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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精彩多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精彩多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精彩多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一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异常朴实,流畅,描写生动,实际,仿佛自己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平凡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字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量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一定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谢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二

一天,我和爸妈一起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马上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但是老吕却一点都不同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现在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但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己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该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己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但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谢它。通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三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四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齐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我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我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我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我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五

我喜爱阅读书刊,无论是纸质书刊,还是电子书刊,都已成为我的知心朋友。这朋友与我知心相交,无论何时何地,不离不弃,不怨不疑。阅读书刊可以获得营养、陶冶情操。书刊中浓缩了各种知识精华,汇聚了众多人的智慧,阅读书刊就好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站得高,望得远,几乎所有的难题都可以借助书刊的帮助迎刃而解。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包括长篇巨著,也有短小精悍的杂文。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影响我成长的两本杂志:《读者》和《演讲与口才》。

好像是从初中时候起吧,我读到了《读者文摘》(《读者》的前身)和《演讲与口才》。一开始是断断续续地读,然后到了高中就比较经常地买,而到了大学之后有很长的一个时期我是每期不落地阅读这两本杂志。一般是自己买来看,有时也上阅览室去看。

喜爱《读者》的理由就是她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着生活的智慧和人性善的光辉,阅读《读者》,就好像是与智慧而高尚的朋友为伴,在苦闷时可以得到开解,在退却时可以获得前进的勇气,无论何时都能够获得支持和力量。阅读《读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同时还为写作提供了很多营养和原料。我喜爱《读者》,她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我想我今天能够做到淡泊名利,心境坦然,不为外界所左右,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读者》对我的影响。即便是现在,读到一篇篇优雅或诚实的文字仍然会在我心中泛起一阵阵涟漪,涌起一份份感动。感谢《读者》,我永远的朋友!

喜爱《演讲与口才》的最主要理由就是她能够培养口才、提高口才,同时还能够获得一些知识。杂志中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教会我在什么场合讲什么样的话和怎样讲话,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使得我在遇到类似的场景时能够迅速找到角色定位并做出恰当的表现。比如同学吵架了怎么劝,比如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怎么办,等等。总之,《演讲与口才》给了我许多书本之外的社会交往方面的实用知识,就好比一位聪明的社会学老师,从不会拿些枯燥的理论来填鸭。我喜爱《演讲与口才》。朋友,开卷有益,您喜欢什么样的书刊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六

我本来是不爱看书的,自从被爸爸逼着看书以后,我就爱上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三国演义》就是一本,超级好看。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希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因此,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后,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七

刊物,可以说是我的过去,在高中时接触的太多啦。但来到大学,因为中文系、因为图书馆,我生活中的主角已变为书、各种书,特别是各小说。而近期之内,金庸的《笑傲江湖》成为了我的最爱。

对于《笑傲江湖》,我从电视剧开始认识它,初中的某一时期,令孤冲就被留在了心底,当然,那时,与人谈话,不时地就会“令孤冲如何如何”,冒出这么一句。也许吧,那时心里的令孤冲就像小学生心中的孙悟空一样吧!

到了高中以后,我又看了另一版的

当走进大学图书馆又找到了让我难以忘怀的

令孤冲的狂放不羁,傲岸不惧,哥们儿意气,这也让他被正常人佩服,被师傅遗弃。

任盈盈的执着追求,永不放弃,成就他幸福的生活。

任我行的我行我素, 恩 怨 分明。

“潇湘夜雨”莫大先生的淡泊名利,嫉恶扬善。

桃谷六仙的幼稚、可爱,天真烂漫、心直口快。

少林方证大师的仁慈天下,谦退为人。

冲虚道长的虚怀若谷,敢作敢为。

成千上万的唯圣姑命是从的桀骜不驯的豪客。

曲非烟的聪明、机警和满身透着的灵气。

浙南雁荡山何三七的自甘淡泊、游行江湖。

定逸师太刚猛的性格和暴躁的脾气。

仪琳小师妹的纯真、慈爱、善良、美丽。

陆大有的幽默风趣,猴里猴气。

把《笑傲江湖》中的人物一个个尽是点完,可还是找不到不喜欢的,对,还有宁女侠的刚烈与柔情并存。可以说每一个人都圆润丰满,每一个人都经历着自己意义下的丰富人生。展现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演绎着自身的爱恨情仇。

其中的刀光剑影、神功绝技让人爱不释手,其间的江湖豪情、义薄云天让人回味无穷,其中的扑朔迷离、回环曲折更让人的心灵和良心上受到感情的冲击。

是的,按自己的喜好来选择乐器,凭自己的节奏来弹奏乐曲,靠自己的感觉来享受生活。这样难道不好吗?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八

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我就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溅得没有丝毫痕迹。但我依然快活地汲取水中精华,即使在浩淼的海水里,看不见天的蔚蓝。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我心中的家,充满了温暖,有困难携手面对,这不正是青铜一家所拥有的吗?读完《青铜葵花》,感触很深,汲取了它的精华,我看见了天的蔚蓝。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九

有人说:“大自然是一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喜爱的书刊就是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在工作之余,我经常一个人,带上几本杂志,去大自然这本书刊中,寻找自己快乐。

迎着阳光,伴着微风,漫步来到,我家对面的小山。从山脚下,慢慢的往上走。一路上可以看见,很多花草树木。我往往会蹲下身子,仔细去观看花草的样子。把它和自己学到的知识,形成对比。这样就加深了,我对它们的了解。一棵棵路边的小树,在微风中发出,轻轻的呼唤,好像在欢迎人们的到来。我往往会伸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和枝干,希望它快点长高,能为人们遮风挡雨。 一路上,看着花草树木,不知不觉就到了山顶。当我感到有点儿累时,就在山顶的大树下休息。拿出自己随身带的杂志,慢慢的观看。在杂志中,我可以找到另外的风景。当我看累时,我可以靠着大树,闭目养神;或者放目远望。然后,继续观看杂志里的风景,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啊!

到了午饭时间,我会到山顶的小庙里,寻找自己的中饭。庙里的主人会很友好的接待你。吃完中饭,喝上一杯淡茶,会让您感到清淡中的那份宁静。然后,看一看烧香的人们,你会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虔诚。也许他们在寻找,一份心灵的寄托与自我安慰吧!告别庙里的主人,我沿着另外一条山路走去?? 一路上,是一片片碧绿的茶树。一群采茶的妇女们,正忙着采摘茶叶,有说有笑。一片片茶叶,在她们手里欢快的跳跃。在她们的脸上,似乎写着收获的喜悦。看到这情景,会让你感受到劳动的快乐。

在大自然的胸怀里,它能宽容的接受一切。你能感受到它的美丽,也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我喜爱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会经常阅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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