别人的文字没有引起我多大的注意,只有这个看起来比较陌生的毕淑敏的《无形容颜》,在我信手翻阅时却看到了作者睿智的思想和娴淑的语言,于是带回了家。从那时喜欢上了毕淑敏。

毕君(不知道这样称呼她是否妥当,她是我国最无辜的那代人,中学赶上文-化-大-革-命,再有才再有理想也只能到广阔天地里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我最崇敬的老师,北京知青张立文、钱玉晨、余和就是这代人中的)的随笔让我爱不释手,她的文字是需要备在案头反复咀嚼而不是眼睛饥渴急吞猛咽的。后来在其他文刊上了解了毕君,甚至想,鲁迅也是学医的,这学医的从起文来,大概是入了骨头的——人体的构造他们了解得太透,剖析起人性来也就有如拿了手术刀,任何一点病灶都在水银灯下暴露无遗,继而被锋利的刀刃切开剔除……

然而这部《血玲珑》给我的感觉却没有“简介”上说的及我原本对毕君的持有那么尽人意。感觉中有很多造作的地方,失却了她最大的优势——语言具有极强的思想性,加之情节设计的过于“精巧”,给人一种失真的感觉。情节上还存在着顾此失彼的现象,如魏晓日得知卜绣文怀的胎儿与夏早早不是一个父亲时对她的鄙夷属人之常情,怎么没有交待就由他的口给那个古生物学家梁秉俊讲述了卜绣文被强暴的故事?还有卜绣文大着肚子央护士薄香萍带她夜间去看早早,早早和那个大大咧咧一惊一乍毫无城府的保姆出身的病友花鼓都明明知道来了两个人,且早早明确知道是薄阿姨及一个“面容”长得酷似妈妈、而身材却很“胖”的女人站在她床前。依她对妈妈的想念,依花鼓藏不住事的天性都不该悄悄装睡。更不用说花鼓那蹊跷的住院原因——给一个主人家作保姆,主人家许诺过几年孩子大了就送她去读书。结果还没等到孩子大,保姆却得了白血病!于是主人家出钱给她治,甚至长期的几年住院全部由主人家出资!这是个蹩脚的故事,就算真有这种事,放在“血玲珑”这个更巧的故事里而不成为重点情节,亦显得失真!不就是要引出一个口无遮拦率真热心的病友来吗?犯不着那么挖空心思是吧?这个保姆岂不是有“抢镜头”之嫌?而作者如此花费心思岂不是自己喧自己的宾夺自己的主?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个故事编造痕迹太重。如卜绣文为救早早对投怀送抱,对于这个守身如玉的女强人来说显得牵强和生硬。只因为作者要突出她母爱的伟大,于是把这些有悖人物性格的情节点缀其间。还有卜绣文对匡不是恨,是求,是一丝不挂地匍匐于他的脚下乞求,乞求这个十三年前强暴自己的混蛋再次要了她的身子,只为救他们共同的女儿?给人好不舒服的感觉。

看起来写小说不是那么容易的。虽说各种文体比较而言,小说似乎是最可以信马由缰胡编乱造的,因为它堂而皇之地明告人们:虚构!然而正因为是虚构就更难写!因为本是假的,但写出来让人感觉却是真的,这就是个工夫!尤其是知识人、文化人、学者之类,别看他思想深刻,杂文、随笔、散文写得出神入化,但要把严肃的思考和深刻的思想换成引人入胜的情节表现,嘿,还真的不是太容易!这不仅仅是道德观念知识水平就可以代替的!要什么?技巧吗?不知道。总之,看过一些人的文章,比如韩寒、郭敬明、毕淑敏,甚至周国平、余杰等人,他们的小说都不如散文和随笔。

《血玲珑》中的人物性格描写都比较鲜明,尤其是几位男性:卜绣文的丈夫夏践石,卜绣文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古生物学家梁秉俊,这三个人性格相去甚远,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爱心、善心、良心。相形之下,医学泰斗钟百行就近似冷血。还有夏早早夏晚晚的生父匡宗元就是混蛋禽兽了!性格的塑造还是很成功的。

第四篇: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读后感

-----从病态完美主义角度分析

读过毕淑敏的小说《血玲珑》,相信没有一个人不为卜绣文伟大的母爱所动容。为了挽救身患重病的女儿的生命,女主人公愿意放弃自己的事业,尊严,甚至自己的生命。而在我看来,卜绣文这一系列伟大的拯救行为不仅仅只是出于单纯的母爱,更多的是出于她潜意识中的病态完美主义。

病态完美主义,顾名思义是一种为了达到完美主义而出现病态的心理疾病。病态完美主义是强迫症的一种,患者常常会为了达到自己心中的完美主义而采取一些极端病态的行为。《血玲珑》一书中,作者并未对卜绣文的病态完美主义进行描写,但如果对小说的一些细节描写进行仔细思考,就不难发现这一点了。

别人眼中的卜绣文是完美的,她有成功的事业,她是一个完美的母亲和妻子。卜绣文自己也十分清楚这一点,因此不管在什么时候,她都要求自己以一种完美的形象出现在别人面前,久而久之,她的这种心理就发展成了病态,而“血玲珑”这一计划就正好体现了她的这种病态完美主义心理。且不说拿一个新生女婴的生命来拯救一个身患绝症的女孩在道德上是说不通的,更何况这是和卜绣文对自己女儿的爱是相悖的:既然你如此爱(更多请你搜索)自己的女儿早早,又为什么会拿刚出生的晚晚的生命去救早早的生命呢?这两个不都是你的女儿吗?我觉得卜绣文之所以会在最后签下协议,把自己新生的女儿当做是一件医学研究的物品,是因为她还是想追求自己的完美形象:如果夏早早救活了,在别人眼中,她还是那个成功的母亲,完美的妻子。

像所有的父母一样,卜绣文是爱自己的女儿的,但她却更爱自己完美的形象。女儿长期面色苍黄,体力下降,作为母亲却因为忙于工作而毫无察觉是说不过去的;知道自己女儿身患重病,却依然没有一点慌张,每周不能多挤出点时间去医院陪女儿,作为一个母亲更是不应该的。在我看来,卜绣文像是一个追求完美的艺术家,而夏早早更像是她的一件艺术品。夏早早一生下来,她就严格按照书上的指示去做:什么时候喂奶,什么时候喂橘子水,简直是分秒不差。现在早早得了绝症,被判了死刑,一个艺术家唯一的艺术品就要被摧毁了。一个没有艺术品的艺术家不是个好艺术家,同样的,如果夏早早死了,别人可能就会认为卜绣文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不是个完美的母亲,那样卜绣文的形象就不完美了。因此为了挽救自己的完美形象,她必须把早早救活,这才有了小说后来的“血玲珑”计划。

虽然卜绣文的这种心理是病态的,她对早早的爱可以说是畸形,但是作为一位在社会中苦苦挣扎的女性角色,这样的行为也似乎是可以理解的。尽管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时常强调男女平等,但男尊女卑的心理已经在人们的心中深深的扎根了。在生意场中苦苦打拼,卜绣文懂得自己必须比常人更加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她也十分清楚一个完美的形象对于一个生意场上的女性有多么的重要。女性在这个社会中承受着比常人更多的目光和压力,因此一点点的不完美就可能葬送了她们的事业。然而一味的只追求完美使得卜绣文形成了病态完美主义的心理,扭曲了她对于早早的那份母爱。

小说的结尾结的很突然,并没有把结果完完全全的告诉读者,但不管是哪一种结局,卜绣文都为自己的病态完美主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追求完美无可厚非,但过分追求完美,甚至达到病态的程度是不可取的。我们只有正视自身的优点和缺点,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才能在工作生活中发挥自己的才能,才有可能创造完美。

第五篇:《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读后感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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