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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精品多篇

交接班制度精品多篇

交接班制度精品多篇

交接班制度 篇一

1、班级要建立幼儿入园登记册,并随时根据变化及时更正,与家长保持直接联系。

2、幼儿园大门要按园内规定的时间开放,不随意放人进园,来访者要说明原因,填写外来人员登记,由门卫带领前往,门卫有事离岗,必须有人替岗,切不可空岗,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接送幼儿时,家长一定要把幼儿送到有关教师手中,教师一定要把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防止教师不知谁把幼儿接走的现象发生。

4、教师在园内带幼儿活动要经常清点人数,回活动室前必须清点人数。带幼儿到任何地方教师必须使队伍保持在视线范围内,防止幼儿走失、发生意外。

5、活动组活动前后教师要组织幼儿逐个班级接送,不让幼儿自己回班级,避免幼儿不回班级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注意闹情绪的幼儿,防止幼儿乘机离开集体自己单独活动或走失,教师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说明交接的相关情况,班级幼儿的当天情况三位教师都要了解,防止出现误差。

7、在幼儿睡眠时教师不能离岗,做好幼儿入睡的安抚、巡视工作,防止个别幼儿离开睡房或发生意外情况。

8、任何时候教师都要坚持岗位,不能出现空岗、脱岗现象,使幼儿时刻保持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9、教师交接班时,主班教师要将幼儿人数、家长的嘱咐以及带班时发生的情况如实、全面的反映给接班教师,完成后续工作,做好衔接,让家长满意。

10、对幼儿的每一个活动教师要心中有数,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每个工作人员对个别离开集体的幼儿一定要过问,切不可视而不见,做到人人负责,责任到人,保证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交接班制度 篇二

1、病房护士执行24小时三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护理病号。

2、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有夜班护士详细报告危重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3、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对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

4、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5、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科室,清点应接物品阅读交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并对危重、手术、小儿患者以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有接班者负责。

6、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有用物品,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7、交班内容 患者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危、死亡、专科(院)等肌急救药品器械、特殊治疗和特殊标本的留取等。

8、交班方法

1) 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行交接。

2) 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危重及大手术患者、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及特殊心理状况的患者。

3) 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交接班制度 篇三

一、接班者的职责与要求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本车间参加班前会,待主任、班长布置完生产、安全经验分享和其他工作后,立即正点上岗接班。在无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不可抗拒力的影响、突然的发病等),接班超过交接班时间1小时,交班者连班,接班者按旷工处理。

2、接班时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认真检查与核对上一班设备运转、润滑、工具材料、卫生区域、安全设施、值班记录等情况。当具备接班条件时,接班者必须在记录上签字。

3、接班时,应对上一班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清楚,如接班不清,接班后发现问题,原则上,一律由接班者负责。

4、接班后,应对本岗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及时向当班班长、主任及值班领导报告。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

(1)区域卫生不符合本单位规定时;

(2)工器具、材料短缺原因不明时;

(3)上班出现的问题交待不清楚时;

(4)上一班中应落实处理的问题而没落实处理时;

(5)原始记录不清、不齐全、损坏严重、不完整时。

二、交班者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所负责岗位和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把隐患和问题留给下班,如确须延续到下一班处理的问题,要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提请接班者注意,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2、交班前必须将区域卫生彻底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完好润滑,保持设备仪表工器具材料完好整洁。

3、交班前应填写好原始记录,写好交接班记录。

4、交班者应为下班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并向接班者如实介绍情况,交待注意事项,耐心回答接班者提出的问题。

5、交班时遇有事故发生,应暂停交接,先行处理事故,经协商同意可与接班者共同处理或交由接班者处理,一般情况下,因处理不及时发生的遗留问题,应由交班者自己处理,发生的加班不予承认。

6、当接班者未按规定时间接班时,交班者应继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直到接班者到岗接班为止。如若超过交接班时间1小时,交班者连班(按加班处理,加班费由扣罚接班人员工资支付)。

7、交班者必须做到“五交”:

(1)交产、质量、任务完成情况及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2)设备运转情况;

(3)交工器具、仪表、材料、备品备件、钥匙等;

(4)交生产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上级指示和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8、交班人员必需做到“八不走”:

(1)工作(生产)任务未完成不走;

(2)工作(生产)记录、文件材料未整理、保存好不走;

(3)设备未擦干净不走;

(4)工作场所未清扫不走;

(5)工器具未整理、清点不走;

(6)事故未查清楚不走;

(7)交接班未交清楚不走;

(8)需要执行特殊任务的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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