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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篇实用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多篇实用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多篇实用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5篇实用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

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酒店经营业务(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 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约定)

2.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 元(大写: 整),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不足30万元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2.将 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负责办理 酒店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 酒店,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3.协助甲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酒店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6.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酒店,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9. 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酒店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

3. 乙方损坏酒店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乙方经营超出酒店《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 酒店经营加盟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 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

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酒店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酒店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酒店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通知

1. 依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专人送达,或以挂号信件或传真(随后以挂号信件)发送。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发包方(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2.甲、乙双方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均应当在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对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送达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 元计算。如逾期超过 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财物,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篇实用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二)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包干。即乙方不论盈亏,每年上交甲方 万元。每年支付两次,支付时间为月和次年的 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 %。

三、债权债务的处理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五、承包期内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应以一个善意管理人的义务使用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承包期满,流动资产损坏、短少的,乙方应予补齐或折价赔偿;固定资产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毁坏的,乙方也应予以赔偿;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义对外借款和担保。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部分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日

5篇实用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教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校长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最低价再优惠10%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与上述规定的差价由学院签单),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六条 乙方年承包费为50万元人民币,五年总承包费为250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费50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2005年 月 日起至2010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八十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二、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三、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当学院需宏观调整房屋使用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宾馆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如乙方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更新,及宾馆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甲方认可。对零星购买,以不影响乙方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审批程序的原则,可由甲方事后确认。院审计室每年度对宾馆的装修改造和固定资产投入进行一次审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按实际造成损失的2倍给予处罚)。

四、乙方若以---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负责宾馆的装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以乙方所报甲方审批同意的维修改造方案为准,且乙方在五年内投入装修改造及购置设备费不得低于110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五年投入的改造资金少于110万元人民币需以现金方式补齐,如乙方超额完成上缴数,超额部分可以冲抵。负责甲方移交资产的保管维护工作,杜绝资产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三、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兑现对职工培训费用的承诺,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四、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价执行)等费用。

五、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物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篇实用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四)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嫦娥宾馆(位于 路)的三名股东,共同拥有嫦娥宾馆的所有权。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三人一致同意将嫦娥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内容

承包的标的为嫦娥宾馆,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卡拉ok、中餐旅馆业。

二、承包期限

从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共五年整。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陆仟元整(¥1560000元),乙方须每月足额如期向甲方缴付承包金。

2.乙方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承包金如数足额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暂定农村信用社,帐户名:嫦馆,银行帐号:0017 34245),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直至视同乙方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四、承包保证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付本合同履约承包保证金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以甲方出具收款收据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月收取承包金

2.甲方保证嫦娥宾馆权属清楚明确,无产权纠纷。

3.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资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4.甲方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管机构,监督乙方在原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若乙方超范围或非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同乙方违约。

5.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并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施和设备(详见财产清单)。

6.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承包期内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如保险理赔等)。

7.甲方办理好消防验收合格手续给乙方,以原件为准。如果承包期内,因政策要求或变动等原因,需更改或增添各项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自行购买;如需重新办理消防验收合格的有关手续,甲方须予以协助乙方办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及合同,合法自主经营嫦娥宾馆,并拥有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及收益权,若超范围经营业务,由此引起而需负的责任(含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需无条件承担。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期足额向甲方缴付承包金。

3.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包括本日),乙方经营嫦娥宾馆期间的发生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在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包括本日)前嫦娥宾馆发生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合法使用权并必须保证各项设施、设备的各项性能完好、完整,负责承包期内对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防止资产流失,确保承包期满后将各项设施、设备完好完整移交回甲方,如有散

失或损失,应折价赔偿或按同牌子同型号补偿。

5.合同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不得以本宾馆的有形或无形资产从事抵押借贷活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6.合同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宾馆出租、转包给第三方经营。若确因正常经营需要,需对本宾馆进行改造更新(不涉及房屋主体结构变动),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书面批复为准),方可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如空调、电视等)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设置。但装修设施(如门窗)、消防设备(如自动喷淋、烟感器)、水电相关配套设施(如太阳能、配电房设备)不得拆除,权属属甲方所有。

六、其它(省略)

1、保险:

2.合同终止与续约:

3.公章保管: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上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克服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违约责任:

1.######

2.如甲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须赔偿乙方20万元人民币,同时赔偿乙方所投入的设备损失;如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承包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并终止本合同。

3.如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计收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10计算,即每日560元。乙方如逾期超过15天仍未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及滞纳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无条件收回各项财物(包括乙方装修投入及乙方自行添置的各项设备)及本宾馆的经营权,并有权追索乙方尚欠的承包金及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保证金20万元,只作履约保证金,不能抵每月承包金。

九、补充规定

日后双方对本合同有补充的,应另行约定,作为对本合同的补充,受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的约束。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方最后一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时间: 时间

5篇实用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已经多月向老挝三江大酒店餐厅提供厨师服务,对老挝三江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为更好地经营该餐厅,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全资拥有的老挝三江大酒店之餐厅,餐厅的经营范围须符合营业执照之规定。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2.在承包期间内,若甲方需要使用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酒店宴会大厅时,乙方应免费提供。

3.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努力配合三江大酒店的经营战略和措施,并落实与餐厅有关的各类配套服务。收到酒店管理层的会议通知时,应及时派代表参加,并在被要求解释某种经营行为和政策时,须详加解释和沟通,不得抵制三江酒店正常的管理行为。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餐厅位于老挝首都万象市三江商贸城三江大酒店内,包括一楼用餐大厅及______个包房,二楼______个包房及其它相应营业场地以及酒店宴会大厅。

2.该餐厅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三江大酒店餐厅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

1.该酒店首期承包期限共3年。自2013年10月_____日至2016年10月______日止,共计36个月。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餐厅,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餐厅承包金约定如下:承包期的头6个月为每月5万人民币;第7个月到第12个月为每月10万人民币;第13个月到第24个月为每月12万人民币;第25个月到第36个月为每月15万人民币。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月付款,自本同生效后于每个自然月月末付清当月承包金;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建筑税、土地租金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承包期间,甲方根据乙方收取并提供的早餐券,按4美元一券的标准,于每月末向乙方结算并支付早餐费。乙方提供的早餐及服务水平,须符合酒店管理层与乙方协商一致定立的标准。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于每月末向甲方及时缴纳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水电费为按独立水表、电表计量数额计算的费用以及按公摊面积分摊的水电费用;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由甲方以三江大酒店名义统一缴纳的且因经营行为被征缴的各项税收及相关费用,乙方须承担三分之一。

(3)签订合同后的3天内,甲、乙方应对酒店现存的各类食品、配料、调味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进行盘点,并在协商的基础上统一作价,乙方在承包的第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类物资费用。

第六条 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大项维修须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餐厅所在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该餐厅。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餐厅设施,干扰餐厅正常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餐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餐厅设施以及三江大酒店的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应用于餐厅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10万元人民币。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餐厅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餐厅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餐厅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餐厅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餐厅的经营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3%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人民币整。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餐厅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人民币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第一收益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第十三条 担保及保证金

1.承包期间,为了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按时支付所有工资、税费等经营开支以及为餐厅装修及设施提供担保,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另行交纳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交给甲方;

2.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对餐厅的装修及装修造成毁损并未进行及时修缮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发生该类事项的,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用保证金冲抵承包金、水电费、部门收费、员工工资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即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按合同承担相应义务。

4.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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