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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督查工作总结

安全督查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市交通委的领导下,在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督查中心紧紧围绕中心决策部署,紧贴当前交通发展形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着力提升督查核心能力,紧抓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督查工作任务。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明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安全督查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是中心安全督查工作的基础建设年。督查中心紧盯“科学督查、高效督查”工作目标,严格按照“精、准、细、严”的工作标准和“严格、科学、客观”的督查作风,积极开展日常督查、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不断夯实基础性工作,加强分析性工作,拓展业务性工作和深化专项性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出动督查人员3114人次,车辆591台次,对“两局一队”基层监管单位和公交、地铁、货运、客运和机动车维修等11个具体交通行业2031家单位进行了督查,其中牵头组织开展了由委领导率队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跨区互查、安全生产防范专项检查和水域游船、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督查等大规模督查行动26次,共发现问题隐患2475个,累计开具安全记录单1509份,向“两局一队”、市属国有交通企业移送《安全督查情况移送单》9份,移送隐患问题734项,制发《督查专刊》3期,《督查月报》10期,督查周报42期,撰写调研报告4篇,动态信息139篇。

(一)以建章立制为基,加快督查工作规范化进程,不断提升安全督查软环境建设水平。始终坚持“规范、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注重建章立制,科学规范督查制度,不断加强管理创新,积极创建高效的精细化督查工作管理模式。一是完善了督查方案策划机制。建立了督查工作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的方案策划机制,确定年度工作要求,并细化至周;每月、每周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要求。二是完善了督查信息报送机制。确立了安全督查工作每周一期周报、每月一期月报、每两月一期专刊的信息工作模式,并规范了动态、周报、月报和专刊等材料格式,实现了督查信息报送的规范化和系统化。三是建立了督查隐患移送机制。建立了“安全督查情况移送”制度,将每阶段督查问题移送至相关行业监管单位和市属国有交通行业企业,进一步完善督查“闭环”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四是形成了督查工作考核机制。建立督查工作考核奖励机制,每月对各督查部门、督查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确立“发现隐患率”考评标准,量化考评依据,并实施奖惩,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以工作绩效为准,积极完善督查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安全督查科学化建设水平。为提升督查工作实效,中心积极转变思维方式,不断创新工作理念,逐步实现由受领任务向主动作为转变,积极加强与“两局一队”及相关单位行业联系,逐步形成安全督查“闭环”工作模式,确保隐患整改有效落实。一是明确督查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督查工作实效。始终坚持“边工作、边探索、边完善”的工作原则,明确督查工作规则、督查流程、督查文书管理使用、督查信息报送与反馈、督查结果运用等要求,进一步健全督查计划制度,优化一批督查工作方案模版,按照督查工作性质、内容、方式不同,明确不同工作模式,提高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性。二是落实任务要求,完成重点时期安全督查。在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深入开展了春季安全、火灾防控、水运游船、公交地铁、两局一队、汛期防汛、安全防范等多个专项安全督查工作,针对公交、轨道、道路客运、化危运输、水域游船等重点行业,进行了重点排查,完善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与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互补充的安全检查机制,促进了“两局一队”行业监管职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设与落实。三是推进齐抓共管,完成重点行业联合检查。为落实“委督查、局监管、企业负主责”的安全督查闭环,中心与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制定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先后对本市机动车维修、轨道交通、省际客运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圆满完成了重点时期机动车维修、道路客运安全年等多项联合检查任务,实现了交通行业监管部门与安监部门的更深层次融合。四是完善督查结果运用,不断提升督查工作权威。通过进一步完善督查移送单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回查、通报机制,完善回查验收流程,进一步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完善督查闭环工作模式,确保隐患整改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五是理顺督查工作关系,积极创造良好督查环境。积极加强与“两局一队”及其基层监管单位、安监部门、交管部门、各区县政府等单位的联动与协调,进一步疏通联络渠道,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安全督查工作流程各环节信息畅通、传达有效、落实到位。六是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互查工作。督查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全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交通行业特点,在完成“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委内督查”的“规定动作”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区县互查。检查过程中,相继提出严格按照“七个抓”要求做好暗查迎检工作、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对行业安全检查文书进行规范等多项意见建议,确保了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不断提升大检查工作实效。

(三)以履职创优为本,强化督查工作核心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督查内部建设水平。中心始终坚持把提升督查水平,树立督查形象作为内部建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尝试新方式、改进新方法,科学调整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督查工作效能。一是积极开展业务知识系列培训。充分发挥行业相关专家领衔作用,先后举办了以机动车维修、水域游船、道路工程、公共交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两客一危”、交通执法、道路运输等为主题的13期专题培训,通过理论视频授课与现场指导帮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有效推进了督查工作的专业化发展,营造了常学常新、不断进步的学习氛围。二是突出“内外”有序衔接,抓好部门业务工作。10月份,中心根据委领导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整合了督查外勤队伍与内勤支持机制,以最大化地发挥督查作用。一方面是做好“一对一”衔接。督查综合部5名人员与新调整的5个督查组实行“一对一”无缝隙工作对接,强化督查力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是做好条块结合。督查综合部和督查各部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反馈督查动态,共享工作信息,及时梳理汇总督查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进行,进行问题攻关,形成督查合力,充分发挥督查各部门联动作用。三是巩固“督半日”督查制度,提升部门业务素质。研究制定《“督半日”制度管理实施办法》,确定督查工作周期,明确督查实施办法。实施量化考核管理,将督查质量与年度评优评奖挂钩,并作为干部绩效考核一项参考指标。

(四)以求实创新为力,加强督查工作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安全督查决策分析水平。始终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工作理念,突出技术攻坚和科研先行,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大力提升督查决策分析水平。一是潜心撰写交通行业分析报告。先后调研撰写《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联合检查情况分析报告》和《北京市连锁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督查情况分析报告》,两份报告分别从企业基本情况、发现隐患问题情况、原因分析和工作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证阐述。报告建议要加大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引入公众监督;要对集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聚集区集中执法;要加大与区县地方政府协调力度,共同消除安全隐患;要施行监管单位与交通企业约谈制度,加强有效引导和对企业的管理,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二是深入交通行业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东风,中心坚持以除“四风”、强服务,建设群众满意交通为工作载体,先后8次深入到公交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交通行业企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行业领域中出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举升机和喷烤漆房等重点部位隐患问题较多、地铁运营公司与安检公司职责划分不明和运营设备故障性等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进一步提升了督查结果的作用力和影响力。三是借“头脑风暴”内外开门广言纳谏。建立督查工作例会制度,将每月第四周固化为例会时间,借“头脑风暴”之力,集中督查综合部和督查各部全体人员智慧,针对当月督查工作中遇到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对督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刻反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在此基础上,每月安排1至2个调研课题,安排专人进行专题研讨,大家结合研讨内容逐人发表工作见解,不断提升督查工作“含金量”。四是推进折子工程,开展安全隐患分级管理。按照委“折子工程”要求,积极推进隐患分级规范编制,牵头组织力量编制《北京市交通行业隐患分级规范》,公开邀标比选,组织开展调研,最终形成调研报告。同时,不断完善隐患整改机制,通过运用安全督查移送单制,对日常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定期移送、专项督查发现隐患及时移送、重大安全隐患随时移送,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行业隐患整改机制。五是推动安全科学研究,编制安全检查规范。由中心牵头推进制定的《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检查规范》项目于今年3月启动,经过公开邀标必选、4次研讨、3次修稿,现已完成专家外审阶段。本项目按照地标要求,通过制定地面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省际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道路施工等六个行业安全检查规范,力争形成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督查工作规范,实现交通行业安全检查“有据可依”,进一步推进北京市交通安全生产事业健康发展。

(五)以文化领航为先,积极拓宽宣传载体渠道,不断提升安全督查信息服务水平。积极拓宽安全督查宣传载体渠道,坚持把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重点公开内容,通过报刊杂志进行深度解析,通过首都之窗进行广泛交流,通过官网微博进行全面介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督查的对外宣传工作。一是通过报刊杂志进行深度解析。今年3月,委党组副书记张树森接受《劳动保护》杂志专访,并在《现代职业安全》杂志上撰文,畅谈交通行业安全“督查的督查”理念与实践;5月,《北京日报》“安全生产视点”栏目发表文章,对近一年来本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督查工作的经验与体会进行了介绍。同时,中心与《中国安全生产报》等行业权威媒体建立联系,积极筹备安全督查暨现场宣传报道活动。二是通过首都之窗进行广泛交流。8月,中心做客首都之窗,就“督查的督查--交通行业安全督查的意义与实效”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详细介绍中心“督查的督查”工作职责。为让广大网友充分了解安全督查的工作模式,中心通过传统模式与现行模式的对比,对本市交通行业“委督查、局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三级督查体系进行了详细介绍。三是通过官网微博进行全面介绍。大力推进官方网站督查业务版块局部改版,并通过中心官方微博大力宣传督查工作,逐步营造声势,推广督查理念。同时,通过微博渠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群众批评与监督,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导向,针对网上出现的有关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官方微博等渠道与网民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正面回应,积极引导网民提高辨别是非能力,理性发表见解、表达诉求。

二、明年的工作思路与安排

2014年是安全督查事务中心质量建设年,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督查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行政理念,紧紧围绕“提升三种能力,履行一种职能,打造一支队伍”的总体思路开展督查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督查工作质量。

(一)进一步夯实安全督查工作基础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督查的督查”职责要求,重点抓好四项基础建设。一是统一交通行业督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继续修订完善《督查工作手册》内容,制定统一的督查内容及检查标准,促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建全交通行业督查工作台账。按照“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的要求,进一步核实、完善督查工作台账内容,细化企业基础信息、企业安全管理信息、日常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确保工作台账的准确性。三是完善督查移送工作机制。按照“一口进一口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督查移送范围、移送实效、移送效果,确保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整改进度、整改效果上能够严守工作时限。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针对督查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及需要多方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督查情况,商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妥善化解“执行难”的问题。

(二)进一步抓好交通行业督查调研工作,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在督查工作中加强“督”“研”结合,一方面提升研判预警能力,建立重大情况专项报告、敏感时期日查日报、行业季度分析报告、风险评估等制度体系,及时发现影响交通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预警督办通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由督查中心牵头,组织专家深入轨道交通一线,分析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撰写调研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推动交通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督查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科学化管理能力。在持续抓好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督查工作台账管理系统建设。以电子地图为依托,创建电子化督查文书和图片档案,遵循有利于照片与文书档案的有机联系、有利于督查问题前后对比、有利于提供素材的原则,对各单位回复的整改情况进行数据录入,实现自动催办,并按相关要求完成归类、汇总,形成数质量分析,提升督查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履行“督查的督查”职能。安全督查是促使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有效形式,同时也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一是抓好决策督查。在市交通委部署重大活动、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部署重要决策后,督查中心按照时间节点对“两局一队”的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委重大活动、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抓好常态化督查。督查中心按照交通行业特点进行督查分组,进一步整合督查力量,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充分运用暗访和明查两种方式,推进督查工作的常态化。三是抓好重点时期督查。重点检查“两节”、“两会”、“小长假”、“黄金周”期间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和汛期和冰雪季节的防汛、铲冰除雪应急预案以及防汛物资准备情况的安全督查。四是抓好交通行业专项督查。2014年,集中一段时间,对“两客”展开全面检查,分析“两客”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提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措施,提高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督查队伍整体素质建设,打造一支专业队伍。为提升督查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准确性,督查中心从三个方面加强督查队伍建设。一是优化队伍结构,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优化督查队伍结构,达到督查内勤与外勤、督查综合部与督查各部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一方面通过举办专业知识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督查人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选拔人员到城区管理处、交通执法队锻炼,了解掌握交通一线监管、执法部门工作的职责范围,厘清督查工作职责范围。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外有监督、内有约束、规范运行”的督查体系。一方面,既要帮助督查对象找问题,又要对督查对象有威慑,提升督查队伍的整体形象;另一方面,规范督查人员的着装,配发制式服装,提升督查队伍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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