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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概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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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省市人力社保系统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指引,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法治人社”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全区人力社保系统法治护航疫情防控,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社会安定、民生保障、经济发展尽职尽责。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12月,区人力社保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与上年同期14件相比发案量下降57.14%,结案9件(其中上年结转5件),未发生被纠错案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件,与上年同期12件相比发案量下降8.33%,结案18件(其中上年结转7件),未发生败诉案件。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抓好法治建设“牛鼻子”。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努力在思想上规划上组织上行动上提高优先级。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召开局班子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办好党委会前一小时的业务培训,切实强化劳动法、社保法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在全局地准确执行,有效保障全局上下依法施政、科学施策。二是细化法治工作责任担当。6月,我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杭州市余杭区人力社保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分解,将法治政府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普法宣传教育纳入系统内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执纪问责内容,进一步加大该项工作的责任担当。三是配强法治建设领导力量。6月,根据工作要求,调整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办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力量,统筹全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聚焦特殊时期,及时响应细化稳控布局。年初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局认真贯彻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为稳定劳动关系,指导规范用工,保障职工待遇,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做好防控布局工作。一是做好疫情期间劳动用工指导。第一时间成立劳动关系法律服务专班,出台《关于做好当前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意见》文件,公布24小时咨询受理电话,重要紧急信访咨询件做到24小时答复,时时接收、反馈、上报。疫情期间,累计接听咨询电话5700余个,走访企业630家,提供法律服务14000余人次,指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120家。二是启动信息会商研判机制。全面梳理排查防疫工作中不稳定因素或过激言论等情况,重要时期,由分管局领导定期召集相关科办负责人开展会商研判,抓实政策落实、抓紧企业复产、抓稳职工复工。

(三)聚力克难攻坚,实现法治行稳致远之势。根据年初制定的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治改革,实现法治政府工作长效长远发展。一是夯实“1+X”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响应省市工作要求,在局内部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对行政争议案件及可能被诉案件组织集体讨论专人引导调解;在全区各镇街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室,推行电话调解、“互联网+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劳动纠纷就近就地在基层调解化解,目前全区有基层调解组织20个,调解员73人;落实特邀调解制度、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提高调解质量,自2019年10月14浙江可道律师事务所驻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工作室正式成立并运行至今,共接受已结案调解申请1226件,调解成功633件,调解成功率为51.6%。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自5月以来,我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6场现场培训、1场全局笔试、1场现场竞赛,在全局范围内掀起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风潮。通过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不断深化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理论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运用能力;局党委理论学习组、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了《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知识和廉政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局机关全体人员通过率为100%。三是充实基层执法力量。11月,根据《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心工作人员晋级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牵头组织全区劳动监察业务培训,经自愿报名、中队推荐、资格审核、组织考试等程序,选拔出24名中队首席监察员,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提升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四)完备执法监督,确保行政行为规范高效。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良好执法环境,推动法治人社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一是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以行政处罚、工伤认定、行政许可等行政争议高发领域为重点,由法规部门组织开展疑难案件讨论,从法理、情理、程序、实体等多维度进行研讨,有效推动了案件的正确、妥善处理。二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对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从主体、事实、证据、依据、程序、归档等方面开展2次评查工作,加强案卷事后的审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实现依法行政。三是推进“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改革全覆盖。2020年3月1日,我局10个涉企行政许可事项通过优化审批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网上、掌上、窗口三端统一办理,实现告知承诺,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注重服务效能监督,做好“阳光政务电子监察”、“好差评”系统提醒反馈工作,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四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做好国库、省库监管事项日常维护工作,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行政执法监管逐步实现“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并充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行为执法结果四公开。五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局执法持证人员清理及信息采集完善工作,对离职、退休人员证件及时注销。对我局2019年12月30日前制定的4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计保留41件,失效废止8件。

(五)强化宣传服务,营造和谐良好法治氛围。以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为指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法治余杭”良好氛围。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政务网站、微信等媒体,围绕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开展广泛宣传。今年以来,仅“余杭人力社保”微信平台就发布信息534条,点击量达137.1万人次;结合“三服务”,依托“移动HR党建服务品牌”“百干千企助发展”“人社亲企党日”等活动载体,深入企业、群众和基层,开展针对性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和调处工作。截止12月底,已开展走访4027人次,走访企业1010家,走访村社430个、协调解决各类问题819个。二是提高咨询服务水平。与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建立定期研判机制,及时更新政策答复口径,定期组织人社专席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人力社保咨询服务水平;探索创新微信智能应答系统、参与区长公开电话语音智能接听系统建设,累计梳理人社政策问答200余条,持续优化人力社保咨询服务工作。

三、工作亮点

工资收入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为根治务工人员欠薪顽疾,减少外来务工人员群访,我局基于杭州城市大脑余杭平台,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创新开发防欠薪一体化预警系统,依托数字化手段大大提升了欠薪隐患的预测、预警、预防及排查、化解、处置水平和实效。

(一)数据归集,企业状况实时掌握。依托杭州城市大脑余杭平台欠薪预警系,对全区26万余家市场经营主体和600余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汇集,将企业用水、企业用电、社保欠费、欠薪信访、工商处罚、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经济涉诉、法院失信黑名单、社会舆情等10方面的数据归集到欠薪预警系统,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为更加快速科学地识别欠薪规律与趋势打好基础,提供数据支撑和科学指导。

(二)三端对接,工资发放动态监管。与浙江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和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将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信息接入欠薪预警系统,实时掌握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目前,该系统已接入区内14家银行的678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信息,且从监控内容精准度来看,余杭区已在全省率先实现从监管账户总体异常信息,到可查看每个在建工程的每一位农民工工资,包括农民工姓名、月工资金额、发放月份等支付信息,有效识别农民工工资是否按月足额支付。

(三)高效联动,风险矛盾及早化解。积极构建欠薪矛盾纠纷化解的一线工作机制,在各镇街、平台配齐劳动保障监察人员队伍,发挥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确保对发现的劳动争议纠纷能够在第一时间点对点介入、线对线处置、面对面化解。抓实监察值班、投诉受理、处置反馈、案件移送“一个过程”联动处置机制,进一步理顺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联动,实施欠薪失信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多途径曝光欠薪犯罪案件,共同做好区内、行业内根治欠薪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交办4043,已处置3842,处置率95.03%,有效预警率78.11%。2019年余杭欠薪预警系统创新做法获《人民日报》刊文报导,2020年入选浙江省城市大脑(智慧城市)应用优秀典型案例。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事前分析研判机制,减少案发量。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办领导协同抓事前分析研判机制,在我局近年来案发量相对集中的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等领域邀请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组织定期研讨,抓住案件办理的重点问题、关键问题、疑难问题、共性问题,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在优化办事流程、提供便民服务等方面提供导向性、针对性意见。

(二)引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超前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各科办联合调处工作机制优势,实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加强与信访、司法、法院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建立案前互通机制,提前介入做好解释、安抚、说服等工作,实现排查纠纷超前化、解决问题多元化、工作机制法制化,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将矛盾化解在案前,从根源上减少劳动争议。

(三)进一步优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有序调处机制。8月,我局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在确保行政行为质量的前提下,对发生的涉及人力社保相关争议优先采用调解手段化解,实现定分止争;落实镇街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探索园区调解室、律师调解室模式,发挥基层、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区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加强对镇街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升纠纷调解化解率。实现专门调解与群众化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

(四)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完成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分析省、市、区法治建设2021年考核目标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做好重复发案领域、历史遗案领域的规范性办理及协调性处理,避免因办理程序不到位导致的不必要扣分。积极落实和开展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办理工作的自查和督查工作,杜绝办件不规范的情况,提高办案质量。以我局“三服务”比拼活动为载体,结合法治工作实际,深入企业、基层、群众中走访调查,了解需求、听取建议,收集问题及时跟踪处理,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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