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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多篇

12.4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多篇

12.4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多篇

12.4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篇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开展学习宪法的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治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宪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自身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期,学校组织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晨读活动,以下是我通过这一周以来对于宪法的学习心得: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这一周以来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今后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国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三、增强了公民意识

通过学习宪法,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解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不能把自己看成一个与国家宪法无关的人。我们只有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落实,必需带头尊崇宪法,做学习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模范。

总之,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事实上,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_明确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大学生作为即将进入社会的群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目前大学生对于宪法的理解相对较少,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更需要开展对于大学生群体的宪法学习活动,让宪法信仰根植于人们内心深处,让宪法权威体现在生活方方面面,让每一个大学生都能依法守法、知法用法。

客超笛

12.4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篇2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的行为准则。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这样的话,不光是宪法教育有丰富的案例可以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也在于实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宪法的不能保证,宪法就会形成虚设,其危害我们已经尝过。

每年宪法日,有关部门在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时,应该反省以上问题。当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需要宣传教育,宪法也一定会深入人心,被视为珍宝。

12.4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篇3

__年我县商务系统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做好商务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商务建设。

一、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一)制定我县商务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二)贯彻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精神,部署商务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三)完善商务系统普法工作机制。建立省商务系统普法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普法联络员的积极作用。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我县商务系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汇编、发放工作,组织好学习、宣传和法律专题讲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四)多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标语图板、发放相关资料等形式,宣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二、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开展专题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商务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营造有利于商务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创新宪法宣传教育方式。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为核心,结合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我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推进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把商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商务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集体学法、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法治调研、执法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加强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推进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推动把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探索法治建设考核考0评体系,推进商务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五、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

加快推进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充分发挥商务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商务行业和社会各界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激励社会力量针对商务行业管理相关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增进社会对宪法的了解学习、法治商务及商务业务的了解和认知。

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工作纳入单位党组的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普法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实普法力量。适时举办法律讲座和培训,提高商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12.4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篇4

通过我们的学习,我懂得了什么是民主,民主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我国的民主,又是与专政辩证统一的。这些知识在没学宪法之前,对于我们这些没有接触、学习过的学生来说基本不了解,但因为这次对宪法的学习,使我也能略知一二,虽然还是很抽象,但也收获颇多。然而谈到抽象的话,宪法里面又讲到一句话,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啊,超阶级的民主、专政,即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这让我明白了,宪法是一部具体的,齐全的法律,它几乎无所不包。

我国宪法中有一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一段内容,充分反映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何谓人人平等?像那释迦牟尼所言:“众生皆苦,普渡众生”吗?也许在学习宪法以前,我会如此认为吧。毕竟如来佛祖救济苍生,造福百姓,乃大功德之事也!当我学习了宪法才发现,所谓“众生皆苦”,只是相对于各种阶级而言,而“普度众生”则更是弄虚作假,有捐香油钱,便是由普渡之利,有购买玉佛、观音方可保你无灾无祸,是否真如人人平等,还有待追问。宪法则非空口说白话,它不仅在条律上明文规定,而且加以付出实际行动,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着才是真正受之无愧的“众生平等”。

也许,谈到“政治”,你可能会觉得它离自己的生活比较远。其实,只要我们掌握了宪法的知识,即使我们只是普通公民,也是可以为国家出谋划策,为人民谋福获利,为自己投出理性的一票。通过学习宪法,我更加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想要参政议政的意识也越来越明显增强。即使我还是一个大学生,但我不认为自己手中这一票是可有可无的,投出这一票,我觉得自己脚下所踏的土地更加坚实,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人们在社会生活当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利害关系,学习宪法,方能令你分辨其中真伪,做到权衡利弊,做出正确的选择,在生活中,罪恶总在肆意任性,每每传闻在某地某人因发生几句口角,惨遭毒手,而被害者往往法律意识薄弱,那是以为内太少接触宪法,因此,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重视宪法,了解宪法,运用宪法。

12.4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篇5

按照学校的要求,我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我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__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__,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_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学习20_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会牢记新宪法的精神要领,自觉遵守,认真践行!

乔宇婧

12.4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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