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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为做好全校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时间

12月5日-12月19日

二、述职评议对象

全校各团支部书记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主要围绕“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团员发展、团费收缴、“智慧团建”系统使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推优入党”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述职评议。

四、述职评议流程

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采用班级团支部和学院团委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议总分10分,综合评分9分(含)以上方可评定为“优秀”,6分(含)以上方可评定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学院述职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支部书记人数应控制在参与述职评议总人数的30%以内。

1.班级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团支部书记围绕本年度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述职。支部全体成员根据团支部书记日常工作和述职情况进行现场评分(满分为7分,占比70%)。支部团员代表现场统计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并将评分结果填入《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评分登记表》(附件1)报学院团委。

2.学院团委对团支部书记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日常工作实际对各团支部书记进行评分(满分为3分,占比30%)。结合班级团支部评分对团支部书记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参评总人数的30%),将评议结果补充填入《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评分登记表》(附件1),并填写《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五、有关要求

1.提前谋划部署。每学期伊始,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各团支部梳理、制定工作计划,明晰、确定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在团支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各学院团委要适时给予有效的指导;团支部书记要深入团员青年中收集、听取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创新,推动工作更有效地开展。每学期结束时,团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共同做好工作总结

2.突出工作实效。测评可采取“面对面点评、背靠背评议”的形式,各学院团委对团支部书记的具体工作和履职情况进行点评,点评要讲出团支部书记履职的经验做法、亮点工作,查摆问题也要具体、实在,注重用数据、事例讲话,把问题找准找实、讲深讲透,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的,要进行教育。团员青年对团支部书记的工作进行评分,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团支部的工作成效。

3.强化结果运用。各学院团委要注重将评定结果与团支部书记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等挂钩。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团支部书记要加强日常教育和培养,综合评分低于5分的要按照组织程序和有关规定重新推选。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团支部有效开展工作,不断完善整改举措。

各学院团委须于12月20日中午12:00前报送附件1(电子稿)、附件2(电子稿、纸质稿)、活动开展图片(电子稿,2-3张原图),电子稿发送至校团委刘蔚玲OA邮箱,纸质稿交至校团委组织建设指导部办公室(3204)。

附件:1.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评分登记表

2.2022年度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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