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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靓号团购和优质号段管理办法

天翼靓号团购和优质号段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巡查整改要求,为提高天翼靓号团购及连号段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现明确天翼靓号团购及优质号段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天翼靓号团购和优质号段管理办法

一、 天翼靓号团购

省公司已开发事权审批系统(ITSM系统)“天翼靓号团购审批”专用流程(以下简称:团购审批流程)模块,2020年3月26日起,凡以团购项目名义申请的天翼靓号均通过此模块按照团购审批流程处理。

(一) 定义:天翼靓号团购指以团购名义申请靓号。

(二) 天翼靓号团购申请条件:

1、 提供签订的团购合同(有系统合同编号);如未签订合同,不能通过团购名义申请靓号(单个靓号申请也不能写团购);

2、 合同中要有明确的主靓号、团购用户名称、团购拉动天翼号码数量(无拉动数量的必须承诺每月保底消费金额并上传“团购保底消费合同号”)、过户要求、违约责任。若同一团购项目中,存在多个同一等级的高等级移动靓号或多个不同等级的靓号需要审批,选择一个最高等级的靓号作为主靓号发起团购流程,并将涉及的其余靓号全部填入“申请事由”栏,以便后续查询团购项目整体情况。若其余靓号中涉及高等级或需减免的低等级靓号,仍按《产品统筹字(2018)046号关于明确天翼号段及靓号管理办法的通知》逐个号码发起ITSM移动靓号审批流程,并签订最新靓号协议。

(二)天翼团购靓号办理要求:

1、当天翼靓号流程发起选择“团购”时,团购界面所填入的“优惠号码”即为该团购项目的主靓号、该号码应为该项目的最高等级靓号,审批节点流转也按该靓号等级对应的节点进行流转。

2、若同一团购项目中,存在多个同一等级的高等级移动靓号需要审批,仍按高等级靓号的审批要求、按单个号码发起审批流程、并将该主靓号填入“申请事由”栏。

3、 团购项目审批发起时,上传系统的团购清单中的手机号码均应为“60天内新装且状态正常,且与主靓号归属于同一分公司”,系统将进行新装时间校验,清单中任一号码不符合此条件,团购清单将不能成功导入。系统将提示“校验出错”,并将提供出错清单下载,具体原因将在该清单中展示。

4、 团购项目审批发起时,当填入“团购承诺月消费额”后、“团购保底消费合同号”,系统将进行校验。

(三)其他事项:无团购协议的“重要客户”靓号需求,需与团购项目区分,按实际情况发起相应的审批流程。各码号管理员在进行天翼靓号放号操作前,务必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一律不得放号。对申请事由中明确说明为“团购 项目”但未走团购审批的,务必退回、不得放号(同一团购的多个主靓号,其中一个已走团购流程的除外)。

(五)管控与考核:

1、团购靓号办理入网业务时号码的客户姓名、预存保底、办理套餐必须与申请内容一致,审批手续合规;团购项目的号码办理的套餐不低于申请时承诺的套餐,80%的号码在网时长不低于一年(如合同内约定在网时长低于一年的,按合同要求时长进行管控);

2、如与申请内容不一致,按该靓号标准保底*24考核受理渠道和分公司营销成本;并对申请单位领导及客户经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暂停该分公司团购靓号的申请。如合作方未按照团购协议履约,公司有权收回团购时申请的号码;

3、其他发展质量问题按公司发展质量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二、 优质号段管控

(一)定义:优质号段指1-5级号段,规则详见附件;

(二)申请要求:各单位因特殊项目或活动申请优质号段需注明申请事由、客户名称、办理的套餐、申请号码数量,并按审批流程发起放号申请;

(三)申请数量及审批要求:

1、1-2级号段:

(1) 500以内(包含500),由分公司正职领导审批同意后发业管中心号码管理员放号;

(3)500以上,由分公司正职领导审批同意-市场部分管领导审核-业管中心号码管理员放号;

2、3级号段:

(1)200以内(包含200),由分公司正职领导审批同意后发业管中心号码管理员放号;

(2)200-2000(包含2000),由分公司正职领导审批同意-市场部分管领导审核-业管中心号码管理员放号;

(3)2000以上,由分公司正职领导审批同意-市场部正职领导审核-业管中心号码管理员放号;

3、4-5级号段:

(1) 500以内(包含500),由分公司正职领导审批-市场部分管领导审批-业管中心号码管理员放号;

(2)500-2000(包含2000),由分公司正职领导审批-市场部正职领导审批-业管中心号码管理员放号;

(3)2000以上,由分公司正职领导审批-市场部正职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审批-业管中心号码管理员放号;

(四)管控与考核:

1、申请号码的客户名称必须与申请内容一致,办理的套餐不得低于承诺的套餐价值,80%的号码在网时长不低于一年(如承诺在网时长低于一年的,按申请时承诺的时长要求进行管控)。对客户姓名录入与申请不符的天翼普号,按业务差错考核受理渠道,若连号段中包含靓号的,按标准保底*24考核受理渠道和分公司营销成本;

2、对申请整号段的分公司/代理商,未完成业务发展要求的

(1)后续将暂缓对该分公司/代理商整号段的申请。

(2)对分公司/代理商有权收回未使用的号码。

(3)对代理商发展的整号段中号码涉及发展质量问题的(如三无、实名制问题等),按发展质量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3、申请的连号段,需指定录入渠道,业管中心再进行放号,其他非指定渠道不得受理,否则按业务差错考核。分公司需自行管控分配至分公司号池的号码,且负责督促渠道严格按照申请内容录入,连号段严禁挪用;如因实际情况要调整用途的,需重新申请报备。申请的连号段如发现倒卖、违规挪用,将按照公司要求严肃处理。

三、取消单个靓号拉动收入要求,高等级靓号的申请或所有靓号的保底预存减免均需按照要求通过ITSM流程审批。

四、落实责任

发起团购靓号/优质连号段的申请人(客户经理/分局长等)作为第一责任人,申请人所属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管控责任人,须对业务的真实性及号源的使用负责;业管中心为号源使用过程管控的责任单位,负责对团购靓号及优质连号段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并实时进行监督、管控及考核。

五、各部门工作

(一) 市场及客户经营部:负责做好号源政策统筹、风险管控统筹等工作。

(二) 销售及渠道拓展部:负责指导分公司的销售组织和执行管控,对营业人员、销售代表、工程师进行赋能。

(三) 门店运营中心:负责标杆厅、商圈厅的销售组织和执行管控,对厅经理、营业人员进行赋能。

(四) 业务管理支撑中心:负责按照业务规则及要求做好号码管理及发展质量管控。

(五) 各属地分公司:负责全面承接本通知要求,做好属地范围内渠道的政策宣贯和培训,做好各渠道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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