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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困助学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扶困助学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扶困助学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扶困助学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现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现有义务教育学校20所,其中初级中学6所(农村1所),小学12所(农村5所),农村教学点2个。现有在校学生5587人,其中初中在校生2447人,小学在校生3140人。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机构,确保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职责明确,有序推进

进一步完善了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义务教育办公室为联络员。按照市教育局扶贫办对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明确职责和分工。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建立扶贫、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机制、数据共享机制,按照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四类”来区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来源,明确数据核查渠道和工作任务,将教育脱贫攻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构架下统筹安排。

(二)提高认识,确保教育脱贫攻坚与控辍保学同步推进落实

区政府制定了脱贫攻坚及控辍保学相关文件,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完善措施、整体推进。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区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动作为强力推进,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加强分类指导,按照“以区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区域统筹、综合实施,组织实施控辍保学工作措施,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障、宣传动员、劝返复学、联控联保、动态监控、督查问责、考核奖惩机制。

2. 强化属地责任。杏树岗镇和各街道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搞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经常安排专人深入村、组、户调查摸底,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把“送子女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建立起乡、村民委、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

3、强化属事责任。区教育局全面负责“控辍保学” 工作的组织实施, 搞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 “学困、 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多渠道筹资,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

(三)精准扶贫,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

我们始终将扶困控辍放在控辍保学的第一位,坚决不能因为贫困而导致辍学的发生。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红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0人中,具有红岗区户口的5人,外省市县15人。这20人中现在区内学校就读的有18人,其中杏树岗中学就读学生6人、第十六中学就读5人,民吉小学就读1人,宏伟小学就读1人,创业小学就读1人,八百垧第一小学就读1人,杏树岗小学就读1人,乘风第四小学就读1人,金山堡小学就读1人。另外,有2人在校外办学机构学习,其中杏树岗中学1名安达户籍学生回原籍,学籍仍在红岗区,现已初四毕业,四十七中1名明水籍学生,初一就没有到四十七中报到,现已初四毕业,联系家长,已在汽修技校学习汽修技术,学籍仍在红岗区。

二是贫困家庭子女救助。我区现有贫困家庭子女就学33人,其中杏树岗中学9人、十六中学4人、十七中学1人、八百垧中学2人、八百垧一小1人、创业小学1人、民吉小学1人、先锋小学3人、兴隆河小学2人、杏南二小3人、杏南三小1人、杏南一小5人。

三是残疾儿童入学情况。我区现有适龄残疾儿童44人,其中随班就读23人、特殊教育机构就读20人,还有1人没有就读,主要原因是孩子随家长在大连生活,在大连市东昕特殊儿童服务中心做康复,未建学籍。

四是扶困助学资金发放情况。今年4月初,我们为16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发放了2020年春季的助学资金4562.5元,发放了33名贫困家庭子女助学资金9250元,发放了23名残疾学生助学资金6437.5元。7月份,我们又为这72名贫困学生补发了2019年秋季的非住宿生补助共计20250元,为9名住宿生发放2020年春季助学资金5000元。

五是用制度强力控辍。我们建立了各项控辍保学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想尽一切办法依法控辍。针对目前初三、初四辍学外出打工,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初中毕业证的实际情况,我们要求各初中学校学生如果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允许发放初中毕业证,教育局在核准发放毕业证时以参加中考学生数为准。

(四)送教上门、关爱留守儿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全覆盖接受义务教育。

一是关爱留守儿童实行了全覆盖。各学校全部建立了标准的心理辅导室(青爱小屋),100%配备了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为留守儿童提供了学习辅导、生活帮助和心理辅导。同时,各校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题活动,开辟了各种兴趣社团,多措并举促进了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二是保障了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全覆盖。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的对接,全面掌握了本地适龄残疾儿童信息,其中区内**人持有残疾证,**人在特校就读,**人区内随班就读,**人送教上门,**人尚在康复治疗。学校根据其残疾程度和未入学原因确定教育形式,按照“一人一案”要求,建档造册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针对不同类别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实际需求,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一个不漏。

三、存在问题

在控辍保学和扶困助学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是控辍保学难度较大。我区生源主要来源于进城务工子女,流动性较大,家庭搬迁也不向学校和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造成非辍学性流失。

二是农村辍学情况较为突出。受读书无用论影响,导致部分学生读到初三四就辍学外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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