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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某局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度某局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概述】

2020年度某局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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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要求,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要求,全面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布局规划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2020年全市林草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林治草。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大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报告,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同时我局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并组织全局全体领导干部观看法院庭审视频。

(二)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机制制度

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件提前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执行所有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认真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加大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提升依法决策和出台重要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确保议事决策、所出台重要文件依法合规。我局制定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集体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进行规范,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向社会公开,明确重大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内蒙古义利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维护和保障我局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同时把班子成员、干部依法执政及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干部提任必须考核的一项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我局积极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结合林草系统工作实际,以山林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的工作为重点,积极预防林区各类案件发生,及时化解山林纠纷等矛盾纠纷,切实提高我市山林纠纷办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我局积极健全落实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箱、电话举报、网站公开等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并在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上开设了局长信箱,及时回答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和投诉举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为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我局积极完善普法机制和考核制度,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普法工作措施,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每年度计划,定期开展工作研究和进展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普法工作人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学法日常考核机制,定期反馈工作情况。

(三)推进审批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我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林业和草原审批改革,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实现政务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办理的林业和草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次办好”,充分做到了便民利企、阳光高效。一是结合林业和草原审批工作实际,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时限对接工作,压缩办理时限,确保进驻事项的权限授权到位,实现审批提速及时高效。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办好制,为办事群众提供贴心服务。三是加强窗口建设,以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规范管理、作风形象、服务设施等5项标准化为目标,把窗口建设作为服务群众、展示林草局窗口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优化窗口服务,筑牢服务阵地。同时我局认真梳理了盟市级林业部分通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成执法信息公示及共享工作,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传到乌兰察布市政府网站,做到了信息共享。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现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同时我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我局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法无授权皆不为,在执法过程中认真调查研究,公平执法,决不重复监督,重复执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同时我局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营商环境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的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到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做好考评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力度

我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监督检查、通报制度。我局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0年我局共有35人于3月份报名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2人报名行政执法监督,1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其中顺利通过考试1人,通过率100%。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规范,能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做出行政执法决定前,案件都经过局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都能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给予陈述、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时,能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限和途径。同时我局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通过案例形式向社会公众普法。

我局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林区综合治理,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集中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力度,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高压打击态势,打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控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草原资源,促进了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相继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业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同时我局加强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煤炭、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城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组织全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员学习疫情防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后期社会稳定工作,在重大突发性事件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同时我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落实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了《乌兰察布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共同履行法定职责,确保衔接渠道畅通,驻市林草局纪检组监察室也加强对衔接工作的监督。

同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照行政复议法严格按流程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复议相关的培训。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积极支持检察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2020年我局市本级无行政复议案件。

(五)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学习培训

我局认真梳理总结本部门“七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将相关佐证材料内容录入“七五”普法考核平台并上报,同时向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报送了《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七五普法工作总结》。“七五”普法期间,我局有效推动“七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紧紧依托现代和传统媒体信息技术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局机关及防火办、种苗站、禁牧办、森林公安、野保站、森防站、草监局等二级单位不定期进行本单位普法宣传活动,安排部署至少每月一次普法宣传活动,定期报送普法工作小结和工作进展情况,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在法制宣传日、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时段,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深入旗县乡镇实现“送法下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法律知识宣传版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利用农闲时节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草原法律法规,并在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上及报刊上对普法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宣传。同时,发挥法治文化广场的作用,及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积极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普法工作队伍,成立了以局长王大河为组长,副局长李鹏程为副组长,局属各科、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草资源科,办公室主任由吴彤兼任。我局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的普法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市林草局及局属各部门足额保障普法宣传经费,确保专人负责,推进 “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我局机关及二级站多次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并认真研读相关书籍,研究落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的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学法考试,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局领导班子及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宣传森林和草原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对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通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普法水平和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问题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机构和人员规模还需要进一步扩充,工作措施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将按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二是依法履行职能,深化制度改革;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工作效能;四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做好教育培训。

今后,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工作上新台阶,为全面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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