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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社会治理情况汇报

城市社区社会治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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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社会治理情况汇报

XX社区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游仙区、试验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区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加大社区投入,加强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增强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态势。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社区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对加强城市基层管理,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社区建设总体情况

XX社区面积   平方公里,现有党小组10个,居民小组10个。社区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居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0人,委员9人,社区党支部3个,党员170余名。选足配强领导班子,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17年XX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完成,配强领导班子,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工作职责、居委会工作职责、书记岗位职责、主任岗位职责、居委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居委会民主听证会制度、居务公开制度、党员代表议事会制度、居民代表会制度、居民事务代办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居民公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证。  

社区办公场所得到改善。近几年来,社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通过自建、购置、划拨、借用等方式解决了社区办公用房,目前,自建办公大楼1个,大楼面积2088平米,办公区域在800余平米。社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目前,XX社区工作人员36名,其中“两委”干部8人,其中党委5名、居委6名,全部实现交叉任职;近几年,通过项目建设,社区建成综合服务大楼,集民政、社会保障、综治、计生等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并整合各部门资源,配套建设文体活动、图书阅览室、爱心超市、日间照料中心等,使社区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在社区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管辖地域为对象,以社区为网,居民小区为格,将小区、居民、单位等社区资源全部纳入网格,通过“定格、定岗、定责”,公开服务承诺,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解决矛盾等工作任务。同时社区全面推行社区民情流水线工作方法,实现社区事项“一站式”办理,按照事项受理、限期办结、公示反馈、跟踪监督为居民办理日常事务。

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效果显著。近年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日益丰富多彩,进一步充实了居民的文化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使社区文明氛围日益增强。一是对居民以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为核心,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和评比活动。二是规范开展文体活动。以社区文化活动广场为依托,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组建了太极拳队、舞蹈队等文体团体,并经常性开展活动,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营造了和谐的文化氛围。三是通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法律、教育进社区活动,提高了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及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有力的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向深层次发展。

二、社区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结构日益多元化,社会诉求日益多样化,社会心态日益复杂化,各类新型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社会进入了矛盾凸显期,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总体来看,XX社区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存在。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效力。而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社区居委会从事的工作超出其权限和职能。许多部门习惯于把社区看作是自己的行政下属机构,一级一级往下“批发”工作任务,一些本不该由社区居委会办的事情也压到了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承担的任务过重,出现“小马拉大车”疲于应付的现象,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社区经费有待提高。资金是社区管理的“血液” ,如果供血不足,使得社区建设很难完成下去。随着社区作用的凸显和部门工作重心的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要完成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社区需增加投入。

社区工作任务繁重。目前,社区除要处理社区大量日常事务外,还承担协助政府做好卫生城市达标、文明城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创建、外来人口调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住房保障申报、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禁毒、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等各种工作任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社区居委会需要承担17大类, 70多小类行政性事务,形成“上面干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象。此外,社区还要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考核、统计、会议等。面对如此繁重的工作任务,使社区工作职能本末倒置,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服务。 

社区服务水平不高,目前社区服务与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社区层面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社区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还是停留在一些一般的服务项目上,停留在对弱势群体等少数服务对象上,而面向全体居民社会治理的需求,服务办法、服务项目不多。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三是社区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新型社区服务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协会、志愿者队伍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社会治理主体关系不协调。居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三者分别从社区治理、自治治理和专业治理的角度,本应共同对社区进行治理。但由于社区多元主体都有着不同的利益,难以统一协调,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社区居民自主参与程度低。目前社区居委会工作主要靠行政化方法为主,对社区要求多要求高,但居民参与程度低,参与范围少,参与的深度不够,自主参与不够。一是在参与的居民结构上,大多是以老年人为主,而有技术有专业有能力的年轻人对社区的事情很少关心,即使关心并发现一些社区问题也只是发发牢骚并没有实际的参与行动。二是居民参与的深度不够。社区居民参与还大多只是停留在社区的卫生建设等事务或已经安排好的活动上,很少参与社区治理等关系社区全局的问题。三是在城市社区居民中,普遍缺少参与的愿望和动力。

三、意见和建议

转变政府职能,使社区真正实现居民自治。首先,政府要实现职能转变,为社区减负,使社区居委会真正实现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的回归,政府要自觉使职能相应地从管理转向提供公共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社区、群众作为强化管理的着眼点,为社区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服务。推进多元主体参与,创新社区社会治理。社区治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体现,转变政府的单向管理为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有机结合,实现社区多元主体参与共治。一是要切实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巩固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主体作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对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业主组织、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按照“政府扶持、社会运营、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思路,积极探索“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推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三是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立公益创投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并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社区开展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社区建设纳入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加强政策创制和政策指导,加大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优先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改善社区服务管理条件。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加强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社区工作者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建设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对推动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及社会治理等诸多工作都有重要意义。针对目前社区工作者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不高,年龄偏大,工作方法陈旧等问题,定期组织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以及社区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理念教育,使其掌握工作方法和技能,推进社会治理实现新的突破。进一步拓宽渠道,搞活用人机制,通过等种交流渠道,不断调整充实社区干部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区是我家”的浓厚氛围。通过社区宣传阵地,宣传社区的服务宗旨、服务内容、工作性质,让社区居民了解、熟悉社区服务的各项职能,走进社区,认识社区、信任社区。二是提升社区自我形象。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改善小区的硬件设施,创造优美的社区环境,使广大社区居民得到实惠,增强居民“社区是我家"的认同感。三是丰富社区文化生活,通过各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参与社区的机会,为更多的居民提供发挥平台。积极引导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创建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互动的联动服务模式。运用公开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动员居民积极加入志愿者队伍,以志愿行动带动和壮大志愿队伍,并通过树立志愿者服务典型,进一步带动社区志愿服务全面展开。增强共驻共建意识,健全共建机制。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助互动”的原则,以社区党委为抓手,与辖区单位签订社区共建协议,通过召开社区共建联席会,邀请辖区企事业单位参与法律、文化、医疗进社区和帮扶救助弱势群体活动,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精心安排共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吸引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使共建双方在互相学习、互相借鉴、互相服务、互相促进中不断扩大互赢互利成果。

加大对社区企业党支部的支持。社区企业党支部有效地填补了社区党建工作的“空白点”,形成了街道-社区-企业三级党组织网络的党建工作格局,改变了有党员无场所、有组织缺活动的状况。上级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社区企业党支部的支持,使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使党的各项工作更贴近居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使党组织和党员能够更直接地与居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最大程度地确保了居民群众心声的及时倾诉、需求的充分实现,极大地促进企业人际关系的健康和谐,凝聚党员,带动群众,联动社会,使党的工作在社区得以生动活泼地开展。实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健全的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正常的组织活动这一党建工作目标,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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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水平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部署要求,助推全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水平提升,由我牵头,带领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和市民政局人员,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寿阳县、灵石县、榆次区的5个社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7个城市社区实地调研、座谈研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及我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的意见》,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城市社区治理组织领导不断强化

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把城市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城市社区建设领导组”,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推进。注重机构设置建设。全市11个县(区、市)设置街道办事处17个,社区管委会16个,城市社区224个,基本满足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需要。注重基层组织建设。以党的建设引领社区治理,城市社区党组织区域内大党建格局基本成形,“两委”班子全部建立健全,固本强基作用得到发挥。注重建强社区队伍。目前,全市城市社区“两委”干部1324人,其中,中共党员70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 826 人(其中研究生8人),取得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444人,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二)城市社区治理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10余个指导城市社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涉及我市城市社区治理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经费落实及人员保障、社区用房建设管理、加强全市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开展社区减负、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和提高社区干部待遇、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加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等方面。政策的落实有力推动了社区场所设施建设、社区经费的基本保障、社区干部薪酬待遇的不断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提升,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全市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社区治理的新路径新模式,注重社区治理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相结合、与我市实际相结合、与先进典型相对照、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对标一流,找差距,补短板,“五位一体”联席会、社区重大事务公开听证会等协商制度逐步建立;多形式多主题组织社区协商;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全市登记社区社会组织约486个,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约373个,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在提升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发展发挥了助推器作用。市义工协会开展的“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项目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学雷锋四个100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成为全国志愿服务典型;社会工作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逐步凸显,全市涌现出学习型、生态型、服务型、文体科普型、双拥共建型等一批“一居一品”“一居多品”特色社区,社区治理展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通过调研了解,对标中央、省、市《意见》要求和先进发达地区更高标准,对照大讨论“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意见的浓厚氛围尚未形成

对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意见精神存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不及时、不深入、不到位的情况。座谈时发现,一些县(区、市)县级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认识不高、了解不深、重视不够,对本级这方面工作有不清底、不掌握的现象。社区干部也反映,由于日常工作事务多、组织学习培训少,对中央、省、市相关社区治理的政策要求了解掌握也不够。目前,我市县级层面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意见》工作还没有及时跟进,市直一些职能部门也没有提出相应举措。

(二)城市社区治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对照中央、省、市要求,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方面还有差距;在建立研究决定城市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方面还没有做到制度化;在落实市、县(区、市)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方面,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待强化。

(三)推进落实城市社区治理的政策还不到位

“两委”干部薪酬待遇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社区自治组织权责任务不清,一直是我市城市社区建设中反映强烈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但长期以来都没有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得到有效解决。“两委”干部薪酬待遇政策落实不到位。目前,我市城市社区干部报酬实际情况与标准要求还相差甚远,个别县的自收自支事业占编人员未予缴纳“五险一金”;其他身份人员,薪酬待遇达到当地最低工资保障水平,未达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五险一金”缴纳种类各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政策落实不到位。2016年市委、市政府以市厅发〔2016〕27号文件转发了市民政、组织、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管、文化、地税、体育、残联11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把“房地产开发配建”作为推进场所设施建设的具体方式加以明确,提出建立共扶共建机制,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清退楼堂馆所闲置的场所,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城市社区使用。调研中,从我们所掌握的情况看,这一政策落实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房地产项目开发配建中,严把规划入口、加强建设监管、实施联合验收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共扶共建也还没有形成机制。社区减负工作政策落实不到位。根据民政部、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指明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对未列入依法自治和依法协助目录清单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但在调研过程中,仅榆次区谈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将社区承担的200项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依法减少到115项。所到县的社区几乎异口同声反映,他们依旧是承担和履行大到拆违治乱、小到登门入户检查餐饮企业液化气罐阀门等事项的责任主体。长此下去,社区的很多主责主业会被边缘化,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满意度会大打折扣。

(四)建立“三社联动”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力度需要加强

根据我市社区治理工作总体目标,到2020年要初步形成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互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服务格局。但是,目前由于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组织推动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发挥还不够;社会组织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能够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还较少;社会工作者数量少,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能力还较弱;政府包揽社区公共事务较多,服务水平较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投入少,一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三社联动”社区治理工作按时序进度有效推进。

三、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水平的建议

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的近期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互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围绕这一目标的实现,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深刻认识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省、市《意见》中,都把“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放在首要位置。我们认为摆在首要位置的必然是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学懂弄通做实”的标准要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进一步把城市社区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根据中央、省、市出台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及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措施,把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具体化、责任化、标准化、目标化,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城市社区治理纳入市、县党建工作领导体系,扎实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城市社区治理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破解制约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难题

聚焦重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落实见效。一是针对“建立‘三社联动’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等一些刚性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压实工作责任,把每项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具体化,针对性地制定办法措施,持之以恒用心用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二是针对改善全市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中,“共扶共建”没有对应明确责任单位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制订出台共扶共建的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配建单位的督查,确保城市社区活动场所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改善达标。三是针对社区“两委”主干报酬动态调整难的问题,建议贯彻中央、省、市相关精神,结合落实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在市级层面作出设计,统筹制定办法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政策标准体系、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宣传机制、督查问责机制

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社区治理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城市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把高标准贯穿始终。研究制定配套考核办法,强化组织保障,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基础数据定期更新、重点任务定期提醒、进展情况定期收集等制度,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督查跟进,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作为“三个清单”任务落实的重要内容,深入一线实地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基层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督查结果的分析运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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