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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思想史读书笔记

经济思想史读书笔记

第一篇:《地理学思想史》读书笔记

经济思想史读书笔记

研 科 专 学 姓 日生 学 位 课 程 读 书 报 告 封 面目地理学思想史业自然地理学号201400000名□□□期2014年00月00日

西北大学研究生处制究

中国自然地理研究现状及进展

——读《2014-2014地理学学科发展报告(自然地理学)》 非常有幸能上□□□教授和□□□副教授讲授的《地理学思想史》,亦缘于此,阅读了《2014-2014地理学学科发展报告(自然地理学)》。为了更好的理解,还先后阅读了郑度院士的《地理学研究进展与前瞻》,郑度和陈述彭院士合著的《地理学研究进展与前沿领域》,杨勤业研究员、郑度院士、吴绍洪研究员和葛全胜研究员合著的《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综合自然地理研究进展》,宋长青主任和冷疏影研究员的《当代地理学特征、发展趋势及中国地理学研究进展》,倪绍祥教授的《论全球变化背景下的自然地理学研究》等一系列综述性文章。原本信心满满,以为阅读大牛巨著后就能站在“巨人的肩上”,鸿篇阔论。然落笔时却显生怯,地理学究竟是什么?我们自然地理学研究的本质是什么???是的,有太多的“明确的答案”:“地理学是研究自然界和人与自然界关系的科学”;“地理学是研究时空组合”;“地理学是研究地球表层,以智慧圈为核心”??诸如此类。但没有一个可以让地理学人“扬眉吐气”的定义,亦因为此,地理学从哈佛等著名高校消失,钱学森同志成为了中国地理科学的“擎天一柱”,地理学一心往国民经济核心部门靠拢往往却靠边、靠后站??自然地理学毕业生出了可怜巴巴的几个研究院所和高校外,几乎就业无门。面对这样的窘境,中国自然地理学发展的怎样?应该怎样发展?

一、提出地表过程研究,把握住时代脉搏

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黄秉维先生提出综合研究地表物理过程、化学过程与生物过程的方向。国内一般认为,这比发达国家在全球环境变化中开展类似的研究约早20多年。也正是这一前瞻性的指导,使得中国自然地理在经过描述阶段(自然现象的整编)后,能够有继续发展的空间。如果说改革开放以前,竺可桢引领中国地理学研究进入“格物”之门,那么,黄先生的地表过程研究则属于不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之举,当然,中国由于阶级斗争错过了“计量运动”的命中注定,使得谢费尔对例外主义方法论进行挑战之时,中国也开始了地理学究竟算不算一门科学的争论。不过幸好忽悠动了钱学森同志出面,中国地理学逃过一劫(北美在计量运动扩大化之后,地理学全面衰退,取而代之的是更“实用”的生态学,现在国内很多自然地理专业开始疯狂跟风搞生态,是为了埋自己?升华自己?)。虽然历史不能够假设,但试想如果中国当时能够沐浴计量运动之春风。地表过程(机理)+数值化表达的优势组合是不是会超级强悍?中国本就有许多诸如青藏高原、黄土高原??最独特的研究对象,如是这样,到今天在国内一篇nature或者science还能值100万元?

二、gis拯救地理学或弱化地理学?

战后科学家把军事上的尝试大规模民用化,计算技术和信息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一些人发现以前需要熬夜绘图、晒蓝等苦力活,其实可以轻松些——在室内点点鼠标就可以完成,在数据获取上有水准仪和经纬仪测得数据经过一系列正三角、反三角等复杂演算可以简化为全站仪直接得到结果,“站得高,看得远”——直接站到地球之外来观测,人们还在想怎样更轻松,摄影测量出现了。好家伙!直接表述了geotiff。有人说,gis拯救了地理学,尤其是自然地理学。因为它的高高率、高精度、海量数据和动态管理。3s技术成了这个时代的流行词。但是,gis/rs/gps的本质是什么?3s的本质没有一样是地理的,3s的本质是物理学、数学,地理与3s的关系在于用3s可以解决地理问题,或者说地理是gis的客户。那末,究竟是供应商决定客户呢?还是客户决定供应商?各有其理,姑且不论。但有一点,3s有地理学这个客户,也可以去找其他的客户。是把新客户包容到地理学中呢?还是把3s给予地理学的爱分散给其他客户?最后,3s描述了地理学(比如虚拟现实,在gis中有个分支visual gis),表达和解释了地理学(空间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分析手段)。当地理学的进步依赖于gis,而gis的发展主要并不依赖于地理学的时候。孰优孰劣?自可分辨。

三、为什么而区划

新中国成立伊始,我们迫切地需要我们的国家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为此,地理学界(地学界)开始了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的资源大普查。却因为这样,中国那一片蔚蓝诱人的大海洋却被人遗忘(时至今日,我们常用“960万平方公里”一词可见一斑)。然后,地理学开始承担了全国性的区划,之后是国土资源规

划,再是土地整理。然后呢?开始了“主体功能区区划”,还亲自傍上了温爷爷。于是乎?区划承载了地理学一代又一代“过剩人口”。其实规划本没有错,比如说城市规划,但问题是越来越多的地理学人搞规划,钻进了“钱眼”里。这就有问题了啊。小平爷爷早就教育过我们,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起码要向保继刚教授那样,一边赚钱,一边发paper的。这是职业素养啊!

在gis工程中,投资比例一般为:硬件∶软件∶数据 = 1∶2∶7。那地理学研究中,我们应该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保持在一个什么样的比例呢?用什么样的机制保障地理学在一条康庄大道上健步向前?

四、自然地理学的落脚点

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一位老师在给我们这群懵懂的门外汉解释地理学的时候说:“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走人文科学的道路”。定下来的基调是地理学偏文的,哪怕是自然地理学——因为几乎所有的老师都在强调我们的研究需要“有物有人”、不得“目中无人”。自白兰士、白吕纳等发展了人地关系论后,地理学研究几乎都需要把落脚点定在“人地关系”上,自然地理学也不例外。

那么,地理学的发展方向终是离不开一个“人”,离不开“文”。古老的经济学在微观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中干的风生水起;传统的艺术结合计算机技术衍生了一系列具有“硬实力”的现代学科。别的学科能够在“科学化”的今天走出新路来,自然地理学可否效仿?其实不应该叫效仿,自然地理学本就有其自然属性,因为针对此,修饰地理学的是自然而非人文。这表征着他具有强烈的自然属性。天下之大,七十二行。每个行业均有其历史使命和存在价值。自然地理学亦不例外。个人以为,自然地理学应该本着“自然”原则,穷究数学与物理,来解释为什么存在这样的分布格局和变迁形态。而非“抠”出一个指标,来表征格局——发现结果与常识不符合,再修改指标,直到结果与常识相符为止。行文时,通过指标发现结果与常识相符,用结果解释原因发现所解释的结论是正确的,多么伟大的创举啊。要做出伟大的创举,一方面需要黄老先生那样敏锐的目光,向前看而非向钱看。另一方面在获得可靠的野外第一手资料时,广泛的共享,汤国安教授的“坡谱”发现就是大家最习以为常的dem数据再分析的结果。所以,一方面要走向野外、走向试验室;另一方面要展开广泛的共享和交流。

五、学科发展趋势

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基础的地球系统科学,跨越一系列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将全球尺度和区域尺度研究相融合,地理学传统的地球整体观被赋予全新的内涵。现代地理学有如下一些明显的动态和趋势。

与相邻学科的交叉、渗透与融合 相邻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和融合是现代科学发展的明显趋势。地球的整体观念和圈层相互作用的研究极大地推动地球系统科学的发展。

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协同论、耗散结构和突变论等横断科学的概念、理论和方法与地理学综合性、整体性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不谋而合。学科的汇合、理论和方法的移植,将开拓新的领域,形成新的边缘学科。

加强地理学内部的综合研究 地理学下属各分支和专门学科的发展为深入分析基础上的综合集成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在人类对自然环境影响日益强烈的今天,人—地关系更紧密地交织在一起。自然地理研究原则上不应该是纯自然主义的,人文地理研究也离不开自然地理和生态学的基础。多数学者认为,统一的地理学或综合的地理学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

地理过程的微观研究进一步深化 微观研究的深化主要表现为由静态、类型和结构的研究转变为动态、过程和机制的研究以及进一步的动态监测、优势调控及预测预报等。历史过程和现代过程的研究是预测未来的根据。冰芯、湖岩芯、树轮等是环境变化的信息载体,对其深入研究将提供环境与气候变化的连续记录和模式,并为预测提供依据。地理系统中界面过程的研究综合性更强、难度更大。随着人口增长和人类活动的加剧,人文地理过程越来越重要。

结合实践,拓宽应用研究领域 建设地理学发挥地理学综合性的特色,应用定量方法,直接参与经济规划与设计方案的拟订,主要研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人口和经济的合理配置以及综合地理预报等。以往地理研究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农业,现在非农业应用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为社会服务的应用研究领域更趋多元化,其研究内容也更多样化。

实验地理与技术手段现代化 遥感、遥测技术,特别是对地观测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卫星网络通讯系统的建立和应用,提高了地理研究的效率。物质能量定量测试的新进展,为地理学研究带来新的契机。

模拟实验研究领域不断拓展,使对自然界的认识日益深化。数量化方法得到普遍应用,数学模式可表达经验概念和实验结果,揭示内在关系和规律。随着地理信息系统的深入发展,必将带来新的突破。

理论思维模式的转变 在传统经验归纳型综合模式的基础上,现代地理学的综合模式有更强的整体观念,更多地从系统整体出发,注意发展从理论假设出发进行演绎。综合的内容更加深广,包括研究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动态演变过程。综合的方法更具有逻辑性和精确性,多通过结构分析、功能评价、过程监测与动态预测等途径来解决,并且可能用形式化语言、图解模式、数学模式等来表达综合的结果。

第二篇:中国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社会的构建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最令法学界兴奋和充满激情的,莫过于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从开始的法治合法性认证,到现在的法治进程与方案的初评研究,法学界对建设法治国家和建构法治秩序表现出了特有的浓重情怀,诸如中国法治的道路和模式选择、对法治本土资源(包括民间法)的关注、司法改革的探求等等,这些洞见无疑对当下中国法治里程起到了重大的理论推动作用。

对于今日中国而言,民主与法治已成为一种主流话语,尤其在政治生活领域和社会精英层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也在紧锣密鼓地实施,尤其在立法、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它代表着中国摆脱”边缘化“而进行世界性平等对话、实现强国富民蓝图的已久欺盼和渴望。然而,冷静地观察、体验和分析难免会使我们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法治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答案似乎并不十分乐观,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法治的“表层化”现象。

法治是在既定规则之下实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从根本上讲,它是体现自由平等和正义精神的秩序化、总体性的社会生活状态。而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过程中,却出现了“表层化”现象。由于在实践操作层面上往往把“依法治国”简单地等同于法治,就难免出现了“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实用主义”的不良倾向。大量迅速的立法不仅存在着与现实脱节而难以实施

的状况“即只是”纸面上的法律“而非”生活中的法律“),而且还存在着明显的”权力扩张法律化“现象(包括部门、地方争分权力、扩张权力的一些立法);司法体制改革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虽然警察和检察官都穿上了新制服,法官也法袍加身,但他们的职业思维、工作程式、法律操作技术等等即便不是依然故我,也是无根本性的改变;虽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上升为治国设计图,但是在一些领导者、执法司法者的思想意识中,还是把具有官本位倾向的“依法治理”等同于以自由、平等权利保障为轴心的法治,缺少权力在法律之下的观念,而社会公众也缺少限制权力和维护权利的信念等等。于是,在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乡”等等的“依法治理”热潮中,出现了“治上不治下、治外不治内、治民不治官”的“三治三不治”现象。就是说,民主和法治的呼声不断充斥于耳,而民主和法治的现实却未能映入眼帘,更难以有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很多情况下是“新瓶装旧酒”,真正的法治社会离我们还有相当的距离。导致这种法治“表层化”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只偏重于法律制度的建构(尽管这是十分必要的),而忽略了法治的运行机制及其得以生成,运行和发展变化的社会根基。许多转型国家的法治化进程也表明,仅是简单地移植和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体系并不能必然带来法治。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力的现代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由此看来,探寻和构筑法治的社会根基就

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关键。

众所周知:中国一个有着2014多年的封建历史,从封建社会结束到现在还不到100年的时间,封建思想在中国人民的思想中依然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可见,要构建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根基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人们法律意识发生偏离,这主要是受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传统文化密不可分,是传统文化这棵大树上的一个分枝,并深深植于我国经济基础的土壤里,受到政治、地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封建经济的土壤中孕育的封建文化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其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第一,中国历代统治阶级主张道德治国,隆礼抑法。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统治者要寻找一种与自然经济和宗法制度相适应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模式和结构,这就是礼,是谓“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是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秦汉以后,儒家学说大力宣扬三纲五常,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将君权、族权、夫权父权融为一体。家庭和人类关系的伦理居于主导地位,其结果导致个人丧失独立的人格,以家族意志代替个人意志个人完全成为了附属物。可以说,历代封建王朝无不将儒家经典奉为教义,成为传统封建文化的核心学说。第二,中国传统文化强调重义轻利,崇公非私,“存天理,灭人欲”,片面追求道德价值,竭力否定和贬低个人利益。“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成为千古古训舍利求义,大公无私成为国人的行为准则。传统文化将“义”和“利”严重

对立起来,反对个人拥有自己的物质利益认为利乃罪恶之源。中国深厚的传统文化,严重窒息了个人的权利观念,义务本位大行其道。第三,我国传统文化注重人与天、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统一和协调,即“天人合一”观念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观念。儒家经典《周易》有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妇夫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天地、万物以及以礼仪为行为规范的人群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而天则是这个统一体的主宰、本源,而实现“大一统”则要依靠国王。因此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要“以人随君”,“以君随天”,君是现实世界代替天统御臣民和万物的主宰。宋明理学使儒家学说更加哲理化。理学家把“天人合一”观又向前推进一步,他们不再停留在直观地讲“天”,而是把“理”(天理)或“吾心”(良知)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在这多重立体的封建思想压迫下,国人顺从统治,逃遁现实,进而追求内心的完美和自身的完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是:“礼法结合”,并且以“礼”为主,以“刑”为辅。礼是积极的规矩,“礼以劝善”;刑是消极的制裁,“刑以惩恶”。即所谓“出礼入刑”。礼是维护以尊卑、贵贱为基础的等级制度的社会伦理体系,其精神原则是“亲亲父为首”与“尊尊君为首”。礼治精神深入人心,对家尽“孝”,对国尽“忠”,成了人们行为的最高道德要求。可见,礼所强调的是特权、顺从、义务,而不是平等、自由、权利等现代法治观念。古代的“法”主要指刑,其主要作用在于镇压百姓,而不是维护权利。一般百姓会谈“法”色

变,对法充满了恐惧感,认为诉讼是“丢人”、“不光彩”的事情。惟恐避之不及,更勿论对法律的信仰。“无讼、息讼”是其目标,“和睦”、“和谐”是其向往的境界!久而久之,百姓逐渐对法律失去了认同感、依归感。他们无正义的观念,只有服从的义务。

正是以上情况的存在,使中国具有浓重的“东方专制主义”传统,国家主义兴盛而社会权利明显阙如。在国家利益(皇权利益)至上的同质社会中,根本不存在多元利益、多元社会权利对国家利益、国家权力的分享、分割与制衡,人们的权力思维和伦理思维优于权利思维和法律思维,乡土礼俗的生活方式浓重而法理社会的生活方式式微,造成了“人治”的文化传统、思维历史惯性。这是中国法治进程的最大障碍和法治“表层化”的深层原因。

但是要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就不能只注重于制度建构、观念启蒙或本土资源挖掘,而更重要的则是应构筑法治的深层本土社会根基。这就要求大力推进市场经济和加速社会结构转型,尤其要加速市民社会走出国家综合状态的分离、解放进程,培育进多元利益、多元群体、多元价值追求并存互竞的异质社会的形成,培育和促进多元社会权利(包括个人权利、经济组织权利、民间组织权利、新闻媒介权利、民主党派权利、基层自治权利、地方自治权利等等)的生长、壮大并对国家权力进行分解、分割和制衡,借此形成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社会条件与基础。在此之上,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关注中国的法治本土化因素,培养领导者、执法司法人员和全民的法律意识和信仰,从而使法治早日在中国大地生根和发展。尤

其是要把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信仰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用现代的教育、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等来消除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使人民对法律能有一种归属感,让法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篇:《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刘爱斌25007122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西北政法大学严存生教授主编的一本适用于大学法学教育的教利,属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材。

一、西方法律思想史整体定位恰当

西方法律思想史实以研究西方的法律观念演化历史为对象的一门学科。所谓西方,即一般所指的西欧和北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谓史,是指从古希腊以来的西方约三千年的历史。

按理说,与“中国法律思想史”对应的应为“外国法律思想史”,但编者却将书名处理为《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者对这一做法较为赞同。因为国内学术界对世界其他地区的法律思想史尚欠缺深入的研究,加之西方法律思想在当代世界中的特殊地位,如它是当代最强势的、影响最大的,也是发展水平最高的法律思想,当代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都直接或间接地在它的指导下产生,因此,了解它也就基本可以理解当代各国的法律制度。如果生硬地冠以“外国”之名,不免会承担有名无实之嫌。

二、西方法律思想史阶段划分科学

编者指出,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特别是自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一直呈现着大一统的局面,基本上没有产生其他对立的学派。在其发展中由于一直维持着封建社会的局面,所以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来。

西方则不同,由于较为充分地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

主义社会,因而明显地分为四个阶段,这与中国法律思想在发展中长期于封建社会中徘徊是明显不同的。这四个阶段分别为:古希腊罗马阶段,中世纪阶段,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帝国主义阶段。而编者进一步将这四个阶段加以整合,以不同时期各流派为主线、以各流派代表人物为珠玑,串联起了整部西方法律思想史。而最大的划分层次为古代、近代、现代上中下三编,从而建构了一部脉络清晰、曲肉相连的西方法律思想史。

三、西方法律思想史内容丰富全面

前文已经提到,本书在涉及具体内容时,是以各时期、各流派的代表人物为主体加以对法律思想进行阐述。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古罗马的西塞罗,中世纪的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到近代的格劳修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以及康德、黑格尔、拉德布鲁赫,再到现代的哈特、庞德、富勒、德沃金、博登海默,放眼望去,一代代大家像一棵棵苍天大树一般站成了一片繁荣的法学森林,又如高耸入云的一座座山岳一样勾勒出了法律思想史的半壁江山。

四、西方法律思想史语言流畅优美

作为一本法学教材,本书在语言方面也有所顾及实属难能可贵,这一点无疑让读者在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同时,不仅受到了法律思想的洗礼,也得到了文字美的熏陶,不乏如沐春风之感。

如在上编古代编中,在论述古希腊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因素时,作者写道:“希腊的地理环境,一是驳杂多样,山岭与平原交错:岛

屿与城邦共生,像一把明珠撒在地中海里,形成了希腊民族多中心善变动的生活。”这个句子使用了一个比喻,形象地描绘出了希腊的地理特点,并生动地传达出古希腊文化之美有如明珠之光,光耀四邻、泽被后世的喻义。该旬中还有一个不完全工整的对偶句,即“山岭与平原交错,岛屿与城邦共生”,而这足以让读者联想起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该句的典雅之美随之溢出不绝。

五、结语

柏拉图在《理想国》卷十中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三张床。第一张是“理式”的床,这张床是人类未有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柏拉图称之为“床的真实性”,这是关于床的最高真理。第二张床是木匠按照“理式的床”做出来的现实的床。这张床是对理式的摹仿。第三张床是画家摹仿木匠的床创造的艺术的床。这是一种摹仿的摹仿,它和真实体隔着三层。

那么,我们不得不反观自身,中国的法律移植能算第几张床呢?是彻底搞清了法律运行的原理,还是仅仅全部照搬、依葫芦画瓢呢?研读西方法律思想史无疑对透视制度背后的原理具有重要的帮助。而当获取了这台精妙的法律机器运行的原理之后,还要对其作用的客体进行深入的了解,即中国的具体国情,以精确调整其不适用之处,二者才能如一丝不苟、紧紧咬合的齿轮一般永续运转。

第四篇:读书笔记—西方法律思想史

读书笔记—西方法律思想史

一、摘要:由古春德主编的西方法律思想史首先介绍了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建立与发展,然后介绍了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以及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意义,接着按照时间顺序介绍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到20世纪的法律思想。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了解到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整体方向,掌握西方法律思想的精神,开阔了自己的法律视野,对西方的法律思想有了重新的认识。

关键词: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思想

二、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结构和内容

(一)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结构

该书由30章组成,共5编,第1、2章重点介绍了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发展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及意义。第一编介绍了古希腊罗马的法律思想,重点介绍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古罗马的波利比、西塞罗和罗马五大法学家的法律思想。第二编介绍了中世纪西方法律思想,先介绍了中世纪欧洲封建国家的产生和发展和注释法学派、评论法学派,然后介绍奥古斯丁、阿奎那、马西力、马基雅维斯的法律思想,第三编介绍了17、18世纪的法律思想,先介绍了欧美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生和发展,然后介绍了格劳秀斯、洛克、哈林顿、布莱克斯通、杰弗逊的法律思想,重点介绍了孟德斯鸠、卢梭、康德的法律思想。第四编介绍了19世纪的法律思想,先介绍英法工业革命及各国思潮,然后介绍边沁、奥斯丁、萨维尼、梅因。第五编先介绍当代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特点和主要法学思潮及其发展,然后介绍新康德主义法学、新黑格尔主义的法律、新自然法学、新分析法学、社会法学、新自由主义法学、经济分析法学、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批判法学和综合法学。

(二)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内容及读书感想

1、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发展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及意义。

(1)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发展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研究西方国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政治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及其产生、发展和演变的特点和规律的学科。①论述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论著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国发挥重要的作用。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理论研究正在不断的深入,西方法律思想是的理论法律体系正在不断的构建,当这些问题都得到解决了,西方法律思想①摘自西方法律思想史古春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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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就能向前迈进一步,不断的推进我的法制建设。

(2)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的对象是西方国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政治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学说及其产生、发展和演变的特点和规律。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内容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内容是政治思想、理论、观点、学说,主要是:国家的起源、本质和职能,政体及其分类,主权的概念和特征,人权等理论问题。第二部分内容是法律思想、理论、观点、学说,主要是:法律的起源、概念、特征、部门法、法律学派。

(3)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的意义

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助于正确认识和把握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产生和发展规律,扩大知识面,只有正确认识它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才能增加自己的理论知识。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近代的民主和法治起源于西方,西方的民主法制建设首先在西方建立和发展,因此我国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习西方的民主法治理论和经验。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助于繁荣法学事业,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法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整个法学学科的发展而发展的,学习和吸收西方的法律思想、理论可以不断的补充我国的法律理论体系。

2、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到21世纪的法律思想

(1)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

在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几乎可以发现以后的所有观点的胚胎、萌芽。2古希腊罗马是西方法律思想的发源地,古希腊罗马的法律思想对后世西方乃至整个世界范围内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果没有古希腊罗马的法律思想和制度,就不会有当代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思想。

古希腊早在公元前2014年出现了诺萨斯文化和迈锡尼文化,古希腊奴隶制大约在公元前8世纪产生,公元前5世纪,雅典城邦战胜波斯帝国,从此雅典城邦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古希腊主要的法律思想:(一)智者的法律思想,主要的法律思想:1、哲学上的自然主义,智者们从自然的角度出发,认为国家所制定的法律只是根据意见或风俗习惯,是违反自然的。法律是少数人制定出来的,不能代表正义。2、认识论上的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智者不相信存在客观真理,他们相信“正义即强者的利益”,律是立法者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制定的。

(二)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主要思想:(1)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主张“没有思考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人生”,对人最有用的知识是关于人类自身的知识。(2)美德即知识,,苏格拉

底认为人类运用理性就能够发现善的本质。(3)守法即正义,苏格拉底认为合乎法律的就是正义的,公正的人就是遵守法律的人。(三)柏拉图的法律思想:1 、国家与法律的伦理基础——正义论。2、理想国与政体理(四)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主要是法治的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对西方法治的价值定向,法治包含两重含义:1、是对现有法律的服从,2、是法律本身是良法。

通过阅读这一部分的内容,我了解到古希腊法律思想的法律思想,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对法治所作的阐述。同时了解到古希腊的自由和民主的思想,为现代西方的民主法治思想奠定了基础。

古罗马的法律思想:(一)波利比的法律思想主要是第一政体循环论,第二混合政体论,第三制衡原理。一切非混合政体的形式,都会退化与衰败。(二)西塞罗的法律思想:1、理性、法和正义的关系,西塞罗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以人为前提,来解释人类理性法与正义的关系。人和上帝的第一份共同财富就是理性。正当的理性就是法。2、法的定义,法就是理智,支配正当行为和禁止错误行为就是法的自然职能。3、罪行相应原则,西塞罗提出罪行相应的原则和公开审判的原则。(三)古罗马五大法学家的法律思想,主要是自然法,万民法,市民法,司法理论。自然法:不是为体现立法者意志的法,是自然界交给一切动物的法。万民法:罗马人和其他民族共有的法。市民法:为罗马人所特有的法律制度总和。 私法理论:人法,即私法主体理论,只有拥有自由权的自由人才能成为私法主体。物法,即权利的客体,所有权取得变更和区分,以及继承和债。

古罗马法律思想来源于古希腊的法律思想,并且继承古代东方的法律思想。古罗马时期的法律制度是古代欧洲最发达的法律制度,现代西方的法律制度是古罗马时期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古罗马法律思想具有高度的实践性,不仅仅是学术上的研究,而是理论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如罗马由市民法转向市民法和万民法并存。

(2)中世纪的法律思想

神学的世界观,神权政治论和君权神授论。教会法条成为任何思想的出发点和基础。 马丁路德的法律思想:1、对教皇救赎理论和封建教会统治和特权的抨击。2、确认世俗权力高于教会权力。3、反封建不彻底性。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一)法的类型:1、 永恒法,即神的理性。2、自然法。3、 人法,国家制定的法律,由自然法而来,以城市福利为目标,由统治者颁布。4 、神法,即《圣经》。

(二)永恒法高于一切法。

马西利的法律思想:(一)法律分为神法和人法。(二)认为立法权高于其他任何权力。

“政治和法律都掌握在僧侣手中,成了神学的分枝,一切按照神学中通用的原则来处理。”①这是恩格斯对中世纪欧洲政治和法律的看法,通过阅读这一部分的内容我赞同恩格斯的看法,这一时期的法律思想家奥古斯丁和阿奎那都是神学政治家,积极鼓出神学政治,神学政治法律思想占据主导地位。

(3)17、18世纪资产阶级的法律思想

第一时期,西欧文艺复兴运动和的宗教改革。自然法的锋芒针对与中世纪的神学和封建专制主义。特点是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主权学说的崛起,宗教中新教的独立、经济上重商主义的出现。代表人物格老秀斯、霍布斯、斯宾诺沙。第二时期,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特点为防止封建专制复辟、经济上要求实行自由主义,预防政府违反和侵犯自然法所确定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安全。分权思想应运而生,洛克和孟德斯鸠是主要代表。第三个时期,是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前后,特点是强烈要求实行人民主权、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和捍卫人民的民主自由的权利。代表人物卢梭。

洛克的法律思想:分权和自由的法律思想,分权:立法权,执行权,对外权相分离。自由: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自由的生活。自由与法律的法律思想:自由以法律为约束。法律是包括每个人意志在内的公共意志,是自由的保障。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一)法分为自然法、人法,神法。(二)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他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三)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三类,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四)孟德斯鸠主张建立君主立宪政体。因为他的直接目的是政治自由。而实现政治自由就必须实行三权分立。

卢梭的法律思想:(一)法律与社会契约,国家是由社会契约产生的,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就是社会契约的关系。订立社会契约的根本目的和任务,就是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是它能以全部共同力量来保障每个人的人身和财富。(三)人民主权,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不可分割的和不可代表的。

(4)19世纪的法律思想

边沁的法律思想:(一)边沁反对契约论,认为国家不是基于契约而是基于服从的需要而产生的。当人们感到不服从的祸害较服从祸害更大的时候,人们便要求成立国家。(二)法律①摘自西方法律思想史古春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01页

的概念和特正,边沁反对自然法学说。边沁认为法律是主权者自己的命令或为主权者采纳的命令的总和。法律的特征:(1)普遍性。普通人和普遍行为。(2)规范性。(3)义务性。分为政治义务、宗教和法律义务、道德义务。(4)强制性。(5)目的性。法律的目的是为最大多数人谋求最大量的幸福。(三)法律的分类:程序法和实体法;法的应用范围,分为地方和普通法;法人的地位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法的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法的时效分为废止法和现行法;法的部门角度分为基本法和具体法。

奥斯丁的法律思想:(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法是掌握主权的人向下面的人发出的命令,如果不服从这种命令就要受到制裁。法的主要特点:(1)命令性。用来普遍支配和禁止某些种类的行为的命令就是法律。(2)强制性。(3)义务性。(4)主权者。(5)习惯。(二)法的分类:(1)神法和上帝法。(2)人法。即由人制定的法律。(3)实在道德规则或社会规则。也可称为道义法。(4)万物法。

(5)当代的法律思想

新康德主义法学的法律思想:(一)法律概念,法律是集体意志,法律是社会合作的工具,是统治阶级的武器。(二)社会理想,社会理想是指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的人的社会。第一这个社会的成员人人有其合理的生存,有其特殊的目的,由此推论出尊重的原则。第二这个社会的成员大家都具有共同的自由意愿,由此推论出参与的原则。根据这两条原则,可以肯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相互间是平等和和谐的。

社会法学的法律思想:(一)法律的社会工程,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的学说,其理论基础是实用主义哲学的工具论。(二)利益分类和法律的价值准则。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利益。个人利益分为人格利益、家庭关系利益、物质利益。公共利益可分为国家作为法人利益、国家作为社会利益捍卫者的利益两种。社会利益分为一般安全利益、社会组织安全的利益、一般道德的利益、保护社会资源的利益、一般进步的利益、个人生活的利益。法律价值准则是:是人们尽可能地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得到满足。法律并不创造任何利益,法律的根本任务和作用在于承认、确认、实现和保障利益。(三)预防刑法理论。论证犯罪是特定的人与生俱来的属性,这种典型的社会危险分子,必须对他们采取所谓的预防手段。

三、总结

通过阅读这本书,了解了西方的法律思想。从古希腊到当代的法律思想,古希腊的法律思想源于民主政治的发展,随着政治的发展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一直到古罗马时期,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法律思想不断发展促进了法律的发展,罗马由原来的十二铜表法发展到市民

法,由于罗马统治的疆域不断扩大,市民法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随后出现市民法和万民法并存,罗马的法学家对法律的性质、分类等问题作了深刻的研究,为后代的法律研究奠定理论基础。中世纪的法律是神学的分枝,教会法是最高法,所有的人必须遵守,神学政治法律观占据统治地位,随后的宗教改革运动虽然动摇神学政治法律观,但是未能从根本上摆脱神学政治法律观的束缚。17、18世纪是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法律思想产生和发展时期,民主和自由的人权思想的提出,代替了原有的教条和神权,这一时期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法学世界观,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提倡民主、自由、平等,以孟德斯鸠为首的提倡“三权分立”和“议会至上”的思想,而卢梭主张“主权于民”即人民是法律的创造者,任何人都必须服从法律。 19世纪的西方社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个人主义的法律思想成为这一时期主导的法律思想,特别是边沁的功力主义法律思想,边沁积极倡导改革政治和法律制度,主张政府应该为大多数人谋求最大的幸福。当代的三大法学学派由新自然法学、新分析法学、社会法学组成,新自然法学强调法的价值判断,新分析法学侧重于法的形式分析,社会法学强调的事实性质。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三大法学学派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

参考文献:1、西方法学思想史古春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西方法律思想史徐爱国李桂林北京大学出版社

3、试论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发展特征,沈奇志

4、西方法律基本属性夏妍

第五篇:《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读书笔记

《交流的无奈——传播思想史》读书笔记

“‘舌头若不能说明白的话,怎能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向空中说话了。’若要达到交流的目的,少不了共同的目标、媒介、内容、手段等多种因素,真正的交流实在是难啊。”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非常感慨,因为我发现甚至无法同作者交流,本书涉及的几位大师都是思想的顶峰,大师的观点又各有千秋,每个大师的思想都需要读者有一点知识基础,而我深深感到自己能力的不足,不能顺着他们的思路不断思考。不过静下心读了一遍后,再结合别人的解析,以及再重复阅读之后,渐渐地竟也略微窥见其中一些奥秘,并能引起心灵的震撼,发现这实在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它确实是一本多角度解析communication(原谅我不能仅仅用“交流”来说明)的好书,或许我接触得有些晚,但也未必。

本书不是在全情架构关于传播的理论,而是追溯西方文化的传统,说明关于传播和交流的观念,同时按照人类媒介发展的历史,结合社会思潮的变化,把“交流”当做人类的一种终极处境进行探索。

在序论中,作者说明了交流的重要性,并以此为全文的论证做了基调。第一章是“对话与撒播”,主要分析了苏格拉底对话式和耶稣撒播式的交流观,苏格拉底论述名义是更高层次的互惠,耶稣论述名义是更高层次的撒播。第二章讲的“招魂术”,交流的招魂术观点在两个观点中震荡,一个是分享心灵的梦想,一个是不完美媒灵的争论。第三章讲的是“黑格尔、马克思、克尔凯郭尔”三位大师的交流观,他们的理论揭示了一个道理:对话会使人万事如意的想法只不过是一种幻想。作者对他们观点的陈述其实也是为自己的结论做铺垫。第四章,“生者的幻想,与死者的对话”,其中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观点,“死信”,死信是一种意味深长的隐喻,来说明人际交流特有的病态。第五章讲“追求真正的联系,弥合鸿沟的桥梁”,电子媒介时代,交流的成功成了跨越中介的灵魂去触摸另一个人的身体。第六章,“动物、机器、外星人,不可交流性”,说的是20世纪的交流问题,与其说是人与外星人、机器、动物的伙伴的交流问题,不如说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奇异的是我们自己。第七章,“手拉手”,不是“心连心”,暗示作者不相信存在完美无憾的交流,“既然不能做到理想中的交流,我们的问题就不应该是‘我们能交流吗?’而是‘我们能够互相爱护,能够公正而宽厚地彼此相

待吗?’”说明完美的交流只是乌托邦,重要的是彼此关爱。七个章节,既说了19世纪的哲学与政治,又说了20世纪的梦想与焦虑,阐明了古今公共交流和私人交流的观点,还对当代人的交流做了启示。

这是一本将传播、文化、哲学以及社会结合在一起的经典文本。它以独特的方式使现代人的情感受到震撼,思想受到启迪,也为后来的学习者提供了一个开放式的阅读空间,为我们理解传播史,研究当代社会的交流问题开拓了新的思路。我想我还是没有完全读懂这本书,还会在不同的时期重复阅读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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