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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举措

社会事务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举措

【概述】

社会事务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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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度,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上级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巩固常态化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坚实屏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局继续着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民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实现了“十四五”社会事务发展规划良好开局。

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实时关注疫情动态,强化值班值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经受住了周边地区疫情所带来的考验,有力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

(一)妥善处置涉疫突发事件

在接到疫情相关信息后,迅速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今年以来,相继开展了深圳疫情、南京疫情、镇海疫情等多起突发事件涉疫人员排摸管控。坚持“人物并防”,对阳性奶枣、猕猴桃、鸡爪等涉疫物品进行及时处置。在镇海疫情出现后,及时核实排查密接、次密接人员并研判风险,将信息推送给各街道纳入管控,确保风险人员管控到位。同时妥善做好台风期间、重大活动等防疫保障工作。

(二)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与公安、街道加强联系,强化精密智控,及时准确上传防控数据信息。截至12月31日,累计管控密接411人次(含镇海外运366人),次密244人次,一般接触人员5人次;管控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533人次,日常健康监测550人次。累计集中隔离国内涉疫人员737人次(不包含镇海外运人员),居家健康观察1364人次,日常健康监测8034人次。

(三)进一步夯实核酸检测工作

健全全员核酸检测机制。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和操作指引,组织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准备。坚持以练备战,多次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流程培训,指导街道开展应急演练。目前,全区共设置82+1个全员核酸采样点位,并绘制了采样点分布图。督促各街道落实每个检测点的三张清单(包括点位物资清单、人员清单、组织动员清单),并制作相关流程图,对检测流程进行进一步优化。确保一旦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强化日常监测,广泛开展重点人员和环境核酸检测工作。镇海疫情出现后,我局紧急增设新明、梅墟等核酸采样点,有序开展现场核酸检测工作和上门核酸检测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年累计检测重点人员135934人次,重点场所外环境及物表11595份,除1例镇海外运的隔离人员检测阳性外其余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四)严格集中隔离点管理

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我区共设置集中隔离点3个,隔离房间259间,同时加强集中隔离点管理,对集中隔离点进行升级改造,完善隔离设施的升级。

镇海疫情发生后,在原有隔离点的基础上,我区共启动运行11个集中隔离点,可提供1046个房间。根据上级部署,由区社管局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配足配强隔离点工作人员;印发工作制度汇编,对所有驻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根据防控要求,改造规范隔离点硬件设施,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落实隔离点物资保障,严格环境消杀和垃圾清运专业管理;及时做好隔离点信息数据更新和工作指导提升;加强集中隔离点“五个一”人文关怀工作,做好隔离点孕妇、高龄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工作,为隔离人员提供中药方剂,不断提升隔离点服务质量。

(五)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推进成效显著。4月16日,高新区方舱疫苗接种点正式启用;6月1日,提前一周完成阶段性一剂次任务,成为全市第一个完成既定任务的地区;6月22日,提早完成半年度40%常住人口全程接种的目标任务;11月17日,提早完成加强针接种目标任务。截至12月31日,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39331剂次,其中3-11岁儿童第二针接种任务完成率109.71%,60周岁以上老年人第二针接种任务完成率100.16%。

(六)切实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为机关各部门单位、疫苗接种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保障51类物资41次,共入库物资82.597万件,出库63.9308万件,现库存38.7494万件。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遴选优胜供货商,组织做好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和储备物资有效期清查盘点工作,确保物资合理使用。

(七)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做好发热病人管理平台相关工作,累计派车352车次,转运密接、次密接等中高风险隔离人员172人,运送高新区隔离点及发热诊室就诊人员到定点医院就医治疗90人。

(八)加强重点机构、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院感防控,做好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检查等工作。多次对辖区托育机构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镇海疫情期间,宗教场所、民间信仰点、私设聚会点等均处于关闭状态,区颐养院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封闭管理措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助餐均暂停。

二、民生实事工程推进情况

(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建成3个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贵驷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梅墟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认定为AA级机构。

(二)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完成15户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全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低边、计生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及80周岁以上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实现全覆盖。

(三)标准化老年食堂建设

在区颐养院建成标准化老年食堂,配套出台老年人助餐配送餐服务工作方案,确定我区老年人助餐、配送餐服务实行配餐机构配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集中就餐和送餐上门服务的模式。目前各街道在享受人数共35人。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动

定期对高新区现有托育机构开展督导。截止12月底,新增托育机构备案2家,新增托位128个,超额完成全年新增2个托育机构和100个托位的民生实事任务数。

婴儿照护服务站点按计划完成建设。多次实地走访了3家社区照护站,根据要求完成了相关的装修和整改,上报市婴幼儿照护站点2家(梅墟梅苑、新明滨江)。

完成辖区内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新建升级3家母婴室,目前均已验收并向公众开放。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新明街道滨江社区卫生服务站和聚贤街道广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进展顺利,均已完成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其他重点工作

(一)机关党建工作

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第一时间拟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组织观看动员大会、七一讲话、六中全会新闻发布等重要节点直播。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6次、专题研讨4次,组织周二夜学30次,开展专题培训13次,主题党日13次,处级干部深入基层讲党课3批10次。开展形式多样的结队共建、义诊、文艺汇演、慰问、红色观影等主题活动16次。积极开展“三为”工作,为群众解难题9项、为企业减负担3项、为基层减负担1项。顺利通过了市、区两级巡回指导组的多次督导检查。

(二)人事、财务工作

完成卫生系统企业及编外工作人员两个批次的招聘工作和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的招聘工作,在人员上保障了新明中心的顺利开业。完成贵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交后各类工作人员及领导班子统筹安置工作。加强干部管理,完成各中心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出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细则》。妥善解决梅墟中心人员身份、岗位设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完成贵驷片区社会事务移交费用测算和2021年支出预计工作,配合审计中心完成贵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梅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离任审计工作;配合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建,做好财务监督、经费安排及拨付工作;做好新冠疫情经费管理及拨付工作。

(三)综合工作

完成贵驷街道社会事务移交镇海区管理工作。妥善完成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国产电脑替换、浙政钉2.0替换等相关工作。完成《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报。实时完成机关智治数字化改革相关任务。做好社管局保密制度和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社管局的宣传力度,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宁波电视台、市疫情防控专报等各级媒体上发表多篇宣传材料。启动社管局历年(2016年-2020年)档案整理工作。积极推动山海协作,选派医务人员赴丽水开展为期一年的交流活动,落实山海协作社会帮扶资金。

(四)数字化改革、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

稳妥做好行政审批窗口职能调整,完成贵驷窗口和高新区婚姻登记处撤销工作。

做好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我局网办率、政务2.0收件率各项指标处于区各部门前列。目前已实现医护人员执业、医疗机构执业等13个行政审批事项全程数字化审批。全年共计完成行政许可2497件,咨询接待2500余件。

完成全区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转登记非营利性机构等专项工作。

实施每月办件事项抽查回访制度,回访满意率为100%,收到办事群众感谢信一封、锦旗一面。

(五)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召开局综合大会,就各项主体责任落实进行专题部署。加强廉政建设,在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6人次,持续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干部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观看廉政电教片2次。强化“三交底”廉政谈话移交问题整改,对移交的5项问题,梳理出14条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廉医院”建设,完成清廉医院建设汇报。完成处级干部年度个人事项填报工作,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做好特定利益群体稳控化解工作。实行信访工作二级审核和定期通报制度,有效提升了信访办理质量和满意率。全年共处理信访266件,妥善回应群众咨询和诉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行业管理范围内房屋安全大排查工作。多次对各医疗机构、宗教场所、养老机构等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卫生工作

1.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新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筹建工作均按计划完成,并顺利与宁波市颐康医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业务交接及3家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交接工作,中心于2021年9月26日顺利开业,并举办“情系新明 健康随行”义诊活动。

2.医疗服务工作

医联体。2021年选派14名骨干人员到李惠利东部院区进修,医联体双向转诊共转诊308例,上传DR片子3021张。开展“千名专家进基层”义诊活动。

契约式家庭医生。重新调整10类重点人群签约基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年完成重点人群在签8855人,重点人群在签率70.78%;年度新增首次签约3533人,签约居民到期续签5605人,到期续签率71.3%。重新评选市三星级家庭医生18人,四星级家庭医生4名并发文表彰。

社区卫生。顺利完成一年两次基本公卫绩效考核工作。指导、督促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区健康档案工作稳步提升,目前全区已累计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6.15万份,档案覆盖率达78.8%。

3.疾控工作

传染病网络报告系统运转正常,全年我区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报告乙类传染病190例,丙类754例,未出现迟报、漏报现象。继续抓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有序开展,年度新建卡1337人,共接种一类疫苗18259人次,二类疫苗19465人次。稳步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各项监测调查工作按计划推进,生活饮用水水质、蚊媒密度等监测结果总体良好。继续开展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封闭率99.36%。

4.精神卫生

开展2021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春季专项排查、集中体检等工作,动态掌握在册患者近况。全年累计新建档5份。共应急处置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6名。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看护补贴政策,完成2名3级以上患者监护补助申报,3名看护补贴申请。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内涵进一步提升,增加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内容,对高新区计生特殊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和按需服务。

5.各项创建工作

配合做好宁波市文明典范城市国测验收迎检工作。对禁烟工作开展督导,重点做好高新区菜场禁烟工作。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高新区无烟机关申报单位的现场验收工作。顺利完成省爱卫办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评估迎检工作。首次推动辖区4所学校申报省健康促进银牌学校,指导银牌学校顺利创建。

联系各成员单位对照功能区版考核项目标准,完成健康高新年度工作。

6.妇幼健康工作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区公卫中心全年共接诊7084人次,另有婚孕检173对,妇幼健康系统管理保持在较高水平。户籍孕妇建卡率、产检率、住院分娩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100%,全年孕产妇保持零死亡。

规范开展各项监测、筛查工作,根据区域特点开展中孕筛查即时免工作,进一步夯实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做好死亡监测及出生缺陷儿登记工作,全年我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为0人,新发现缺陷儿92名,残疾儿童11名,按照分级管理做好各类发育监测、筛查工作。

开展婴幼儿照护及儿童早期发展指导项目工作。有序做好集居儿童保健工作。开展2021年青少年及儿童视力普查工作,共普查10792人,总近视率为42.82%。

7.人口和家庭发展、老龄工作

全面完成2021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金发放等工作。组织开展“5.29计生协会员日”系列活动,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的日常服务和慰问工作,与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合作,为计生特殊家庭对象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关爱育龄妇女,开展高新区“情系粉红丝带”女性健康关爱行动,为197位高新区女性送去健康关爱。全年累计办理生育登记294对。

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对高新区颐养院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协调解决医疗机构老年人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组织做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

8.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的不同阶段形势要求,相继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检查、疫苗接种专项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发热患者管理检查等10次医疗机构专项检查行动。

推进日常监管工作。做好重大活动综合性保障工作,完成国家、省双随机检查104家,完成率100%。共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3例(同期增长50%)。

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行医,办理3例非法行医处罚案件,同时对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加强监管。采取服务+监管模式,进一步深化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公共场所监管,开展秋冬季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夏季泳池卫生保健康等行动。进一步优化消毒院感、校园卫生监管等相关工作。

(七)民政工作

1.社区建设

完善社区建设经费拨付体系,对社区建设经费标准进行调整,并配套出台绩效考核办法。9月中旬对全区社区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分数统筹核拨年度社区建设经费。做好社区建设区级培训工作。

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完成社工薪酬调标,社工人均年薪酬实现稳步提升。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考试报名及考前辅导工作。

出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办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高新区首届公益创投项目方案,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政策框架体系。组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一期项目,各试点社区初步形成居民自治站、五美十景等培育主题。完成2021年社会组织年报公示工作。

完善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开展社区用房清查工作,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和管理。下一步将继续清查社区用房使用现状,同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开展村社区减负增效实践行动,围绕村(社区)“三多”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有效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2.养老工作

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截至12月底,在册享受人数达608人,其中36人为异地户籍老人。完成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宣传工作,共有566位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推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学院签订合作协议,设立社区学院老年教学点,我区老年教育进社区实现全覆盖。完成独居空巢老人调查工作,建立常态化关爱机制,实现周关爱覆盖率100%。完成老年人意外保险续保,投保人数1835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128700元。

3.社会救助

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2021年累计拨付最低生活保障金113.8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19.80万元、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24.15万元等。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和个人实施救助。继续签订困境儿童及孤儿救助综合保险,切实保障儿童的基本生活。开展困难群众大排摸行动,排摸重点非在册对象人员20名并予以关注,进一步前移了兜底保障关口。

4.其他工作

做好殡葬相关工作,完成清明祭扫活动保障工作。完成路名牌整治改造安装80块。督促做好不规范地名整改工作。

(八)军人事务工作

明确年度创建任务,积极推进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运行良好,新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滨江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梅沁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成功获评省“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督促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落实退役军人“学习日”、“十小”工作法、“老兵说事”、“轮值站长”等制度,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等常态化工作,组建“崇军联盟”,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拍摄微电影《血色黎明》,大力弘扬“百年英烈”精神。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根据需求提供职业测评、职业辅导和职业推荐。

扎实开展全覆盖走访问候,春节、八一期间全覆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优抚对象3782余人次。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近200万元。完成年度政府安排工作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全区退役军人思想基本稳定。

(九)残疾人服务工作

全面落实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工作实现应补尽补,共发放188.92万元。精准落实残疾人康复和助学政策,为正在进行康复的32名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精准追踪、一对一服务。做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单位残保金抵扣申报工作。开展助残日系列活动。完成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各社区全部成立残疾人协会。

(十)宗教工作

高度重视宗教场所安全,完成平安场所创建“1+9”指标体系消防大检查和建筑大检查任务。扎实做好宗教领域信息完善工作,做好宗教信众数据调查。持续推进梅墟基督教堂迁建事宜,做好相关舆情应对工作。

(十一)慈善工作

全年共募集款物约357.5万元,用于救助281.7万元,较好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工作任务。“慈善一日捐”、企业冠名基金募捐、对口扶贫等方面工作稳步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因编制原因,我区基层医技人员力量较为短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基层医技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而相应待遇、补助等还有待提高。

(二)人员力量未到位导致公共卫生服务受到影响,疾控条线机构、编制配备等还需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整体工作水平依然薄弱,重视程度还有待提升。

(三)各类安全隐患和信访维稳不稳定因素仍要关注。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完善平急转换机制,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2、规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坚持“人物同防”,继续升级核酸检测能力。

3、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筑牢人群免疫屏障。

(二)卫生工作

1、继续构建卫生服务体系,夯实公共卫生基础建设,积极推进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工作。

2、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多举措健全卫生人才管理机制。配齐配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积极争取核增编制,充实卫生人才队伍。继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工作。

3、做好制度建设,加强重新整合后的新明、梅墟中心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4、落实基层卫生各项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卫生健康执法工作。加强日常疾控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妇幼保健技术水平。

(三)民政、民宗、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1、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兜牢民生底线,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精准实施救助措施,关心关爱困难群众、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大力发展养老服务。

2、提高社区建设水平,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3、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依法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关注梅墟基督教堂迁建工程。

(四)综合工作

1、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继续推进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提升机关内部管理水平。借助历年档案整理契机,进一步规范局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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