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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环保部门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第一篇:2014年度环保科部门工作计划

环保部门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cqd煤矿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2014年是cqd煤矿矿井转型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实现大发展的关键之年。刚刚通过竣工验收的环保工作,要乘势而上、抓住机遇、巩固成果、开创新局面、再有新作为。现将全矿2014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环境经营理念,推行清洁生产,紧密围绕公司发展规划,以控污减排为中心,以环境行为评价为载体,改善环境状况,强化环保意识,加大管理力度,落实环保责任,促进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 主要工作目标

1、 完成铁路专用线及外排水工程的环评手续;

2、 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3、 生产运营矿井所需的各种环保相关手续、证件等办理齐全;

4、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 主要工作

1、 履行单项工程的环保三同时程序

根据国家环保验收的批文,当前要重点抓好:

1) 委托编写铁路专用线及外排水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 1 -

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编写环境监理报告;待工程结束后上报并履行验收程序。

2) 由于环评、环评批复及竣工环保验收内容中都涉及水“零

排放”,目前我矿处理后的达标水外排至西清水河一事虽已取得榆阳区政府及榆阳区水务局的批准,还需取得环保行政机关的批复,完善有关环保手续和排放水质标准,环保中心要积极工作,力争早日完成。

2、 办理排污许可证,加强污染源排放监测

1) 根据《陕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制度》,我矿委托陕

西省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开展了污染物排放许可核定工作,报告已完成,准备与市环保局沟通后办理《排污许可证》。

2) 环境监测是企业环境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环境管

理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包括烟尘、so2、tsp、流量、ph、codcr、ss、厂界噪声等,需委托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监测,一般为每季度一次或半年一次,拟参照周边企业做法与其签订长期监测合同。

3、 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继续加大对扬尘污染以及废水、工业废油和含油纺织物不规

范收集、贮存、处置等现象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对矿容矿貌、散装物料运输抛洒、工程施工区域环境污染的督查力度,抑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行为。

4、 切实加强环保设施管理

加强对已建投运环保设施的管理,既能巩固现有成果,又能

改善地企关系。运行过程中,环保中心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抽查,使各项环保设施始终处于可控和可靠运行状态。使用部门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点检与维保,充分发挥环保设施的减排治污作用。

1) 水污染防治设施:新建蓄水池及回用水设施;三个污水

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地面煤泥水处理站;锅炉房麻石水浴除尘废水回用设施。

2)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露天煤场防风抑尘网、锅炉房防风

抑尘网、产品仓防风抑尘网;移动式射雾器;锅炉麻石水浴除尘器;洒水车和道路清扫车。

3)

地。

5、 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消减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榆林市工信局《关

于对第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进行审核的通知》,我单位已编制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经审查通过,后续日常管理中需自行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贯彻清洁生产思想,强化源头污染管理,并接受市工信局、环保局的日常监管。

6、 注重绿化建设与管养质量、促进生态绿化建设

加强绿化宣传与引导、积极营造“爱绿、兴绿、造绿、护绿”

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生活垃圾中转站;出矸时的存放场

意识,提高公司绿化覆盖率;严厉打击破坏绿化的行为,对煤车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绿化监管与责任落实,巩固现有绿化成果,督促做好标准化营养,更好地发挥绿化植物对环境的效用,促进生态型绿色矿井建设。

7、 加强环境风险源管理,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进一步梳理环境风险源分布状况,特别

是外排至西清水河的处理后矿井水,水质不达标时会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明确各层级控制环境风险内容,制订周密防范措施,责任到人,普及环境应急知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状态下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8、 超前考量,适应全矿中长期规划

1)随着矿井生产建设的快速推进,井下涌水量近几年仍呈

增大趋势,原矿井水处理站300m3/h处理量已不能满足要求,所以矿井水处理站必须扩建或择址新建。

2)井下水仓增设煤泥脱水装置一台,以便能矿井水提升至

地面之前将煤颗粒等悬浮物去除。

上述方案由环保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后组织

实施。

四、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环境经营理念。

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环保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为环境保护第

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环保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环保工作的领

导,主动分析,查找影响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深化环境行为评价,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公司将建立、完善环境行为评价管理制度及标准,把环境行

为评价作为改善环境绩效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加强环保中心部门自身建设,适应当前环保工作需要,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指导全矿环保工作。

3、加强教育培训,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公司将通过开展环保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环境风险意

识辨识、加强环境经营理念、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宣传,广泛普及环境科普知识,鼓励员工主动参与环保工作,努力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

4、 保证环保各项工作所需资金合理投入。

建立科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制、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

环保意识,搞好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感,规范企业管理、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污染预防,全矿各部门要通力协作,以

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榆林市cqd煤矿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日

第二篇:环保部门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部门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市环保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省环保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保障环保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

,为促进环保2014年上半年的环保中心任务的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半年重点完成了如下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在全市环保系统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局法制工作的实际,按照《**市2014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和我局2014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制定了《**市环保局2014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平环[2014]197号);为了确保我局与**市人民政府签定的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得到贯彻落实,做到层层分解,我局向各县区环保局制定下发了《2014年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平环[2014]103号),并与局内部科室及二级机构签定了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并将于年终进行考评。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对《**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执法单位进行学习,在现场执法调查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时注重对违法事实情节轻重的记录,法制科做好审查把关,对每一起案件严格按照已公布实施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确定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保证在实施罚款处罚时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落实情况

该局于2014年已制定了《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制度下发后,组织各执法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制科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符合先行整改条件的违法案件不再进行处罚,仅要求限期整改。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首查不罚,先行整改的案件10件,对首次发现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做责令限期整改处理,不予经济处罚。

3.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平政[2014]58号)的规定,我们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核,对需要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及时上报市法制办备案,今年上半年共上报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件。

4.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行政执法证、监督证审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对全局持执法证人员和新办证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全部优良。对调离执法岗位工作人员的执法证予以收回,为新调入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办理了执法证,符合持证条件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全部顺利通过年审,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必要条件。

三、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加强对该局实施的环境执法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执行和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环境保护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从法制上保证了我市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等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立案的22起,责令限期纠正环境违法10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12起,处罚金额32.5万元。其中执行到位的4起,金额8万元,其余8起执行期未到。2014年以来未发生一起随意改变已生效的处罚决定的行为。上半年未出现超越权限执法现象,无重大行政执法违法案件。对上述环境行政处罚等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能够及时的向省环保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环境保护法制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各地区环境法制工作情况(环年专法表),能够做到及时汇总、认真复核、按时上报。在对以局名义对外发布的文件、公文及信件的回复等材料,法制科做到认真审查、反复修改、及时反馈,充分发挥了法制监督、审查把关的作用,确保了全局正常管理工作开展。

四、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该局以强化

第三篇:环保部门环境信访工作总结

我局从实践“xxxx”,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xx年环境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领导,全力提升调查处理能力

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支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和《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支队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4个,报告表24个,登记表13个,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3个,实际执行验收33个,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7个,实际执行47个,"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8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从xx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来源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8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乌海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宁波市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7月,市政府拨款130万元为我局购置功能更加完善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配备车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一套、水污染快速监测仪分析一台、测定放射源的快速监测仪一台,另外还配有车载发电机、防护服、化验分析台以及车载通讯系统,使我局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针对我市各工业园区污染企业的特点,我局已经收集整理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居民自我防护宣传单,并准备向工业园区周边居民发放,提高居民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意识,减少事故危害。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源的环境监管,我局于11月完成了对全市重点源调查建档工作,并制定了《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重点源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内容,使全市重点源管理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降低危险污染源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案件。五是严格执法,将未按期履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

今年突出的城区污染问题是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厂。从4月份热电二期试生产以来,反映粉尘污染的举报不断,所接到举报电话近百个,最多两天是10月17、18日,同一举报多达68多次,市民为保护自己的环境利益,纷纷向政府、媒体,向各级环保部门举报,成为今年全市人民最为关注的污染问题。就此问题,我局成立专案组,向热电厂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热电二期实行排污日报制,将设施运行情况,违法排污原因每日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11月9日市人大就此问题调研,热电厂领导明确表示,目前采取降温减尘方案,采暖期结束后,对两台机组实施大修,大修后烟尘排放将达到环保部门标准要求。12月初,该厂召开了乌海市热电厂二期工程静电除尘器改造方案评审会。会议邀请目前国内在除尘器领域享有盛誉的7名专家进行评审。经过专家评审,热电厂现有电除尘器不能适应实际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排放标准,评审组认为:现有除尘器只做局布改造,不能满足排放要求。因此,评审组建议,对预除尘进行完善改造,对于二级除尘,由现在的电除尘改造为“电-袋”组合式除尘。为确保改造后的效果,改造工程要做到科学合理和充分考虑现有场地和设备以及脱硫时烟尘温度低(78度)、烟气含湿量大,脱硫设施出现故障时,烟气温度高(180度)等实际情况,确保改造后除尘器安全可靠的运行。热电厂的除尘改造工作在采暖期结束后,就将开始。

四、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12小时值班,特殊时期24小时的值班制度,依托“12369”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xx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17次,环保系统处理信访案件390件(不包括同一污染案件重复举报),其中市属79件,乌达区77件,海勃湾区98件,海南区87件,办结341件,向市综合执法局转发49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6%。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6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见面率100。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先后在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年活动、转变环境监理作风年活动和行政执法效能提高年活动,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参加信访培训班,强化爱岗敬业意识,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四是把环境信访纳入“两节”、“两会”期间全局工作重要日程。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在此期间安排全体职工进行24小时值班,以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案件。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来信来访不仅数量多,而且许多问题不是环保部门一家能解决的,需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二是全市互动、联动环保信息网络未建立,亟待解决;三是上访群众直接找领导增多。这些问题的出现已经开始影响着我市环境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始终从“保护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在下一步,我局一是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在此基础上,立足新的实践,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充实我们的工作经验,把我们的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再提高一个层次。二是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三是加大信息调研和信访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的领导,有市信访局的正确引导,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四篇:环保部门环境信访工作总结

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环境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领导,全力提升调查处理能力

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支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和《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支队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我局于11月完成了对全市重点源调查建档工作,并制定了《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重点源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内容,使全市重点源管理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降低危险污染源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案件。

五是严格执法,将未按期履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法院密切配合,联合办公,被处罚当事人、法官、环保三方公开对话,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带来了很多难以回避的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四部委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关闭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共32户。我市考虑到安置职工、维护稳定等压力过大分两步实施。在关闭第一批焦化企业期间,在关停过程中引起焦化企业业主的强烈不满,关停工作一直受阻,并不断引发上访、封堵国道等突发性事件。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主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8月30日前关闭16户。由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组成的晋陕蒙宁环保清理整顿督查组在我市召开会议,要求我市在会后72小时内对尚未关闭的16家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同时提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做好稳定工作等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启动应对突发性事件紧急预案,及时协调公安、法院、检查院、武警、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并通过乌海日报、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市政府下发《关于关停取缔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的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关停取缔期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相关信息。此次关停取缔工作平稳进行,未出现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按督查组的要求完成任务。

——我局接到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电话举报,从8月13日开始陆续有宁夏的3辆货车拉运一些废矿物质进入千钢地区,将废矿物质倾倒在千钢采矿区附近,并雇用4名人员将废矿物质运往山上的一座废井内,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了解到,货车拉运的是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采集化验用的部分放射性废料和部分化学试剂、药品、电子元件,数量大约有40多吨。经卫生防疫部门和市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初步监测,放射性物质超标严重,对环境构成威胁,存在安全隐患。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反馈信息, 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8月17日和8月20日抵达我市调查处理。8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就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 (宁夏217地质大队)向我市倾倒部分放射性废料事件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

宁夏自治区环保局、乌海市人民政府、乌海市环保局、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等有关单位在召开了会议,会议决定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尽快将所倾倒的低放射性废料拉回宁夏。8月28日12点,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已将于8月16日拉运到我市的40吨1688袋低放射性废料清理完毕,并经我局和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运往宁夏境内。至此我市圆满处理了这一污染事件,保证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针对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娱乐噪声扰民信访的实际,我局及早下发了《关于加强中、高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并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和饮食娱乐业的监督管理,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今年突出的城区污染问题是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厂。从4月份热电二期试生产以来,反映粉尘污染的举报不断,所接到举报电话近百个,最多两天是10月 17、18日,同一举报多达68多次,市民为保护自己的环境利益,纷纷向政府、媒体,向各级环保部门举报,成为今年全市人民最为关注的污染问题。就此问题,我局成立专案组,向热电厂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热电二期实行排污日报制,将设施运行情况,违法排污原因每日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11月9日市人大就此问题调研,热电厂领导明确表示,目前采取降温减尘方案,采暖期结束后,对两台机组实施大修,大修后烟尘排放将达到环保部门标准要求。12月初,该厂召开了乌海市热电厂二期工程静电除尘器改造方案评审会。会议邀请目前国内在除尘器领域享有盛誉的7名专家进行评审。经过专家评审,热电厂现有电除尘器不能适应实际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排放标准,评审组认为:现有除尘器只做局布改造,不能满足排放要求。因此,评审组建议,对预除尘进行完善改造,对于二级除尘,由现在的电除尘改造为“电-袋”组合式除尘。为确保改造后的效果,改造工程要做到科学合理和充分考虑现有场地和设备以及脱硫时烟尘温度低(78度)、烟气含湿量大,脱硫设施出现故障时,烟气温度高(180度)等实际情况,确保改造后除尘器安全可靠的运行。热电厂的除尘改造工作在采暖期结束后,就将开始。

四、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12小时值班,特殊时期24小时的值班制度,依托“12369”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2014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17次,环保系统处理信访案件390件(不包括同一污染案件重复举报),其中市属79件,乌达区77件,海勃湾区98件,海南区87件,办结341件,向市综合执法局转发49件,处理率100%, 办结率96%。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6件,办复率100,

满意率100,见面率100。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先后在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年活动、转变环境监理作风年活动和行政执法效能提高年活动,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参加信访培训班,强化爱岗敬业意识,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四是把环境信访纳入“两节”、“两会”期间全局工作重要日程。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在此期间安排全体职工进行24 小时值班,以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案件。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来信来访不仅数量多,而且许多问题不是环保部门一家能解决的,需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二是全市互动、联动环保信息网络未建立,亟待解决;三是上访群众直接找领导增多。这些问题的出现已经开始影响着我市环境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始终从“保护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在下一步,我局一是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在此基础上,立足新的实践,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充实我们的工作经验,把我们的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再提高一个层次。二是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三是加大信息调研和信访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的领导,有市信访局的正确引导,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五篇:环保部门环境信访工作的自我总结

2014年,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下面将我局2014年环境信访工作作自我总结如下:

一、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领导,全力提升调查处理能力

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支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先后制定完善了《市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和《市环保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支队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

二、强化服务宗旨,改变工作作风

为使环境信访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取得人大、政协的领导和支持。我们在认真办理好人大、政协代表的提案、议案、建议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就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和座谈,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减少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审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办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减少环评收费,成立环境评估中心,建立项目审批专家库,面向全国帮助企业探寻先进治理技术,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并采用减征排污费的措施,鼓励企业上污染治理设施。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执行环评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71项,其中执行报告书报34个,报告表24个,登记表13个,环评执行率100;当年竣工项目33个,实际执行验收33个,验收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47个,实际执行47个,三同时执行率100。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的工作。三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清理取缔“18小”企业,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信访的事由。

从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钢铁、水泥、高载能等行业全面进行清理整顿。针对全市60的烟粉尘污染来源于高载能矿热炉的现状,加大了高载能行业特别是铁合金、电石生产企业的环境治理。对全市7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148台矿热炉进行清理整顿,已对37台没有环境治理设施或经治理无法正常运行的矿热炉予以关停;对治理设施还不能达标排放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76台矿热炉进行停产限期整改;对实现达标排放的38台矿热炉准予继续生产,并对其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在特定阶段采取特定措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针对我市危险污染源逐渐增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及存在污染隐患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摸(更多请关注)底、建档工作。建立了对危险污染源日常监察机制,并制定了《乌海市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并组织全局学习、观摩了宁波市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演练的影象资料,为我市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年7月,市政府拨款130万元为我局购置功能更加完善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配备车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一套、水污染快速监测仪分析一台、测定放射源的快速监测仪一台,另外还配有车载发电机、防护服、化验分析台以及车载通讯系统,使我局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针对我市各工业园区污染企业的特点,我局已经收集整理了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居民自我防护宣传单,并准备向工业园区周边居民发放,提高居民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意识,减少事故危害。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源的环境监管,我局于11月完成了对全市重点源调查建档工作,并制定了《乌海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重点源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内容,使全市重点源管理有章可循。最大可能降低危险污染源污染引发的环境信访案件。五是严格执法,将未按期履行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法院密切配合,联合办公,被处罚当事人、法官、环保三方公开对话,即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以理服人,所处理的案件无一例上访,避免了信访事由的发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带来了很多难以回避的环境问题。

——按照国家四部委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关闭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共32户。我市考虑到安置职工、维护稳定等压力过大分两步实施。在关闭第一批焦化企业期间,在关停过程中引起焦化企业业主的强烈不满,关停工作一直受阻,并不断引发上访、封堵国道等突发性事件。我局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业主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8月30日前关闭16户。2014年11月2日,由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组成的晋陕蒙宁环保清理整顿督查组在我市召开会议,要求我市在会后72小时内对尚未关闭的16家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同时提出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做好稳定工作等要求。我局按照要求,启动应对突发性事件紧急预案,及时协调公安、法院、检查院、武警、消防等部门,统一行动,并通过乌海日报、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市政府下发《关于关停取缔20万吨以下焦化企业的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关停取缔期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相关信息。此次关停取缔工作平稳进行,未出现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按督查组的要求完成任务。

——2014年8月18日我局接到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电话举报,从8月13日开始陆续有宁夏的3辆货车拉运一些废矿物质进入千钢地区,将废矿物质倾倒在千钢采矿区附近,并雇用4名人员将废矿物质运往山上的一座废井内,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前往事发地点,调查了解到,货车拉运的是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采集化验用的部分放射性废料和部分化学试剂、药品、电子元件,数量大约有40多吨。经卫生防疫部门和市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初步监测,放射性物质超标严重,对环境构成威胁,存在安全隐患。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反馈信息,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8月17日和8月20日抵达我市调查处理。

8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就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向我市倾倒部分放射性废料事件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宁夏自治区环保局、乌海市人民政府、乌海市环保局、海勃湾区公安分局、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等有关单位在召开了会议,会议决定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尽快将所倾倒的低放射性废料拉回宁夏。8月28日12点,核工业部宁夏勘查院(宁夏217地质大队)已将于8月16日拉运到我市的40吨1688袋低放射性废料清理完毕,并经我局和黄河工贸公司(千钢地区)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运往宁夏境内。至此我市圆满处理了这一污染事件,保证了我市的环境安全。

——针对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娱乐噪声扰民信访的实际,我局及早下发了《关于加强中、高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并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和饮食娱乐业的监督管理,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今年突出的城区污染问题是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厂。从4月份热电二期试生产以来,反映粉尘污染的举报不断,所接到举报电话近百个,最多两天是10月17、18日,同一举报多达68多次,市民为保护自己的环境利益,纷纷向政府、媒体,向各级环保部门举报,成为今年全市人民最为关注的污染问题。就此问题,我局成立专案组,向热电厂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热电二期实行排污日报制,将设施运行情况,违法排污原因每日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11月9日市人大就此问题调研,热电厂领导明确表示,目前采取降温减尘方案,采暖期结束后,对两台机组实施大修,大修后烟尘排放将达到环保部门标准要求。12月初,该厂召开了乌海市热电厂二期工程静电除尘器改造方案评审会。会议邀请目前国内在除尘器领域享有盛誉的7名专家进行评审。经过专家评审,热电厂现有电除尘器不能适应实际情况,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排放标准,评审组认为:现有除尘器只做局布改造,不能满足排放要求。

因此,评审组建议,对预除尘进行完善改造,对于二级除尘,由现在的电除尘改造为“电-袋”组合式除尘。为确保改造后的效果,改造工程要做到科学合理和充分考虑现有场地和设备以及脱硫时烟尘温度低(78度)、烟气含湿量大,脱硫设施出现故障时,烟气温度高(180度)等实际情况,确保改造后除尘器安全可靠的运行。热电厂的除尘改造工作在采暖期结束后,就将开始。

四、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信访队伍的建设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保证,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我们一是为了维护保证社会稳定,我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执行全年12小时值班,特殊时期24小时的值班制度,依托“12369”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2014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17次,环保系统处理信访案件390件(不包括同一污染案件重复举报),其中市属79件,乌达区77件,海勃湾区98件,海南区87件,办结341件,向市综合执法局转发49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6%。办理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6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见面率100。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先后在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年活动、转变环境监理作风年活动和行政执法效能提高年活动,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参加信访培训班,强化爱岗敬业意识,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四是把环境信访纳入“两节”、“两会”期间全局工作重要日程。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形成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在此期间安排全体职工进行24小时值班,以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案件。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信访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一是来信来访不仅数量多,而且许多问题不是环保部门一家能解决的,需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二是全市互动、联动环保信息网络未建立,亟待解决;三是上访群众直接找领导增多。这些问题的出现已经开始影响着我市环境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始终从“保护环境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在下一步,我局一是要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规律、特点。在此基础上,立足新的实践,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思路,充实我们的工作经验,把我们的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再提高一个层次。二是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三是加大信息调研和信访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的领导,有市信访局的正确引导,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市的环境信访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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