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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招聘公告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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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公告 篇一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建湖县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报名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建湖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3、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岗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7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建湖县城双湖东路建湖县教育局701室。联系人:曹大云,联系电话:0515-80695313、13921853096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岗位不需提交)。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职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个人诚信承诺书。

2、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xx年7月24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建湖县教育局706室领取准考证。

4、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职位,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县高级技工学校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教师和轨道交通、航空服务专业教师岗位考查《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县教育局电话通知各考生笔试成绩和排名。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

2、面试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计算机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采取上微型课(70分)加专业技能考核(30分)形式进行;县高级技工学校的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教师和轨道交通、航空服务专业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计算。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进)。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建湖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1、资格终审。20xx年8月10日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进行资格终审。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xx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及规定限期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待遇

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教师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和政府办、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请县编委会确认。

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律委员会、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225100(县纪律委员会党风廉政监督室)

0515-86233249(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515-86225744(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6220569(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3:建湖县部分学校20x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建 湖 县 教 育 局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师招聘公告 篇二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xx〕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须为驻潍高校,下同)在潍坊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潍坊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二)20xx年(含)以前入学、毕业未超过3年(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时间为准)且未认定过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三)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xx〕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五)申请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栏目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与学历层次类别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其中,高新区、保税区的由奎文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滨海区、经济区的由寒亭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峡山区的由坊子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潍坊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xx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教育局(详见附件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选择潍坊市教育局。

2、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已选认定机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确认点(详见附件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可选择任一确认点。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4、导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申请信息和相片,A3型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须按照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见附件2),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11日-7月13日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代为办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须由体检医院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填写说明请见附件5)。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

8、近期一寸(或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具有潍坊市户籍人员,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须含索引页、本人页); 工作单位在潍坊市的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驻潍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证书领取事宜将在本网站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点击下载》》》

1、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doc

2、潍坊市20xx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doc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说明。docx

潍坊市教育局

20xx年6月14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山东教师招聘网

教师招聘公告 篇三

按照《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的要求,根据区属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稀土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1人,幼儿园教师7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科目及人数:

1、中学语文6人,中学数学5人,中学物理2名、中学政治2人、中学地理3人。

2、小学语文15名,小学数学10名,小学英语8人。

3、幼儿园教师7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学历要求

1、中小学教师: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即专业对口。

2、幼儿园教师: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非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要求

应聘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竞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者年龄要求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20xx年应届毕业生要求: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20xx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的证明和普通话证书方可参加报考。

2、符合报考幼儿园资格条件的20xx年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及所学专业的证明和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可参加报考。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xx年7月14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稀土高新区第二中学3号教学楼(请应聘者从高新二中北门进入)

3、报名要求

⑴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验

证报告;

②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⑵报名时应由本人详细、准确、真实填写《包头稀土高新区20xx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⑶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登记造册并进行信息录入。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应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收费标准

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xx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xx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报名及考务费用。

(5)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7)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xx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凭领取准考证凭证及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招聘办法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笔试、试讲,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70%。

1、笔试

试题统一印制,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笔试设综合知识测试一个科目,范围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综合文化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公布成绩,分专业划出分数线,按实际选聘人数的1:3 公布参加试讲名单。

2、试讲

试讲分科目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试讲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示单。

五、聘用及待遇

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笔试、试讲的综合成绩定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应聘者被聘用后身份为合同制管理教师,享受我区合同制教师待遇。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享受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相应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办理“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 18747129211

监督电话:5305592

包头稀土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7月10日

教师招聘公告 篇四

为确保平稳有序推进衡东县20xx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经衡东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现就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由20xx年7月24日调整为20xx年7月31日。

二、面试地点:

衡东县杨山实验中学第一栋教学楼。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20xx年7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在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9办公室领取。

四、面试流程

考生进校门口安检、交手机(7:30-8:00)——进候考室上交有关物品(收齐后由工作人员送到候分室)——学习《考场纪律及面试注意事项》——抽顺序签——按照抽签顺序逐个进备课室(每隔15分钟进1个)——备课——30分钟后进面试室——上微课(不超过10分钟)——候分室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带上自己物品离开考场。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不予参考情况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 :

1、无《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红码或黄码)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14天内到达或途经高风险城市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相关症状无法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4、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或无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及封控管控区旅居史的(中高风险区名单以开考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名单为准,请密切关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的最新名单);

6、考前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发生但尚未划分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旅居史的(关注官方新冠疫情信息);

7、考前21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考前14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次密接触者;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二)考前防疫准备

1、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申领本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密切关注疫情形势,避免境外旅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前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2、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的彩印件(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及途径地,且行程卡与健康卡注册手机号码一致)以及考前48小时内可查询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证明(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上的核酸检测结果或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收集。

3、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要如实填写,手写签名,在进入考点时出示,在进入候考室后提交给工作人员。

(三)进入考点及面试时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能准时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现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场时须有序排队,合理保持人员间距,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

2、面试当天现场查验的个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14天内没有到达或途经高风险城市、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况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面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进入候考室时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核验,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

4、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疫情防控人员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不再追加面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5、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合理保持人员间距。

(四)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面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考生提供的数据将提交疾控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伪造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参考及防疫如有进一步要求,考前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相关信息。

2、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及承诺书》

衡东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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