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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宪法修改学习心得体会多篇

新宪法修改学习心得体会多篇

新宪法修改学习心得体会多篇

新宪法修改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宪法修正案,完成了宪法修改的崇高任务,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修改内容涉及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歌等内容。

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阐述精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根据中央精神,各级党委政府需认真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我单位也积极贯彻落实县委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大力推动和保证宪法实施。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充分认识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此次宪法的修改在总体上保持了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推动了宪法的与时俱进。体现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展现出宪法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更好地发挥了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今后我将更加坚定不移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切实保证宪法实施,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坚持全面准确,学懂原文、悟透原理,在遵循系统性、连贯性基础上,注重深刻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新宪法修改学习心得体会 篇二

这次会议高度肯定了我国现行宪法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高度评价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明确指出了我国宪法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确立了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宪法的修改更好发挥了宪法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的是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正如一句话所说: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思想,伟大的思想引领伟大的时代。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是领导班子成员们思想结晶,他们肩上扛着的是人民赋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是一种期望值。

新宪法修改学习心得体会 篇三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本次宪法修改吸纳了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改革的诸多理论与实践成果,修改的条文与内容举世瞩目,既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了宪法法律发展规律。

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宪法修改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性。宪法法律的发展规律之一,就是既要通过宪定和法定的程序,使宪法和法律的修订也要依宪依法进行,同时又要确保宪法法律修订内容与修订前的内容之间具有历史连续性。

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显著特点和基本规律就是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实践证明,每一次宪法修改都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形势,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时间就是发展的空间。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修改,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对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指导思想”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根本制度”存续的稳定性与性。宪法修正案体现了国家“宪法制度”的地位与效力。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新宪法修改学习心得体会 篇四

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宪法。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法制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恪守,是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写照。在党中央领导下,通过历次宪法修改实践,已经形成了符合宪法精神、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机制。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每一次宪法修改都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使我国宪法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当合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之一法治建设。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制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牢筑法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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