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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七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七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概述】

关于全市“七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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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全市“七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6年8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落实《决议》要求,推进普法教育有序开展,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仁麟率调研组一行,赴徽州区、歙县、休宁县开展“七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调研。调研组深入机关、企业、学校、村居,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全市上下按照“七五”普法决议要求,围绕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改进普法宣传形式和保障机制,全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理念加速形成,为建设法治黄山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普法内容重点突出。“七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准确把握普法重点,突出关键环节,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坚持把宣传宪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以后,全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的热潮,采取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刻理解宪法修正案的重大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今年,全国人大颁布民法典,全市上下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积极推动民法典实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民法典集中宣讲、辅导295场次。

(二)普法范围不断拓展。各地把面向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作为“七五”普法的牛鼻子。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法治知识讲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推进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等全面落实,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不断增强。依托法律“七进”“四送一服”等,定期深入工商企业,宣传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法律知识,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意识。“七五”普法期间,全市共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法治讲座1.3万余人次;举办中小学法治报告会160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法规宣讲600余次。

(三)普法方式积极创新。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探索新举措、新办法,推动了“七五”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比如,黄山区对全区所有行政村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休宁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就“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积极搭建普法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主渠道作用,实现广播电视有节目、报纸杂志有版面,政府网站有内容。借助新媒体发展,各地通过开设普法微博、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普法宣传形式呈现多样化发展。

(四)普法保障有效落实。各地把法治宣传教育摆上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七五”普法规划,作出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的决议,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强化工作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法治文化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动态调整,市本级年度普法宣传暨法治文化建设经费由2016年的26万元提升至2020年的36万元。强化目标考核,市及区县将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考核,出台考核细则,初步实现普法教育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

二、存在问题

尽管“七五”普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从依法治国战略高度来看,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普法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基础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发展是硬道理、普法是软任务”,对普法宣传满足于完成上级部署任务,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全市“七五”普法的品牌和亮点仍然不够多。部分领导干部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容易激化矛盾。

二是普法针对性落实不够精准。从调研情况看,各区县普法宣传方式多样,但有的地方没有从普法对象需求去考虑,习惯条文式、标语式开展宣传,或者印发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同时,还存在着重宣传、轻实用现象,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单向传授与灌输,片面追求普及了多少人、搞了几次宣传活动、发放了多少资料,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吸引力,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难以实现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

三是普法主动性发挥有所欠缺。主要是部分地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普法第一责任人”履职还有欠缺,往往满足于出出面、讲讲话,缺少督促检查。有的地区普法工作力量不足,专业法律人才缺乏,法治宣传教育没有真正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应付思想、形式主义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有的部门虽然制定了普法计划、方案,但与“六五”普法材料雷同,普法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今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也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最新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树立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营造“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集体学法作为中心组学习议题,固化成制度,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理念。要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确保青少年能接受相应法治宣传。要关注和满足普通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把法治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二是进一步完善普法机制。要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执法单位普法主体责任,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形成普法工作合力。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升普法工作经费,把普法工作中好成熟做法、好的经验总结起来,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要统筹安排好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教学活动的关系,使二者有机结合,同步进行,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

三是进一步创新普法方式。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群体,送其所需、答其所惑、解其所难,引导人民群众遇事讲法、解决问题靠法。要注重把普法宣传与徽州厚重的历史文化相结合,把普法融入徽州民俗和徽州非遗文化,让人民群众在欣赏作品、欣赏文化中感受法治熏陶。要不断巩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除了抓好法治广场等线下阵地建设之外,要加强互联网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融合渗透,通过开展抖音号、公众号等,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到普法宣传中来。

四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实践。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十四五”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达到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立法征求意见、参加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社会监督,参与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创建等,在法治活动中了解法律知识,感受法治魅力,培养法治信仰。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矛盾预警机制,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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