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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赁合同多篇

深圳租赁合同多篇

深圳租赁合同多篇

深圳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赁的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深圳,间数 ,共 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租金支付期限与方式

乙方应于每季度末支付租金给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 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 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

(2)电表现为: 度;

(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深圳租赁合同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xx39号综合写字楼内第9层914室,出租面积为79.5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二、出租房屋的用途:

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1年,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其支付时间

1、房屋租金费用按人民币每月20元/平方米计算,管理服务费按每平方米人民币每月2元/计算,共计1750.1元/月(大写:壹仟柒佰伍拾元壹角)

2、办公室水费:按每月实际消耗总量,与综合楼各部门按面积分摊支付其费用。

3、电费:4楼所有办公室电费挂总表计费,各办公室按设备功率大小分摊电费,公共部分电费由4楼各个部门按面积分摊。

4、上述费用以每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每月5日之前,乙方支付上月水电及房屋租金。房屋租金不足半月按半月收取,超过半月按整月收取。

五、保证条款

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租赁期间,如属于此房屋原结构部分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如原结构或设施属人为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费用。电灯等易耗材料,如有维修更换需要,由乙方负责材料费用,甲方免费更换安装。

六、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管理服务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约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七、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管理服务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管理服务费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管理服务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管理服务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管理服务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管理服务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九、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管理服务费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管理服务费理机构制定的管理服务费理相关规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租赁合同篇3

出租房: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和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行业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房屋地点、间数、面积、房屋质量。注: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房屋概况进行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条租赁要求和期限

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_月,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房屋租金元、安全抵押金元(人民币)。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乙方拖欠租金和拒不缴纳的;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如出现谩骂、威胁甲方管理人员的;

5、乙方不按照要求配备安全消防设施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

6、乙方在租赁房屋使用期间乱拉乱扯线路,私自安装其它设施存在隐患,告知不改正的;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造影响房屋结构的;

8、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酌情延长乙方的租赁期限。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甲方应在乙方租赁房屋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乙方缴纳房屋租金和安全抵押金,乙方自接到租金缴纳通知书之日起,应在15天内缴齐租金和安全抵押金。

(此条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租金缴纳数额,但甲方不得私自任意抬高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乙方协商合修,届时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所租赁的房屋,由于国家征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拆迁房屋时,甲方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酌情考虑乙方的要求。

4、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5、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施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拒不修缮和赔偿,将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由甲方代其修缮,所产生的修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2、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_日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租赁合同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20__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___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租赁合同篇5

立契约书人: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租赁房屋事订立租赁契约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

第二条租赁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月。

第三条租金议定为每个月人民币元正(收款付据),乙方应于每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四条乙方应于本契约成立时,交付甲方人民币元之担保金即押租金(收款付据)。

第五条使用租赁物之限制:

一、本房屋系供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它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三、房屋有改装施设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

第六条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屋毁损、灭失者,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第七条房屋因自然之损害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担。房屋零星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期间内之房屋税、地价税及因租赁所得应纳之综合所得税,由甲方负担。水电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费用由乙方负担。最后一期水电、瓦斯等应由乙方负担之费用,乙方应于迁离前向甲方结清

第九条本契约租赁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租约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并赔偿他方一个月之租金额,作为损害赔偿。

第十条乙方如有下列情事,甲方得终止租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一、违反第五条之规定者。

二、积欠租金额达二个月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者。

第十一条房屋因自然之损害经甲方修缮后仍不堪使用,乙方可终止租约。

第十二条于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

一、乙方应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甲方。如遗有任何家具杂物、装修或改造之物者,视作废物,任凭甲方处理,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补偿或任何名目之费用。

二、甲方俟乙方将房屋迁空回复原状交还后,应将担保金无息退还之。但乙方如有积欠甲方租金、税捐、因前款所生之费用或其它一切债务者,甲方得径以担保金抵充之,仅就余额退还,乙方绝无异议。

第十三条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乙方未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致甲方受有损害者,甲方可得因不履行之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本契约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契约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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